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既没有从事过小说创作,也没有这样的念头。少数人总是说自己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写一部短篇、长篇或回忆录。言外之意,写小说这事不难,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似乎提笔就能一蹴而就。对此,我等自愧不如,因为我们在创作中经常字斟句酌,说自寻烦恼也不为过,比如描写某位虚构人物的一个动作(不论基于现实原型还是想象),可以写成“我刚刚打开门”,“当我推开那扇门时,……”,还可以写成“急匆匆地推开门……”
我们也记不得这种奇怪的习惯何时养成。只是想让人物活跃在纸上,引导他们经受痛苦和恐惧,勇敢去爱。某一刻我们甚至会惊奇地发现这些人物将要做一些超出自己预期的举动。写作冲动与性冲动相似,都源自人体内自发的某种驱动性,这种驱动往往在连贯的思维成形之前就开始起作用了。其他形式的艺术创作也一样。没什么特别原因,就想奋笔疾书或敲击键盘。文字表达的欲望让手指蠢蠢欲动,内心按捺不住渴望。生活经验会告诉我们这种欲望是什么,以及这种欲望在特定文化环境中是否得当。有时,写作与性的关联比想象中还要近。对情感触觉比较敏锐的人来说,按喜欢的方式遣词造句,至少会在付诸笔端的那一刻得到宣泄的快感,比如上面那个例子,我就想这么写:“我颤抖着推开门,而门外……”凭想象力虚构出一个故事(哪怕只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是一件既诱人也有一定风险,甚至是颠覆性的事情——尽管写作并不违法,但有些人会对沉迷虚幻感到惶恐不安,进而反对虚构文学创作,尤其是阻止亲朋挚友从事小说创作。
这样一来,小说家和回忆录作家不仅要考虑创作本身,还要在面临阻碍时捍卫自己的艺术作品以及为此付出的时间,有时甚至不得不采取激烈手段。对诗人来说更是如此。
叙事文学大体就是讲故事的书,而本书则是一本告诉你如何讲故事,以及如何遣词造句(比如“直到我推开门,才……”)的书。小说,尤其是虚构小说,最令欠缺灵感的作者头疼——人物是虚构的,但描写却要十足逼真——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回忆录的写作过程也没好多少,当回忆纷至沓来,或灵感泉涌,作者往往会想:“此处我必须写上史蒂夫叔叔都做过什么!”然后他们会发现,这个想法实现起来的费劲程度也不亚于虚构小说。
实际上在动笔之前,我们可能已经有了大致的构思,并爱上了故事中酝酿的声音和触感,以及它们在我们脑海里印下的纹理。我大一时读了詹姆斯·乔伊斯的短篇小说《悲痛的往事》。主角达菲先生是都柏林的一位单身作家,他时刻都在琢磨给自己迟迟不见成果的手稿加上几个旁人察觉不出任何区别的句子。他陷入了一种无可救药的孤独——由于交际恐惧症,一旦结识了新朋友,他就拒人于千里之外,缩回自己的小世界。这部短篇小说讲述的也正是达菲先生如何一步步领悟到自我封闭带来的坏处,并在小说结尾处幡然悔悟。除此之外,他身上再无值得效仿的地方。故事开篇提到他“有一种奇怪习惯——偷偷写自传,时不时在心里造个关于自己的句子,但主语却用第三人称,动词还要用过去时”。第一次读这部小说时,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也经常这样做,造句时用第三人称做主语,用过去时态的动词,就像在写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我会在心里把生活片段编成故事,再讲给自己听。好像自己是某部小说中的人物,在某个不甚重要的章节中看着这个世界——一个人刚打扮妥当,另一个人走向公交车站……当得知有人跟我一样有“偷偷写自传的奇怪习惯”,还有不少人听说过这种习惯时,我感到无比惊奇,就像一个小孩发现别人也会“打飞机”,还会把这事公然说出来一样。我甚至觉得乔伊斯本人就有这种习惯,或许这也意味着我的确有作家潜质。此后,每当我将这段经历与其他作家分享,许多人都会喜上眉梢报以会心的微笑,还会因为小秘密被戳破而脸红。
达菲先生的句子比较“简短”,可能是因为他比较缺乏想象力,也可能是乔伊斯有意为之,让达菲先生从简单的事实入手进行自我叙述。于是就有了“他刚吃了晚饭”这样的句子。由于生性拘谨,他过不上本非常向往的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也体现在了他的写作上——他会过于纠结措辞,无法肆意挥洒笔墨,任意想象。但不论好坏,我孩提时代的内心独白可没这么简短和真实。“她从橱柜里拿了一个盘子”,我的开头还算朴实无华,但随着行文深入,便会不自觉地带上一种老派文学腔,“接着,她把这个釉面开裂的陶制餐具轻轻放在满是划痕的木桌上”。而现实生活中的厨房器具、时髦的丹麦餐具、福米加塑料贴膜的桌面统统消失不见了。
不知达菲先生保持写自传的奇怪习惯有何目的,但我的目的是营造出一种身在其中的真实感,而不仅是写作本身——我要让自己活在这种虚幻中,按照小说里的描述去生活。想象中的叙事者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和深刻的洞察力,从他/她的角度呈现的其他人物,性格虽不甚完美,但却因此而颇具吸引力。至于叙事者的语气,应该是敏捷轻快、雌雄同体且带点酸讽,确定之中再带点不可预测。于是,我想把真实的生活也调整成这样的状态,好给想象中的叙事者行点儿方便。而这种叙事风格在英国文学中很常见,尤其是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头十年这段时间:
