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的消逝的确为那个充斥着意识形态之争的时代画上了句点,但并未像预测的那样,带来历史的终结,事实上不过是用一系列新的仇恨取代了旧的版本。当东欧逐步摆脱沉重的意识形态压迫时,深植于该地区的历史经验和记忆中的民族对立情绪也随之释放,第三世界国家内部意识形态竞争的消失,使得原本因两个超级大国对峙而受到抑制的民族矛盾、部落冲突纷纷浮出水面。随着意识形态冲突时代的结束,人类进入,或者更准确地说,重新进入了一个较先前更为凶险的民族和种族仇恨时代。
部落间的敌意是人类最本能的反应之一,然而我们这个星球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人口之间相互融合的叙事。大规模移民自一开始便是诸多仇恨的源头。二十世纪即将结束,许多因素——不仅是冷战铁幕的解除,还包括通讯与交通工具的飞速发展,人口的井喷式增长,传统社会结构的瓦解,逃离暴政、贫困、饥荒和生态灾难的诉求,以及在异域过上向往生活的美好愿景等,都促使人们跨越国界。
世界在收缩,人口的复杂情况更甚于以往任何时候。收缩进程就好比一把割裂世界的锯子,一方面给全球化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加剧了分裂。世界市场、电子科技、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所有这些均加速了传统民族国家的瓦解,一个原有国界趋于消弭的世界由此正在成型。与此同时,这些强大的国际化力量促使普通人在他们难以控制和理解的全球潮流裹挟中寻求庇护。当他们越强烈地感觉到任何个体都渺小无依,仿佛独自漂浮在不可名状、缺乏人情的“汪洋”之上,随时面临被吞噬的厄运时,他们便越发不顾一切地寻求任何看似熟识且能提供安全感的“救生筏”——身份政治恰好满足了此类渴望。由此可知,融合和分裂实际上是一体两面的。在这个后意识形态时代,世界一体化程度越高,人们就越倾向于在民族和宗教信仰所定义的群体中找寻自我。
当分属不同族群、操着不同语言、信奉不同宗教的人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并受同一政权管辖时会发生什么情况?除非追求相同目标,否则部落冲突早晚会使他们陷入四分五裂的局面。在黑暗的未来世纪,文明面临着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什么将一个国家凝聚在一起?
在十九世纪,没有人比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对代议制政府的思考更深刻。他指出,用以界定国家的要素有二:一是部分居民接受共同管理的共识;二是共同的历史记忆、价值观、语言所浇灌而生的“共同情感”(common sympathy)。密尔认为,在一个多民族国家内,自由制度很难实现,特别是当他们不具同胞之情,且使用不同的语言阅读和交流时,建立代议制政府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一致的公共舆论实难出现。概言之,形成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政权管辖范围应同民族所对应的边界基本一致。
这种重合情况在当今世界可谓少之又少,目前单一民族国家几乎是凤毛麟角了。当下每天发生的事件暴露出民族凝聚力的脆弱性。目之所及,部落主义引发的国家分崩离析不在少数。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已然解体,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黎巴嫩、斯里兰卡、阿富汗、卢旺达深陷种族或宗教冲突之中。族群关系紧张曾经扰动并使多个国家趋于分裂,南非、罗马尼亚、土耳其、格鲁吉亚、阿塞拜疆、菲律宾、埃塞俄比亚、索马里、尼日利亚、利比里亚、安哥拉、苏丹、刚果、圭亚那、特立尼达,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即便是像英国、法国、比利时和西班牙这样相对稳定和发达的国家,也日益受到族群和种族问题的侵扰。《经济学人》有评论说:“部落主义的病毒……恰如国际政治染上艾滋病,潜伏数年,一经发作即刻击溃整个国家。”
以我们的北部邻居为例,加拿大一直被认为是最理智和最平静的国家。如《经济学人》所言:无论据哪一套标准来评判,加拿大的富庶、平和都成功到令人艳羡,然而时至今日,它却处在崩溃的边缘。叶礼庭
论及加拿大时称:“作为全球最富裕的五个国家之一,这个国家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发展机遇,曾吸引来自各地的穷苦潦倒者定居于此,寻求新生,然而如今,它却在自我撕裂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如果连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位列全球前五的国家都难以维系一个多族群的联邦制国家,那么还有哪个国家能够做到呢?”
