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生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市民可凭自我判断,根据需要选购,按照说明书自行使用。非处方药在国外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OTC药)。这类药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肯定,不良反应较少且易被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OTC药大都用于常见病的自我诊治,如感冒、发热、咳嗽、消化不良等。OTC药根据其安全性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两类OTC药虽然都可以在正规药店购买,但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除了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百货商店、宾馆等处销售。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这类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服药时间都有特殊要求,通常也会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及其他潜在的影响,必须经医生确诊后持处方才能购买。
家庭备药应尽量选择安全性高的非处方药品。在购买药品时也应认清非处方药(OTC)的标志。不要盲目听从药品导购员的宣传。如果药品外包装盒上无OTC标志,且标注是“药准字号”,则属于处方药,不建议自行购买。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被一药多名搞得一头雾水。其实这主要是药品命名体系不同造成的,专业上称为通用名、商品名和习用名,就像有些人有所谓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由于普通百姓常把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和习用名混为一谈,在选购和使用药品时常常感到困惑。因此弄清药品通用名、商品名的区别,将会对您大有帮助。通用名是国际非专利名称,指在全国都可通用的名称,即药品的法定名称,每种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同一通用名的药品会有不同生产厂家,每一个厂家为了树立品牌,都可以给自己生产的药品再注册一个独特的名字,即商品名。比如市面上用于儿童发烧的退热药布洛芬混悬液,上海强生制药公司和珠海天大药业集团生产的分别叫做美林和托恩。美林和托恩就是商品名,二者的通用名是一致的,都为布洛芬混悬液。因此,当您在用药时需认准通用名,认清有效成分,尤其是多种药物同时服用时,避免重复用药。另外,部分中成药里也添加了西药成分。比如感冒灵颗粒中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珍菊降压片含有可乐定、氢氯噻嗪。一些患者认为中西医结合治疗病能好得快些,但如果不仔细分辨中成药的药品成分,也很容易造成重复用药。
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的区别
药品也如同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有一个身份证号,这就是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药品的合法标志。我们在买药时,要看清药品批准文号。千万不要购买和使用没有批准文号标注的“药品”。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sfda.gov.cn),点击进入药品专栏,在药品查询处输入批准文号,就能查到该药品上市的相关信息,从而判断药品的真伪。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1 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分别是 H 代表化学药品,S 代表生物制品,J 代表进口分装药品,B 代表保健药品,Z 代表中药。同样,我们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CFDA移动客户端进行查询。
药品的包装上都会标有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将同一次投料、同一次生产工艺所生产的药品用一个批号来表示。通过生产批号可以追溯该批产品原料来源、药品生产过程。根据销售记录,可以追溯药品的市场去向,药品进入市场后的情况。如果药品出现了问题,监管部门会根据生产批号召回该批药品。对药品监督管理者来说,可以依据该批药品的抽检情况及使用中出现的情况进行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控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页
外包装上常会看到生产日期、有效期、失效期,这些数据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参数,平时应多加关注。生产日期是指药品的出厂日期。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有效期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如标示“生产日期为2015/04/29,有效期至2017/04/28”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17年4月27日。另一种表示方法为“生产日期为2015/06/24,有效期至2018/05”,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18年4月30日。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是指药品未开封时,一旦打开外包装,药品的使用期限会明显缩短,特别是瓶装药、袋装药、液体制剂。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要根据具体的贮存条件来定。
另外,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进口药品外包装上的“EXP”代表什么。EXP是指使用期限,即Expiry date(Exp date),产品的使用期限的缩写。其后面紧随的是药品有效日期,例如“EXP 04/2017”就是截止日期是:2017年4月。其他的标示方法如“Expiring”“Use before”“Storage life”“Validity”“Duration”后面也是药品只能使用到标明日期之前的最后一天。为了避免了解不明或误解,应在购买进口药品前咨询医生或药师,并用中文标注。
药品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往往出现“慎用、忌用和禁用”条目,切不可小觑,它体现了对用药安全提醒的轻重程度。
(1)慎用:指在用药时要小心谨慎,但并非绝对不能使用。一般来说,家庭遇到慎用药品时,应咨询医生或药师后再使用。在使用药品时要注意留心是否有不良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就医。通常需要慎用的都是指儿童、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
(2)忌用:就是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可导致的不良反应较为明确且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大。当病情需要不得不使用某些忌用药物时,应当寻找药理作用类似,但不良反应较小的其他药品代替。家庭用药时最好不用忌用药品。
(3)禁用:绝对禁止使用。因为患者一旦服用,可能就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家庭用药时,一定不要贸然使用禁用药物,避免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