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说】与人和同谓之同人。同,有呼应、协和之义。乾为人,为郊野。六二为本卦之主,与上乾、互乾相和同,为“同人于野”。虞翻谓“巽为同”“二得中应乾,故曰‘同人于野’”。云“二应乾”,非也!实则乾来应二也!离伏坎,坎为大川,乾上行已居伏坎之外,故云“利涉大川”也。六二、九五皆中而正,故利君子之贞。以乾、坤为阳、阴二气论,皆为大,缺一不可,抑彼扬此亦不可,也就是二者同等重要,皆可以喻君子,只以乾为君子,失之偏矣!
又:乾为河,为大川。六二上行,所遇皆阳,是“利涉大川”之象。尚秉和以利涉者指九五,欠商量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说】乾为门,坤亦为门。阴爻 有门象,如《易象钩解》引建安邱氏曰:“两户为门。阴画偶,有门之象。”甚是!初九前临六二,有将出门之象,故曰“同人于门”。
陈士元曰:“于,往也。”谓初九将上行出门,是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说】坤为宗。离为阴卦,主爻在二;互巽亦阴卦,主爻亦是二,有同宗之众相聚合之象。宗人相聚合,有私而不公之嫌,故曰“吝”!
荀爽谓:“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阴道贞静,从一而终。今宗同之,故吝也。”乃以封建道德解此。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说】离为戈兵,有戎象。互巽为伏,为草莽,故曰“伏戎于莽”——离在互巽之下,戎伏于莽下之象。互巽为高;互巽伏震,伏震为动,为足,为行,为陵。巽为股,股动而升于高陵之上,是“升其高陵”。九三升而遇九五,遇敌难升。六二与九五为正应,九三阻九五,近据六二,故与九五成敌。九三至九五,为三位,至三位上遇敌,故曰:三岁不兴。乾为岁。九四阳处阴,失位,非九三之敌也!九三当位,势强于九四,弱于居尊之九五。“伏戎于莽”为一句,“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为一句。同人卦,言兵争也。伏戎于草莽中,为隐蔽也。设伏以待敌,是以逸待劳,是出敌不意,攻敌不备。升其高陵,是仰攻敌所据之高地,此乃敌据有利之势,我处不利之势。《孙子兵法·军争》篇:“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张预注:“敌处高为阵,不可仰攻。人马之驰逐,弧矢之施发,皆不便也。故,诸葛亮曰:‘山陵之战,不仰其高。’”敌居高临下,我硬仰而攻之,受损必大,故曰:“三岁不兴。”所谓“三岁不兴”者,夸张之辞,以此强调升其高陵——仰攻——之危险。王弼不知兵法,注此二句为:“伏戎于莽,不敢显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进。量斯势也,三岁不能兴者也。”纯属书生但知死啃经文,横施臆度尔!治《易》者多矣,皆不知以兵法注此,惜哉!
卦辞:“同人于野,亨。”上九:“同人于郊,无悔。”何以同人于郊不言“亨”,而仅言“无悔”?野、郊有所不同也。《周礼·秋官·县士》:“掌野。”注:“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周礼·春官·肆师》注:“远郊百里,近郊五十里。”《说文解字》:“距国百里为‘郊’。”陈兵于野,则进退之地广阔,故亨。于郊,则地域逼仄,进退不便,故仅无悔而已。《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所谓“志未得”,正言地窄而军旅开阖不能任意也。
又:《孙子兵法·行军》篇:“战隆勿登。”曹操曰:“无迎高也。”梅尧臣曰:“敌处地之高,不可登而战。”登,即升。此又可补证“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之理。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说】巽为墉,九四居互巽之上,是乘其墉。九四上遇九五为敌,退有九三为阻于后,虽不克,必进攻,不后退,如此是吉。以文义而论,既已登墉之上,有进无退矣,故不克仍须攻也。
九五:同人,先号 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说】九五与六二为应,是“同人”之义。九五应六二,先经互巽,巽为号咷。后遇离,离为目,巽伏震,六二为离之主爻,亦为伏震之主爻所居之位,有目动之象,目动为笑。虞翻谓“震为后笑”,可参考。乾伏坤,离伏坎,坤坎重为师卦,即有师旅之象,故曰:“大师克相遇”。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说】乾为郊,上九居乾体之上,故曰“同人于郊”。
虞翻曰:“乾为郊。失位(案:指上九)无应,与《乾》上九同义,当有悔,同心之家故无悔。”甚是。
《象》传:“同人于郊,志未得也。”伏坤为志,既伏,故志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