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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收集签名

下午四点三十分,萨克斯吹奏的《回家》开始在校园里回荡,婉转而优美,教语文的李老师还在讲台上读着课文。

同学们眼巴巴地看着她,有十个以上的小屁股在不安分地扭动着,仿佛坐的不是椅子,而是一棵带刺的仙人球。

三分钟过去了,她终于放下了课本,却又转身开始在黑板上吱吱吱地写字。

同学们都知道,拖堂是李老师的一大爱好。就像有些孩子喝完可乐,一定要口朝下,仰着脑袋伸长舌头,拍拍瓶子底,希望能多拍出一两滴来,李老师对逝去的课堂也有着同样的眷恋和不舍。

但问题是,刚才响起的不是普通的下课音乐,而是放学音乐,还是周五的放学音乐!孩子们的眼睛里恨不得伸出一只只小手,抢过老师手中的粉笔,把它远远地丢到教室外面去。

五分钟过去了……

“下面布置作业……”李老师说。

“快了,快了……”每个孩子心里都在呐喊。

“请大家利用好周末时间。”李老师终于宣布,“好了,下课。”

班长迫不及待地扯起嗓子喊:“起立!”调门比操场的旗杆还高。

“老——师——再——见!”同学们几乎是吼出来这句话的,声音大得简直能掀翻屋顶。

李老师前脚刚刚走出教室,身后马上吵闹得如同菜市场。让一群十岁左右的孩子安安静静地听四十分钟课,这已经是极限了。他们如同几十个屁股被烧红的高压锅,肆意释放着高音,释放着快乐和欢愉,似乎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下课了!放学了!自由了!

大人们可能没法理解,或者他们已经遗忘了,放学对于孩子们的意义。那是他们最最珍贵的时光,无论成绩好坏,无论调皮捣蛋还是乖巧伶俐,在这一刻,孩子们都是平等的。此时他们既不归老师管,也不归爸妈管,就像是舍伍德森林的罗宾汉,或者永无岛的彼得潘一样逍遥自由,更不要说今天是星期五,那快乐的程度简直放大了一百多倍。

和周围火急火燎的同学不同,七月坐在位子上不紧不慢地收拾着书包。平日里,她每天都要十万火急地赶回家照看小妹,还要在大姐回家前着急忙慌地做好晚饭。不过,今天有雷格在,或许她可以悠闲地偷个懒。

“走,去广场看傻子去!”胖哆在教室里招呼了一声,他有一个可以接收语音短信的电话手表和一个喜欢打听、爱说闲话的妈妈,因此他也成了班里的“小广播”。

四五个男孩大声应和,紧跟在他屁股后面。这些男生凑到一块儿,就像集齐了挖掘机、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装载机、起重机和卡车这七颗龙珠,可以直接召唤出一个施工现场。他们发出巨大混合的噪声,施展出惊人的破坏力,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头疼。

“看傻子?”七月忍不住小声说,“他们是要去照镜子吗?”

旁边两位女同学听到了,笑得前仰后合。胖哆是班里出名的马大哈,有一次他居然左脚穿着皮鞋,右脚穿着运动鞋,大摇大摆地去学校上课。

同学们陆续出了教室,此时走廊里挤满了正要回家的孩子,他们成群结队,大声说话,高声欢笑。

“咱们看哪个傻子?”麦星星问,他的头发又长又乱,像有个麻雀窝扣在头顶。他自称那是爱因斯坦发型,不过想想他那可怜巴巴的成绩,如果爱因斯坦他老人家还在世,没准儿会气得剃个光头。

“是那个整天担心会有星星从天上落下来,砸到脑袋的末日老头儿吗?”麦星星问。

“不,是另外一个!”胖哆回答,“我妈刚刚遇到的,她发信息告诉我要当心。”

可如果不亲自去看上一眼,又怎么知道应该如何当心呢?男孩们出了学校,沿着东大街向西走到路口,然后沿着人民路往北,到了繁华热闹的地段。七月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忍不住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

经过拥挤、喧嚣的商场店铺,一行人来到了文化广场。

文化广场仿佛身处繁华海洋之中的一个安静的小岛,花草树木错落有致,石头小径四通八达,广场中心还有一个大平台,因此成为周边居民——尤其是孩子们,玩耍和散心的最佳去处。

男孩们站住了,冲着一个人指指点点。学校的老师千叮咛万嘱咐:“小孩子千万不要凑热闹,要离得远远的。”不过就连老师自己也没说清楚,到底距离多少米才算是“远远的”。对于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来说,距离热闹三十米大概已经算是远远的了。如果是好玩的热闹,那“远远的”标准至少要缩短五倍才行。

胖哆口中的“傻子”长相普通,态度谦卑,动作循规蹈矩,穿着一身不知从哪儿淘换来的半旧不新的西装,木愣愣地戳在广场一角。他比钉在马路中央的木头橛子还碍事,比混在鸡圈里的呆头鹅还突兀。

“他看起来不太像傻子,更像是一个推销员,”麦星星说,“不过是笨笨的那种。”

“等着瞧。”胖哆说道。

七月也停下了脚步,她吃惊地望过去,那“傻子”正是雷格!

雷格捧着厚笔记本和一支签字笔,动作僵硬地递向一个留长发的年轻人。

“您好,先生,”雷格结结巴巴地问,“能……能帮我签一个名吗?”

