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需要臆测、直觉和想象,纪实作品亦是如此。比如记者依照不可名状的感觉,先采访矮个子士兵,再采访高个子士兵;科学或历史类作家可能会诉诸他们对文字特有的直觉;回忆录作家会按照自己的需要来挑选时间、事件和人物等素材,没有既定的章法可循。对小说家来说,他们也不必为现实生活所约束,可以凭空创造人物和事件。即使以真实事件为蓝本进行创作,也大可改变事件结局,精简某些人物刻画和事件描写,记忆模糊的地方可以主观创造。虽然真实的事件震撼人心,但小说家不必对事实亦步亦趋,要大胆发挥想象力。小说的魅力就在于亦真亦幻,比如房子的后门敞开着,你想不到究竟什么东西会钻进屋里。(“我打开了后门……”)小说家要特别关注那些出乎意料、不合常理的灵感,也不要轻易放过那些令人不快或尴尬的想法。
踏上写作之路(不论是小说还是回忆录)的作家都要在某种程度上处于非理性状态,重视冲动和直觉。必须让自己卸下心防、身心放松,才能写出好作品。创作过程中,也尽量不要囿于写作指南、规则和方法论的条条框框。
但好作品也并不仅仅源自作家思维里那些虽然重要但却未经整理的好点子,如果只是这样,这部作品可能会令人觉得费解、缺乏逻辑,甚至自相矛盾。这样的作品并不是好作品。既不能让写作方法和规则扼杀灵感,又不能毫无作为地等待灵感降临,这就是写小说的难处。很多作者都很随性,“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这样的作品往往会流于陈词滥调、杂乱无章。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创作起来毫不费力——反正我是没有这样的天分,或者说大部分人都没有。
我自己的人生经历就很说明问题。我的绝大部分文学启蒙来自父母,他们虽然不是作家,但喜欢给我和妹妹讲故事,妈妈的个人爱好就是读长篇小说和戏剧。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阅读也如影随形,对我至关重要。是的,广泛阅读,只要别让文学世界里光怪陆离的东西侵蚀日常生活就可以。
以下是我对妈妈的一段描写:妈妈在阿迪朗达克山脉东部地区租了一间小屋,顺着绿草如茵的斜坡走下来,就能到达不远处的湖边。妈妈身着白色的羊绒海滨外套,里面是一件褶边泳衣,虽然她基本不下水游泳。她一手夹着折叠椅,另一只手拎着手提袋,里面装着一本埃德娜·费伯的大部头小说和一盒香烟。妈妈在海滩上跟朋友讲了很多故事,实际上无非就是“我原以为那趟大巴会准点——但晚点了!”或者“我原以为那趟大巴会晚点——但准时到了!”那类事情。
至于爸爸——他的卷发过早地泛白,眉毛粗犷浓重,身材干瘪瘦小。他身穿一件宽松的男士泳裤,踮起脚跃入水中,游得很慢但往往会坚持很长时间。他的泳姿是自创的——侧着身子靠一只手臂划水,所以每次划水整个身体都会潜入水面之下。他脾气古怪,爱激动,但他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此时他正跟一个人高声说着什么,还不停比画,似乎又动气了。他的故事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太可笑了!”在他眼中,银行、商店、政府、小孩,包括听他说话的这位友人,都很差劲,起码在某个方面很差劲。
长大后,我会把自己读过的小说介绍给妈妈,但是她的读后感往往是打了折扣的。有一次,我把亨利·罗思的《就说是睡着了》拿给她。这是一本关于纽约犹太移民的小说,书中人物的生活与我外祖父母的生活非常相似。她特意打电话来说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
“这本书有很多俄狄浦斯情结元素。”我说道,一边炫耀知识,一边想象着那对关系复杂的母子。
“啊,我知道!”妈妈说,她显然没在意我的话,“闷罐炖肉!面条!”她回应的都是食物。
