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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问题的近期札记之五(首次发表于1901年5月25日)

箴言

爱默生说:“我的英国朋友问我是否存在真正的美国人?那种具有美国思想的美国人?面对这种富于挑战性的问题,我所想到的既不是各政党会议,也不是国会;既不是总统也不是内阁大臣,不是这样一些想把美国变成另一个欧洲的人。我所想到的只是那些具有最质朴最纯洁心灵的人们。我说:‘是的,肯定存在’,于是我谈开了无政府主义和不抵抗主义的教理。我说,确实,我从没有在哪个国家见到过人们有足够的勇气坚持这一真理,我非常清楚,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种勇气更能赢得我的尊重了。我很容易看到卑鄙的滑膛枪崇拜的破产——尽管大人物们都是滑膛枪崇拜者——可以肯定,就像上帝活着一样毫无疑问,不能以枪易枪,以暴易暴,唯有爱和正义的法则,能收到一场干净的革命之效。”

美国驻华公使康格 先生最近在离开上海回国之前说道:“我不担心中国人还会发动同样的暴乱,他们已经得到了教训。”我想,这不该是一个美国官员、一个爱默生的同胞所应该说的话,这是一个卑鄙的孤儿院女舍监所说的话——她长期惨无人道地虐待那些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而当孩子们反抗时,又毫无人性地加以残酷的痛打,然后坐下来喝口茶,还抛出一句:“这下小家伙们绝不敢再胡闹了,他们已经得到了教训!”

罗斯金说:“粗俗的本质在于麻木。”头脑简单和愚昧无知的粗俗,不过是身心缺乏训练和未经开发的迟钝,而在真正的与生俱来的粗俗中,身心有如死一般的麻木,臻于极至,就变得残暴成性,无恶不作。

但一般说来,美国人,还有俄国人,最不易陷入这种身心死一般的麻木之中。俄国人——众所周知俄国的下层人物及俄国兵是残暴的——有人说,“你惹了一个俄罗斯人,就等于碰上了一个鞑靼人。”俄国军队最近在中国北方的暴行无疑骇人听闻,但这种残暴仍然是那种未经驯化的野生动物的残暴。因此,俄国人的残暴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种德国人形象地称之为“Rohheit”(字面意思是:纯粹的粗鄙)的残暴——即那种“人面兽” 的性情——阴森呆滞、庸俗粗野、冷酷无情、兽性十足,这些都是这种残暴的特征。

与俄国人被认为残暴一样,美国人则被认为是粗俗的。但美国人——美国受过糟糕教育的阶层明显的粗俗,一般说来,正是罗斯金所言的、身心未经训练与开发的迟钝,即那样一种头脑简单和愚昧无知者的粗俗。相反,英国伦敦佬或欧洲资产阶级的粗俗,才是与生俱来、深入骨子里的粗俗。

去年夏天,一个美国海军军官向我解释了美国文明的简单结构。他说:“在美国,无论我们何时规划一座城镇,人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一所学校,一座教堂和一个法院。”学校代表人,教堂代表上帝,法院连同绞刑架代表魔鬼。人首先被送往学校看看是块什么料,如果可堪造就,就送往教堂使之成圣;如果不堪教化,就送到法院、送到绞刑架——直接交给魔鬼。

这就是质朴的美国小木屋文明,但现代美国人已经“进步”了。除了修建学校之外,他们还创办了报纸;除了教堂之外,他们又创立了形形色色、大小各异的剧院;除了法院之外,他们还建起了银行。因此,那些本该送往学校受教育的人,现在却在阅读庸俗报纸,并因受其迷惑而丧失了原有的教养;那些本该送往教堂虔诚修行、接受高尚教诲的人,现在却热衷于到大大小小的剧院去享乐,耽于这种庸俗的消遣;最后,许许多多本该送往法庭或径直送往绞刑架下被绞死的人,现在却坐四轮马车到银行去提取利息和存款!

