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黑暗之中摸索时,正如我们必须在东方所做的那样,最好的道路就是公正行事。
——戈登将军
我认为,现在对列强在中国推行的现行政策加以检讨,不仅有必要,而且时机已经成熟。在这里我只想再次申明,我写这些东西完全是出于自己的责任心,并愿单独对自己的观点负责。
目前,如果想使中国问题得到稳妥的解决,首要的前提是,列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中国政府及官员采取的政策以及相关指导精神与态度。有位名叫豪斯(E.H.House)的先生,在《日本邮报》上发表文章,在谈到西方各国对日本的政策时,他在文章里这样写道:“外国人炮制了一种说法:即认定日本的政策乃是一个虚饰和欺骗的迷宫。对于日本的任何行动,外国人都无法理解,因而认为它必然是其深藏不露、无所不包的欺骗计划的一部分。这实在是荒谬透顶。但多年以来这种猜忌却构成了欧洲外交的基础。”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这也是以往外国列强在与中国交往过程中所有灾祸的根源(fonsetorige)。正是这种到处扩散的猜疑精神,感染了每一个外国使臣,特别是英国使臣,使他们头脑里滋生了一种“黄疸性偏见”——致使他们在中国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是黄颜色的。
我写这些东西,并非只是企图为中国人辩护,而是为了真理。我不同意那种认为中国人在与外国人打交道的时候绝对缺乏坦率胸怀的说法,其理由将是人所共知的。俄国前驻华公使喀西尼 伯爵近来指明:“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英国人和德国人,一般说来则不太懂得礼貌。”
实际的情况是,很多在中国的外国人往往显得蛮不讲理、急躁易怒,而中国人则表现得彬彬有礼,颇有涵养。当你向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中国人提出一个无理要求时,他不可能直接说“不行”——他与生俱来的礼貌将促使他委婉拒绝,抑或他会敷衍一下,并给你一个有条件的“可以”。已故的曾国藩侯爵,在1860年写给一个朋友的信(洋务尺牍)中曾说:“若你碰到外国人当着你的面蛮横无礼地大放厥词,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憨笑装傻,仿佛你不懂他在说什么。”赫德爵士曾经对伊藤(博文)侯爵 谈到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原则,他的结论是“宁弯毋折”。因此,在处理外国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时,有教养的中国人通常会使用不失礼貌的敷衍和搪塞。自古以来,中国统治者在对付外国人蛮横的暴力行为会使用这样一种武器——在汉语里它被称为“羁縻”,翟理斯博士译作“to halter”(即给……套上笼套) 。事实上,当你遇上一头狂暴发疯的公牛时,同它讲道理是没有用的,你惟一能做的就是,要像西部牛仔那样用笼套把它套起来!
下面,窦纳乐 爵士将为我们解释中国语境下“羁縻”二字的含义——1900年9月20日,他在致索尔兹伯理勋爵的电报中说道,“为了设法推迟或延缓进攻,我们让中国人沉溺在这样一种信念之中,即让他们感到,我们有机会将自身置于他们的仁慈与恩惠之下,其途径是——中国人护送我们到天津。……我们所做的,原则上是既不接受,也不拒绝,而是提出更多的具体要求,以为日后的最终决议做好准备,并以此赢得时间。”
窦纳乐爵士在谴责中国人不守信用、背信弃义的同时,似乎没有意识到在他对中国人所施的诡计和实实在在的背信弃义行为中,是否存在任何道德上的过失,这实在让人感到奇怪。或许我应该说,正是中国人的“背信弃义”的行为,将窦纳乐爵士置于这样一种“两难”境地,并使得他不得不那样行事。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几乎在所有情况下,有关事情真相的说法可以反过来——我想,逼迫中国人不得不那样行事的力量,也许更为强大。