至少目前,美国可以作为这个日益重要的问题的答案。
所以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就是美国何以独辟蹊径?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国家无法给具有不同族群背景的人们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让他们视彼此为同一国家的一分子,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分崩离析。尼日利亚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和评论家钦努阿·阿契贝描述自己的国家——一个昔日在非洲大陆富甲一方,今日濒于兵荒马乱、惨状环生的国度时提到: “尼日利亚的致命缺陷在于国人无法做到同仇敌忾、共同对付严重的威胁,而是为了不同宗教、族群的利益同室操戈。”
相较而言,美国做到了——建立起一个多族群国家,并且除去那场可怕的内战外,多数时候始终保持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令人好奇的是,鉴于美国自诞生之日起即为多族群国家,国民分属不同族群,是什么让美国人在动荡的两个世纪里仍团结在一起?赫克托·圣约翰·克雷夫科尔于1759年从法国前往美洲殖民地,娶了一位当地女子为妻,并在纽约殖民地奥兰治县的一处农场定居下来。独立战争期间,他著有《美国农人信札》(以下简称《信札》)。这位十八世纪的法裔美国人在书中讶异于各地人口在美利坚土壤上共生共荣的盛况——“这里住着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法国人、荷兰人、德国人、瑞典人,你可以见到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找不到的奇异的混血人。”
他以一个家庭为例继续论证该现象:这家的祖父是英格兰人,其妻是荷兰人,儿子娶了一位法国妻子,生下四个孩子后各自娶妻,竟来自四个不同国家。正是基于如此复杂的通婚融合,才孕育了今日的美利坚民族。(十八、十九世纪时,race一词意义上等同于今天我们所说的nationality。因此人们会提到英格兰民族[the English race]、日耳曼民族[the German race]等。)克雷夫科尔视角下,这一横空出世的民族具备哪些特点呢?同样在《信札》中,他提出了那个闻名于世的问题:究竟什么是美国人,如何看待这一“新民族(new man)”?(二十世纪的读者有必要忽视十八世纪时男性对女性存在的漠视。)
克雷夫科尔给自己的设问提供了堪称经典的答案:“ 他 是一个美国人,抛弃了他所有的古老偏见和习俗,同时从他所诚心接纳的全新生活方式、所服从的新政府和所享有的新社会地位中,接受新的偏见和习俗。美国人就是那种依照新规则行事的新民族……“ 在这里,原先来自各国的人口逐步融合为一个全新的民族。 ”
第一位伟大的美国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迅速附议了克雷夫科尔的观点,他写道:
假使世界上任何一个主要国家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不复存在,我国的命运定然就此改写。在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一世与哥伦布的推动下,意大利和西班牙联手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为后续移民和通商奠定了基础;法国激发了美利坚的独立意识;若对我们的语言探源寻踪,则可追溯至印度;我们的宗教信仰来自巴勒斯坦;我们在教堂高唱的赞美诗,一些最早回荡在意大利上空,一些传颂于阿拉伯的沙漠,还有一些吟唱在幼发拉底河畔。我们的艺术来自希腊,法学遵循罗马,海商法引自俄罗斯,代议制政府效仿英国。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在思想领域教会我们有容乃大,在行动范畴则引导我们采取联邦制的诸多原则。据此而言,美国比其他任何国家更易于实现种族团结。
美国笃信一则理念,即 E pluribus unum [1] 。针对多族群社会固有的脆弱性和“火药桶”特性,美国自有妙方:组织那些试图摒弃旧的忠诚而开启新生活、化解族群差异的人,自踏上新大陆之日起,便建立起一种融合甚至超越多族群差别、旨在丰富和重塑共有文化的全新民族认同。
