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企业经营者任命首席谈判官,有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盈利状况,使企业利润翻倍增长。
我的老师罗杰·道森先生认为,通过谈判得到的每一美元都是额外收入,也就是所谓的净利润。他曾经试算过一笔账。在平均利润率只有5%的行业里,一笔40000美元的业务,理论上可获得2000美元利润。如果销售经理经过谈判,就同样标的,把成交价格提升到41000美元,那么,该笔业务就可以挣到3000美元利润,利润增加了50%,而利润率则从5%提升到7.32%。反过来,如果这名销售经理不具备这样的谈判力,使成交价格下降到38000美元,那么这笔业务的利润为0美元。或许,这种情况正是首席谈判官发挥价值的时候了。
我在《谈判兵法》一书中写道,谈判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工具,其出发点应该是在多方利益的间隙中闪转腾挪,创造更多价值。谈判双方不应该一门心思盯着仅有的一块“蛋糕”,而是应该面带微笑,携起手来,一起制作出更大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