与此同时,那本该教育年轻一代知书识礼的美国学校和学院,现在已变成地道的“锻工车间”,在那里,学生们被教以如何挣钱或如何谋生的方法,其途径是掌握那些被称为“现代技工艺术”的粗俗不堪的手头把戏——或被称为法律和神学的精巧的“脑筋急转弯”。在许多美国大学里,牙科学、手足病治疗或指甲修剪学,被置于同柏拉图和维吉尔的学问 一样“高”或一样“低”的地位。

与此同时,美国的基督教会也变成了盗贼和懒汉们的救济所。募集和分发救济品原本是基督教会的真正职能之一,但现代美国教会募集救济品,不是为了发放而是留着自己享用。如果人们真遭到不幸,那么接受救济当然没有什么不义或不光彩之处,然而,如果人们实在没有遭受不幸,只是“敏锐”地发现吃救济乃是一条舒适简便的谋生之道,那么其中包含的不义之恶便不言自明了——由此他亦将陷入真正的不幸之中。当人们耻于接受施舍而不以盗用施舍物为耻之时,那么接受施舍岂不更加臭不可闻?但必须公正地指出,对于今日欧美诸国的基督教会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做的事了,它甚至不会以“传教士抢劫”为耻了。假若现代美国教会真有羞耻之念,它就不会振振有辞地写公开信给“异教徒”——日本的佛教徒,证明它有权向中国的饥民索取赔偿——在这些饥民家中,基督教会的代理人则帮着纵火,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以为食,以致陕西已经在出售人肉!这些赔偿和“劫来之物”自然不是用在教会或传教士本人身上,而是留给其可亲可爱的中国皈依者们享用。他如此标榜,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关心那些穷人,而是因为他是一个小偷,并且已经赃物满袋。

最后,在美国,那代表绞刑架的法庭,那本该把正出入银行的那些人送进去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一个避难所,一个为那些不成功的、内心坦然的人们准备的避难所。正如罗斯金所言,这个避难所是为那些聪明绝顶、地位卑微、敏感有情、富于想象、仁至义尽、公正虔诚的人们准备的——比如像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en Poe)或我曾在旅途中遇到过的那些只买得起散席船票,在珠江汽轮的甲板上抽着鸦片、能说流利的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的食不果腹的美国艺术家那样的人。简而言之,美国的法庭是专门为那些弱者和不幸者、为各大城市的街头妓女们准备的:

当爱神的热切祈祷消失之后,

她那颗女性之心便不再存留。

连天国的基督也宽恕的罪过,

男人们却在诅咒不休!

在莎士比亚的《麦克白》(Macbeth)一剧中,麦克杜(Macdu)太太的儿子问她:“何为奸贼?”

麦克杜太太回答道:“噢,奸贼就是那种起假誓、说假话的人。”

儿子又问:“所有这么做的人都是奸贼么?”

麦克杜太太继续回答:“凡是这么做的人都是奸贼,都该被绞死。”

儿子接下去问:“谁来绞死他们?”

麦克杜太太顺理成章地答道:“噢,那些诚实的人们。”

儿子得出结论:“如此看来,那些起假誓说假话的人都是些傻瓜,他们人多势众,为何不联合起来打倒那些诚实的人,并把他们统统绞死呢?”

然而,现代美国的奸贼,那些说假话起假誓的人却并不是傻瓜,因此,按照宪法,人人获得选举权的结果是:美国所有诚实善良的人都已被绞死,或正面临被绞死的危险。

在我看来,现代美国人实际上已经不配他们的先辈为其所制定的制度。正如中国人所言,“有治人,无治法”。无论如何,现代美国人在盲崇和迷信宪法条文的同时,已经丧失了他们的先辈——那些真正的、早期美国人的精神。对于此种精神,美国诗人写道:

这些养育我们的移民们,

他们沐浴着阳光漂洋过海而来,

为我发现了这块处女地,

并恩赐给我们自由的土壤。

人们经常断言汉语中没有关于“自由”的词汇。但令人惊奇的事实是,不仅汉语中有关于“自由”的词汇,而且这个词还准确地表达了美国人的本意,即“自由”的真正含义,当然,它迥然有别于现代伦敦佬或坦慕尼协会 的“自由”概念。汉语中表示“自由”的字是“道”。当中国人要说某个国家里没有自由的时候,他们便说“国无道”。这里表示“自由”的“道”字,字面意思是指“道路”,当它在“自由”这个意义上使用时,被定义为遵循我们本性的法则——“率性之谓道” 。那个表示我们本性法则的“性”字(字面意思指本性),被定义为上天的命令或意志——“天命之谓性”。因此,表示“自由”的那个汉字,是指自由地去遵循我们本性的法则——即按上帝的意志办事。那些头沐阳光、飘洋过海、离开旧家园寻求新天地的移民们所缺少的自由,恰恰正是他们所表达的照上帝意志办事的自由。事实上,早期美国人希望留给他们后人自由土壤的那种自由,并非像坦慕尼协会所认为的那样是自由地追求庸俗,进行诈骗,无心无肝,残忍粗暴,而是像中国人所说的:率性以尽天命——“我自由地漫步,因为我追寻您的旨意。”