要知道那些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欧洲人,为了来到大洋彼岸不惜舍弃一切旧日羁绊。他们想要的就是忘记不堪回首的过去,拥抱充满希望的未来。于是,他们渴望通过避险、救赎、同化而成为真正的美国人。美国在他们看来恰恰处在转型期,尤其利于摒弃那些令人沮丧的记忆,在共同的政治理想和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出与众不同的国家特性。总而言之,美国的建国宗旨不是保全旧文化,而是成就全新的 美利坚 文化。
相较而言,加拿大人坦率地承认,尽管加拿大优势显著,但仍极易分裂,这背后的原因之一便是加拿大非常缺乏独特的民族认同。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加拿大人被英国、法国和美国所吸引,加拿大官方强调采取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但该国民众从未对何为加拿大人有过清晰的认识。就像第一任总理约翰·麦克唐纳说的那样:“加拿大地域广大,然而有史不长。”
美国具备相当的历史积淀。自独立战争起,美国人便形成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它形成于独立战争,在1776年《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等事件中进一步巩固,且在随后的自治经历中日益深化。恰恰是民族信条的力量使我们把克雷夫科尔所谓的“混血”成功转变为一个富有凝聚力的民族,从而创造出一个多族群社会。
当然,这也不等于说美国全然符合克雷夫科尔的判断。一波又一波移民潮把大量外来人口带入这个从语言、理想到制度都很“英式”的国度,新移民由此开启了困难重重的融入进程。较长时间内,英裔美国人在美国文化和政治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并排斥后续移民。事实上,前者同化来自爱尔兰、德国、南欧和东欧移民的过程相当曲折。
至于那些非白人,如红种人、黑种人、黄种人、棕色人种等,更确切地说,凡是被欧洲新移民蹂躏和屠杀的土著,或者被迫从非洲、亚洲来到美国的人,都曾因早期深刻的种族主义偏见而备受排斥。我们必须鼓足勇气直面一些不光彩的事实:历史上的美国曾经是个种族主义国家。美国白人起初对自己的种族优越性深信不疑,认为自己有权杀死红种人、奴役黑人、迫使黄种人和棕色人种充当苦力。我们美国白人在法律、制度、风俗、条件反射上甚至灵魂上都是坚定的种族主义者。种族主义的祸端始终是美国试验的一大败笔、美利坚理想的尖锐矛盾所在以及美国社会生活的痼疾。赫尔曼·梅尔维尔写道:“这就好比是全世界最美好的希望同人类最邪恶的罪行联系在一起。”
诚然,即便是遭受不公正待遇的非白人,也为美利坚民族认同的形成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成为美国社会的一员,或许只处于第三等级,也潜移默化地为共有文化提供了新形式、新风格。非盎格鲁因素的植入和建立新世界的经验不断冲击着英国遗产,结局我们都知道,那就是今天的美国成为了一个与英国截然不同的国家。早在1831年,对美国民主做出最深入考察的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就被“英国人和他们在美国的后代之间的天壤之别”所震惊。
在美国两个世纪的历史中,民族融合的思想多数时候占据主导地位。但步入二十世纪,以上观念面临革新和反转。先是一场世界大战摧毁了旧秩序,伍德罗·威尔逊随之抛出“民族自决原则”。二十年后,又一次世界大战瓦解了西方殖民帝国,加剧了世界各地的族群矛盾和种族斗争。仅就美国而言,新的法律出台,放宽了对南美、亚非移民的入境限制,由是改变了美国人口的基本构成。
这种比克雷夫科尔所描述的更加吊诡的混血过程,使他曾经提出的经典问题再度受到关注,掀起新的热潮,并可能获得新的答案。时至今日,很多美国人否认当初建立“一个新民族”的历史目标,对自己原有族群的逃避被追根溯源取代。被克雷夫科尔否认的“古老偏见和习俗”出人意料地卷土重来。对种族的狂热崇拜开始在非盎格鲁白人和非白人的少数族群中故态复萌,他们抨击同化目标、挑战“同一民族”的理念,几近偏执地保护、推进和维系单一族群和种族社区。