接着,我们退一步,看看外国人对于中国人行事方法的猜忌是否有某种恰当的理由。在此,我想有必要强调的是,就与目前这场灾祸有直接关联的帝国政府而言——从我在总督衙门的地位而轻易得到的有关电报和国书消息来看,没有一点事实或根据可以指责中国政府背信弃义。这里,我想再次引用豪斯先生过去谈及对日外交关系时所说的话——它用在这儿也是很合适的:当时有声明说,鉴于目前的困境,应该做出大的让步,还说外国公使们的猜忌并非不合情理。针对这一声明,豪斯先生诘问道:“外国人对于那种困境、那种使日本人痛苦焦灼的忧虑和频繁爆发的严重危机,可曾做过任何退步吗?……江户的官员们具备了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能具备的坦率和正直,他们几乎像孩子一样的天真、率直。他们再三地毫无遮掩地将麻烦摆在对方面前,对敌手亦绝无防范之心。然而,他们所得到的只是傲慢无理的拒绝,并继而遭受新的侮辱。”
在此,如果将日本人换成中国人,江户换成北京,人们将认为豪斯所写的正是去年夏天发生在中国的事变,而不是40年前发生在日本的事情。的确,任何公正无私的人,只要仔细阅读一下皇太后陛下下达过的相关谕令和其他国家公文, 就会感到豪斯先生所做的评论是多么恰当。
接下来,我们且举一例,在这里,帝国政府那毋庸置疑的绝对坦率,亦可见一斑。在6月3日发给中国驻外使臣的谕令中,帝国政府指示他们,要将政府的困难毫无保留地向列强陈述。谕令中说:“我们此刻仍严令驻军统领一如既往地保护使馆,惟力是视。”可见,帝国政府并没有想要对外国政府隐瞒公使馆的危险处境——它甚至没有笼统地说“我们已经命令保护使馆”,而是充分明示这种保护乃是绝对而不惜一切代价的。事实上,它以一种毋庸置疑的绝对坦率说明,这是一种尽可能而为之的竭力保护。
以上,我们论及西方列强对待中国政府的政策所基于的精神和态度。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中国难题中的关键问题,这一关键问题是:当西方列强要求中国尽一个独立君主国的责任的时候,他们在对待中国时,丝毫没有做出努力去承认、尊重该国政府的权利,以使其能够独自尽其义务并履行独立统治之责。
赫德爵士以其爱尔兰式的慷慨风度建议取消治外法权。从原则上讲,他这一见解——对于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来说——都是无可置喙的。但在这里我们应坦率地承认,在目前的局势下,要废除列强的治外法权,是不现实的。歌德曾说:“世上有两种和平的力量:公道与常识(es giebt zwei friedliche Gewalten:dasRecht u. die Schickliehkeit)。”我认为赫德爵士的提议是公正的,但缺乏常识。
然而,如果说现在废除治外法权还不现实,那么,千方百计将其恶劣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则是公正与可能的。治外法权是一个怪胎,它已经对中国的良治事业产生了严重危害。但是,列强政府不仅没有设法去缓解这一政治怪胎的恶劣影响,甚至还允许他们的在华代理人将一个更坏的怪胎引狼入室,并美其名曰“治内法权”(in-territoriality)。显然,清帝国政府对外国人没有裁判权,然而,贪得无欲的列强甚至还企图允许其代理人否认帝国政府对于中国国民所享有的裁判权!人们公正地谴责传教士干涉了诉讼,因而侵犯了中国地方官对于国民的裁判权。但当英国公使蛮横地要求中国政府解除四川总督的职务时,他也正在干涉中国的诉讼,并且仅仅只是出于一种极度恐惧的动机。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侵犯了地方官对中国臣民的裁判权,而且侵犯了那至高无上的君权,即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天子对于臣下的权威。当然,如果一个总督对外国人做错了事,是可以亦应当予以惩罚的,但这种惩罚必须经由君主的权威,并依照帝国自身的法律来施行。
这一原则,从最近的惩罚问题(指惩办“庚子事变”祸首)中,能够得到最好的说明。美国国务卿是惟一一个似乎对此有所识见的人。下面,请允许我完全用外国人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
