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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格高意深《红与黑》

罗新璋

瓦莱利称:“司汤达围绕喜欢的题旨:拿翁、爱情、魄力、幸福,演绎出浩繁的卷帙。” 通常的印象里,巴尔扎克名篇就指不胜屈,称得上卷帙浩繁,殊不知司汤达留下的文稿也不少,亨利·马蒂诺编的《司汤达全集》(1927—1937)就达七十九卷之多。文学史家朗松评论道:“社会经过大革命的洗礼,对世人活动的隐秘动机和灵魂的内质品德,《红与黑》区区五百页所告诉我们的,不下于整部《人间喜剧》四十巨帙。”推崇《红》书的人,不乏溢美之词。就读者面而言,司汤达固不及巴尔扎克广,但同跻身于十九世纪大作家之列,却是不争的事实。

巴尔扎克(1799—1850)熟读拿破仑著作,早年编过一本《拿破仑文选》。相传写《人间喜剧》时,书桌上置一尊拿翁塑像,底座上刻下一句豪语:“彼以剑创其业,吾以笔竟其功!”在拿破仑崇拜方面,司汤达也不遑多让。还在小学生时期,听到意大利战场连战连捷,不禁惊喜雀跃。司汤达景仰带兵当将军的波拿巴(Bonaparte),而贬抑称帝做皇上的拿破仑。尽管风云变幻,他把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始终奉为“恺撒之后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并庆幸自己能步伟人之后尘,进入米兰、柏林、维也纳,直到莫斯科,亲身践履“拿破仑史诗”!滑铁卢一败,拿破仑颇受复辟势力的攻讦,司汤达于一八一七年底振笔疾书,几个月写了一本未成完帙的《拿破仑传稿》。时隔二十年,又写下他的《忆拿破仑》。一八三七年,司汤达已过知天命之年,自撰《亨利·贝尔传略》(Stendhal为笔名,Henri Beyle乃本名),写到最后一句,言尽于此:“生平只尊仰一人:拿破仑。” 他赞颂拿破仑强劲的个性,充沛的精力,敢冒风险,具有雄才大略。拿破仑是司汤达全部著作关注的一个中心,无论小说、游记、文论、史书,都或隐或现有皇帝的影子在。

从著作来看,司汤达小说家的才能,远胜于史学家的才识。他成就最大的是小说,小说中最成功的,是《红与黑》。书中的主人公于连,可以说是从拿破仑模子里刻出来的人物。司汤达把于连写成“内地青年,普鲁塔克和拿破仑的弟子”。于连以人中之刚者视拿破仑。跟拿破仑 一样,于连也有非凡的记忆。为迎合时局,他把《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但最喜欢的书,作为他行为的唯一准则,使他为之怦然心动的书,却是《拿破仑回忆录》。有空一回到房里,最痛快的事,就是“重新捧起他心爱的那本书”,沉浸在辉煌的驰想里,想象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叱咤风云,飞黄腾达,为巴黎美女所追慕。与市长较量占了上风之后,觉得“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真正的拿破仑作风”!

《红与黑》被文学史家评为十九世纪的一部关键力作,表现了法国大革命时诞生的一代,经过风云激荡的拿破仑时代后,跌入萎靡不振的复辟王朝,由此所感到的幻灭与愤懑。小说之成功,在于着力塑造于连这个人物,写他少年进取的雄心与庸俗现实的龃龉,写他出人头地的抱负与保守社会的冲突。同样一种英雄性格,由于所处时代不同,就有幸与不幸之别。于连神往于拿破仑,但已非生于“功名只向马上取”的拿破仑时代。只引得他一声浩叹:“哦,拿破仑!你那时代,靠打仗出生入死,以博取荣华富贵,那多痛快!现如今却去加重穷人的苦难,岂不卑鄙!”是的,到了一八三〇年,“军人没有出路,教士不是出路” 。英雄无用武之地,壮士有不得志之悲。拿破仑倒台后,出身低微的年轻人通向社会寻求成功之路已给封死。出身低微,渴求成功,本无可非议。但在复辟时期,个人无论多么能干,多么坚忍,也无法克服社会设在他们面前的重重障碍。故《红与黑》这部小说,实际是写一场失败,写于连从锯木厂走向断头台的失败。