但“自由”一词如今在美国,被另一个伟大的美国词“平等”夺去了光彩。的确,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使得“自由”一词的真正含义无从得见。“自由”的真正意义是“你必须率性”,而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意味着把人的头脑抹平(抹煞贤愚之别)。在一个国家,傻瓜和非傻瓜都是如此之多,现代美国的“平等”概念竟要求将非傻瓜的头脑与傻瓜扯平,以免傻瓜们的权利——他们的“平等”权利——那种与总统在白宫握手的权利被人剥夺!

不过,美国人和欧洲的法国人如此固执于“平等”一词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正是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反对“特权”的平等,美国人在独立战争期间,法国人在第一次大革命期间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并不是指将国中最好之人变成与最坏之人一样糟的现代美国抹煞智愚差别的概念;也不是“士兵应当指挥将军,马应当驾驭车佚” 的法国人那种目无君上的概念。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是指敞开大门——开放门户。最正确意义上的平等意味着“开放”(Expansion),孔子说:“有教无类。” 这就是“开放”的真正含义。

自由、平等和最深刻意义上的“开放”——博爱,这就是基督教的内涵。或如中国人所说:一视同仁。因为心中拥有“博爱”一词,法国人德穆兰 在临上断头台之前仍诙谐地将自己比作“优秀的长套裤汉”耶稣。向康格夫人和其他公使夫人们说“中外一家,天下一家”的中国皇太后陛下,也是要告诉她们基督教的真实含义——那种最深刻意义上的“开放”,对此,康格夫人及其丈夫知之甚少。正因为皇太后的呼吁于事无补,成为徒劳,中国的优秀长套裤汉“义和团民”才不得不奋而起事,同他们的法国兄弟在1789年所做的那样,向全世界发出血淋淋的呼吁——呼吁应当把中国人当人看待,应当将其视为人类家族中亲如一家的兄弟。

现代民主和现代自由主义的伟大实践观念,那有别于现时代可以称之为欧洲文明的观念,构成了美国制度的基础。这种观念就是爱默生所谓“美国思想”。人们曾问歌德什么样的统治方式他认为最好,他回答说:“那种使所有统治方式都成为多余的方式”。现代欧洲的统治观念,即怎样使人民、使“民众”遵守秩序的观念,是动用警察手中的警棍和军人手中的刺刀,而独特的美国统治观念,是借助学校和教会,使民众就身于秩序,从而免除“皮鞭”、警棍和刺刀的拷掠。

但美国人最初犯下一个错误,即他们不知美国文明是基于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建立在美国宪法的基础之上。美国人坚持按照他们早期“小木屋宪法”的模子来建学校和教会,而不是借助学校之光去阅读宪法,其结果,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是目前美国学校和教会所陷入的可怕状态。

美国人如此迷恋他们的宪法,实在让人怜惜。斯特恩(Sterne)小说中的下士说,“在这个世界上,他绝不会继续前进,不会再给阁下带来荣誉。”托比(Toby)大叔说:“老天爷作证,他会继续前进的。”面对困惑,山姆大叔向律师求援。但一般说来,律师不宣告天理或上帝正义的法律,而只宣告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人民、普通百姓当然不懂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于是,律师们便得以恣意妄为。简而言之,律师们根据宪法制订和解释深奥的法律,以使他们自己和任何能够付得起他们钱的人中意。

由于对法律和宪法名目的尊重已经深深植根于其宗族的心灵,美国人民,美国普通民众曾一度对这种依据于宪法的深奥法律保持沉默。然而,尽管美国的平民百姓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很是糟糕,但仍然有人对其心中上帝正义的法律有所了解。因此他们时常发现,那依据于宪法的法律与上帝正义的简单法律正相违反。