去年夏天,北京的帝国军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便围攻了外国使馆,因而严重地践踏了“文明世界”的国际法。清帝国政府此举不单单是意欲与列强断交并抛弃其在华代理人,而是对列强宣战。由于中国和列强之间事实上处在一种战争状态,所以,当中国紧接着求和的时候,列强便有理由加以拒绝,因为他们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还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偿。这种不公正待遇,就是使馆遭到围攻。列强要求清帝国政府绝对地放弃示意属下臣民围攻使馆的行为,并将此作为议和的前提条件,这是正确的和合理的。接着,我要谈的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一原则。
对于一场战争行动的责任,应该追究一个国家的责任,而非惩罚个人。如果帝国政府中的某些被认为犯有违反国际法的罪行,那么,列强的行动就是正当的。假若他们认为合适,可以行使现代战争中正常国家所拥有的报复权利,即抓住那些犯有实际罪的人,就地处决。 不过,这样一种处罚,是一种战争行为,而不同于司法上的处罚。
若是由清帝国政府来处置罪犯,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于列强来说,目前的问题是,在发生了围攻使馆这样的事情之后,他们是否还愿意承认中国政府的存在及其合法地位。如果列强决定对中国政府的存在不予承认,那么显然,其责任便是立即接管中国;但如果列强承认中国政府的存在,显然,正如他们做过的那样,那么他们就该约束自己,去尊重清帝国政府对中国国民享有的惟一且绝对的裁判权。
现在,一旦战争局面形成,争执中的正确与错误诸因素就立刻合二为一,它已不是某个中国人与外国列强之间的争执,而是中华民族与外国列强之间的争斗。就与列强有关的惩罚而言,战争及其结果本身便是一种惩罚。清帝国政府对于列强所应该做的,乃是绝对地制止围攻使馆的行动并否定其合法性,一旦帝国政府做到这一点——那么,所有对这一围攻行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就成了罪犯——不是作为对立方的列强所想亲手惩处的战争罪犯,而是冒犯君主权威、危害帝国和平与安全的司法罪犯,这也意味着所有这些人都应该给予处罚。但是,只要中国还被承认为一个独立的君主国,对于中国国民——上至国家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惩罚,便只有君主拥有着惟一的权威并有权依照帝国的法律来执行。
以上,是我完全按照外国人的观点特意假定的情形,即错误完全在于中国方面,但实际上,围攻公使馆只不过是使馆卫兵与北京民众之间一场吵闹(fracas)的结果,其中,有中国士兵参与进来助威。这场事变的可悲之处在于,外国使臣以及那些无辜的、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也被卷入进来。事实上,这就是清帝国政府方面最终所持的观点。7月14日,当彼此一旦可以沟通,中国大臣就郑重其事地看望了外国公使们,并建议“将他们、他们的家属及所有属员转移到总理衙门,不准带一个卫兵。”这一动议的目的,中国大臣说是保护中外之间那自始至终并未受到实质性损害的友好关系。但是那场吵闹最后实在是闹得太厉害了,惟一可行的办法,便是救出外国公使、非战斗人员、妇女和儿童,将他们与实际的闹事者分开。然而,窦纳乐爵士在这一动议中,却只能见到帝国政府的背信弃义和帝国官员的玩世不恭!
实际上,如果心平气和、公正中允地给去年夏天的事变作一定论,我以为它是这样一种情况:先是外国公使丧失了常识,接着是中国人发起非理性的脾气,最后是欧美列国的人民和政府失去理性并丧失常识。
联军的海军将军们由于攻占了大沽口而受到责备,但这一责备是不公平的。联军对大沽口的进攻无疑让人感到可悲可叹——因为在此之后,清帝国政府要维护她的自尊,除了宣战之外皇太后陛下亦别无选择。可惜的是,联军的海军将军们只是军人,他们对于外交官们所给予的有关当时局势的评判,只能从纯粹的军事角度来考虑。事实上,他们参与进来,是由外国使臣的所做所为造成的。然而,在整个危机之中,真正的、最初的大错误,却在于向列国驻华公使馆派送卫兵——对于这一点,连具有最起码常识的人都会说:如果你要炫耀和诉诸武力,就请拿出足够的武力来,现在,不仅整个北京的民众,而且整个华北的民众都群情激愤了——重要的不是正确或者错误,而是反对洋人,反对那些送入这些民众当中的一小撮长着洋面孔、身上一套洋装扮、开口闭口说洋话的人,以及那些狂妄自大的洋兵。不仅如此,这些洋人还没有统一的指挥,而是成群结队地按照各种不同的命令行事!因此,我认为,用“丧失了常识”来描述外国公使的所做所为,还是非常轻微的。