身为父母,他们尽职尽责、充满慈爱,美中不足就是自我意识相对薄弱,太过于信奉常识。我妹妹曾经把妈妈的这套生活哲学归纳为:“如果一件事情不合常理,理性主义者连理都不会理。”因此,我对于复杂的心理和情绪的感性认知都来自阅读和先天的叛逆精神。而从父母那儿,我学会了如何按照常识进行文学创作,这样写小说大体也是可行的,但这一套对“悲剧作品”来说却行不通。比如一个很好的人(不是小狗)去世了,有人哭泣是合情合理的。但假使一个女生在期末考试中名列榜首,校报的头版大肆报道,她却因此痛哭失声,这就显得不合情理了。学习成绩优异是好事,广而告之更是好上加好,对常识至上的人来说,显然没什么可哭的,她的哭就有些不合常理。但她就是哭了,难道是担心被同学嫉妒?——随着年龄增长,我愈加发现生活中确实有些微妙的思绪难以用常理解释,父母可能永远不会察觉,但我却无法忽视,我必须要为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做点什么。也许这就是我成为作家的首要动因。
当然,在一般情况下,校报上的成绩单并不会让谁成为大家嫉恨的对象。我也不可能完全不受父母影响。我慢慢学会了他们那种思维方式,逐渐成长为中规中矩的普通人,绝大多数时间里我理性自持,当然也会稍显无趣。我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地生活,比如乐此不疲地制定周密计划,每完成一项就用笔划掉。虽然常识让我的日子略显寡淡,但也让我有能力应对各种问题。而且对我来说,抚养三个孩子也很锻炼人。不过,可能煮了太多意大利面,削了太多胡萝卜,我早已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当《纽约客》开始连载我的小说,起初我是很激动的,但很快便从这种惊喜中平静下来,回归正常生活,一如既往地督促孩子写作业、叠衣服、养猫喂狗,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从很多方面来说,我基本成了父母所希冀的那种人,尽管在他们眼里,我要是能从事一份不那么感性的工作会更好。他们为我的作品感到骄傲自豪,兴之所至,妈妈还会去书店把我的书正面向上摆放整齐。
虽然我的成长过程波澜不惊,但我深知自己的内心深处有一处神秘领地,那里充满妙趣,无法言说,这种心情常在我看完某个画展、情绪低落或有人向我倾诉烦恼的时候出现。姨妈克莱尔常向我诉说她的生活感悟:突发状况层出不穷,按下葫芦起了瓢;危难时刻坏人挺身而出,好人反而让人失望……这种宣泄式的倾诉必须想到什么说什么——因为随之而来的对生活的失望会浇灭倾诉欲——而克莱尔阿姨也似乎深谙此道。小时候,她和我家比邻而居,除家人外,她还养了六七条德国牧羊犬。我会按她家的门铃,把狗狗结实的身躯揽入怀中,然后在厨房里找个角落坐定,一边看她给狗狗做饭,一边听她讲述这个星期的生活琐事。我妈妈与她姐妹情深,常为她的遭遇抱不平。
理智如妈妈,偶尔也会说些令人难忘的故事,当然还是用那种讲大巴准点的平静语调。她的故事几句话就能讲完:某个阿姨在欧洲有个私生女,后来女儿被一位亲戚收养,而这位亲戚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女孩成年后对妈妈摊牌,说自己想要嫁给一位非犹太裔,妈妈的回答令她吃惊:“我不是你的生母。”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三十几页的短篇小说。拿给妈妈看时,她说:“我有亲戚经历过类似的事。”她甚至不记得给我讲过这个故事。
爸爸偶尔会回忆过往:七岁时为躲避1918年的流感被迫乘船前往罗德岛,寄宿在当地亲戚家;30年代在卡茨基尔度假区的一个爵士乐队做乐手,整日与那位不付工钱的老板周旋。爸爸知道不确定性是故事得以扣人心弦的重要因素,但多数时候,他都有意回避这样做。其实认真观察不难发现,常识并非万能,生活中总是会有不确定,像父母那样理智的人也得承认这点。
