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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等七人诈骗案
——重拳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

◆关键词

诈骗、民族资产、老年人

◆要旨

民族资产解冻类骗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不法分子以缴纳一定费用便可以获得巨额回报为由实施诈骗活动。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呈传销式、裂变式发展,许多幕后诈骗犯不和被害人直接接触,资金多次转手、变现,案件办理难度极大。与此同时,此类案件的被害人人数众多,且绝大多数为老年人,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该类案件的同时,也在努力做好老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至9月,同案关系人李某某、毛某某编造中国银行理事会负责人的身份,虚构“复兴一号”扶贫项目,并以免费报名参与项目可领取高额扶贫款为诱饵对外公开招募会员,并设置相应层级。同案关系人陈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分别担任该项目会长、副会长、总统计员,被告人马某某担任项目特大区经理,被告人黄某某、魏某某等人担任项目大区经理,大区经理下设总监、群主等各层级职务,每一层级又配置统计员进行名单统计,配置讲师对项目进行宣传。被告人居某某、刘某某等人担任大区讲师,协助大区经理完成宣传招募工作。同年8月下旬,上述被告人又以项目参与人员过多,需要先缴纳会员费人民币15元为由,骗取被害人殷某某、郁某某等人钱款。上述款项一部分由同案关系人陈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的方式收取,另一部分先由各大区自行组织收取,后统一转账至陈某某账户。经统计,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共计骗取九万余名被害人钱款,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7人涉嫌诈骗一案,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下简称虹口公安分局)于2019年7月17日在工作中发现,有一团队冒充国家名义以参与国家扶贫项目为由实施诈骗,涉嫌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案发后,虹口公安分局积极抓捕犯罪嫌疑人,后以诈骗罪移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虹口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7人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法院)提起公诉。虹口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虹口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被告人马某某等7人诈骗罪罪名成立。

◆典型意义

虹口区是上海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对于涉老案件的办理是虹口区检察院努力打造涉老案件刑事检察特色品牌的重要举措,积极响应了国家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承办人为了及时挽回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深挖案件线索,解决了几个重点问题,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司法质效

相关司法解释对民族资产解冻类犯罪活动的幕后组织者、参与者、指使者明确了证据标准,凸显了“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相关司法解释同时还指出,对于发展下线多或屡教不改的骨干代理人,要坚决打击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代理人以教育训诫为主。本案中,承办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等方面,综合全案证据,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角色,深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尽管具备传销式、裂变式犯罪形态,但本质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活动有所不同。传销有实物支撑,非法集资也有指向的投资项目,但这类案件纯属谎言骗人,犯罪分子不和被害人接触,骗取的资金往往通过多次转手实现变现,犯罪证据难以固定,办理难度非常大。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第一,加强侦诉协作,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固证,厘清犯罪事实及本质,确保精准有力打击;第二,积极履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查清犯罪集团资金来源及去向,查明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及非法获利,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款物,力争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第三,检察机关通过全面、细致的证据审查,采用刑事讯问技巧,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保证司法的公正廉洁;第四,在厘清全案事实并固定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嫌疑人进行追捕追诉,不放纵任何一个损害政府名声、侵害公民权益的犯罪嫌疑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二、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服务职责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矜老恤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这些传统法学理念都在不同时期得到很好的体现,贯穿于我国的文明发展史。政府指出,妥善解决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虹口区作为老年人群体居住密集度较高的区域,对于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落实是确保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和落实党的领导的关键措施,也是履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职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和被害人直接接触,骗取的资金往往通过多次转手实现变现,办理难度大,而老年人极易成为该类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虹口区检察院为老年被害人挺身而出,迎难而上,体现新时代检察官应有的担当。在本案中,60岁以上的老人成为主要受害对象,这些老人有的既是受骗者又是骗局组织者。究其原因,主要是老人赋闲在家,与外界交流较少,对信息筛选辨别能力不强。而此类诈骗往往只需缴纳几十元或上百元,却能许诺巨额回报。很多老年人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继而利用多年积累的人脉资源,吸引更多人入局,这些老年人从受骗者逐步变为积极参与者甚至组织者。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一方面,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处于一定层级并担任一定职务的老年被告人从严打击,对作用相对较小的老年被告人从宽处理;另一方面,大力追赃挽损,维护老年被害人的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高龄化社会的当下,检察官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来对待老年人安全事业,并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模式而努力。