她站在小房子跟前看了一两分钟,想着下一步该干什么。突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仆人从树林里跑了出来(因那身制服,她认定此人是位仆人;否则如果单看他的脸,她会说这是一条鱼)。随后,这人开始使劲儿踢门。
——摘自刘易斯·卡罗尔《爱丽丝梦游仙境》(1865)
午饭时,看到她不爱言语,弟弟蒂比就一直说话。他本性不坏,但自孩提时代起就行事乖张。他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在学校的见闻,讲得绘声绘色。以前她经常求着蒂比讲这些,但现在却心不在焉,因为她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摘自E.M.福斯特《霍德华庄园》(1910)
伴着音乐旋律和鼓点的是留声机唱针刮蹭唱片发出的规律滴答声。似乎每种声音之外都有个背景音。她觉得如果集中注意力就能把外界的噪音从内心中剥离出去,因为心里最后的那个声音现在已经被沉默埋葬——那应该是手腕上脉搏跳动的声音。她一边想着一边把手放在了椅子上。那才是属于她自己的声音。
——摘自伊丽莎白·泰勒 《捉迷藏》( A Game of Hide and Seek )(1951)
在刚开始写小说时,我也会无所适从。我喜欢写小说,因为它能表现出意识层面的微妙变化和道德层面的细小差别。没有内在生命力的情节是乏味的。但是,我只是热爱用文字叙述内心生活而已,即使我写过诗歌,学过文学,如乔伊斯笔下达菲先生那样习惯性推敲字句,也仍会语塞词穷,因为我缺乏素材,没有现成的创作蓝本,生活经历也很有限,没有当过酒保、出租车司机、水手……我只不过曾是个学生,做过夏令营辅导员和教师,也是一位母亲。另外,有一年夏天我曾在梅西百货做过销售员。仅此而已。全凭想象力杜撰从未涉足的领域,我和你一样,也会感到力不从心。
教育经历对我的写作实践还是有一定帮助的,起码培养了我对词语的敏感性,让我善于揣摩其言外之意。我会时刻谨记,作品最终还是要落在词汇和句子上,而不是感觉和经验,从而避免了许多新手的通病。(比如要写的事件发生在周一下午两点,就会直接写成“周一下午两点”,虽然还原了事件本身,他们也会自鸣得意地说“事实就是这样”,但是读者会觉得“这不够真实”。)
除了对用词敏感,学校的学习还使我明白,要想写出好作品必须有所追求,要最大限度地关注描写对象本身。因此,作家至少还要具备深刻的洞察力、客观展现细节的能力、有所保留的叙述能力,最好能再写点儿反讽。这样才能有效传达抽象情感。
尽管熟读理论知识,在小说创作之初我依然不得要领。那时的我喜欢追求内心活动,作品都以人物本身为中心,而不甚在意人物行动的刻画。但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叙事文学不应只展示内在,也没意识到不论短篇、长篇还是回忆录,即便人物的某个行动没能使行动力极强的警察或军官感兴趣,它依然是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叙述的要义就是不仅描写内在状态,还要将它具象化——即在客观世界为内在状态找到对应的事物。例如,现实生活中,她只能动动心思嫉妒一下朋友的雄厚身家。但在短篇小说里,这种情绪就表现为她把从朋友那儿借的垂涎已久、价值连城的某件东西扔到水沟里,过程是这样的:她停下脚步,拨开散落在脸上的头发,一松手,借来的古董银手镯就掉了。读者会对她的妒火中烧感身同受。小说家会设置遗落手镯的情节,而回忆录作家则会回想能表现出这种情绪的相关事件。尽管我着迷于内心世界,但叙事的第一要义(当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还是要落脚在客观世界。
多年来我塑造的人物都只会思考和感受,这种状况持续了很久。为了塑造出更鲜活的人物,我花了几十年才走出自己的小世界,尽可能去了解别人。而要体验世间百态,并在小说创作中将其表现出来,更是急不得。
此外,我对当代小说知之甚少,基本没读过当代主题的小说或自传。尽管我非常喜欢詹姆斯·乔伊斯和亨利·詹姆斯,但作为生长于二十世纪下半叶布鲁克林区的犹太裔女性,我不会去写他们那样的作品。在我看来,短篇小说类似智力游戏,结尾往往会带一个小转折,这也让我不知如何下笔。但几十年后的今天,每次读乔伊斯、詹姆斯或任何优秀作家的短篇小说,我仍会有所收获,因为我总能在这些作品中找到共鸣。如今,我常建议学生选择这类作品阅读:作家写的要么是他们生长的地方,要么是他们所在的族群,又或者是他们熟悉的生活方式——比如移民生活。广泛深入的阅读固然重要,了解自己生长的地方和这片土地上承载的历史也是很必要的,尤其是姑妈如何煮菜这类细节,那才是写作能用得上的素材。别把写作素材局限在自己的生活经历中,“写自己了解的”当然是个好建议,“写自己不了解的”有时也不错。但也不要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生活过于微不足道、枯燥无聊,从而排除在小说素材之外。
我在书店闲逛时拜读了蒂莉·奥尔森和格雷丝·佩利的作品。她们的主人公大多是普通的都市女性,有些甚至和我一样是犹太裔的女权主义者,作品大多讲述她们如何在生活中逆流而上、克服困难。造成困境的原因不胜枚举,比如心理上的游移不定、身份认同的困惑、社会中的道德困境以及这些困境引发的矛盾心理,更别说还要应对贫困、偏见、战争以及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间不可避免的冲突。根据我的经验,这类人确实有可能遭遇这些问题。以我为例,一位青春不再、身为人母的美国都市女性,我笔下的故事基调和主题一定得能引发自我的共鸣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