但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还是坚定地认为:一定得理智才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小题大做。作为不信教的犹太人,他们既不相信灵魂也未信奉宗教,所以觉得没什么好怕的。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有时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还有点威慑力。他们并不恐同,也不是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者,并不是打破了偏见,而是因为他们从未建立起一套坚固的信念。不过这样说也不完全对,妈妈还是有两种执念的:小孩必须穿背心,以及收到礼物必须回复感谢卡片。在她眼中,如果同住一幢公寓的同性恋情侣收到礼物而不回复感谢卡,那么被批评的原因仅仅是“没有礼貌”。她是位教师,会登门为那些无法离开家的孩子(这些孩子以前被叫作“伤残儿童”)上课。妈妈一视同仁,对待身患疾病或肢体残缺的孩子及其家长与其他人一样,以她一贯的处事原则和平常心来做这份工作。在她看来,残障儿童收到礼物也要回复感谢卡。
可能我的意识世界是双重的,一边是绝对的压抑、理智和常识,一边是绝对的释放、感性和激情。这种双重意识不仅促使我成为作家(不得不说,有人认为我具备写作方面的独特感知力),也使我在小说创作之初就学会了如何讲好故事。意识世界既有强烈情感,又有普遍常识,只有使这对矛盾体和谐共生,才能写出值得玩味的故事。真实的情感是前提,而常识则将其更好地呈现。作家要在放任和控制之间找到微妙平衡,就像风筝随风飞舞,那根线也要顺势而动,需要时放一放,必要时收一收。线既不能阻碍风筝高飞,又不能让它飞得过高,最终消失于天际。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呢?”——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先放任情感自由挥洒,再用理性梳理调整,如此反复。这是我创作小说的方法,我也这样教导学生。鉴于我的小说创作道路非常曲折,写作实践中遇到问题时,我逐渐学会了先参考以往读过的作家是如何定位、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时候这种参考有些多余,因为我总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当初的想法和其他作家的解决方案非常相似。但我依然认为这样大费周折地思考是很有益处的。
“我懂了!”创作点评结束后,一个新生迫不及待地说,“我得在性格养成和叙事视角方面下功夫。”其实不然,她需要的只是将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学生经常谈及“叙事视角”(point of view),甚至为书写方便用缩写(pov)表示。这个看似清规戒律般的文学术语实际上指出了小说创作中最艰难、恐怖的部分,即成为他人,把自己彻底幻化为要塑造的人物。如果目标人物是近视眼,那当人物摘下眼镜的瞬间,作家的房间也要模糊起来;如果目标人物是嫉妒狂,那么当女友看向另一位男士时,作家也要怒火中烧,敲击键盘时指尖都会隐隐作痛。
与学生相比,我对写作方法的体会更多一点,这是个优势。比如,我会思考,“这个人物在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点什么别的事情?”以此来凸显人物性格,而不会把这件事当成对整个故事没太大意义的“次要情节”。人物通过行动才能鲜活起来(起码我这样认为)。我当然知道小说创作需要以“人物”和“情节”为中心,但本书想另辟蹊径:不妨先考虑故事中到底会发生哪些事件——无非是一个事件接一个事件再加上涉及的人物,然后将其整合成具有美学和完整逻辑的连贯统一体。感性和理性需要同时发挥作用,并贯穿整个创作过程。很多时候,作者需要的不只是“去做”而已,更是一种恰当的心态。
