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名称:增值税
当地税种名称:əlavəDəyər Vergisi(DV)
引入时间:1992年1月1日
贸易集团成员:无
征管机关:税务局
增值税税率
标准税率:18%
其他:零税率和免税
增值税税号格式:10位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申报期:月度申报
登记起点
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总额超过20万阿塞拜疆马纳特(AZN)
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抵扣:不允许
增值税适用于以下交易行为:
1.在阿塞拜疆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服务;
2.进口货物。
货物
销售货物被视为在货物可获得地发生。如果销售货物还同时提供货物的搬运或运输服务,货物转让被视为在搬运地或运输开始地发生。如果销售方需安装货物,则转让发生在货物安装地。
劳务和服务
以下规则适用于判断纳税义务发生地:
1.与不动产直接相关的劳务(服务),如建筑、建筑安装、修理、重建、中介代理、其他专业服务等,纳税义务发生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2.与动产直接相关的劳务(服务),纳税义务发生地为劳务(服务)实际发生地;
3.艺术、文化、健身运动或类似领域的服务,纳税义务发生地为服务实际发生地;
4.与运输相关的劳务(服务),纳税义务发生地为运输发生地;
5.购买服务或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地为购买方所在地、注册地或建立地,如果服务与购买方的常设机构直接相关,纳税义务发生地为常设机构所在地。
以下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地为服务接受方所在地、登记地或发生地:
1.转移专利权、许可证、商标权、版权及类似权利;
2.提供咨询、法律、会计、工程、广告、数据处理及类似服务;
3.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4.出租动产(不包括运输企业出租机动车);
5.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供应税服务;
6.提供电讯服务(通过电报、广播、光学或其他电磁系统来接收、分配、传播信号、文件、图片、声音或任何类型的信息,包括同意或获得传播,接受或分配权利);
7.广播、电视、邮政服务;
8.通过电脑、互联网和其他电子网络、电子邮件及类似应用提供服务,或者通过以上方式授予的权利;
9.通过电子商务形式提供劳务和服务,包括网上销售彩票及组织比赛。
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决定纳税义务发生地的,纳税义务发生地为销售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地点。
在阿塞拜疆要注册为纳税人的企业可登记为简易纳税人或增值税纳税人的其中一种。简易纳税人要对所有销售额按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无须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是否必须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标准为年度销售额。
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连续12个月内应税销售总额超过20万阿塞拜疆马纳特的,必须在满足条件的连续12个月后的10日内到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
已登记或将要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均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因此,任何企业或其他法律实体提供货物(劳务或服务),或者通过阿塞拜疆关境运输货物超过20万阿塞拜疆马纳特,均为增值税纳税人。
如果纳税人单笔交易的金额超过20万阿塞拜疆马纳特,该纳税人应在交易完成前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登记豁免
总体上,税法未规定登记豁免。正如以上所述,任何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的应税总销售额超过20万阿塞拜疆马纳特的,都有义务办理增值税注册登记。如果纳税人停止与增值税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义务申请注销增值税登记。
自愿登记
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未达到强制登记的标准,并且不属于简易纳税人的,根据税法规定,可自愿向税务机关申请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简易纳税人如本部分内容所述。
集团登记
不同独立法律实体间的关联经济行为被认为是不同增值税纳税人间的独立行为。因此,阿塞拜疆税法不允许集团登记。
登记程序
纳税人应按税务部门规定提出增值税注册登记申请,提交申请后,办理注册流程将在5日内完成。允许网上申请。
逾期登记处罚
如果纳税人应办理增值税注册登记而未登记,应按照未登记期间应纳增值税的50%缴纳罚款。
注销登记
如果纳税人停止与增值税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申请注销增值税登记。注销应自停止增值税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生效。
非居民企业
在阿塞拜疆没有常设机构或没有登记注册增值税的国外法律实体(非居民企业)向阿塞拜疆境内的增值税纳税人或将要办理增值税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服务,适用反向征收机制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数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如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且交易性质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则通过反向征收缴纳的增值税可用于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代理人
不适用。
反向征收机制
见上文“非居民企业”部分。
数字经济
近来,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法律引进了新的内容。电子商务是指通过全球信息网络提供服务、劳务和货物,包括电子书、音乐、音视频、图片照片、游戏、软件方案、在线广告等。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地为购买方所在地。因此,阿塞拜疆境内的购买方通过电子商务购买服务时,应缴纳增值税。
未在阿塞拜疆办理增值税注册登记的购买方在线采购并以银行卡结账方式向阿塞拜疆非居民企业购买电子商务形式的服务时,适用于特殊反向征收机制。这种情况下,银行应根据交易情况(通过银行卡交易)代替非居民企业提供方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并向阿塞拜疆税务机关代缴增值税。
增值税标准税率是18%,特定供应适用零税率或免税。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适用于阿塞拜疆共和国认可的国际组织、外交和领事代表处官方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以上组织的外交、行政和技术人员个人(非阿塞拜疆国籍,包括和他们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使用的货物和服务;
2.出口咨询、法律、会计、工程、广告和其他服务;
3.境外对受援者提供货物、供应货物、履行工程、提供服务并发放赠款;
4.国际运输或中转运输,包括货运和客运。提供与国际或中转航班直接相关的劳务或服务,不包括国际邮政服务。