严格地说,对于外国使臣的保护,是他们自己所持的信任书,正如在战争中对于一个军事谈判代表的保护是他手中的停战白旗一样。当外国使臣带来使馆卫兵的时候,他们的信任书严格说来已经失去了价值——不错,中国政府是同意过他们这么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做法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使中国政府减轻了对他们的保护之责,因为外国使臣们已经选择了一种自我保护措施,表明他们不再信任并依靠清帝国政府。
事实上,整个中国问题的关键,在此已经得到了非常有力的说明。事变发生后,列强们义愤填膺、惊魂未定。索尔兹伯理勋爵谴责中国人围攻使馆是蛮横无耻的行径——因为中国已经侵犯了使节的神圣法则(Sanctitas lesatorum)。但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国使臣首先也无耻地违反了一个同样重要的国际法——中国国土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他们竟然把兵派到清帝国的首都来了!现在,在经历了这样一种因不当政策所导致的灾祸之后,列强们一面郑重保证要维持清帝国主权的完整,一面却又要建造一个俯瞰大清皇宫的堡垒!正如我们说过的,如果你要诉诸武力,就请拿出足够的武力来。假若列强想用暴力使中国就范,那么请便——但他们起码应该保持一种有效的控制,否则,清帝国就要分崩离析。
的确,自从经历了去年的那次灾祸之后,列强并没有反思他们过去的政策并承认主权所犯的错误,似乎不仅要继续坚持下去,甚至还要加重这种错误。首先,他们没有立即派出具有新头脑的“新人”,没有努力为局势的缓和带来新的希望,以求得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解决结果。绝大多数列强都固执地使用那些导致这一局势恶化的旧人,让那些神经错乱、感情愤激的人来指导和议的进行。其结果,自然是那十二条不可更改的条款。
其一、外国使臣反对总理衙门 的设置——其实他们应当以更大的力度去反对目前的外国使臣共同议定的机构。如果没有一个公认的应该负责的领导,要想使和议迅速而满意地取得成果是不可能的。
其二、在列强赢了战争之后,提出不可更改的强权条款本来无可非议,但是,这样的条款一般要限定在对于当前和以往错误的直接补偿和规定军事行动状态的范围之内。就未来的和平、安全保证而言,这些条款的提出,是基于这样一种错误,即外国使臣自以为比清帝国政府更懂得如何防止民众将来可能发动的反对外国人的暴乱,而这正是导致了目前这场灾难的政策。就未来的和平、安全保证而言,请求清帝国政府陈述它将以什么来担保未来的和平与安全,这不会有任何害处。
其三、事实上,12条中的绝大多数条款,不符合“给了强盗钱就不给强盗命”的原则,而是既要你的钱,又要你的命!要执行这些条款,意味着在中国不可能再有“良治”。我已经讲到过惩罚问题,执行这一款,对于帝国的稳固来说是最为严重的祸害,幸赖皇太后陛下个人的影响力,尽管这一条款得以履行,但没有导致帝国的分裂。接下来的问题,是可否在帝国首都的心脏建立一座堡垒——对于这个问题我也已经谈过了。下面,我再谈谈停考问题 。撇开问题本身是否公正不谈,我想在此指出,在中国,举行考试并不是像在欧洲给予人民选举权那样普遍的一种特权。它毋宁说是一种职能,一种中国政府遵循“门户开放”原则的极其重要的职能。现在,你要求一个机械师能保持机器正常运转,同时又命令他堵塞机械中一个最重要的管道,我想,这将被认为是惊人的无理。然而列强们要求帝国政府停考的做法,就是如此。