在创作初期,我热衷于遣词造句、捕捉情感,也无法摆脱家庭影响——万事务求符合常识。如今看来,这些素质对作家来说的确是非常有益的。措辞毫无特色、陈词滥调,直到最后一稿再重新修改是行不通的,小说要表达的意义与措辞密不可分,措辞不到位意义就表达不出来。动词和名词要足够具体,副词和形容词要足够准确,不能滥用指代不明的隐喻或陈词滥调。作家还要具备在感性和理性之间快速切换的素质。有时我们需要松弛下来、不囿于规则,放任想法倾泻而出,不理会来自外界或自身的批评,进入“半梦半醒”的境界,如同刘易斯·卡罗尔描述爱丽丝看到白兔时的状态。只有这样,潜意识里的想法和信息才会跃然纸上,而这些东西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是无从找寻的。因此,作家要逐渐学会开诚布公地表达,而不是武断地自我批判。一旦习惯于自我批判,就会对写出的内容不停删改,创作很容易因此而终止,即使有所进展,写出来的东西也会缺少生命力,乏善可陈。如果还是担心所谓“批评”,大可以先保密一段时间。一旦确认所写内容暂不会公之于众,就会无所顾忌地创作,既不怕自己尴尬也不怕惹怒他人。把这份不甚完美的文稿妥善保存,静待一段时日逐渐适应它的存在,然后再审视它是否真的会让我们感到尴尬或惹怒读者。其实很多情况下,即使作品真的惹怒了读者,也与我们预想的原因不同。
不过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把内心的批评家请出来,仔细审视、反复推敲已完成的内容,以确保作品清晰明确、简洁凝练、铺陈自然。此时,最重要的是作品的基本面,而不是那些锦上添花的东西。然而在此过程中,还是要时不时地进入“半梦半醒”之境,唤起一些新想法。如此反复。
完全依循感觉自由挥洒,但却弃理性于不顾的写作方法当然可以表现出更强烈的生命力,不过这样的作品往往会有诸多问题,比如指代不详、结构松散、主题凌乱,或者某些方面啰啰唆唆,但其他方面又漏掉了重要元素。即使有一些美感,也会被通篇的陈词滥调和作家的自我沉溺毁灭殆尽。失去理智的情感宣泄满足了业余作家的自我表达欲,但读者显然无法从中得到愉悦的阅读体验。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理性写作确实可以让作品更合规范,但如果完全摒弃感性元素的话,往往又会使作品缺乏生命力。可以说,为追求理性而抛开情感,这本身就不理智。写作其实就是不断以身犯险,作家要描述的不是人物的遭遇,就是他们即将面临的遭遇。我们自己也曾经历厄运,至少了解厄运带来的苦难,很少有人能够在世事面前全身而退,一辈子无风无浪。没有这种认知,就别想有良好的创作觉悟,任何的艺术工作都是如此。因为生活本来就悲喜参半,充满了不确定,干吗要粉饰太平呢?
缺乏强烈情感对于作家来说确实是个问题。想写出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又要自我克制、避免太过强烈的情感宣泄带来的弊端,是非常费心伤神的,这是作家们在行文困难时都经历过的恐惧,所以保持平和稳定的心态很重要。那些读艺术硕士或上写作班的学生都很努力地学习、分析写作方法,但他们并没有在心态上做好准备。在小说创作中,要从自然人身份中抽离出来,不能边流泪边写作。换言之,身为作家不能无法自拔地陷入暴怒、羞愧和恐惧之类的情绪中。创作中我们常常会让人物和故事情节陷入某种紧急、矛盾的情势中,每个人的写法都不尽相同,而且每个能识文断字的人也都能做到这一点,但关键在于如何理智地进行修改和完善,让其变得更好。
作家会从常识中获益良多。比如,常识会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适可而止。“技术流”学生习惯于“描述而非陈述”,所以很少思考“有没有只需陈述不用描述的地方”。当然,还是有的。“描述”是用精准客观的语句进行描写,这在叙事文学中至关重要。但有时也需要“陈述”,比如“她十岁了”或“我不喜欢那家餐馆”或“这是他们婚姻中的瓶颈期”。常识会告诉我们一个想法在什么情况下称得上好想法,什么情况下不能算。没有哪一条写作规则普遍适用、万无一失。有些情况下,作家完全无须受限于规则,只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就行,就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并不会为无关痛痒的小事思前想后。如果写满字句的书稿是一只风筝,那倾泻而出的情感便如同天空中呼啸而过的狂风,我们需要一根线来牵引——同样,作家当然需要创作的自由,但也需要理性控制,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