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取戒伤廉,有可不可。齐薛馈金,辞受在我。
胡奴之米不入修龄之甑釜,袁毅之丝不充巨源之机杼。计日之俸何惭,暮夜之金必拒。
幼廉不受徐乾金锭之赂,钟意不拜张恢赃物之赐。彦回却求官金饼之袖,张奂绝先零金鐻之遗。千古清名,照耀金匮。
噫,可不忍欤!
【译文】
孟子说:“获取利益,一定不要有伤廉洁,有时候可以取,有时候不可以取。齐国、薛国都曾馈赠金子给我,接受不接受在我,要视当时的情况而定。”其实,孟子接受了薛国的五十金,是因为薛国有兵难,要为之考虑设防之事,义所当受;而孟子拒绝接受齐国的一百金,是因为齐国无事送金有收买之心。看来孟子不取不义之财。
晋人王修龄曾住在东山,非常贫穷,但拒收陶胡奴送给他的一船米。还有一位晋人山涛很节俭,曾任尚书,陈郡袁毅曾经担任鬲令,既喜欢贪污也喜欢贿赂,曾送给山涛一百匹丝,山涛接受了,把丝藏在楼上,后来袁毅东窗事发,牵连的人都受到审查,而山涛就从楼上取下丝送给审查官,由于时间太久,丝上布满灰尘。东汉杨震的儿子按工作时间来接受俸禄,余下的交公,而杨震则更是不取不义之财。王密是杨震所举荐的官员,王密乘夜晚送金子给杨震,对杨震说天黑无人看见,杨震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密惭愧而去。
北齐李幼廉没有接受徐乾黄金百锭和二十名美女,且依法判处其死刑;钟离意拒绝接受皇帝所赐的珠玑,乃是因为那些珠玑是赃物。南宋人褚渊拒绝接受求官人所送黄金。东汉人张奂率兵打败了侵略美稷、东羌的匈奴,东羌人送给他黄金和马匹,但张奂都还给他们。
这些清廉之士,可以说是千古美名,垂于史册,那些贪官污吏怎能与他们相比?
唉,不义之财不可取,怎能不忍住自己的贪欲呢?
《管子·牧民》中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是说:政令畅行,在于它符合百姓的意愿;政令受阻,在于它违背了百姓的意愿。……由此可知“给予是为了索取”的道理,是治理国家的宝贵经验。可以说取和予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在商业活动中,为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遵循先予后取的原则是能够获得成功的。只是一味地索取,而导致经营失败的,古今中外也不乏其例。取要取之有道,取之有义。
明朝时,翰林院学士严讷,字敏卿,号养斋,官任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这一年他打算在城中建造一座新房,地基已经量好,只是有座民房夹在其间,显得十分不协调。民房的主人经营豆腐生意,所居住的是他祖上传下来的房子,很是珍惜。严家主持新居建筑工程的人和民房的主人商量,打算出钱买下那几间小民房,可民房的主人无论怎么说也不答应。家人回来向严讷说起此事,并且想请他出面来惩治民房的主人,严讷不以为然,只是让主持建筑新居的人先盖其他三面。这样工程如期开工了。开工以后,每天匠人食用大量的豆腐,严讷让家人到那几间民房的主人那里去购买,而且每次都付现钱,民房的主人因此每天繁忙得不得了,人手吃紧,他只好招人帮忙。这样不久,这家豆腐房招的工人越来越多,店主也赚了不少钱,制作豆腐的工具也增加了不少,原来的祖屋就显得格外狭小而拥挤。民房主人十分感激严讷对自己的扶助之德,主动把祖屋让给严家,而且严讷又购置了一所更大的住房,作为回报。房主几天之内就搬走了,而严宅也得以顺利造成。正是严讷深明“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才能这样把问题解决好。
严讷的书法
取予之道,不仅在于方法,而且还要注意“可取与不可取,可予与不可予”的问题。
孟子说:“获取东西,力戒有伤兼洁。有时候可以取,有时候不可以取。”楚国大臣孙叔敖病了,临死的时候告诫他的儿子说:
“楚王认为我有功劳,因此多次想封赏我土地,我都没有接受。我死后,楚王为了回报我生前的功绩,一定会封给你土地,你千万不要接受富饶的土地。在楚国和越国之间,有个地方叫‘寝丘’,这个地方土地贫瘠,而且名字很不好听。楚国人信奉鬼神,越国人讲求吉祥,都不会争夺这个地方,因此这个地方可以长久据有它。”
孙叔敖死后,楚王果然要封给他儿子一块相当好的土地,他儿子辞谢不受,只请求寝丘之地,楚王答应了他的请求。按照楚国的规定,分封的土地不许传给下一代,唯有孙叔敖儿子的封地可以世代相传。
孙叔敖的智慧在于懂得不把世俗心目中的利益看做利益,而把别人所厌恶的东西当做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这样,得到的利益就能够长久。
据《左传》记载,有人得了一块宝玉,把它献给子罕,并说:“这块石经有名的玉匠鉴定,证明它是宝玉,所以才献给你。”子罕却说:“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假若你将玉给了我,那你我都失去了宝。不如你不送,岂不我们都保住了宝。”清人张清恪写过一篇《禁止馈送檄》,其中写道:“一丝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篇义正词严的檄文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会做出傻事,很多聪明人都会因获取不义之财而犯错误,等到头脑清醒的时候,却一切都悔之晚矣。所以,赶快丢弃那贪婪的心吧,因为法网永远不会漏掉任何一条有罪之“鱼”。因此,当面对不义之财的诱惑时,一定不要伸出那索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