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自古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善意之举。民法典新增的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让我们内心笃定,见义勇为是具有文明共识的社会义举,善行善意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规定了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况,对于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规定了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有序分摊了侵权人、受益人的各方责任,对行善者责任豁免,让行善者的权利保障得以制度化、常态化。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让社会美德重新归位。郝某因救人受伤遭受损害,可以要求两个孩子的监护人给予适当补偿。当然,我们在倡导见义勇为的同时,必须注意实施救助行为要量力而行,尽量避免因盲目救助造成更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