于是,平民百姓只好动用“私刑”,但动用私刑是违反宪法的。因此,人们不得不召来持有刺刀和警棍的军警,不得不增加军警的人数,以对付与日俱增的私刑律师。

这样,起初从“美国思想”出发依赖学校和教堂的美国人,现在则仰仗警棍和刺刀,被迫采用欧洲思想,陷于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中,结果,美国只能变成另一个欧洲。

随后,美国的“律师”被送往国外去做外交官。他们在对待菲律宾人和与中国签订条约时,不是遵照上帝正义的法律行动,而是根据宪法的条文办事。这种宪法,他们出国之后加以扩充并称之为进步与文明的法则。然而拥有自己独特“救世主”的中国人发现,那种依据于宪法的法律、进步和文明意味着抢劫。而抢劫,尽管是富人抢穷人,强者抢弱者,但都明显违反了上帝正义的法律。正因此,中国人纷纷起来参加“义和团”并动用“私刑”——由此人们可以看到美国在眼下这场可怜而又可叹的悲剧中所起到的恶劣作用,同时人们还可以看到,他们支持、援助并最终采纳了其欧洲同伙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情景。

于是我们发现,现代“律师”是产生现代“警察”的真正和直接的原因,是现代欧洲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代表。现代“律师”乃是假教士,正如现代警察乃是假军人一样。事实上,最初正是这种假教士,首先带来了欧洲的军国主义或滑膛枪崇拜。在中世纪的欧洲,拥有虔诚、正直教士的真正教会毋需武装人员便能使国内百姓安居乐业。那武装人员、真正的军人,则被用于保卫英格兰和苏格兰(或威尔士)的边境,以防止游牧民族即蛮夷的入侵,事实上,也就是制服夷人的野蛮。而当教会变成假教会,教士变成不诚实的教士时,国内的人民、那平民百姓就再也无法保持秩序了。因此,另一种被称之为帝国主义者的武装人员——古斯塔夫(Gustavus),克伦威尔,腓特烈——不得不出来维持国内的和平与秩序,等待那些名副其实的教士的到来一公理通行之前,只好依靠强权。

然而他们等来的不是真正的教士,而是律师。他们一来就开始建立称之为“宪法”的新教会。这些律师不是减轻武装人员维持和平与秩序的任务,以减轻人民为养活这些武装人员所承受的负担,而是宣告需要更多的武装人员,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维持和平与秩序,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并捍卫宪法——这种宪法意味着财产权,意味着律师以及为律师付酬的富人的财产权。于是,武装人员发展成为现代“警察”,这种警察不是勇士,骑士或真正意义上的武士,而是“士兵”,一个佣工和雇佣者,一个战斗者,一种原始意义上的武士,即律师、富人、外交官及资本家豢养的走狗。他们被雇佣来不是为了维持和平与秩序,而是保护财产、保护铁路旁轨辛迪加 和鸦片仓库。这就是冒牌帝国主义或殖民政策的根源,是欧洲卑鄙庸俗的滑膛枪崇拜的最新发展。

剑或相当于剑的刺刀并非是粗俗或卑鄙的东西,恰恰相反,它是人类男子气概至上至圣的象征。武装人员或佩剑之人非但不粗俗卑鄙,而且是一切真正的高雅、礼貌、有教养——即文明真正含义的本源——在欧洲是这样,在所有国家也莫不如此。但那些可怜的漫不经心的现代乞丐,那些包裹在土黄色制服里、并配备有机枪的人们已经变得粗俗卑鄙了,他们之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他们是些乞丐,而是因为他们已经成为领薪水的警察。那佩戴肩章的现代庞大的自动机器,也已经变得粗俗卑鄙起来,因为他像自己惟一崇拜的东西——机枪一样,成为一个既无道德感情又无道德责任的自动机器。正是这样的人进驻北京并到处指手划脚,乃至侮辱中国的皇太后,让其同胞,即那些可怜的传教士,在饥饿或抢劫之间做出残酷的抉择。

