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在AutoCAD中有多种不同的表示方式,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也可以设置等分点和测量点。
命令行:POINT(快捷命令:PO)。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
“绘图”→
“点”命令。
工具栏: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点”按钮
。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多点”按钮
。
命令行提示与操作如下。
(1)通过菜单方式操作时(如图3-35所示),
“单点”命令表示只输入一个点,“多点”命令表示可输入多个点。
(2)可以按下状态栏中的“对象捕捉”按钮
,设置点捕捉模式,帮助用户选择点。
(3)点在图形中的表示样式,共有20种。可通过“DDPTYPE”命令或选择菜单栏中的“格式”→“点样式”命令,通过打开的“点样式”对话框来设置,如图3-36所示。
图3-35 “点”的子菜单
图3-36 “点样式”对话框
命令行:DIVIDE(快捷命令:DIV)。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点”→“定数等分”命令。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定数等分”按钮
。
命令行提示与操作如下。
如图3-37(a)所示为绘制等分点的图形。
(1)等分数目范围为2~32767。
(2)在等分点处,按当前点样式设置画出等分点。
(3)在第二提示行选择“块(B)”选项时,表示在等分点处插入指定的块。
命令行:MEASURE(快捷命令:ME)。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点”→“定距等分”命令。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定距等分”按钮
。
命令行提示与操作如下。
如图3-37(b)所示为绘制测量点的图形。
图3-37 绘制等分点和测量点
(1)设置的起点一般是指定线的绘制起点。
(2)在第二提示行选择“块(B)”选项时,表示在测量点处插入指定的块。
(3)在等分点处,按当前点样式设置来绘制测量点。
(4)最后一个测量段的长度不一定等于指定分段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