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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

A.概述

税种名称:增值税

引入时间:2015年1月1日

贸易集团成员: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CARICOM)成员

征管机关: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税率

标准税率:7.5%

其他:零税率和免税

增值税税号格式:123456701

增值税申报期:月度申报、季度申报

登记起点

年销售额10万巴哈马元(BSD)

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抵扣:不允许

B.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包括进口货物和服务。

C.纳税人

在商业行为中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实体,且年度销售额超过10万巴哈马元的,为增值税纳税人。

自愿登记

自愿登记机制适用于未达到增值税登记标准但有意愿依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自愿登记的纳税人和依法办理增值税登记的纳税人负有同样的义务。

登记豁免

登记豁免可适用于特定的零税率企业,主要适用于金融行业。此类企业需要申请登记豁免,并且进行个案评估。获得登记豁免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集团登记

作为一个集团运营或管理的多个企业可以申请集团登记。申请通过后,整个集团将使用总机构的税号(TIN)作为集团的税号。集团成员对集团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登记程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必须在满足条件起14天内申请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否则,税务机关将强制登记并处以罚款。

逾期登记惩罚

2014年增值税法第16条及2018年增值税修正法案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注册登记增值税的,构成违法行为,应处以最高15万巴哈马元的定额罚金。2014年增值税条例第41条及2018年增值税修正法案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构成违法行为,应处以不超过10万巴哈马元的定额罚金,或12个月内的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另外,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应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因未注册而未能收取的,应补缴税金,并处以未缴税金10%的罚款,并按1%缴纳滞纳金。

注销登记

当满足条件时,可办理增值税纳税人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后,通常需2年后才能注销登记,除非该企业事实上不存在。

非居民企业

如果一个企业在巴哈马从事经营活动(如雇用人员在巴哈马工作)或有来源于巴哈马境内经营活动的收入,该企业为居民企业。

如果企业大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归巴哈马居民所有,即使公司不在巴哈马从事生产经营,该企业仍为居民企业。

向非居民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通常视为出口货物或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税务代理人

税务代理人,如外部会计师或商业顾问,可代表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纳税人也可委托税务代理人管理账户。

反向征收机制

根据反向征收机制(巴哈马增值税税法中称为“自行核算”),如果进口应税服务(即由国内企业销售时属于应税服务的),进口方通常须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是,根据销售地原则,增值税法规定进口服务时,进口方和购买方双方共同负有缴税责任。

数字经济

无特殊规定。

D.增值税税率

“应税供应”是指应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行为,包括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和服务。“免税供应”是指增值税法附件2所列举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提供免税供应的企业不需要注册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该类企业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见F部分)。

在巴哈马,增值税有以下三种税率:

1.标准税率:7.5%;

2.特殊税率:低税率4.5%;

3.零税率。

还有部分货物和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或不在巴哈马增值税体系内。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与巴哈马国外的土地和资产相关的服务;

2.出口货物,或者销售在国外的货物;

3.在巴哈马境外获得收益的部分专业、金融和保险服务;

4.特定条件下企业所有权的转移;

5.处方药和大多数非处方药;

6.谷物产品,包括婴儿麦片、婴儿食品、婴儿配方奶粉、面包、肉汤、汤、黄油、罐头鱼、奶酪、炼乳、食用油、咸牛肉、淡炼乳、面粉、鲜奶、粗粉、人造黄油、蛋黄酱、芥末、洗衣粉、大米、肥皂和番茄酱。

适用免税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境内金融服务,不包括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

2.特定的保险服务;

3.由公共健康机构面向公众提供的医疗服务;

4.销售住宅楼。

放弃免税

不适用。

E.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行为发生时,以下列日期孰早为准:

1.开具发票的日期;

2.收到付款的日期;

3.货物运往购买方或购买方收到货物的日期;

4.服务完成的日期。

定金和预付款

根据相关规定,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时,纳税义务发生,需缴纳与定金或预付款相关的增值税。相应销项税额根据公式[ R/(1+ R)]计算,R为适用税率,[ R/(1+R)]表示增值税占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由第三方保管且纳税人无法获得实际控制的定金,不被视为预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付款时。

对于不可退还的定金,如购买方不使用定金购买货物或服务,将根据适用税率征收定金的增值税。

最后,如果预计定金将要返还,法律不要求认定为应税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相应增值税。但是,如果之后销售方要保有定金,则属于销售行为并要缴纳增值税。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须缴纳进口增值税。进口方在进口应税货物时,要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保退类货物

保退类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所有权转移时。因此,如果委托方将存货寄放在受托方,并约定货物销售或由受托方使用时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转移时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货物未销售,或未使用并退回委托方,则无须缴纳增值税。

持续性供应服务

对于持续性供应服务,且在特定阶段付款的,每次付款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须注明付款对应的阶段,以及收取的增值税。

反向征收机制

见C部分。

收付实现制

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企业对增值税采用收付实现制。销售方在购买方付款时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样,购买方在付款给销售方时产生进项税额。

租赁资产

租赁主要用于或计划用于居住的土地免征增值税。总的来说,其他租赁资产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F.进项税额抵扣

总体上,购进货物或服务与标准税率或零税率供应相关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货物或服务不用于或者不打算用于应税行为的,相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如果购买的货物同时用于商业和个人目的,纳税人需按商业用途和非商业用途的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仅用于商业部分的增值税允许抵扣。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项目示例