的确,任何认识到现代欧洲的“军人”实在已变成地地道道的“警察”的人,都不会对八国联军在中国北部的所作所为感到奇怪了。法国人马蒙太尔(Marmontel)说,普通士兵常受低劣战利品的诱惑,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他们为了糊口会冒死亡之险。然而一旦让他们领取固定工资,他们就成了奴隶。其实,荣誉就意味着利益,因为荣誉、称号、声望这类东西就等于是薪水;谁够资格,就应给予谁——这就是一切军人道德的基础

那些真想改革英国军队的装模作样的英国政治家,首先应该使英国官员“非职业化”,将其塑造成君子,而不是变成“德国造的”纯粹冒牌的自动机器。英国“绅士”即便是在体育比赛中,也往往不愿承认自己是“职业选手”在那可怕的战争竞赛中就更是如此了。

在中世纪的法国,在那个产生过欧洲最纯粹军人的国度里,一个人要想得到晋升或荣获骑士称号,必须通过下列严格的考核——

考官会问他:“你进骑士团图的是什么?如果图的是财富、安逸和荣耀而不是为骑士这个称号增添光彩,那么你就不配享有这个称号。把这个称号授予你,与授予高级教士团中的那些盗卖圣职的神职人员(假教士、律师、书记员或为了谋生而甘充这类角色的人)完全没有两样。”如果考试合格,那个考官,他的上司会对他说:“我以上帝的名誉,以圣·马歇尔和圣·乔治的名义,授予你骑士称号:希望你勇敢、坚毅和忠诚!”

这就是骑士品质或欧洲真正的尚武精神,它与那现代的自动机器,即警察或庸俗卑鄙的滑膛枪拜物教迥然不同。事实上,不论在欧洲、日本还是中国,一切军人道德或所谓“武士道”的基础,一切真正的尚武精神的基础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消灭蛮夷及其野蛮风俗,崇尚高贵与真正的君王风度,扫除人类自身的卑鄙与低级趣味,用汉语说,就是“尊王攘夷” ,丁尼生 用欧洲语言解释了这几个汉字的意思,他让亚瑟王的全体圆桌骑士们宣誓:

敬国王仿佛国王是其良心,

良心就是其国王,

打倒异教徒,捍卫救世主!

美国人现在不相信“君王风度”,他们信仰自由与无君;法国人现在信仰自由、无君和无基督,但中国人相信没有君主便没有自由。中国人的君主观念是——英雄崇拜(尊贤)。汉语里孔子所用的相当于卡莱尔所谓“英雄”一词的那个词,理雅各 译作“Superior man”(君子),字面意思是一个小王或小国君主——“koen-tzu”(现代官话拼成Chiintzu),如同德语里的“koen-ig”,英语中的“king”。

现代美国人信仰无王之政,这比法国人现在相信没有基督更不足为奇。当今全欧洲,恐怕除了俄国之外,实在已没有君主。海涅指出:“俄罗斯的专制主义,实在是对贯彻现代自由观念的专政。”在除俄国之外的欧美所有其他国家,“君王”纯粹成为律师的宪政的廉价点缀,正如“基督”已完全变成基督教教士供奉在教堂的“偶像”一样。

现代基督教教士发现,如今许多人已经不在乎他的“偶像”或冒牌基督了。因此,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谋生计,改行当了律师或新闻记者,事实上成为了政客。来到中国的典型的基督教教士,他们对国内的某些人谈“偶像”以得到捐赠;而对另一些人则谈“爱国主义和祖国的荣誉”,以得到那些鼓吹侵略主义的报刊的支持而不是受到责难。可到中国之后,他们又对中国的达官贵人们大谈什么“进步与文明”,认为这样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里为中国人谋福利,其途径是当上某些总督的法律顾问,乃至于接替罗伯特·赫德先生!

