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名称:增值税、营业税
当地税种名称: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IVA)、Impuesto sobre los ingresos Brutos(IIBB)
引入时间:1975年1月(增值税)、1977年(营业税)
贸易集团成员:南方共同市场成员
征管机关:联邦税务局(增值税)、各省税务局(营业税)
增值税税率
标准税率:21%
低税率:10.5%
其他:27%、零税率或者免税
营业税税率(平均值)
工业:1%~4%
商业、服务业:3.5%~5%
中介:4.9%~8%
增值税税号格式:30-99999999-1(CUIT号)
营业税税号格式:30-99999999-1
增值税、营业税申报期:月度申报
登记起点
增值税:对公司和其他法律实体,经营活动开始时即应缴纳增值税;对个人,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超过1,344,065.86比索(ARS),提供服务的销售额超过896,043.90比索(ARS)
营业税:经营活动开始时
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或营业税抵扣:不允许
增值税适用于以下交易行为:
1.纳税人在阿根廷境内销售货物或服务的行为;
2.反向征收服务的接受方在阿根廷;
3.从阿根廷境外进口货物;
4.境外向阿根廷境内未办理增值税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的在阿根廷使用的数字服务。
营业税征收范围:在阿根廷境内,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服务。
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阿根廷境内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或按照规定需要办理增值税纳税人登记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况下要求办理增值税登记:
1.如经营主体为公司或者其他法律实体,则应在经营活动开始时登记注册;
2.如经营主体为个人,则当货物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344,065.86比索;服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96,043.90比索时。
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阿根廷境内销售应税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商业实体或者个人。经营活动开始时则需要注册登记。无登记起点规定。
增值税登记
要登记增值税,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必须访问联邦税务局的网站,并使用财务密码,选择F420/T Alta Impuestos/Regimenes/Alta de Impuestos的选项。
营业税登记
营业税适用于阿根廷24个地方管辖区,纳税人登记程序因地而异。仅在一个管辖区开展活动的纳税人只需在该处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管辖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纳税人,注册登记受多边协议制度的约束。这些纳税人应在联邦税务局网站上注册,使用财务密码通过CM01表格在每个开展经营的管辖区逐一进行登记。各地税务部门也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登记豁免
阿根廷增值税法无登记豁免相关规定。
自愿登记
阿根廷的增值税法无自愿增值税登记的相关条款,因为阿根廷未设置登记起点(即所有从事应税行为的企业均有义务办理增值税注册登记)。
集团登记
一般情况下,阿根廷法律不允许集团登记为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法律实体必须独立进行增值税或营业税登记注册。合资联营企业除外。
阿根廷联邦税务局(AFIP)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会主席。联邦税务局的注册申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提交,并附纳税人识别号码和财务密码(安全级别3级)。注册应通过联邦税务局网站上的“MÓDULO INSCRIPCIÓN DE PERSO NAS JURÍDICAS-F.420/J-Versión 2.0”申请提交。为完成注册,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420/J表格和所有其他必要文件前往联邦税务局办公室办理。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在阿根廷没有常设机构的企业。如果其经常在阿根廷从事货物销售或者服务供应,并且被要求计算缴纳增值税,则必须作为纳税人登记注册,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如果非居民企业在阿根廷境内开展应纳税活动,但按照规定不需要注册为当地纳税人的,与非居民企业进行交易的受益人、接受方、承租人、借方、代理人或者中间人(以下称扣缴义务人),应代替非居民企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税率为21%),对代缴纳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还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当无法扣缴增值税时,法律规定扣缴义务人应负责缴纳该笔增值税。目前还未出台必要的规定,以保证税款缴纳。代扣代缴机制的实施需要进行监督。
税务代理人
对于公司和法人实体而言,税务代理人是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密码”,在联邦税务局之前完成各种任务的自然人,这类人也被称为“关系经理”。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的合规性、准确性,关系经理必须访问联邦税务局的网页(www.afip.gob.ar),并且联邦税务局的财务密码不低于安全级别3级。关系经理可以将上述活动委托给其他个人。
逾期登记处罚
尚未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和营业税登记,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对于逾期登记或逾期缴纳税款,税务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加收利息(例如某人在登记和缴税前开展商业活动)。处罚也适用于增值税或营业税虚假申报。
注销登记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可以使用财务密码通过阿根廷联邦税务局网站进行增值税注销登记。
要注销营业税,纳税人应遵守地方管辖权的规定。在多边协议制度下管辖的营业税纳税人,需在阿根廷联邦税务局网站上在线提交营业税注销申请。