三、强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效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民族资产解冻类骗局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的实时性和快速传播性,引诱大量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上当受骗。老年人由于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更易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帮助和救助老年被害人是全社会的责任,而如何更好地预防老年人被害,则是司法工作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老年受害者的比例占比最高,因此对于诈骗案件的社会普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检察机关通过本案以案说法,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个案变为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做好法治宣讲工作,提升老年人的防范能力,努力减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让犯罪无计可施。此外检察机关还撰写相关防范刑事犯罪指南,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带法进社区宣讲,揭露犯罪本质,警示犯罪风险,增强大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及自觉抵制犯罪倾向的能力,提高老年人抵制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案件中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增强案件的社会效果。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办案札记

一个案件按照流程办结并不困难,但是能否把案件办出成效、能否通过案件延伸检察职能,展现的是检察官的担当。该案的成功办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得益于以下几点。

第一,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现实原因及背后的历史,以更高的站位对案件进行全面把控。相关历史资料显示,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确有其事。为引诱群众入局,诈骗主犯往往会成立虚构的民间组织,自称受政府委托,或者直接成立一个虚假的中央政府部门,发动民众秘密解冻这批资产,但需要一笔解冻资金,或者以政府发放高额扶贫款、养老款为由,招募会员以入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并谎称一旦解冻或项目成立,会员就有巨额的回报。

本案正是一起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涉案人员众多,组织机构庞大,被害人逾万名,包括众多老年人,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可以说,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不学无术的人喜欢吹牛皮唬人,牛皮越大越能忽悠人。近20年来,这类骗局几乎没有停歇。如今这一骗术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受害范围和规模显著增长,骗术也不断升级,已经演变成一种集时事政治、传销、诈骗于一体的混合形态犯罪。本案被告人正是通过虚构“中国银行理事会”,伪造政府机关文件,假借国家大政方针,然后搭载微信、支付宝等即时支付渠道,集“互联网+时事政治+传销洗脑+军队管理”于一体实施犯罪。检察机关正是在全面了解类案衍变历史的基础上,找准政治站位,发挥检察职能,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第二,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深入分析被告人参与犯罪的原因以及被害人权益被侵害的原因,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宽严相济。综观全案,我们不难发现,被害人被骗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犯罪分子吹嘘的项目看上去非常真实,犯罪分子通过电脑技术伪造了相关文件,让所有的被害人相信了这个所谓的中央政府部门的存在,同时他们把这个项目吹嘘得非常完美,让被害人都相信了这个项目的真实性。骗子们打着精准扶贫、民族复兴的幌子,更有甚者假冒国家领导人签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并假借“中国梦”“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时事概念,设计并推出一个又一个的骗局,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平台上兴风作浪。对积极参与本案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使用法律武器对其进行严惩。另一方面是被害人自身的射幸心态,被害人觉得15元不是什么大的费用,想用15元去博十多万元的钱款,他们有以小博大的心理,而假设项目最终是虚假的,那么被害人支付的15元会员费对他们自身而言也不是什么大的损失,很多被害人也不至于为此报案,使得犯罪分子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第三,检察机关注重检察职能的延伸,强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效果,将个案变为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切实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进而提出良好的对策,扩大案件的教育启示作用。我们注意到本案老年被告人占有一定比重,同时老年被害人更是占被害人的绝大多数,老年人预防犯罪、预防被害的能力尚处于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带法带案进社区宣讲普法,以期提升老年人防范犯罪的能力,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世界各国或地区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是一个社会迈向文明、和谐的重要举措。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我国的法律在不断更新完善,但老年人群体由于逐渐退出社会主角的地位,对法治进程不甚了解,对新的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这就容易导致他们出于无意或过失触犯法律。一些国家的终身教育制度不仅仅是知识文化的教育,更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这是上海这座走在世界前沿的城市可以借鉴的。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应当发挥好法制宣传工作,可以发挥社区优势,通过深入社区进行法制宣传,采取案例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切实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的发生。

第四,检察机关还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作了积极探索,认为可以协同相关部门建立社区互助制度,让老年人可以在和谐互助的环境下生活。尊老、爱老、敬老、助老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老年人越来越多地独自生活,对家庭的温暖的感受越来越少,精神上无法得到慰藉。建立社区互助制度,可以让社区的老年人在空闲之余多多相处,也可以通过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让其能够感受到同群体生活的快乐,感受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

承办检察官:周日凯
案例撰写人:周日凯 63Jr20YovKJK8USUmcrVaRJYAC1eIgqMI++Qdz9flbMdj7aesvDziQtgEvlxk3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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