另一方面,“律师”将“君主”与宪政卫兵之类粘合物粘在一起,或者迎合人们的口味处置其君,就像面包师在他的圣诞面包上装饰人物头像一样。如果人们喜欢一个“君主”,律师就把他们的圣诞蛋糕称之为“有限君主(制)”或“立宪君主(制)”,如果人们对这种装饰并不在乎,他就径直将其称为“共和制”。但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其结果都一样,吃蛋糕的都是律师和付给他酬金的富人。

然而在我看来,显而易见,那最终将吞噬欧美文明的教士、律师、宪法、教会及上述蛋糕之类的东西,是那既无道德情感又无道德责任,而只是病态地渴望报上扬名——即便是臭名昭著也在所不惜,对痛楚和灾难麻木不仁,对昂贵的机枪却贪得无厌的庞大的现代化自动机器。事实上,正是这个威胁要将欧洲的律师以及他们所做的蛋糕一并吞掉的庞大机器,驱使着现在国内那些精神错乱的律师,为供养这个怪物而将其庸俗卑鄙的滑膛枪拜物教带到国外,并称之为“帝国主义”或“殖民政策”。

当年,正是这部自动机器毁灭了古罗马帝国——正是这种被携之国外、被称为“帝国主义”的庸俗卑鄙的武器拜物教,导致了古罗马人灵魂与肉体陷入死一般的麻木中,并使他们变得残暴成性、无恶不作,最终招致了古罗马帝国的灭亡。在现代罗马人中,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这种毁灭帝国的恶疾,这种灵魂和肉体死一般麻木的极其严重的症状已经显露出来,这种症状首先表现为漫不经心,然后表现为在所有精神运动面前缺乏思想能力,表现出极度的无能与束手无策。上层和较上层人士傲慢的、绝弃生命的愚蠢举动,以及下层对于消遣、娱乐和下流刺激所表现出的令人可怕的、歇斯底里的狂热情欲,所有这样更会将整个文明推下悬崖。

假如我是美国人,即使有人将大清帝国——将整个亚洲大陆,包括菲律宾在内作为免费礼物赠送给我,我也不会要。哪怕整个大陆均由黄金构成,要是接受这样一个礼物又无法把它带走,那就比我的同胞染上欧洲瘟疫,或染上我在本文一开篇就提到过的那种美国人和俄国人不易感染上的、使得肉体与灵魂陷入死一般麻木的恶疾还要糟。因为,常言说得好:“如果他得到了整个世界而丧失了自我,那么他还是毫无所得”,这句话对于民族国家也同样适用。

总而言之,现代欧洲的尚武精神如今已成为虚假的尚武精神,因为“军人”在欧洲已变成警察。我之所以说警察是一个伪军人,是因为他作为武装人员的目的只是为了谋生,因而成为领工资或被雇佣的奴仆,成为一名不仅拿固定薪水,而且离不开薪水的“专职人员”,而不是一名不取酬报的绅士——无论这种报酬是金钱、声望还是新闻名气,形式不限。其次,警察之所以成为伪军人,是因为他不是被雇佣来保护和发扬人的高贵品德的,也不是被用来控制和压服人的卑下之念,铲除和消灭粗野之气的,而是用来保护私人财产权的。最后,警察之所以变成可怕的伪军人,乃是由于他已像他的机枪一样,成为一个纯粹的自动机器,他“并未给骑士称号增添光彩”,仅仅是练就了一身“敲诈勒索他人的本领”,实际上他只崇拜他手中的机枪!

产生现代警察的真正的和直接的原因,是现代律师。正如警察乃是一名伪军人一样,律师则是一位伪教士。当古罗马天主教神父不再宣讲上帝的法律,而是宣讲其教会的法律时,他便成了一名伪神父。当后来的新教牧师不再宣讲上帝的法律,而是宣讲其《圣经》的法律并声言他对《圣经》的解释绝对正确时,他就成了一个伪牧师。现代律师之所以是伪教士,是因为他制定和颁布的不是关于上帝正义的法律,而是依据于其自身宪法的法律。

真正的教会并不是如今基督教教士的教会,而是并且始终是宣讲上帝真正的法律或意志的教会,真正的国家或政体也并不是现代律师的宪政,而是并且始终是制定和颁布真正的上帝正义法律的国家。但何为上帝真正的法律?何为上帝正义的真正法律?中国人说“天命之谓性”(上帝的命令或意志是我们本性的法则),因此“性”(我们本性的法则)便是上帝惟一真正的法律。然而这“性”,并不是指一般市井小民之“性”,或是卑鄙下流者之“性”。这里的“性”,正如爱默生所言,是世上“至纯至朴者”之“性”。它如今是而且始终是上帝惟一真正的法律。那代表至纯至朴者的教士或律师,才是真正的教士、真正的律师或政治家,那愿意并能够接受世界各国至纯至朴者的智慧、愿望和抱负的影响与指导的国家,才是真正的国家。简而言之,真正的教会,今日那真正实在的天主教教会,尽管还没有正式成立,但它必将由世界各民族中所有最有教养之人,所有至纯至朴者所组成。这就是“开放”的含义。“在真正的有教养者之中,是不存在种族之别的”——有教无类。