我以为我所讲的已足以表明,西方列强在中国不仅行使着治外法权,而且行使着“治内法权”。目前,这种情况似乎变本加厉:一个中国官员若被任命到一个重要位置,必须首先从外国官员那里接受一个半官方的许可证书(exequatur)。其结果,我可以在此提及,湖北省因为过去8个月的事情,已经罢免了一个巡抚。湖广总督不得不忙于帝国的国体问题,并为保护外国传教士这些的事务所烦,而省内实际的民政管理工作正面临着越来越糟的危险。外国人干涉中国官员任免事务的另一个后果是,那些最无德行和名望、最没有教养和行政能力、只是一味奉迎巴结、如果没有实际贿赂、至少也给外国官员和有权有势的外国人带来好处的人,他们能够官运亨通。最近的例子是中国驻日本大臣 的任命——我冒昧地提醒列强驻日本官员注意此事,以便能够调查一下,看日本驻中国的官员究竟是否干预了这项任命。正是外国官员和外国人对中国的此等不肖之辈所显示出的偏爱和支持,使得中华民族的一些最优秀分子不可能对外国人和外国事物表现出友好态度。
另外,还有必要提及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外国政府允许天主教传教士公开干涉其教徒与不信教的中国民众之间的诉讼案件。至于新教传教士,他们不仅干预诉讼,还在外国报纸上和中国国内的报纸上公然鼓动造反。最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他们的惟一“事业”,就是参与从事所有通商口岸仍在继续的一切声名狼藉的商业活动。
鉴于以上所述,我想任何一个尽力了解事实的人都必能看到,清帝国政府要想在上述情形下保持良治,实在是一件令人感到沮丧的事情。而且,在中国,就其治理而言,又是一个没有系统警察机器的国家。和平与秩序,本是通过民众的常识和亲善友好来维持的,当民众有关“义”与“礼”的常识遭到践踏时,就会发生地方当局没法加以镇压的暴乱。暴乱之后,人民则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一种过于高昂的代价——正如我们可以从最近送到省府衙门的遇害天主教传教士以及新教传教士的名单上所看到的那样。
然而,所有那些在地方上出现的特定伤害之总和,都无法与外国使臣行使“治内法权”所造成的损害相比。中国人民已被剥夺享受“良治”的正当权益。比肯斯菲尔德勋爵 说过:“除非一国的现存政府有绝对的权利去做它认为正确的事情,否则该国的良治便无从谈起。”现在,列强在中国既不负取代清政府而统治中国之责,又不允许清政府去做它认为正确的事情——总之,它们实际上做的便是要使中国的中央政府瘫痪。一旦中央政府瘫痪,帝国的各省政府及其官员也将随之陷入混乱。在此,我想说,有关近年和眼下那些甚嚣尘上的“新政”呼声,从这个角度看,确实存在很多理由。国家的实际管理状况正变得越来越糟。然而,要改善中国现存的统治状况,却不应由此入手。对此,我将另外撰文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只有当帝国的中央政府有权去做它认为正确的事情,只有当帝国的法律至少对于所有中国国民还具有惟一和绝对的效力时,推行所谓“新政”方才成为可能。简而言之,只有当每个总督和巡抚,以及所有在职的高级官员,都用脑袋对皇太后和皇上负责,而不只是为了保护洋人,更不是为了讨得外国政府的欢心——而是为了真正的“良治”即为了每个下属的品德、行为和生计而着想,为了托付给他们的人民的幸福与长治久安而鞠躬尽瘁时,中国才有可能存在真正的良治。
概括起来说,中国难题中主要且关键的问题在于,西方列强必须清楚而毫不含糊地决定,究竟是要代行统治中国之责,还是要将此一责任留给清帝国政府?如果列强决定代行统治中国之责,那么请便;但如果列强要求清帝国政府负起“良治”之责,那么它们的简单义务就是绝对地承认和尊重精帝国政府作为一个享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的政府所应保留的一切权利——在目前,只有裁判外国侨民除外,因为“治外法权”目前还应当存在。
然而,在中国,治外法权的行使,亦使列强对于其侨民是否循规蹈矩、列强对于本国使臣是否能维持“良治”状态负有责任。任何人,只要认真去读一读上世纪前三十年英国的蓝皮书和国会文件就会清楚地看到,英国之所以要派一个国王的代言人到中国来,实际上是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一个人能对于英国侨民是否能处于“良治”状态下负责。在广东,英国侨民所做所为体现出的那种无政府状态已经恶化到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英国向中国派驻使臣的主要及最初的目的不是推进贸易,而是要照看好英国侨民,使其规规矩矩地保持“良治”秩序。
