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耕开始之前,人类把什么作为“主食”呢?关于这一点,灵长类研究者岛泰三先生提出了颇有意思的说法。据他所说,远古时代的人类主食是“骨头和骨髓”。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狮子等肉食动物捕食草食兽,鬣狗们捕食尸体。在那之后,还有些弱小的人类用石头打碎剩下的骨头,吃骨髓和骨头。
因为手上经常要拿着打碎骨头的石头,所以两足步行比4足步行更方便,而且人类也不用和其他动物争夺骨头和骨髓,因此对于弱小的人类来说,这些可以说是比较容易入手的食物。骨髓中以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等脂肪酸为主,而且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有助于大脑的发育。说到底,这只是假说,但我觉得这话很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