我在这些札记的开头曾谈到粗俗,卑鄙下流者的突出标志就是粗俗。相反,单纯朴质之人的确切标志则是彬彬有礼、高雅脱俗。在此,我将举出两个例子:一种是真正的骨子里的粗俗,另一种则是真正的礼貌,那种发自内心的礼貌。

去年夏天,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发给上海各报的电文这样描述华北的可怕景象:“天津,七月十五日电,街头上躺着成千上万具尸首,死尸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惨人的光。城内大部分地区还在燃烧。夜幕降临时,熊熊的火焰将郊野上空映得一片血红。”然而,面对这一电文及成千上万具仍盯着他们面孔的尸首,上海租界的外国侨民竟张灯结彩,举着火把骑自行车游行,以庆贺北京的陷落和公使馆解围!在上次美西战争期间,在一次海战中,一艘美国军舰以其惊人的发射技术宣告了自己的胜利。当迅捷、连续不断的炮弹准确地击中一艘西班牙舰艇的时候,美国军舰甲板上的士兵们目睹自己精彩的射击表演,激动万分,他们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但这时,站在甲板上、暴露在西班牙人枪口之下而不像上海那帮外国侨民藏在彩柱后面的美军舰长,却平静地对下属们说:“不要喊叫,小伙子们,可怜的魔鬼们快要死了。”这就是我所说的真正的礼貌、那种发自内心的礼貌,它构成一切军人道德或曰武士道的基础,也表明美国这个民族仍然是健康的,尽管人们可以在当今美国看到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东西。

罗斯金说:“在所有时代,所有国家,军人都要比商人更重荣誉。因为军人的职业不是杀人,而是被杀。”日本伟大的军人和征夷大将军德川家康 ——那个曾手持利剑将“残忍的恶魔”赶出封建的日本,并缔造了爱德温·阿诺德(Edwin Arnold)爵士所说的那个实实在在、优美动人、彬彬有礼、充满艺术情调的日本的人,在临死之前,他躺在床上,派人叫来他的孙子德川荣光,并对他说:“汝,他日治天下者也,治天下之道在于慈。” (这个“慈”字就是拉丁文“alma”,或基督教《圣经》中所言的mercy和loving-kindness)。

孟子曾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中文里的“乱臣”,我译作“the sneak”(鬼鬼祟祟,暗中生乱之人),而一般均译成“a traitorous minister”(叛乱之臣)这个词的本意是指一个无法无天、惹事生乱的臣子和官员,或者如卡莱尔所言的“不守法的生乱之人”(ananarchicperson),他之生乱,并不一定出自冥顽不化的私念,而是由于其内心混乱的状态,由于现代“走狗人生观”和“坦诚之伪”的混合物的催化。这些东西使他背叛了本性中的君王风度,背叛了他的君王、人民与国家。事实上,他给人们带来的不是秩序、和平与亲善,而是乱世。中文里的“贼子”一词,我翻作“the cad”(举止粗俗、行为不端的无赖),而一般译为“robber”(盗贼),或“son of a thief”(窃贼之子)。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指一个麻木不仁、无情无义,但破坏性不大的人 。罗斯金说:“与上帝的力量相对抗的东西或力量,那称之为‘钱财’的‘首敌’,始终可以从如下两种魔鬼的功能中简单地分辨出来:那就是‘欺骗之主’(Lord of Lies)和‘灾难之主’(Lord of Pain)。”如今,拥有伪律师、伪政客或外交家以及骗人报纸的欧美现代政治或外交,就是“欺骗之主”的化身“乱臣”。拥有作为伪军人的自动机器——警察及其机枪的现代军国主义,就是“灾难之主”的化身“贼子”。法国大革命期间,一个激情冲动的人高喊:“我要求把乱臣和贼子们抓起来!”Et.nunc,reges,intelligite:erudimini,quijudicatis terrain(且听着,统治者们,请明察:决定世界事务的人,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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