现在,人们却大谈特谈帝国主义了。帝国主义意味着公正无私的统治——一种既不用害怕谁,又无需讨好谁,绝对有权去做它认为正确的、对于国家的良治有益的事情的统治状态。然而现在,要想让一个英国大臣以公正无私行事,却是困难的。现在的英国大臣不是为了祖国的荣誉去对国王负责,而是对坐在众议院的那六百个不固定的“小国王”负责。英国国会最初是一个智囊,或曰一个智者的会议,现在却只是一个私心重重的市侩们的会议。
我实在想知道,英国统治阶层的人们是否从未想过到,如此热心地并如此高声地谈论英国利益,至少可以说是相当自私的。英国绅士所以鄙视纯粹的“职业作风”,就是因为后者要求关心并且只是关心利益,也就是钱。无论怎么说,那些建立大英帝国的人们并不谈利,而是谈责任。理查德·麦克唐纳爵士,像窦纳乐爵士一样,是个军人,曾做过新加坡的殖民总督,他曾在造访新加坡的一个英国同胞代表团面前对种植园的苦力们说:“我是女王派到这儿来统治你们的,你们这些种植土豆的家伙!”在英国殖民地,在那些有中国移民的地方,英国政府尚有常识,尚可以指令一个官员去做中国人的保护者。在中国的通商口岸,他们本来更应该像在殖民地一样,指派一个同样的官员来,以保护那些雇不起律师以抵挡恶霸之欺凌的、可怜的中国人的利益,使他们免于那些粗暴无赖、肆无忌惮的英国侨民的欺侮。至于说到贸易,用不着派一个商务专员来教英国商人如何经商,或者招徕他们去影响“进步”的中国官员,我想恐怕组成一个由像麦克唐纳这样的人参加的委员会,指令他们来华调查贸易情况要更为有益。他们的任务是要调查何为合法贸易,即那些既有益于英国人也有益于中国人的贸易;当然,他们也应该何为不合法贸易,即那仅有利于英国某些个体的利益而损害了上面所提到的那种合法贸易的贸易。因此,正如已故威妥玛 爵士所说的那样:“持久地伤害中国人,最终必定也要伤害到外国人,甚至包括那些在华外国人。”
总而言之,外国列强首要的责任,是当他们行使治外法权的时候,要采取严格的、适当而有效的措施,以保证他们每个可敬的国民都遵纪守法,形成“良治”秩序。必须承认,要在外国侨民中保持“良治”秩序是不易的,因为治外法权是国际法中的一个怪胎。让人费解的是,似乎上述问题还不够棘手,如今列强又试图增加它的困难,他们竟然愚蠢地要求每个国家在每个通商口岸都应划有一个独立的租界。于是,现在每个通商口岸现在都变成了一个小国林立的“火药桶”——巴尔干半岛,每个小火星都有可能引爆它。在此,应当指出,欧洲列强要求拥有一个独立的租界,大概存在一个合理的理由,那就是英国政府所犯下的一个错误,即它把主要的权力授予所有的英国殖民者——不仅授予英国领事,而且授予由多人组成的市政当局,甚至还将其授予到英国商人卷入的每场官司上。对于外国列强来说,要使其国民服从于市政当局——尽管英国官员的市政管理已然糟透,仍然可以勉强维持,但若使其臣民服从于英国商人的权威,那就太过分了。事实上,正如已故的弗劳德先生 曾指出的那样,在一个鱼龙混杂的社会中,要实行代议制政治是不可能的,在这样一个地方,你必须实行君主统治。带有强烈的种族与民族偏见的人们,是决不可能成功地通过选举并建立起一个真正的代议制政府的。为了废除那愚蠢的独立租界的规定,也是为了维持外国人的“良治”秩序,外国殖民者的机构应当接受调查,并加以改革。
在中国问题中,真正让人担心的是,那个几乎无法克服的困难乃是列强之间如何实现和谐一致——哪怕仅仅是名义上的一致,而非实质上的一致。事实上,华北地区所发生的那场事变已经清楚地表明,就像在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一样,因为不同的政府派别之间害怕争斗,所以他们允许各种各样的暴行竞相登场。同样,在中国,因为列强们害怕彼此开战,他们宁愿让中国人民惨遭各种暴行的蹂躏。然而,列强们逃避责任是无济于事的,他们不仅对于中国人民负有责任,而且对于真正的“文明”事业负有责任。列强们必须心平气和地同意绝对尊重中国作为一个君主国的主权完整,否则他们就必须开战。至于和平瓜分的其他选择,根本行不通,尊敬的布罗德里克(Brodrick)就说过,“对大不列颠帝国来说,企图管理中国领土的任何部分,都将是疯狂的。”
