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①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自名也。物或损之而益,益之而损。故人之所教,亦议而教人。故强梁者不得其死,我将以为学父。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① 中气以为和:传世版是“冲气以为和”。注家多把“万物负阴而抱阳”理解为阴阳二气相交,把“冲气”理解为阴阳二气冲涌激荡而至和谐,所以才不能理解与下文“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自名也”有何关联,而认为是他章错简。其实这里的“阴阳”并非后世认知的阴阳二气,如果真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当不至于整本《道德经》提到阴阳仅此一处,且没有其他相关联的内容。倒是吕惠卿在《道德真经传》中说:“凡幽而不测者,阴也。明而可见者,阳也”,文中多有对应。如第二十章“俗人昭昭,我独若昏呵。俗人察察,我独闷闷呵”,第二十八章“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第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民惇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都是讲昧暗闷闷的状态更接近于道,而昭明察察的状态与道背离,但世人喜之。所以“负阴而抱阳”实为“背于幽而不测之阴,向于明而可见之阳”。“中气以为和”,指的是在背阴向阳的过程中,通过“中气”保持生命之“和”,以气守中而致虚。王公自名孤、寡、不谷,便是在持虚,“物或损之”,也是在持虚。
道生浑然不可分之无形,无形而生有形,有形与无形结合为一体,继而造生万物。万物背向幽暗之阴,向于昭明之阳,气守中虚而致淳和。人们所厌恶的,就是“孤”、“寡”、“不谷”,但王公却用来自称。所以万物损己致虚,反而能得益;益己强横,反而会受损。因此人们得到教导,也会选择适宜的去教导别人。因此强横的人不得寿终正寝,将是从我这里传下来的一个道理。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 里的“一”,指的便是第四十一章“有生于无”的“无”。之所以把“无”称为“一”,因为它不可被分割为“二”,浑然一体而已。
天下万物,只要有形有质,就可被一分为二,拆分出前后、高下、大小、长短等对立的“二”来,但唯有“无”不可被分割为“二”。我们不能把无形分割成大小两块无形,也不能把无声拆分成高下两种无声,因此“无”是不可分的,只能归属为“一”。
“一”,直接上承于道,由道而生。所以《庄子·知北游》说“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我们的精神便是“一”,它无形无质不可分割,却又真实存在,运转不停。
“二”,即为“有”,有形也好,有质也好,有声也好,只要是“有”,便可以分割为“二”。
“三”,为“一”和“二”的结合,所以叫“三”。如第十一章所说“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屋子之所以产生,正是由墙壁与空间共同结合而成。而“无”和“有”的结合方式,便是“玄之又玄”,如同两根绳索绞合为一,互相缠绕但彼此又不发生任何实质交融。天地万物,莫不如此。
直接上承于道的“一”,除了《庄子》提到的“精神”,《道德经》提到的“无”,应该还有第三十二章所说的“始制”,万物生而遵循的规制。“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这些规制直接由道分流而出,所以“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天地万物都能从道各得其“一”。
“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宋朝吕惠卿在《道德真经传》中说:“凡幽而不测者,阴也。明而可见者,阳也。有生者,莫不背于幽而不测之阴,而向于明而可见之阳,故曰万物负阴而抱阳。负则背之,抱则向之也。”
由此可见,“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本身就是一个“负阴而抱阳”的过程,从“一”之昏昧幽暗,奔向“二”之是非、高下、长短分明,再奔向“三”之形实俱存,多彩纷呈,万物得以成。因此万物生来便有背道而驰的倾向,所以《庄子·知北游》才说“今已为物也,欲复归根,不亦难乎!其易也,其唯大人乎”;所以第六十五章才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比如我们,恨不能天天都是光明,每日都可以清醒,不用睡觉一直活动,这正是背道而驰。那既然如此,我们又怎么还能保存自己,活到天赋的寿数呢?“中气以为和”。
“中气”是指“以气守中”。《庄子》说“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气看不见摸不着,具有“虚”的属性,所以“中气”即“中虚”,虚其中而守之的意思。“和”指“和顺”,第五十五章说婴儿“终日号而不嚘,和之至也”,指的便是婴儿的和顺状态。在道的设定下,万物只有“中虚”才能致“和”,得以恢复并保养自身。所以我们不能不安静,不能不睡觉,不能不致虚。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自名也。” 人们所厌恶的,就是“孤”、“寡”、“不谷”,但是王公却用来自称,这正是“虚中”的表现,不骄不矜,虚怀处下。唯“虚中”可保养自身,可得以长久。
“物或损之而益,益之而损。” 因此万物损己致虚,反而能得益;益己强横,反而会受损。
“故人之所教,亦议而教人。故强梁者不得其死,我将以为学父。” “议”,本义是指“适宜的意见、言论”。所以人们得到了教导,也会选择适宜的去教导别人。因此强横的人不得寿终正寝,将是从我这里传下来的一个道理。
为何“强梁者不得其死”?梁,本义指桥梁,引申为房梁,泛指横向的长条形承重构件。在建筑学中,有“强柱弱梁”的说法,即梁不能过于刚强,不然房子的抗震效果就差,很容易倒塌。在地震的时候,会有很强的动能作用在房子上需要释放,如果作用在柱子上,柱子毁了,房子也就塌了。而如果作用在梁上,梁先于柱屈服,那么就会房破而不塌,保证房屋中人的安全。
因此梁如果过于强横,坚强不屈,那么动能就会全部转嫁在柱子上,很容易把房屋整栋摧毁。所以房梁要“弱”,屈服性好的梁,才是可用之材。《墨子·鲁问》:“其子强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强梁”则“不材”,因为强横不屈,刚愎固执而不能为用。故“强梁”又作“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