“签名?签什么名?”年轻人警惕地问,他看雷格的眼神就像在看江湖骗子。

“这是一份同意书,”雷格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解释说,“大意是,我同意将CP/UEST 429-13号行星改名为莉莉娅星球,并承认雷格对它的所有权。”

“莉莉娅是谁?”年轻人眨着眼睛问。

“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

“是她发现了那颗星星?”

“不,不是。”

“那她是个伟大的物理学家?化学家?数学家?艺术家?”

“都……都不是。”

“那凭什么以她命名?”年轻人露出一副不以为意的神情,继续问,“雷格呢?他又是谁?”

雷格指了指自己,回答:“就是我……”

那个年轻人的表情从冷淡变为惊奇,又从诧异变得戏谑,他哈哈大笑,问:“这么说,你想做一颗星球的球长?什么死皮星球?”

一起哄笑的还有那群孩子。“哈哈,哈哈,真好玩!他要做一颗星球的球长。”他们聚成一团,彼此推搡拍打,发出夸张的声音。

“是CP/UEST 429-13号行星。”雷格小心地纠正。

年轻人掐着半拉眼角看了雷格一眼,绕开他,走远了。

“二姐!”九月坐在广场中心高台的台阶上,冲着目瞪口呆的七月挥手打招呼。

“你们在干吗?”七月走上台阶,忍不住气呼呼地问小妹。

九月把一个精致的小本子打开给二姐看,在“做早饭”“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记录下面,写着:下午两点到五点,去文化广场收集签名。诉求提出人:雷格。

“我听过收集邮票、收集火柴盒,甚至收集托马斯火车和芭比娃娃的,可从没听过满大街收集签名的。而且他刚才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如果被大姐知道了,一定会把他当成疯子轰出家门的。”七月接着问,“你手里的本子又是什么玩意儿?”

“雷格说,这是他的日程本。”

“日……日程?他以为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吗?还有日程安排?!”七月气呼呼地说。

“二姐,你的脑子最好使,帮帮他好吗?”九月央求道,“刚才,雷格告诉我他找了一百二十三个人收集签名,被拒绝了一百一十一次,而收集到的十二个签名中,雷格说,有三个人写的是‘傻瓜’,还有五个写了‘大笨蛋’。”

“他就是个傻瓜,也是个大笨蛋,他——他简直就是傻瓜加上大笨蛋,是个大傻蛋!收集这些签名有什么用?既不当吃也不当喝,一毛钱不值。”七月问,“你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吗?”

九月摇了摇头,回答:“我问过他,他没有讲,他只说这对他很重要。二姐,平时你的鬼主意最多,帮他出个主意吧!”

七月勾起右手的食指,轻轻敲了一下九月的头,说:“你个小鬼,知道什么叫鬼主意?!”

她拉着九月走下台阶,来到雷格的面前,说:“走了,回家,该做晚饭了。”

两个女孩走在前面,雷格跟在后面。他们从呆若木鸡的胖哆和麦星星面前经过,七月突然转过身,冲着男孩们吐着舌头做了一个鬼脸。

九月拉了拉二姐的衣袖,悄悄问:“你不帮帮他吗?”

“我这就是在帮他,”七月板着脸说,“如果回家晚了,不能按时做饭,他铁定会被大姐赶走的。”

快到家时,七月忍不住扭头问雷格:“街上那些人既不是明星也不是书法家,你找他们要签名有什么用?”

雷格站住了,他望着两个女孩,冲她们笑了笑,但没作声。他的笑容带着一丝忧伤,让女孩们不禁联想到眼神忧郁的、瘦骨嶙峋的流浪狗以及天边哀鸣的孤雁。

“你不用担心,雷格,”九月说,“我和二姐会想办法帮你的。”

“要帮你自己帮,别扯上我。”七月冷着脸说。

“二姐会帮你的,”九月笑嘻嘻地说,“我敢打赌,赌一百块巧克力都行。”

三人进了家门,雷格去了厨房,他又盯着电饭锅,像座雕像一样发呆。

七月忍不住叫道:“我的老天,你还没学会怎么使用电饭锅吗?”

“我早晨就学会了,不过四月嘱咐我下午五点半做晚饭。”雷格指了指胳膊上的手表说,“现在还差两分十二秒。”

九月咧着嘴笑嘻嘻的,而七月想用脑袋去撞墙。

晚上七点,四月放学回到家,问两个妹妹:“今天怎么样?”

七月和九月互相看了一眼,抢着回答:“很好!尤其是雷格,他做了饭,洗了衣服,打扫了卫生,还带着小妹(我)去了文化广场玩,他既聪明又勤快,做得很棒!”

正夸奖时,雷格抱着一部旧收音机走了过来。那部收音机看起来比四个人的年龄加起来还要大,播出来的声音像一个有着四十年病史的哮喘病人,伴着咝咝啦啦的杂音。

“……近日,全世界的天文爱好者都在讨论一颗叫作卡特琳娜的彗星,它将会在今年年底访问太阳系……”

“……据专家称,这颗彗星可能是受到半人马座比邻星的引力干扰,因此被太阳引力‘捕获’……”

“这台机器好像坏掉了,”雷格拍打着收音机,对七月和九月说,“它不能显示图像了!”

七月和九月拼命地咳嗽,像喝水呛住了一样。

“傻瓜,那是收音机,不是电视!”七月忍不住大叫起来。 d+coQqLKjKV7Jsh1GDXrul+ZtCIV+jQuOZj4CDmQ5j7vfhQz1iiYo5bIuD+38j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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