中国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于三个列强:英国、俄国和日本。像西摩尔 将军那样的英国人,乐于唤起世界注意这样一个事实:他们为西方民族打开了中国的门户,但从不考虑他们对这一行为后果该负什么样责任。实际上,英国现在仍然是在中国扩展势力范围的头号列强。总之,这件事本身好坏参半。由于我最近的文章已经招致了许多英国人的厌恶,但愿我下面的话,不致于被人怀疑我又在有意讨好他们。这里,我要说的是,在影响中国社会变迁的外来因素中,英国因素至今仍然算是最积极的。例如,英国领事馆不仅是一个有条有理的行政机构,其中还收罗了一些最为出色的在华外国人。不过,在陈述英国是今日盘踞于中国的头号列强时,我也毫不犹豫地要说,对于目前中国局势的形成,它应受到更多的责难。中国事态之所以陷入如此困局中,乃是拜英国政治家在中国推行的政策所赐:即便是那个错误的政策,那个“押错赌注”的政策,或者干脆说是那种“没有政策”的政策也没能得到始终贯彻!我能够听到英国政治家自言自语地说:“我们愿意对中国公正行事,但你看其他人不愿意;因此,我们惟一能做的是照顾好自身的利益,如果我们正直诚实,但是——”现在,正是英国的这种“但是”政策,带来了眼下这场可怜而又鄙的悲剧性混乱。然而,如果英国政治家丧失了责任感,只是在考虑其自身的利益,再加上又奉行“但是”和“如果”政策,那么,英国很快将无法保住它在中国的头号列强地位。英国应奉行的政策,即便是从它自身的利益来考虑,也是在于我在本文开头作为箴言所引用的那段戈登将军的话中。不过,英国如果要想坚持这项政策,就必须准备战斗——只有不畏惧战斗,最终才能免除必将发生的战争荼毒。
至于说俄国,如果它成为了中国的头号列强,那将不是它的本愿。对于眼下它在中国的扩张,只是因为英国报纸及其民主政体的不受约束才迫使俄国违背其本愿而加强其在远东的力量,从而成为在中国的头号列强。
中国问题有赖于解决的最后一个列强,是日本。就日本的国家利益和日本人民的福祉来说,它在解决中国问题的过程中将比联合行动中的其他任何列强都会冒更大的风险。鉴于目前它的军队有自由行动的权力,所以日本在处理中国问题时,可以采取一个左右其他列强决定的政策。一旦日本对中国问题的症结有了正确清晰的认识,它恐怕就会成为远东文明的Mark-graf(边疆镇守使)。
曾经有个外国人对我说:“你所有的意见都很动听和正确,但为什么不唤醒中国起来战斗呢?现在的世界不认公理,只认强权和物质力量。”对此,我将指出,“拳民”应当使世界相信,中国人并非不愿战斗。赫德爵士的同胞认为他在预言“义和团运动”的前景时丧失了理智。但在此我将从中国历史上举出两件事,来证明赫德爵士错得毕竟还不是太远。
(一)在公元十二世纪,中华民族已经发现,文明,正如罗斯金 先生所说的,意味着培养文明的人;但其恶果却是承平日久的人民遗忘了战争艺术。因此,当南宋王朝汉人们面对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即蒙古人的入侵时,他们束手无策,无能为力。1260年,蒙古帝国的领袖忽必烈汗实际上登上了中国的皇位,并于1279年用暴力征服了所有汉人。1361年,正好一百年后,我们汉人重新学会了战争艺术,在明朝开国皇帝的领导下,中国武士再度崛起,将蒙古人赶出中国,回到大漠。至少,这部分野蛮的入侵者还没有耽于中国文明变成文弱之人。
(二)当1850年太平天国叛乱在广东刚刚爆发之时 ,作为统治阶层的儒生们也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的。但大约10年以后,儒生们脱掉了他们的长袍,掌握了一套战争艺术,结果于1864年扑灭了这场叛乱。
在这里,我要指出的是,中华民族是否必须起来战斗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世界文明事业的异常重大的问题。在一场公平的战斗之中,我不为中国人担心什么。但是,文明的危险甚至在于,在中国人准备战斗之前,外国列强的现行政策可能会逼使中国人失去理智,从而陷入一种“乱砍乱杀”的狂热状态。人类为了防止这样一种“乱砍乱杀”的狂热出现,对于能够做到的一切都应该尽力去做,如果不是为了人类文明的缘故,起码也应当为自己的物质利益着想。欧美各国人民还不了解中国人眼下的痛苦处境。在如今的中国,甚至连中产阶层——且不说更低下的阶层——都正处在饥饿的边缘,而外国的外交家们竟天真地以为,中国人民会平静地饿死——中国人不仅该付出实际破坏的代价,而且他们的遭遇还会给现代殖民政治添加所谓荣誉,中国人的失败将成为庆祝“现代殖民政治”取得“成功”的焰火。此外,如果西方人想要抢劫中国人民,那就请公然地、明目张胆地来抢好了,就像他们最近在中国北部所干的那样。但是,看在上帝和人类之爱的份上,千万不要将中国人民交到那些被称为“金融家”和“资本家”的现代欧洲高利贷者手中,任凭他们虐待。在此,我想指出,中国人民,甚至到了眼下的关头,为了和平的缘故,仍能牺牲一笔合情合理的赔款。但要做到这一点,中国的中央政府必须有绝对的行动自由——比如,有命令每个总督或巡抚如实上交公款的绝对权力。
