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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现代逻辑的起点:命题逻辑

万尤栋

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集古希腊逻辑学之大成创立的古典二值、词项逻辑已达到相当完善的程度,后来为麦加拉和斯多葛学派发展的命题逻辑和蕴涵式研究,则可视为现代逻辑的一个起点。至1847年布尔首先实现代数与传统形式逻辑的结合而命题演算出现,1879年弗雷格建立第一个谓词演算系统后,现代逻辑把两个演算造成系统,使推理的严密性、科学性和复杂性达到传统逻辑无可比拟的程度;而20世纪30年代德国G.甘岑提出的自然推理,则不从给定的公理出发,却能精确地把日常推论转化为逻辑结构。由此可知,把握源头,深入研究命题逻辑,是把握现代逻辑科学的必经途径。

作为推理基本要素的命题,是具有真值的语句,其在二值逻辑中具有唯一的真值。对于建立在简单命题基础上的命题逻辑(演算),似应着重把握:一是命题形式。包括:1.命题的符号化。通过“¬、∧、∨、→、↔”等语句联结词,把简单命题结合成复合命题。命题逻辑规定,具有一定结构形式的穷长符号串(可以空)称为命题形式或合式公式。2.通过命题形式,确定命题与其常项(特指)或变项(非特指,通常以p、q、r,…,或p 1 ,p 2 ,p 3 ,…,p n …表示)间的逻辑关系:由n个不同变项组成的复合命题可共有2 n 种不同的赋值,而一个命题形式若对每一种真值指派都为真,则称重言式;都为假,则称矛盾式;若至少有一种真值指派为真,则称可满足的。3.等值演算。即对变项的每一组真值指派,都使给定的两个命题形式A与B的值相等,则A B(为元语言符号式即表示对象语言的等价式A↔B,类似的还有 表示→以作区别)。命题逻辑对一些反映逻辑规律的重要定律以等值形式给出(共20式),其通常也是布尔(逻辑)代数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第(18)式为“等价(律)”,(p↔q) (p → q)∧(q → p)。4.范式。除真值表方法外,可用求范式的方法比较两个命题形式,或确定一命题形式的类型是重言式,或矛盾式,或是可满足的。二是推理规则。包括自然推理规则和公理系统L的推理规则。

自然推理,可从任意给定的前提出发,依据推理规律,用给定的推理规则或图式进行推理。举其要义:一、重言蕴涵式。当且仅当(A 1 ∧ A 2 ∧…∧ Ak)→ B(K ≥ 1),为重言式时,则称命题B为前提A1,A2…,Ak的逻辑结论。常用以描述正确的推理形式而一般称之为推理定律的有9个重言蕴涵式,加上前述20个重要等值式根据第(18)式等价关系式可各自分解为两个蕴涵式(共40式),其也都是重言式,都可作为公共的前提用在任意证明之中。二、所谓证明,乃是描述从前提推得结论的过程,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命题形式序列。构造严谨逻辑结构的证明,不仅要按推理定律确定每一步前提与结论间的关系,而且应遵循并运用有关推理规则。三、常用的有5个推理规则,即在证明的每一步上,都可以引入前提,所得结论都可引用为后继证明的前提,重言式中的任意命题变项都可用其他命题形式(处处)代入后仍得重言式,命题形式中的任何部分都可用与之等值的命题形式来置换(未必处处进行)其结果仍与原式等值;而分离规则为,若已知有A → B和A,则可推得B,若已知A → B和A为真,则得到的B也真。四、图式推理。乃省略证明所用定律的步骤,直接将前后件联系起来,则可得到推理定律与分离规则合而为一的图式推理,常用的有附加、化简、假言推理、拒取式、析取三段论等5种,每种都和一个推理定律相对应。五、有效证明与前提的一致性。每一步均由推理规则或图式得到,则证明与结论均有效,其仅与证明本身的构造方式有关而与前提的真假无关;当一个推理诸前提的合取式为可满足式时,则前提是一致的,其不会推出矛盾的结论;而诸前提的合取式为矛盾式时,则是不一致的,往往会推出矛盾的结论,但推理仍然是有效的。