如果说拿破仑是扫荡欧洲封建制度的成功者,那么,从维璃叶小城闯进爵府高第的于连,就是“向社会开战的不幸儿” 。他生就火热的性格,充满着进取精神,向往英雄行为,但活动在复辟倒退的社会,便成了一个颠覆神圣事物,拒斥现存秩序的叛逆分子。正如他自己所说,老天爷把他放在穷人堆里,却给了他一颗高贵的心。在自己家,和粗鲁的父兄说不到一起去;进入社会,在市长家、修道院、侯爵府,见到庸俗、虚伪、猥琐,觉得格格不入。而那个时代,已不是“面对强敌,凭我漂亮的行动,就足以解决立身处世的问题”。家庭、社会、时代,三不合宜,就苦了他。他年轻有为,也曾想干一番事业:“比如说我吧,竭智尽忠,为人正派,一旦当上维璃叶的市长会怎样?和瑞那先生一样,看我不收拾助理司铎和瓦勒诺,以及他们所有的鬼蜮伎俩!正义将在维璃叶大行其道!”但他既没能像拿破仑那样征服世界,名扬天下,也当不成维璃叶的市长,去惩恶除腐,伸张正义。他只能面对残酷的现实,强迫自己去探究卑劣的人心,再以虚伪的言行,行其欺诈的勾当。他倾向雅各宾主义,却参与保王党密谋;他蔑视贵族有产阶级,却往贵族有产阶级里钻。作为“为自己出身卑微而敢于抗争”的平民,于连为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在敌对的环境中,虚与委蛇;因仰慕拿破仑而少有奇志,大有抱负,却为适应复辟王朝而随类相从,极尽虚伪。正当他向上爬而开始有成,平步青云,不意受到告密信的打击,便不惜功亏一篑,他要泄愤报复,慨然走上断头台。他一枪向瑞那夫人打去,打碎了他生活的幻镜,也打飞了他苦心经营的人生。这是于连个人的悲剧,也是所有杰出人物不用于世的悲剧。

《红与黑》的副标题,为“一八三〇年纪事”。司汤达后来说,这部小说是根据“一则现成故事”敷衍而成,意在描写一八三〇年的法国 。作品不仅在总体上,全景式展示了复辟王朝时期,尤其是查理十世(1824—1830)治下的政治社会生活;而且在细节上,如书中提到的《奥利伯爵》(罗西尼歌剧,春季复演)、《艾那尼》(雨果浪漫派名剧,二月二十五日首演)、《曼侬·列斯戈》(芭蕾舞剧,五月三日搬上舞台)、“英国新王登基”(乔治四世于六月二十六日去世,威廉四世随即登基)等事都发生在一八三〇年,点出特定的年份。所以,司汤达这部主要写于一八三〇年上半年的小说,提到许多发生在当年的真事,确乎称得上是“一八三〇年纪事”。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这是司汤达在书中提出“小说—镜子”说的由来。小说要像镜子反映行进的现实,于是我们在司汤达笔下看到内地生活的庸俗、圣公会的肆虐、贵族社会的奢靡与保王势力的猖獗。镜子“有时映现蔚蓝的天空,有时照出的却是路上的污泥”,这能责怪镜子吗?小说像镜子一样反映社会生活,就不能不涉及时政。而一八三〇年,正是法国历史上一个重要年份,七月革命的爆发,成为查理十世复辟王朝与路易·菲利普资产阶级王国更迭的契机。“一八三〇年纪事”,就意味着这是一本政治性很强的小说。司汤达在小说中借出版家之口说:“你的人物如果不谈政治,就不成其为一八三〇年的法国人。你这本书,也就不会像你奢望的那样,成其为一面镜子。”司汤达深知,政治像挂在脖子上的石头,会把文学拖下水的。“政治之于妙趣无穷的想象,犹如音乐会上的一声枪响。”

作为小说家,司汤达的高明之处,在于《红与黑》中固然有“枪响”,但更充满了“妙趣无穷的想象”。六年后,司汤达重读旧作,在书页空白处批了一句:“只有小说才能臻于真实。”

《红与黑》如司汤达标榜的,是一部“纪事”作品,但并不妨碍象征的运用。小说开初拟题为《于连》,到上部写毕,才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词作书名,当有寓意存焉。历来书评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阴暗,火热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时世与复辟年代,等等,甚至比附于赌盘上的红黑两色,喻示人的命运变幻莫测,真可谓挖空心思。相对而言,司汤达本人的说法倒较平实。他死后,其友人福尔格在悼念文章里谈道,照司汤达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出世得早,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于连在贝藏松神学院披上黑道袍,进斯特拉斯堡的校场穿上红军装,小说叙述了他由“黑”抵“红”,功败垂成的历程。书名如此,书中其他象征,如山洞这意象,也一再出现。维璃叶后山腹壁有个小洞,于连觉得“于我特别亲切”,他开始人生征途之前,乐于厕身其间,即使死后也愿安息于此。此处山洞,疑为温暖、安宁、母性洞穴之隐喻。又,论者还注意到,于连每当有大动作,前去征服女子,必先竖起梯子云云。