适用免税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提供金融服务;
2.将企业的资产以参股形式向企业特许基金出资,不包括进口的资产(当资产不直接来源于同其他资产的交易);
3.销售、购买、出版各类大众传媒产品(不包括广告);
4.通过地铁运输旅客;
5.提供教科书、儿童读物、国家财政拨款的政府出版物;
6.提供收费教育服务(不包括和其他应税行为混合经营);
如果特定时期内当地资源无法满足特定生产的需求,有关执行机关有权对进口相关货物和设备给予增值税豁免,以满足这些需求。
免税放弃
不适用。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如果在交易完成后的30日内,收到货物、劳务或服务的价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付款日;
2.如果在交易完成后的30日内未收到付款,则需要根据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日期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增值税电子发票在交易完成后的5天内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子发票开具时;否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易完成时点;
3.如果注销登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注销的前一天。
如果采用预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付款日。如果同一笔交易存在两笔或多笔付款,每笔付款被视为独立交易,以每笔付款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以物易物的货物和服务,或者免费提供货物、劳务、服务给员工或其他个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货物、劳务、服务之日。
持续性供应
如果持续或有规律地提供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次开具电子发票的日期。如果采用预付款形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付款之日。目前没有关于提供持续性供应的最终截止日期规定。
进口货物和服务
对于进口应税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开始使用或消费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日期。
定金和预付款
阿塞拜疆税法在增值税上,对定金和预付款没有特殊规定。
如上所述,对于预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付款时。对可退还的定金和预付款,购买方一开始缴纳定金或预付款时,不会对购买方产生增值税影响。但是,销售方有义务对应税销售额作出相应调整。因为当定金和预付款退还购买方时,如果定金和预付款包含增值税,退款也应包括相应的增值税税额。另外,购买方按照含税价支付定金和预付款时,在收到货物或接受服务之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保退类货物
当地法律并未对预售或退货有特殊规定。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实际销售行为时。
租赁资产
预计所有权转移的融资租赁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经营性租赁,没有特殊规定,适用于以上通用规定。
反向征收机制
对于适用反向征收的服务,服务接受方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并在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款项次月20日内缴纳增值税。
反向征收不适用于单独销售货物(例如,货物不是服务的一部分)。
增值税税款从购买方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往来账户直接转到销售方的存款账户(没有支付现金),并同电子发票的流向一致时,电子发票可作为进项税额的凭证。只有收到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大部分金额后,进项税额才允许抵扣。
海关部门签署的文件如证明已缴纳进口增值税,无论以什么形式缴纳税款,均可作为进项税额的证明材料。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体来说,用于娱乐和食品消费(不包括健康饮食、牛奶及其他类似产品,以及船员在海运中的食品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用于雇员社交目的的费用也不允许抵扣。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所得税列支
对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相关业务在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已纳税额也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进项税额只能部分抵扣,不允许抵扣部分的购进成本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则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部分免税
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申报期内同时发生应税和免税行为,可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应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来确定。然而,公司对应税经营和免税经营分别记帐的,可以抵扣与应税经营相关的已付进项增值税总额。
退税
在一个申报期内,进项税额超出销项税额的部分可在随后的3个月内抵扣。3个月后若还有留抵税额,经纳税人申请,在申请后的45日内退还。
既未在阿塞拜疆办理增值税登记,又未在阿塞拜疆设立机构的企业不允许退还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而言,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需要向货物或服务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没有办理增值税登记的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后的5日内,纳税人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
如上所述,强制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唯一的电子发票形式。
出口证明
出口证明包括发票、交货单和协议。
外币发票
因税收目的,支付给供应商的金额需要根据阿塞拜疆中央银行在业务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成阿塞拜疆马纳特。
B2C发票
在零售业,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给个人消费者(非增值税纳税人),可开具现金收据或电子交货单代替正式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增值税申报表
增值税需月度申报。增值税纳税人需在次月20日内申报增值税。税款缴纳的截止日期与申报截止日期一致。
进口增值税由海关在进口时计算并收取。
特别规定
不适用。
电子申报
适用。
年度申报
不适用。
逾期申报将处罚40阿塞拜疆马纳特。
如果虚假申报或未申报导致少缴纳税款,纳税人需缴纳低报或偷逃税款50%的罚款。根据税务机关审查结果,可能会追加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