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元亨,利贞无咎。
【说】随,从也。兑为少女,震为长男;兑为悦,震为动——长男随于少女之后,男动而女悦之。元亨,大亨。利贞无咎,能守正则无咎。男下而从女,是大亨。然则长男从少女,是有咎也,能利贞,乃无咎。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说】官有,《释文》:“‘蜀才’作:馆有。”官,馆也。艮为门阙,为屋舍象。初九在震体,震,覆艮也。艮覆,是馆舍有变毁。变则通,故贞吉。震为出,为交。初九上进遇重阴,阳遇阴成交,故有功。功,成也。艮为成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说】系,牵也。陈梦雷云:“初阳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是小子谓震。初九云:“出门交有功。”与二交也。互艮为少男,有丈夫象,然二隔三,不得与四交,是为失丈夫。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说】六三在互巽,妇也,系也。丈夫指互艮之主爻九四,六三近四,是系丈夫。六三与初九相隔有六二,不得近,是失小子。艮为手,巽为利,故随有求可得。巽为伏,故利居贞。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说】互艮为手,有持象,故曰“有获”。上兑为毁折,有获而毁,故凶。巽为孚,初至四为大离,为孚。艮为道,有光明象,是在道以明。六三之随,随九四也;此九四之随,随九五也。六三之随九四,阴阳之随,故求而有得。此九四随于九五,阳遇阳,九四不当位,非九五之敌,故有获却凶也。
九五:孚于嘉,吉。
【说】九五与六二正应,孚于嘉指五孚于二。尚秉和说“嘉指二”,说对了,但说:“《易林》每以震为嘉……二,震体,故曰孚于嘉。”须看到初至四为大离,离中虚,为孚。《易林》乃“易外别传”之书,未可为据!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说】上与三当应而不应,故拘系之,三乃从随。互艮为手,为拘;互巽为绝,有系象。三在艮、巽,故被系被维者指三。尚秉和谓“六穷于上,五恐其去,拘系之,从维之”。如此,“之”指上六。《易》之爻辞,其主语无不是所系之爻名,此爻即“上六”象征、预兆着“拘系之……”岂有上六自拘自系之理!
王,指九五。兑为巫,后天卦位兑为西,兑为口有享象,互艮为山,故王用祭享于西山。按:此象与九五关联,九五既在兑,又在艮上,此句似当系于九五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