反向征收机制
在反向征收机制下,购买方必须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该机制适用于阿根廷境外的应税货物供应在阿根廷境内使用的情况。如果适用反向征收机制,则非居民企业无须登记注册增值税。反向征收不适用于营业税。
登记前支出
不适用。
增值税和营业税抵扣
增值税纳税人每月计算所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总额,同时抵扣相应期间内的进项税额总额。如果增值税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出现留抵,除出口商可以要求退税外,其他纳税人只能留待结转下期抵扣,不能要求退税。
此外,因购买、制造或进口固定资产(除汽车外)产生的可退还的可抵扣增值税,在特定情况下,纳税义务人仍可在6个月后申请抵扣。
如果纳税人因计算错误多缴纳了税款,则可以申请退还,税务机关应该按照每月多缴税款金额的0.5%支付利息。
如营业税税收评估显示纳税人超额负税,即存在大量留抵,则可在今后应纳税额中分配或者扣减。
数字经济
根据现行规定,接受数字服务的已登记增值税居民企业须适用反向征收机制。对于接受数字服务的阿根廷消费者个人(非纳税人)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该类服务且该类服务实际发生在阿根廷境内的,应当在阿根廷缴纳增值税。
数字服务的定义,包括:网站供应及托管;数字化产品供应;远程系统管理和在线技术支持;网络服务,包括数据存储和在线广告;软件即服务(SaaS);访问或下载图像、文本、信息、视频、音乐、游戏(包括赌博游戏),包括未将这些项目下载到存储设备的流技术;交友网站;提供互联网服务;在线学习以及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
纳税代理人必须向数字服务供应商收取增值税,该数字服务供应商的列表名单由税务机关发布并更新。
服务的接受方是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有关责任方。如果接受方已办理了增值税登记,则其有义务缴纳增值税。然而,如果接受方是个人消费者(非增值税纳税人),税款由居民中介机构(如信用卡公司或银行)支付。这些中介机构应作为纳税代理人。如果涉及多个中介机构,则与数字服务供应商具有最紧密商业关系的代理人将作为纳税代理人。
增值税
“应税供应”是指所有应纳增值税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包括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和服务供应。
阿根廷有以下增值税税率:
标准税率:21%;
低税率:10.5%;
高税率:27%;
零税率:0。
对于从事某些特定出版活动的纳税人(不超过规定的销售限额),适用税率为2.5%或5%。
除明确规定适用较高税率、低税率、零税率或者免税外,均适用标准税率21%。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出口货物和出口服务。
适用10.5%税率的应税货物及服务示例
1.银行贷款的利息和佣金;
2.销售、准备生产或建设以及最终进口的特定资本资产;
3.长途客运(超过100公里);
4.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和类似的定期印刷出版的刊物。
适用27%税率的应税货物及服务示例
1.非专门用于住宅的电信服务;
2.非专门用于住宅的天然气、电力和水供应;
3.污水处理和排水服务;
“免税供应”适用于无须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和服务。免税项目不可抵扣进项税(见F部分)。
适用免税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教育;
2.特定条件下的不动产租赁;
3.书;
4.特定购买者购买的主食,如水和牛奶;
5.由出租车提供的当地客运(少于100公里);
6.国际运输;
7.联邦政府、省、市发行的优先股、证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利息。
放弃免税
增值税或者营业税都不适用。
营业税
“应税供应”是指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货物和服务供应,包括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和服务供应。
在阿根廷,营业税适用多档税率。工业适用1%~4%的标准税率;商业适用3.5%~5%的中档税率;佣金和中介服务适用4.9%~8%的较高税率。在某些情况下,适用零税率。
营业税不同税率的征税范围,以及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免税范围如下: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出口货物;
2.特定区(省)的服务出口。
适用1%~4%税率的应税货物及服务示例
1.其他制造业(不包括免税的);
2.船舶制造;
3.农业产品。
适用3.5%~5%税率的应税货物及服务示例
1.修理发动机、机器、机车、轮船、飞机、水泵和某些其他物品;
2.电力配送;
3.酒店服务;
4.餐饮服务;
5.通信;
6.设备贷款;
7.货物销售(一般);
8.机器设备销售。
适用8%税率的应税货物及服务示例
1.烟草销售;
2.会员费;
3.银行和中介服务。
免税销售是指不需要纳税的货物和服务。
适用免税的货物及服务示例
1.教育;
2.特定条件下的不动产租赁;
3.根据当地管辖权,银行账户和定期存款的利息;
4.特定条件下的制造业活动;
5.固定资产销售。
放弃免税
增值税或者营业税都不适用。
部分豁免
当进口或者购买货物、租赁及服务,既用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税项目时,纳税人必须评估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时间称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者“纳税时点”。
通常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开具发票或者货物交付时间两者孰先为原则;提供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以提供或完成服务,或者收到全额或部分款项的时间孰先为原则。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货物进关并将相关海关手续办理完毕时。增值税随同海关关税一并征收。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在进口价格的基础上,加上进口相关的或者产生的其他税款。
保退类货物
阿根廷对这类情况没有具体的规定。
租赁资产
以租赁到期日或收取租金的时间两者孰先为原则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定金和预付款
阿根廷增值税法中明确,纳税人收到能确定销售价格的定金和预付款时,纳税义务发生。此为唯一与定金和预付款相关的增值税政策规定。
销售货物或者服务的定金和预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无不同。
