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三位独立战争中的“三杰”总统相比,麦迪逊的名气明显小了很多,但麦迪逊也有一个非常令他感到骄傲的头衔——“宪法之父”。美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的开创性、前瞻性及对后世的影响,令任何一国的宪法都不可与之媲美。麦迪逊对这部著名宪法的出台作了哪些贡献,以至能够成为“宪法之父”呢?执政期间,美国遭遇了1812年英美战争,麦迪逊是否带领美国赢得了这场战争?这场战争对美国又产生了哪些影响呢?
姓名:詹姆斯·麦迪逊
称号:宪法之父
生卒年月: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
出生地:弗吉尼亚州
毕业院校:普林斯顿大学
总统前职业:律师
党派:民主共和党
总统任数:第4任
总统任期:第6届1809年3月4日—1813年3月4日
第7届1813年3月4日—1817年3月4日
在2000年专家投票产生的美国总统排行榜排名:第15位
主要功绩或特点:他对美国宪法的制定、通过、批准尽力最多,公众尊称他为“宪法之父”。担任总统期间,他曾领导进行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