所谓公理系统,乃只从给定的公理和规则出发,推导出一系列定理而形成的演绎系统。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就是一个古典的公理系统;但由命题的重言式组成的现代公理系统,比古典系统更形式化、更严谨,但其公理的选择却是相对的,不像古典系统的公理一定比其他命题更为直观。命题逻辑有无限多重言式,有些反映了演绎推理的规则,欲无遗漏地包含于一个系统中以便从整体上加以考察,则必须借助公理系统。命题逻辑公理系统L,其定义:(一)字母表P 1 ,P 2 ,P n ,…:¬,→;(二)合式公式①对每个i ≥ 1,Pi是合式公式;②如果A、B是合式公式,则(¬A),(A→B)也是;③合式公式仅由①或②形成。(三)公理(以公理模式形式给出,其中A,B,C表示任意合式公式):(L1)(A→(B→A);(L2)(A→(B→C))→((A→B)→(A→C));(L3)(((¬A)→(¬B)→(B→A))。(为书写方便,最外层括号及(¬A)类型的括号均可省略)(四)推理规则:从A和(A→B)可以推得B,简称MP规则。L中的证明,是一个由合式公式A 1 ,A 2 ,…,A n 组成的有穷非空序列,使对每个i(1 ≤ i ≤ n)Ai或是公理,或是序列前面的两个公式A j ,Ak(j,k<i)应用MP规则直接推出的结论,则该序列称作A n 在L中的证明,且A n 为L的定理,记作上 A n 。一般为缩短冗长的证明,L系统还引进一些类似推理规则的元定理,主要是演绎定理和可由之导出的称为“假言三段论规则”的HS规则,从而提供了定理证明的新途径。系统构成后,一般尚需对其推演能力,即对该系统的可靠性、一致性和完备性问题做出证明,从而考察:所推出的定理是否都是重言式?是否会推出矛盾的结果?以及,所有重言式是否都能从该系统推出?因在L系统的演算中,是以L的所有合式作真值指派的,故在L上的赋值可有无穷多种,而不是n个特定命题变项只有2 n 种真值指派,但其值域仍然是{0,1},故在对“赋值”和“重言式”做出更严格定义的基础上,对L推理能力可做出证明,L是一个理想的命题逻辑的公理系统。

命题逻辑是以简单命题为基础即作为基本对象考察的,若对构成简单命题的个体词、谓词、量词诸成分作深层分析,而考察其命题形式与逻辑关系,则无能为力。对此,需要引进一阶逻辑(狭谓词逻辑),其亦具有自然推理和公理系统演算两种推理形式,其与命题逻辑共同构成整个现代逻辑的起点与基础,在诸多逻辑分支学科中有广泛应用,兹不赘述。

以上对命题逻辑要义之阐述,力求较全面系统又不失简明性,对尚未展开论述的诸多重要之点,作附列资料补充,以供研究参阅。

附列资料:

1.等值演算20律

(1)双重否定律p⇔¬(¬p)

(2)∨的幂等律p⇔(p∨p)

(3)∧的幂等律p⇔(∧p)

(4)∨的交换律(p∨q)⇔(q∨p)

(5)∧的交换律(p∧q)⇔(q∧p)

(6)∨的结合律[(p∨q)∨r]⇔[p∨(q∨r)]

(7)∧的结合律[(p∧q)∧r]⇔[p∧(q∧r)]

(8)∨对∧的分配律[p∨(q∧r)]⇔[(p∨q)∧(p∨r)]

(9)∧对∨的分配律[p∧(q∨r)]⇔∨(p∨r)]

(10)反演律¬(p∨q)⇔(¬p∧¬q)

(11)反演律¬(p∧q)⇔(¬p∨¬q)

(12)零律(p∨1)⇔1

(13)零律(p∧0)⇔0

(14)同一律(P∨0)⇔P

(15)同一律(P∧1)⇔P

(16)排中律(P∨¬P)⇔1

(17)矛盾律(P∧¬P)⇔0

(18)等价(p↔q)⇔(p→q)∧(q→p)

(19)蕴涵(p→q)⇔(¬P∨q)

(20)归谬(p→q)∨(→¬q)⇔¬p

以上各式中的p,q,r等变项,均可用任意的命题形式A,B,C分别代入,等值式仍然成立。

2.关于范式的几个概念和定理

(1)简单析(合)取式是仅由命题变项p,q,r,…或其否定¬p,¬q,¬r,…的析(合)取组成的合式公式

(2)定理 一个简单析取式是重言式当且仅当它至少同时含有一个命题变项P及其否定¬P;一个简单合取式是矛盾式当且仅当它至少同时含有一个命题变项P及其否定¬P

(3)析取范式 是简单合取式的析取;合取范式 是简单析取式的合取

(4)定理 任意给定的命题形式A,都有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5)求命题形式A析(合)取范式的步骤:

①消去A中(若有)的联结词→,↔[以等值式(18)(19)可以实现]

②¬的内移或消去[可由等值式(1)将双重否定号消去,由反演律可将括号外¬号内移]

③应用分配律求得简单合取式的析取,或简单析取式的合取

(6)定理 一析取范式是矛盾式当且仅当它与其中的每个简单合取式是矛盾式;一合取范式是重言式当且仅当它其中的每个简单析取式是重言式

(7)几个命题变项的极小(大)项,是对每个Pi(q≤i≤n)以Pi或¬Pi的形式恰好出现一次,但两者不能同时出现,出现时固定在左起第I个位置上的简单合(析)取式;对于n个命题变项,可组成2n种不同的极小(大)项

(8)主析(合)取范式 是仅由极小(大)项组成的析(合)取范式

(9)定理 命题逻辑任意给定的命题形式A都有与之等值的主析(合)取范式

(10)求法步骤 先求出A的析(合)取范式,再按步进行:

①展开[用等值式A⇔→ A∧(pi∨¬pi)⇔(A∧pi)∨(A∧ ¬pi)或A⇔→A∨(pi∧¬pi)⇔(A∨pi)∧(A∨¬pi),把不含有某命题变项Pi的简单析(合)取式,置换成含有此项的式子]

②消去[把重复出现的简单合(析)取式、矛盾式(重言式)及简单合(析)取式中重复出现的命题变项消去]

③排序[把简单合(析)取式中的命题变项,按每一字典顺序p,q,r,…或p 1 ,p 2 ,p 3 ,…统一排序;再按顺序排列式中的极小(大)项]。经有限步等值演算,总可得到与A等值的主析(合)取范式

(11)定理 命题逻辑中与任意给定的命题形式A等值的主析(合)取范式是唯一的

(12)由以上有关定理可知,两命题形式等值当且仅当它们对应的主析(合)取范式相同

3.常用的重言蕴涵式(9式)

另外,前20个等值可各自分解成的两个蕴涵式共40式。

(1)附加P⇒(p∨q)

(2)化简(p∧q)⇒p,q

(3)假言推理[(p→q)∧p]⇒q

(4)柜取式[(p→q)∧¬q]⇒¬p

(5)析取三段论[(p∨q)∧¬p]⇒q

(6)假言三段论[(p→q)∧(q→r)]⇒(p→r)

(7)等价三段论[(p↔q)∧(q↔r)]⇒(p↔r)

(8)构造性二难推理[(p→q)∧(r→s)∧(q∨r)]⇒(q∨s)

(9)破坏性二难推理[(p→q)∧(r→ s)∧(¬q∨¬s)]⇒(¬p∨¬r)

4.常用推理图式(5式)

(实际运用横线及“∴”号可省略)

(1)附加

(2)化简

(3)假言推理

(4)柜取式

(5)析取三段论

5.演绎定理和HS规则

定义 令Γ是L中的合式公式集(可能空):L的一个有穷非空合式公式序列A1,…,An是Γ的一个推演,如果对每个i(1≤i≤n)有三者之一成立:

(1)Ai是L的公理

(2)Ai是Γ中的合式公式

(3)Ai是序列前面两个公式用MP规则直接推得;则合式公式An称作Γ在L中的一个结论,记作

演绎定理 如果说Γ∪ {A} B,则Γ (A → B);其中,A,B为L的任意合式公式,Γ为L的合式公式集(可能空)。(可令B的推演长度为K,对K=1,K=n+1,按B是Γ定义中的三种情况或B是A等用L的定理及M规则作归纳证明)

HS规则{(A→B),(B→C)} (A→C)。(可由MP规则和演绎定理证得)

6.关于“赋值”的严格定义及L的推理能力(证明简述)

赋值定义 L的赋值函数V其定义域是L的合式公式集,值域是{0,1};要求对L的合式公式A,B有:(1)V(A)≠ V(¬A);(2)V(A→B)=0,当且仅当V(A)=1且V(B)=0(两条要求保证一个赋值不会自相矛盾)

重言式定义 对L的每个赋值V有V(A)=1:可满足式定义,存在V使V(A)=1;矛盾式 定义对所有V,V(A)=0

L的可靠性定理 L的每个定理都是重言式(可用归纳法,设长度K=1,则A为公理,定理成立;设1≤K≤n结论成立;再以赋值定义可反证得K=n+1时,A为重言式)

定义 L的扩充是由改变或扩大L的公理集,使L的定理仍保留为定理所得的公理系统;L的扩充是一致的,即如果没有L的合式公式A,A和(¬A)都是扩充的定理

L的一致性定理 L是一致的(可由可靠性定理及赋值定义反证)

定理 令L*是L的一致扩充,并且令A是L的合式公式但不是L*的定理。L**是由L*附加上(¬A)作为公理得到的L的扩充,则L**也是一致的(可以归谬法对所给条件反证)

定理 令L是L*的一致扩充,则存在着L*的一致的完全的扩充(可证一致的、完全的)

定理 如果L*是L的一致扩充,则存在着使得L*每个定理取值为1的赋值

L的完备性定理 如果A是L上的合式公式并且是重言式,则 A。(可据一致性的有关定理和赋值要求反证)(由该定理可知,A是L中的定理,当且仅当它是L的重言式,此正是理想的命题逻辑公理系统应具备的性质)

注释:

[1]马玉珂:《西方逻辑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版。

[2]陈进元:《命题逻辑与一阶逻辑》,转引自《现代逻辑科学导引》上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版。

[3]周昌宗:《逻辑方法》,转引自《现代逻辑科学导引》下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版。 IHGLdrWeO+sq8VQiQ4v9lj03fwrh+x4PYY3+0YG24XfJQTTfQG4ThumvGdws57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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