1.具有运动、社交、休闲性质的任何俱乐部、社团或组织所收取的会费或捐赠;

2.用于非商业目的的石油及类似产品;

3.非从事增值税应税交通运输服务纳税人的乘用交通工具。即使交通工具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不是为了增值税应税项目而购买,也不能抵扣。

允许抵扣进项税项目示例(若与应税商业目的相关)

1.完全作为员工工作奖励的娱乐费用;

2.差旅费用。

部分免税

当费用同时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时,需计算部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法律规定了按照比例划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资本性支出项目

销售、转移、出租位于巴哈马的土地或财产应按照标准税率缴纳增值税。巴哈马目前没有分期抵扣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机制。

退税

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时,可申请退税,也可用于下一申报期的抵扣。退税申请根据纳税人递交增值税申报表的周期而定。所有退税申请必须超过500巴哈马元。

登记前支出

注册登记前24个月内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且在注册登记后用于增值税应税供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

坏账冲销

当确定坏账并作出会计处理后,纳税人可将其计入进项税额。纳税人转出税款和坏账对应的税款一致。

非营利活动

用于或打算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不允许抵扣。

G.非居民企业的增值税退税

没有关于非居民企业增值税退税的相关规定。

H.发票

增值税发票和红冲发票

对所有应税行为,如果双方均完成了增值税登记,销售方必须在销售行为发生的60日内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上必须列明增值税法所规定的特定信息。

当原始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超过了应缴纳的增值税,已办理增值税登记的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开具税务红冲发票。红冲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形式开具并包含指定信息。

电子发票

增值税发票必须含有增值税法所规定的各项信息,发票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形式。

出口证明

适用出口零税率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办理增值税登记的销售方根据海关管理法自行出口货物;

2.海关人员认定货物确已离境且出口的货物在准备出口期间未被使用,因必要或偶然因素使用的除外;

3.纳税人须提供证明自身是出口方的相关材料。

B2C发票

从事零售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开具简易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销售收据,收据中需用符号(如星号)标记该项目适用增值税(或不适用增值税),且增值税金额需要清楚地显示在收据上。标记方法必须清晰列示,保证消费者在付款前能查明是否适用增值税以及对应的税率。每个项目的单价可为增值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

外币发票

增值税法和条例没有规定发票应采用何种形式的货币开具。官方货币是巴哈马元,和美元的基础汇率是1∶ 1。根据增值税法,发票上的金额可采用在巴哈马使用或流通的货币。实际上,巴哈马允许发票以任何币种开具。不过,在巴哈马持有外币需获得巴哈马中央银行的批准。

I.增值税申报和缴纳

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申报期如下:

1.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巴哈马元的纳税人应按月申报;

2.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巴哈马元的纳税人应按季申报。

申报增值税须提供以下信息:

1.申报所属期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申报所属期采购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销售税额高于进项税额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缴纳该差额。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期限为次月的21日内。如申报期截止日为周末或公共假日,申报截止日期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如星期一不是公共假日,通常为周末后的星期一)。

电子申报

巴哈马网络税务征管系统(OTAS)用于帮助纳税人管理增值税账户。该系统允许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缴税和退税。

预付账款

从增值税角度而言,购买方在订货前支付的预付款不属于应税供应,属于替购买方代持的款项。当购买方购买应税货物或服务时,才构成增值税应税供应,需申报增值税。

年度记账

巴哈马规定必须在巴哈马境内保存可靠的、英文记录的会计资料。所有购销交易记录都要以纸质或电子方式保存,购销记录应包括所有的销货发票、红冲发票和蓝字发票、收据、购货发票。如果纳税人没有保留其支付增值税的发票或显示增值税额的进口文件,不可抵扣增值税。

资料保管期限为5年。

特别规定

部分纳税人可从两个特殊规定中受益。一是上述的实收实付计税制;二是征收率制。

征收率制适用于销售标准税率的货物或服务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许可后,纳税人可采用征收率制,以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征收率制下,提供应税供应所收取的销项税额适用标准税率。但是,纳税人计算其应纳增值税额时不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按照净收入的4.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给税务机关。

年度申报

不适用。

J.处罚

逾期缴纳

法规规定对税收违规行为予以重罚。增值税条例第40条规定未缴增值税税款逾期时间连续或累计达到两个或以上申报期的,构成犯罪。法院可判决责任人1万以下巴哈马元的罚金,或6个月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根据2018年增值税修正法案第13条规定,逾期缴纳税款的,应依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纳税通知书缴纳税款,并按未缴税款的10%处以罚款,并处以未缴税款1%的滞纳金。

错误申报

对于不超过500巴哈马元的错误申报,无论是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都可以在下一申报期更正。当申报错误金额超过500巴哈马元,纳税人应告知税务机关。如果申报错误没有马上被发现且非故意造成的,纳税人可被免于罚款,只需支付相应利息。

逾期申报

根据2018年增值税修正法案第13条规定,登记人逾期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应处以罚款。逾期申报增值税、未申报增值税或者未按规定格式申报增值税的,应处以100巴哈马元以上或应纳税总额的2%的罚款。 1fGJejVk07K4yV9ldrTdjtGLaCdk7f6ty9RdrCO1pl/9ICNt6pu2f6ntB45DOL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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