中国问题归根结蒂是一个巨大的文明难题。在欧洲,“三十年战争”之后,召开了威斯特伐里亚会议,讨论像目前中国事变所遭遇的、攸关所谓“文明”利益的问题。现在,我冒昧地请求,在现有的最后和约批准以前,也应当将它提交到这样一个会议来讨论,不仅要修改它,如果有必要,还应彻底改变整个条约。
前面提到的国际法和外交学教授齐舍勒(Bernard Chichele)先生在谈起《威斯特伐里亚和约》时曾说过:
“威斯特伐里亚会议的结果,是签订了一个和平条约。如果你细加分析,一个和约,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首先,它有外交家们所说的一般性条款——宣告和平已经恢复,并实行大赦;其次,它有消除战争起因、调节彼此抱怨的不平并防止它们死灰复燃的必要条款,这是实质性条款,谈判者必须事后做好,如果没有有效地做到这一点,和约就是虚假的和不完满的;第三,它有交战中的强势一方所要求的赔款或补偿条款,以弥补强势一方长期受到的损害和战争费用;最后,它还包括有关实施前述各项规定所必须预备的一些条款。”
上文最初发表在《日本邮报》上,当时附带如下评价:我曾经表示过,要对列强在华的现行政策做一篇详尽的批评,现在,我之所以没有信守承诺,主要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所导致。
首先,因为我得知英国驻华当局对我所写的东西感到不满,并已正式向总督大人提出抱怨(张之洞——译者)。自然,我也要有所收敛,免得让总督大人感到难堪。我不知道英国驻华当局的行为是否得到英国政府的许可,但鉴于此,我认为有必要在此公开提醒索尔兹伯理勋爵注意,去年夏天,我曾经给他的府邸拍过一个密码电报。
去年夏天,在形势最为严重的时候,上海报纸上刊登的电文说,张之洞总督正在汉口的外国租界操练军队;而来自上海衙门的电报则一致报告,英国舰队司令西摩尔在长江上已有图谋。果不其然,西摩尔司令当时正领军到沪。此外,有个英国军官也在武昌周围窥探。这时候,一个外国领事馆派代表向我反复说明,让我提醒总督,要防范英国的阴谋。我直言不讳地告诉那个代表,他的领事有点丧失理智。我把路透社(Reuter)的电报拿给他看,其中,尊敬的布罗德里克先生说,试图管理中国领土中的任何部分都是发疯。最后,南京的刘(坤一)总督发来一个电报,深信我们正在“坐以待毙”。于是,中外双方彼此的恐惧加剧,大祸即将临头。我束手无策,感到绝望,因为我无法使我们的人民相信那些关于英国阴谋的报告是没有根据的。同时,我也不知道这些有害的电报是否已到索尔兹伯理勋爵那里。
正在这一危急关头,索尔兹伯理勋爵发来一个电报,主动提出要为总督大人惩罚端王殿下!这时我立即发现一个消除紧张气氛的机会。总督当时正需要钱,我大胆地劝总督向索尔兹伯理勋爵要求一笔借款——那就是我的密电内容。我的目的,是想让索尔兹伯理勋爵信任我们,不派军队到中国来。我知道,在索尔兹伯理勋爵的担保下,香港和上海银行将会欣然接受此项业务。我盼望这笔借款的成功会成为彼此恢复信任的手段,我有理由相信它能起到此种作用。可惜的是,索尔兹伯理勋爵并未充分了解我那封密电的意图,还是把军队派到上海来了。我更遗憾地得知,通过半官方渠道获悉,索尔兹伯理勋爵感到失望,因为英国政府通过这笔借款并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我总以为,长江流域诸省的和平是值五十万两的,何况只是这样一笔数目的借款呢?
实在很抱歉,我在此介入了个人的因素,但鉴于英国驻华当局的行为损害了我与总督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在此让索尔兹伯理勋爵及英国人民了解到我个人为维护长江流域诸省的和平所做过的事,还是必要的。
我不再写关于时局评论的其他原因在于,我感到自己写这些东西,完全是在随意地给自己找不自在。同时,我还认为,以我在政府机关的卑微之职——去评论中外议和的细节,从而使正在进行和议的帝国高级官员感到为难,将是不合适的——特别是当事情可以说还在审议之中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