从“纪事”角度讲,《红与黑》固然是政治性很强的小说,但从所占篇幅以及艺术成就而论,实为爱情小说无疑。而且写男女主人公的情爱,主要从心理分析着手,深刻细致,不愧大家手笔。时当十九世纪前半叶,刻画恋爱心理方面,司汤达还有开创之功,对后世、对国外,都有久远的影响。因《红与黑》的出版,一八三〇年成为法国小说史上一个重要的年份。但一般人或许不知道,司汤达成为写爱情的高手之前,已是论爱情的能人——《红与黑》成书前八年,先有《爱情论》(1822)一书问世。直到晚年,司汤达都认定此书是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他在自传性作品《亨利·勃吕拉一生》中说:“我早年饱尝爱情之苦。”所以感受必多,思索必深。尤其写《爱情论》时,正耽溺于对高傲的梅娣儿特无望的爱恋之中,借强烈的相思,作成一份隐秘的告白,是真正意义上关于激情的一本论著。书中写道:“第一次握到所爱女子的手,乃爱情所能予人的最大幸福。”于是乎《红与黑》里写于连晚上在花园乘凉去握瑞那夫人的手,成为小说著名片断之一。

司汤达在《爱情论》一书中,开宗明义,提出一种新的恋爱观,像植物分类一样,归为四类:激情之爱、趣味之爱、肉体之爱、虚荣之爱。作者认为,凡爱,就有美,就有欢娱,带有肉体成分。他鄙薄趣味之爱、虚荣之爱,而崇尚激情之爱。那是一种超凡脱俗、无涉功利的强烈感情。可以想象,这样一位情爱论家,轮到他自己握笔来写爱情小说,定当出手不凡,生动的描写里自具某种哲理、心理深度。

《红与黑》这部小说,简单说来,就是于连这木匠之子,凭才学混迹上层社会,先爱上市长夫人后追求贵族小姐的故事。少年于连去市长府求职,刚到大门口,才见到瑞那夫人,就惊艳于她“不求风韵而风韵自现”的美貌。女主人柔美的声音,明慧可人的眸子,女式夏衫的香气,使刚脱下工装的新教师,“斗胆抓起瑞那夫人的手,举到自己的唇边”。纯系不由自主,冲动自发之举,可视为一种变相的骑士之爱。事后,想到瑞那夫人系有钱有势的贵妇,市长先生乃横蛮霸道的东家,“早上那些难听的话,言犹在耳,于连暗想:‘这家伙财运亨通,百事如意,待我奚落他一番:就当着他的面,捏住他老婆的手!’”(上部第七章),乡下穷小子把征服贵夫人当作一大战绩,虚荣心是后续的产物。

与玛娣儿特的关系,就不像这样自然,开始就隔着一段距离。当然,贵族小姐跳舞时露出一点儿香肩云鬓,不是没使侯爵秘书动心,但于连主要心力用在制服千金小姐的傲气。玛娣儿特约他半夜到她闺房一聚,木匠儿子以为是陷阱,握着手枪,从长梯爬进窗口,等两人单独相对,这位冒险家“心中实在没有一点儿爱的意思……自己应该敢作敢为,便作势要拥抱玛娣儿特”,“想我善自为谋,竟使这高傲的怪物爱上了我”(下部第七、十一章),实在是一种意愿之爱。而对他的情敌匡泽诺侯爵,“在此之前,我只是个书呆子,低眉顺眼,白白耗费勇气。有了这封信,我跟匡泽诺就一般高了”,“咱俩的身价已经较量过了,……占上风的,是汝拉山的穷木匠!”(下部第六章),虚荣心占了主要地位。

《红与黑》上下卷,写了两个爱情故事,按照司汤达的说法,一是“心灵之爱”,一是“头脑之爱”;前者即激情之爱,后者乃虚荣之爱,自有高下之分。即使发生枪射事件,最后还是回归到激情所瞩的对象。小说结尾,以于连与瑞那夫人之死告终。爱与死紧紧相连,这一悲惨的结局,使《红与黑》成为写“永恒的爱情”一类中的著名小说。

司汤达于一八四二年中风故世,享年五十有九。讣告如仪,临下葬时,只三人到场:梅里美、画家康斯坦丁和死者侄子。身后凄凉,足见作为作家,在世时声名不彰。生平出的几本书,都没什么销路,《爱情论》只售出二十本,其中《红与黑》略有起色,但也无法与“巴尔扎克之旺销”同日而语。到一八六〇年,《红与黑》几乎无人提起,似彻底遭遗忘。司汤达感知,一八三〇年期间,浪漫派文学如日中天,他细致的心理分析和令人过敏的讽刺,不合时好,故把《红与黑》题献给“少数幸运者”,能幸运读懂他作品的只有少数人。而志在未来的读者,未来的世纪,期以“五十年”,到“一八八〇年我会走红”。果然,《红与黑》出版后半个世纪,遇到了小说家布尔热(1852—1935)这位热心读者,重新肯定了司汤达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发现司汤达真正价值的,当属文艺理论家泰纳(1828—1893)。有了知名人士的有力推介,司汤达尘封已久的手稿,相继整理出版,研究逐步深入,使这位生前默默无闻的文人,从十九世纪走出来,跻身世界小说名家之列。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lX2iDrEnFjRULG8x9aTRt5omMD6Zyxl8E7tFmr4kPtXT5ml2deUXoQGpGCtTZa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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