阿根廷增值税法对于定金和预付款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在未发生销售情况下,定金和预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没有特殊规定。因此,实操中即使发生上述情况,仍应按照一般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持续性供应
对于持续性供应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确定。例如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反向征收机制
反向征收仅适用于增值税,不适用于营业税。适用反向征收机制的跨境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提供服务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款项的时间两者孰先为原则来确定。
服务接受方应在服务提供后10天内缴纳税款。该税款可在下期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见F部分)。
纳税人以经营为目的购进的货物或者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销售货物或者服务时计算的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包括在阿根廷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增值税、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以及反向征税机制中自我评估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根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海关凭证确认。
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不以经营为目的的购进货物和服务(比如,企业主私人用的物品)。除此之外,特定经营支出的进项税额也不允许抵扣。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项目示例
1.住宿;
2.私人使用资产;
3.停车费。
允许抵扣进项税项目示例(与应税项目相关)
1.广告;
2.商务礼品;
3.金额在4,200阿根廷比索以上的购买、租赁或租用小汽车(出租车除外);
4.商务娱乐;
5.购买、出租或租用货车和卡车;
6.手机;
7.旅行费用;
8.出租车。
在阿根廷没有经营场所也没有办理增值税登记的企业,不退还其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增值税。然而,外国游客采购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
销售发票和红冲发票
纳税人提供应税项目,包括出口业务,必须提供增值税销售发票。增值税销售发票是抵扣进项税的必要凭证。
红冲发票可以用于扣减销售货物和服务时已经申报和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红冲发票包含的信息必须和销售发票一致。
电子发票
自2015年7月1日起,电子发票的开具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出口
在阿根廷,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然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出口商必须证明这些货物已经离境。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由联邦政府退还。用于出口交易的发票必须有字母E标志,以区别于国内销售业务的发票。
在阿根廷对外提供跨境服务(出口服务),在大多数地区需要缴纳营业税,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科尔多瓦市、恩特雷里奥斯市、内乌肯市、门多萨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省满足特定条件的除外。
外币发票
如果发票以外币形式开具,则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款金额必须转换为阿根廷比索。若没有官方指定汇率,则应以纳税义务发生前一天阿根廷国家银行的卖出汇率进行转换。
出口证明
出口货物的运输许可,作为正式授权货物出口的海关证明。
B2C发票
如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服务,纳税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或者收据。此类发票有“B”标识,且不显示增值税的金额明细(即“B”发票只显示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总金额)。
申报
应按月度进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申报。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特定实体,可以按季度申报。
申报和缴纳税款,应在次月的12日到22日之间完成。具体截止日期取决于纳税人识别号最后一位数字,并且截止日期会因月份而异。
税款缴纳必须以阿根廷比索支付,增值税额可用阿根廷联邦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收抵减,但该规定不适用于营业税。
此外,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可以用其预缴税额予以抵减。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可要求当地税务机关退还。在增值税体制下,此类增值税抵减可用于其他的联邦税收,或将其出售给其他企业。
年度申报
不适用于增值税。对于营业税,在多边协议制度下登记的纳税人,必须在次年6月之前填写年度申报表(表CM05)。对于当地纳税人,部分地区如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要求进行年度申报。
特别规定
不适用。
电子申报及归档
增值税和营业税申报表在税务局网站上提交。通常情况下,电子申报表的副本可以在网站上检索和查看,但是强烈建议纳税人将自己的副本保存在安全的存储器上。
计算错误或者未按期申报增值税及营业税应受到处罚。
增值税处罚
增值税处罚包括:
1.逾期未提交纳税申报表,应受到200~400阿根廷比索的处罚;
2.逾期未缴纳增值税的,最高按未缴税款的200%处罚;
3.偷逃税的,罚款额为未缴税款的2~6倍。
此外,纳税人每月还需按照未缴税款的3%加收滞纳金。
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刑事逃税还可能受到监禁惩罚。
营业税处罚
与上文概述的增值税处罚类似,作为营业税执法内容的一部分,在每个省(司法管辖区)确立了类似上述增值税规定的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