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述表明,精神人文主义不同于单向度地偏于某一方面,其内容展开于多重维度。
从具体的内涵看,上述形态的精神人文主义涉及人与超验的对象、现实与超越之间的关系。“精神”首先指向超越的追求,在超越的追求这一层面上,精神人文主义同时隐含着宗教性。但同时,精神人文主义又包含“人文主义”的内涵,这里的人文主义至少包含两方面的涵义:其一,坚持以人为本位,而非以人去依归神、上帝等超越的对象。对人文主义而言,人始终是目的,人性和人的价值应当加以关注和确认,近代人文主义追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对人的感性存在和理性本质给予双重肯定,等等,从不同方面体现了以上价值取向。与之相联系,在人文主义看来,人不能消解自身的存在而仅仅单方面地归属于超越的对象。精神人文主义也体现了人文主义以上总的思想趋向,这一意义上的人文主义,不同于超验形态的宗教。其二,人文主义的注重之点,首先指向现实或此岸。从西方近代人文主义的演化来看,人文主义一开始便包含着疏离于天国的趋向;在中国传统的仁道观念中,仁道的关切、对人自身存在的关注、对生活世界中日用常行的亲和,往往有别于单向地尊崇超越之天或彼岸的存在,所谓“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敬鬼神而远之” ,等等,便表明了这一点。在这一方面,精神人文主义同样不同于关切彼岸存在的超验观念。肯定人文主义的以上观念在理论上具有如下意义:一方面,避免以超越对象的追求消解自我或走向人的退隐,另一方面,避免由此岸与彼岸、超越与现实的对峙而导致世界的两重化。从哲学层面来说,这同时意味着避免存在的玄虚化、抽象化。
当然,人文主义的关切固然既有别于单纯在精神层面讲超越,也有助于由此避免以上视域中的终极关切可能带来的负面结果,但从逻辑上说,仅仅执着于人文主义的立场,也可能导向狭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有鉴于此,在谈到儒学的特点时,杜维明提出了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儒家的思想特点是最高的人文理念,要在最平实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仅仅从‘凡俗’的角度,是不足以理解‘人文主义’的完整性的。所以我们提出,对于‘人之为人’的理解不仅要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也要超越人类学意义上对人的理解,人要成为‘完人’。” 以“精神”和“人文主义”的结合为内涵的“精神人文主义”,事实上已包含了对以上趋向的扬弃。从引申的意义上说,坚持以人自身为目的、以人为本位而拒绝依归于超越的对象,体现的是人的视域,后者同时可以看作是“以人观之”。这里需要区分狭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与广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以人观之”从广义上说也属人类中心的视域,事实上,这一意义上的人类中心是人所无法摆脱的:人总是从自身的视域出发去理解和把握世界,即使肯定天人合一、自然与人的和谐,依然体现了人的视域。比较而言,狭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主要限定于某一共同体、某一历史时期人群的利益,由此导致以狭隘的、急功近利式的立场对待人之外的对象,单向地对自然加以征服、支配,其结果,往往是牺牲整个人类,包括不同代际的人群的利益。这种狭义的人类中心主义无疑需要加以扬弃。这样,一方面,需要在人文主义视域之下,坚持“以人观之”的人道观念,由上帝走向人,始终将人作为关注中心,以此扬弃依归超越存在对人的消解;另一方面,又应当避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取向。
进一步看,精神人文主义同时涉及如何超越或避免人的物化这一问题。在近代的演化过程中,人文主义往往逐渐与世俗化的趋向相结合,事实上,近代化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总是伴随着世俗化的过程,拒绝超越的追求也每每与世俗化相联系。然而,世俗化按其内在逻辑常常容易趋向功利化,后者则可能进一步引向人的物化。在启蒙主义所开启的“理性时代”,便不难看到以上走向。基于以上背景,杜维明指出:“我们都是启蒙主义思想派生的产物,从启蒙主义运动产生的制度和价值观中获得了莫大的恩惠。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必要对其未曾意料到的负面影响予以细心的注意。如果说,在这个‘理性时代’的遗产中有非常重要的物理的、心理的、精神性的要素,是在这些要素的推动下产生了世俗主义、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万能主义等现代社会最为强大的意识形态,那么,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改变现代的闭塞状况,怎样才能集结这些世界宗教的精神资源?” 世俗化、功利化和物化相互关联,无疑可能导致人文主义趋向某种负面的结果。相对来说,“精神”首先区别于物质或感性的存在,注重“精神”也相应地隐含着超越人的物化这一面。就此而言,作为“人文主义”和“精神”的结合,“精神人文主义”一方面通过以人文的关切制约精神化的进路,以此避免抽象的超越进路;另一方面又以精神的追求引导人文的走向,以此避免由世俗化进一步走向功利化以及人的物化。
精神人文主义同时关注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杜维明强调精神人文主义是开放的、多元的,它面向世界的不同文明形态,并由此进一步展开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对话。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不同的文明可以逐渐相互了解、沟通,另一方面,这些文明形态之间又可以彼此接受、吸纳对方的发展成果。这里体现的是开放的心态,它既不同于以封闭、独断的立场来维护某种传统,也有别于无条件地去接受其他文明的观念,包括价值原则。这种对话同时表现为对其他文明的“倾听”,通过这种“倾听”,可以形成理解不同文明的能力,并在更广意义上推动人自身的成就:“所谓的对话方式,并不是单纯谋求同一性和均等性。它是一种‘成为人’的多样而有效的方法。我们要通过与不同生活方式的接触,来练就‘倾听’的技术,培养关爱他人的伦理观和发现自我的能力。” 这种对话的前提,同时以现实的人为前提:“真正的文明对话的基础必须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之间的对话。儒家在这方面,通过它的世界公民的语言,能够发展出一种对话,通过容忍和各种机制来创造一种对话的文明。” 这里既涉及前文提及的对真实自我(现实之人)的理解,也关乎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尊重。
冯契先生在上个世纪末曾提出,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不仅应当了解认识西方哲学,而且应当以积极的姿态参与世界性的百家争鸣,按其实质,文明的对话也可以看作是参与世界性的百家争鸣:事实上,文明的对话与世界性的百家争鸣之间具有内在的相关性与统一性。这种对话与争鸣不仅仅限定于不同文明、不同传统之间相互了解对方的理论内涵、文化精神,而且在更内在的层面指向具有世界意义的当代文化的建构。作为文化发展的当代形态,在对话与争鸣中形成的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化将体现人类的共同关切,融合不同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文化成果,同时又基于当代发展的历史需要和历史背景,从而包含多方面的理论内涵。精神人文主义通过展开文明的对话、参与世界性的百家争鸣,最终指向的,便是这样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当代文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