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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故事与游戏

传统视听媒体作品的核心是故事,无论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新闻片,还是网络视频、直播、综艺作品等,大多数都是在通过视听语言给观众讲故事,在讲述、演绎故事的基础上,形象、生动地表达主题思想。视听媒体虚拟现实作品本质的特征是互动,目前互动功能实现最好的视听媒介体游戏。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成为视听媒体虚拟现实作品创作的核心问题。

一、故事是传统视听媒体作品的核心

故事可以分为真实故事和虚构故事两大类,讲述真实故事的作品就是纪实性作品,讲述虚构故事的作品就是艺术性作品。

故事的要素往往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时间可以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发生于过去的故事可以称作历史故事,了解历史,可以以史为鉴,总结经验,更好地应对当下现实;正在进行中的故事可以通过视听媒体的直播方式传播,观看这种视听作品,能够让观众感受到很强的即时性,有一种共同经历的体验感,观众容易与故事中的人物共情同感;有些故事设定的发生时间是未来,这种故事属于科幻或童话故事,创作者在现有生活基础上,充分调动想象力,带领观众一起思考和探索未来。

地点在视听媒体作品中又可以被称作场景,场景是故事发生的舞台,其中的自然景物可以展现地理环境,其中的人工器物更能体现人类文化的积淀和传统。不同的场景可以为故事提供丰富的场信息,可以交代故事背景,还可以渲染故事氛围。场景作为空间元素和时间元素紧密相关,同一场景在不同的时间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状态,比如春、夏、秋、冬的时间演变会对场景样貌带来本质的影响。场景的不同状态与故事的情感、主题可以协调一致,也可以形成鲜明反差。

人物往往是故事的核心要素,人物有不同的角色身份,有不同的行为目标,有不同的思想情感,人物是事件的行为主体,人物驱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故事中经常有多个人物,他们相互之间形成了复杂的人物关系。人物形象的塑造是故事的重要任务,人物情感、人物命运通常是最吸引观众的故事内容。某些故事中的主体是动物或其他事物,但是,动物或其他事物却往往被人化处理,具有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情感,这种表达方式更适合观众的接受心理。

事件是故事的主要内容,事件的产生往往有其具体的背景原因,有些是偶然事件,有些是必然发生。事件和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结合起来,使得故事得以产生。故事在结构上往往有起承转合,具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组成部分,且各部分之间环环相扣。

视听媒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讲故事的方法,要想使故事吸引受众,设置悬念、营造矛盾冲突、曲折起伏、多线索叙事等都是常用的基本方法。

悬念设置是指创作者对故事情节发展、人物命运变化等进行未知设计,这样做能够充分调动受众的期待心理,吸引受众持续关注作品。在传统视听媒体作品中,创作者往往是明知答案但却有意识地设置悬念,然后再引导受众抽丝剥茧、层层深入、逐一释疑、揭晓谜底。影视作品中的“一分钟营救”理论和方法,就是典型的悬念设置操作。

矛盾冲突是增强作品故事性、戏剧性的重要元素,没有矛盾冲突,故事就失去了发展变化的动力,失去了内容的张力,也难以形成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从而显得平铺直叙,平淡无奇。故事有了曲折变化,才能形成叙事节奏,张弛有度,疾徐有序,可以更好地渲染气氛,吸引受众,强化表达效果。

故事线索是故事的基本脉络,单线索叙事往往容易清晰明了,但也容易受到时间、空间元素的限制,难以产生丰富的变化。多线索叙事可以表现更丰富的故事内容,展现更复杂的人物关系,时间、空间的变化也更多样化。在视听媒体作品创作中,使用多线索叙事手法,往往会采用系列化、连续性作品形态,这对于创作者影像叙事、结构作品等专业能力往往也有更高的要求。

在传统视听媒体创作过程中,当表现一些比较抽象或概括的对象和主题时(如经济形势、科学研究等),创作者往往会采用“故事化”的方法,赋予被表现对象一定的角色身份,将其人格化,设置一定的悬念,人为营造矛盾冲突,使其具备情节化特征。故事化处理的最大优点就是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符合大众的接受心理,可以充分发挥视听媒体的优势,能够吸引受众注意力,并容易使其受到情节、情感的感染。

二、“故事+游戏”是VR视听作品的基本建构模式

当我们试图将虚拟现实技术与视听媒体作品创作结合起来的时候,需要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扬长避短,争取获得“1+1>2”的效果。优秀的视听媒体虚拟现实作品既需要引人入胜的故事,也需要感同身受的互动,现阶段,能够将交互性发挥到最佳程度的大众文化产品就是数字游戏。

数字游戏和视听媒体作品具有一些相似之处。数字游戏的环节设置有些类似于视听媒体作品的情节设计;数字游戏的升级闯关,蕴含着基本的悬念设置理念;游戏规则的设定,与视听媒体作品的矛盾冲突设计相仿;数字游戏的人物、场景、道具等影像设计与视听媒体作品的此类元素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相似共通之处,奠定了数字游戏和视听媒体作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基础,在传统视听媒体作品和2D、3D数字游戏创作过程中,两者之间就经常进行良好的互动。

游戏内容和游戏规则一起构成了游戏的内核,近些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和数字游戏制作技术的进步,情节化、场景化成为游戏内容创作的重要方法,创作者越来越多地借鉴一些影视剧创作方法进行游戏创作,游戏内容不再是简单地胡编滥造,游戏中的角色设置更加丰富,情节更加丰富曲折,场景更加逼真,除了动作层面的互动,心理层面的互动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实践创作领域,影视剧和游戏相互借鉴、相互推动的现象屡见不鲜,长期存在游戏和影视剧结合改编的案例,如《仙剑奇侠传》《古剑奇谭》《古墓丽影》等由游戏改编成影视剧;《射雕英雄传》《侏罗纪公园》《军师联盟》等由影视剧改编成游戏。传统媒体视听作品在故事内容方面的优势与数字游戏在互动技术方面的长处相结合,两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数字游戏依靠CGI技术提供逼真的影像,凭借游戏引擎技术的支持,能够让用户深度参与,并能获得即时反馈,数字游戏制作技术与虚拟现实技术具备较高的相似度、适配度和可融合度。在现阶段,V R/A R游戏是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应用最成功的产品类型,也是市场反馈效果最好的产品类型。虚拟现实技术与游戏技术相结合,将数字游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影像的高度逼真、受众的深度沉浸、用户的充分互动。虚拟现实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大大拓展了游戏的自由度,但是,为了避免其成为简单的技术噱头,故事性内容必不可少。

对于视听媒体虚拟现实作品而言,更需要既发挥传统优势——讲故事,又充分运用新技术,借鉴和融合一些VR/AR游戏制作技术和设计方法,取长补短,让受众不仅能观看和倾听,还要能玩,突破客观观影的局限,实现完美的沉浸与互动。

从某种角度来说,VR/AR视听媒体作品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游戏,故事化、游戏化是其当下的基本创作模式,它能够让受众沉浸其中,通过互动设备与其中的事物互动,获得与自身行为动作相应的反馈,产生非常真切的身心体验。 CrO9gInEHuE31Isy3nauyQQ4IoZAQ+DuCkd36Winn2YZpNPfRP7pcsFV/Gnw5s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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