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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18

星期二

农历辛丑年腊月十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4Z0FMxWkC7Bu5U8JcMfkur58czNB8CS58b617bM9PqAi3EY9M/rDCT0tpFKyz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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