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说】需者,待也。云居天上,待时而降雨也。坎为云,乾为天。九五,阳爻处坤体之中,坤虚,虚怀为孚,故曰“有孚”。
坤,地也,土也。土性实,育万物,故坤为信——虞翻有此说。信,诚也,孚也。故,坤为孚。孚,诚也,信也。三、四、五为互离,离为明,故曰“光亨”。贞吉者,守正以待为吉。乾为行健,坎为水,乾行而健,则利于涉越川水,故曰“利涉大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说】乾行涉川,以三爻距水之远近而言,初九距坎水最远。乾为郊,初九居最下,故云“需(待)于郊”也。待涉险川,故以能守恒常而不妄动为利,为无咎。乾伏坤,坤为用,为永,为恒。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说】九二较之初九,进一步接近川,故云“需于沙”。沙,水边沙滩。二、三、四为互兑,兑为小、口、言,故曰“小有言”——稍有口舌之事。兑为悦,九二居中,故云“吉”。乾伏坤,坤为终。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说】九三已濒于水,为水岸相接存泥之处,故曰“需于泥”。坎为寇,三已临坎,故有招致寇来之象。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说】坎有血象,六四居坎体之下,故云“需于血”——待立于血泊。此乃立于险地之义,但因六四与初九有应,所以又云“出自穴”——可离开坎穴之义。坎有穴窞之象。出穴虽有离危地之象,但并非危转安也。
《九家易》曰:“云从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爻辞并无“云”字,何以及之!王弼曰:“四处坎,始居穴者也。”更与爻辞相背,辞云“出自穴”,非“居穴”!陈应润曰:“坎之险自上而入,上六既入于穴,则六四出于穴矣!”来知德实袭陈说,亦曰:“观上六入于穴‘入’字,此言‘出’字,即‘出’‘入’二字自明。”此说之可笑,在于从上边的穴口钻进去,从下边的穴口爬出来——六四位在上六之下,也就是在上六之前,先见四位而后才能数到上位。你怎么知道“他”是从上边穴口钻进来的?你现在见到的是四!你尚未“爬”到“上头(姑且设喻为山上吧)”呢,又安知“上头”有穴口?读爻辞还没读到“上六”呢,怎么就知道后边的辞里有“入于穴”?如果说是通读之后,以上六之“入”来解,那么于位之先后也仍说不通:为什么不从四位处钻入,从上位处钻出呢?四先而上后呀!一穴有两口,必当由先见之口入,入穴中行尽穴道,才能发现出口——此口,乃后见之口!也就是从后见(发现)之穴口出!
此爻之“穴”象,在于兑,兑为口,有穴象。朱震《汉上易传》:“兑为口,穴也。”是。六四在兑,亦在坎,兑为穴,坎为逃——“出自穴”之象在焉!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说】坎为酒食。九五居中正之位,故曰“吉”。此处何以取坎为酒食之象,而不因阳爻处于二阴之间以取险难之象呢?一则是五位为尊位;二则是互兑在下,兑为口,口向上有需待饮食之象也。贞,卜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说】坎为入,为穴,“入于穴”,此象易明。
上六处坎之上,卦之终,是在穷尽之地,故有陷入坎穴之象。乾为人,“三人”指九三。九三上行,与上六为应,然须待时而至,非一招即来者,所以称“不速之客”。九三来应,则阴阳有合,可助上六脱于坎穴,故上六敬待之,终有吉。上六只属于坎卦,不似六四介于坎、兑之间,故不言“出”而取“入”象。坎无出象!六四之“出”,相对于兑之穴象者也。
以爻变论:
六四变,则互离成乾,乾为始,有出象。上六变,则坎成巽,巽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