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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性善与性恶

哲学家常有以“人心”“道心”“人欲”“天理”对言。性善性恶,亦为中国几千年来学者所聚讼之一大公案。我以上专言欲,读者必以为我是个“不讲理的戴东原” ,专主“人欲横流的人生观” 了。我现在把我的意思申言之。我以为欲是一个天然的事物,它本来无所谓善恶,他自是那个样子。他之不可谓为善或恶,正如山水之不可谓为善或恶一样。后来因为欲之冲突而求和,所求之和,又不能尽包诸欲,于是被包之欲,便幸而被名为善,而被遗落之欲,便不幸而被名为恶了。名为善的,便又被认为天理;名为恶的,又被认为人欲。天理与人欲,又被认为先天根本上相反对的东西,永远不能相合。我以为除非能到诸欲皆相和合之际,终有遗在和外之欲,因之善恶终不可不分。不过若认天理人欲为根本上相反对,则未必然。现在我们的道德及种种制度,皆日在改良。若有一个较好的制度,就可得到一个较大的和。若所得到之和较大一分,所谓善就添一分,所谓恶就减一分,而人生亦即随之较丰富,较美满一分。譬如依从前之教育方法,儿童游戏是恶,在严禁之列,而现在则不然。所以者何?正因依现在之教育方法,游戏也可包在其和之内故耳。假使我们能设法得一大和,凡人之欲,皆能包在内,“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则即只有善而无恶,即所谓至善;而最丰富最美之人生,亦即得到矣。至于人类将来果能想出此等办法,得到此等境界与否,那是另一问题了。 ftD0htbMexleut6Ze5BMb+oQXPltgLeS8yfq1m1LX0LsKAe4byoBzmpm0V/DZ1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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