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30年前,互联网还没有诞生的时候,我们生活在一个与如今截然不同的世界里。那时候,电视是主要的传播媒介,而我们如今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如在手机上制作并分享文字、视频等内容,听起来就像是科幻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桥段。在1989年,如果你想面对本国或国际受众传播信息或推销产品,基本上只有一种选择,即找一家昂贵的制作公司,制作昂贵的广告,然后花数百万美元在电视或广播上投放广告,将信息传达给受众,而他们能否接收到广告信息,则取决于他们是否恰好收看了你播送广告的电视频道。
如果你没有那么多的预算该怎么办?那基本上就没有其他宣传渠道了。在那个年代,不论是电视、广播,还是印刷品和广告牌等,所有的媒体传播渠道都是由大型媒体公司所控制的,任何人想以任何方式传播信息,都需要向他们支付高额费用。只有那些知名的品牌或者极为富有的人,才有财力使用相应的设备来制作符合电视播放质量的视频内容。
由于只有知名品牌才有能力在传统媒体上投放广告,这使得广告投放基本上属于一个垄断市场。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型品牌几乎每年都需要花费数亿美元投放广告,而《财富》500强公司在传统广告上花费的金额则高达数百亿美元,并且这些广告投放费用几乎都花在了电视渠道上。例如,在2000年,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 将其94%的广告费用花在了电视广告上,可口可乐公司的电视广告费用占总广告费用的87%,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 的电视广告投放量占总广告投放量的比例则为86%。
这种状况使创新和品牌竞争变得很难,因为高昂的门槛使新的品牌或广告创意很难进入市场。简而言之,小品牌根本无法获得大面积推广的渠道,更不用说个人了。
随后,新技术和互联网的应运而生改变了一切。诸如TiVo之类的数字录像设备使得人们可以轻松地跳过电视台插播的广告。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人们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网上,电视收视率也就出现了缓慢而稳定的下降。实际上,互联网是最大的平衡器。在人类历史上,人们第一次有机会使用如此强大的传播渠道,去将自己想要发布的信息传播给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受众。
随后,技术的突飞猛进又使数百万人能够人手一部智能手机。这直接使移动设备上的视频观看量激增。尤其是千禧一代,他们会花大量时间接收手机上的各种内容,并且相较30分钟的电视节目而言,他们更倾向于观看3分钟的短视频。智能手机基本上可以视为便携式电影制片厂,人们不仅可以利用手机制作专业级的视频,还可以将其发布到新兴的传播渠道——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对于广告界的守旧派来说,这无疑带来了很强的冲击。
从Facebook、YouTube等大型平台,再到Hulu 、色拉布(Snapchat) 和Thrillist 等小众平台,新世界的大门已然开启,这使许多知名品牌在面对这种急剧的市场变化时感到十分困惑、茫然无措。没有了可靠的电视广告为这些品牌做大力宣传,《财富》500强公司的品牌识别度开始不断下降。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此类知名公司并不知道如何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它们一直靠着巨额广告投放费来向消费者进行单向传播,但它们从未真正触动过受众。如今,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权,那么无法触动人们的信息就是无效的信息。
哪里混乱,哪里就孕育着机会。对于营销界人士来说,这种局面无疑给他们提供了自电视问世以来最大的机会,即通过互联网直接与人们展开互动。互联网使内容的传播变得更加民主,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互联网向其他人传播内容。
有一段时间,新世界的秩序简直让人尝尽了甜头。在互联网内容发展初期,竞争并不激烈。YouTube于2005年问世时,该平台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视频量太少了。当时,距离iPhone问世还有两年,Facebook也仅局限于大学生们使用,而品牌自己制作视频并发布在此类平台上的想法依然显得不切实际,更不用说普通人会想要这么做了。因此,当时网上的大部分内容都比较乏味,制作得也相对粗劣。这就使得一旦某个品牌或者某个人制作出了非常精良有趣的内容,就会引起广泛关注,人们也会四处分享该内容。
人们会观看视频并与朋友分享,使受众数量激增。反过来,YouTube平台又会通过算法进一步筛选出适宜优先展示的内容,从而使观看次数和人们的互动参与率再次上升。一旦数以百万计的人观看了某个内容,博客和其他一些数字媒体就会蜂拥而至,将其描述成网络上“最新的流行趋势”或“最酷的事物”,从而再度将观看次数和互动参与率推至一个更高的水平。
这种传播方式是一个既简单又令人着迷的循环。只要视频足够独特,它就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人们甚至创建了一个新的术语来描述这种传播方式——“病毒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