种族问题的爆发也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影响。美国文化终于开始对盎格鲁统治的鼎盛时期内,那些次等的、被蔑视的少数族裔所取得的成就,给予怀有愧疚却姗姗来迟的承认。美国教育最终也选择承认欧洲中心之外的广阔天地的存在及其重要性。这些都是非常积极、正面的变化。我们至少据此可以帮助孩子们从多个角度认识本国历史,让他们尝试从哥伦布船队的派出方和被迫接纳方来看待这次新大陆探险。生活在一个不断收缩的星球上,渴望成为世界领导者,那么美国人必须更多地了解其他种族、其他文化以及其他大洲。当他们这样做时,他们对这个世界——以及他们自己——产生了一种更全面、更令人振奋的感知。
但是种族狂热一旦用力过猛则过犹不及,新的族群信条排斥“融合说”,反对不同族群的个体在互利共荣中形成一个新的整体。这种观点的潜台词就是美国不是一个由个体组成的国家,而是建立在多个群体之上,族群渊源是美国人宿命般的经历,族群纽带是永恒的、难以磨灭的, 彼此孤立且以族群为单位的社区也成为美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美国历史的基本内涵。
该观念的实质即根据族群和种族的标准来给美国人分类。但是,尽管从族群的视角解读美国历史恰如先前的经济角度一样,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甚至颇有启迪,但若立足于此把握总体图景,它便具有致命的误导性和荒谬性。此外,族群视角颠覆了美利坚作为一个统一民族的历史理论,迄今为止,这一理论成功地确保着美国社会的完整性。
新的视角下,美国不再是一个享有统一民族认同的改革进取型国家,反而成为多种民族认同的“庇护伞”;美国不再是由个人全凭自愿选择组成的国家,而是由那些具有根深蒂固族群特征的群体所构成的。多族群融合的信条开始背离历史初衷,转而用碎片化替代同化,用分离主义替代融合。换言之,它意味着贬低 一 而推崇 众 。
形成统一身份与认同的历史观念目前在我们的政治、志愿组织、教堂、语言文化等领域都显得岌岌可危。没有任何领域比我们的教育体系更加驳斥至高无上的民族认同观。
作为培养下一代的沃土——学校和大学,特别是公立学校,是完成同化和铸造美利坚认同基本的工具与途径。伍德罗·威尔逊称:“公立学校就是美利坚‘大熔炉’,在那里,我们成长为美国人,不同人种、不同籍贯、不同阶层的人把他们的孩子统统送到那里,或者说理应送到那里。在那里,这些青少年统一接受美利坚精神的‘荡涤’,最终变成真正的美国人。”孩子们在学校习得的理念影响他们今后看待和对待其他美国人的方式,影响他们今后拥抱共和理念的方式。有关课程设置的探讨本质上是对“作为美国人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的深度思考。
种族激进分子声称,公共教育的核心目标应该是捍卫、强化、弘扬和恪守种族来源及身份。分离主义则鼓励偏见、放大差异、挑起纷争。在多元文化主义和政治正确的叫嚣声中,在有关“欧洲中心主义”的课程设置缺乏公平的呼吁中,在对历史、文学等教学不应止步于人文学科而应进一步变成提升少数族裔自尊心的有效途径等主张中,族群和种族冲突悄然增加。
目睹族群冲突撕裂一个又一个国家,我们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把美国依据族群和种族差异划分为多个固化社区,刻意引导它们珍视自己的孤立状态”的论调。试想如果情况委实如此,那么美国的世界中心地位还能保持下去吗?“大熔炉”是否就此会被“巴别塔”
取代?
我不想过分悲观。毕竟教育总是处在观点交锋和变革之中,这也是件好事。大中小学可以说是各类信仰、哲学理念、价值观的长期碰撞之所。 不过我相信,只要沉默的大多数知识分子大声疾呼,挑战那些一时流行的虚妄之言,形势定会发生逆转。
当前族群、种族问题对公立学校产生的压力的确令人不安,维系国家凝聚力的纽带已然相当脆弱。故而公共教育的目标应该立足于增强而非弱化此类纽带。如果分离主义倾向就此一发不可收拾,那么等待我们的只能是美国社会的彻底碎片化、种族隔离死灰复燃以及部落化大行其道。
我之所以能够持审慎乐观的态度,正是因为相信那种曾经塑造“一个民族”的历史性力量尚未消逝。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这仍是“共和”的真切内涵。据此,他们拒绝在“统一优先”和“族群优先”中做极端选择。马里奥·科莫州长指出:“多数美国人能够意识到保护和鼓励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致力于借助多元文化主义视角促进美国统一并丰富作为美国人的民族认同,而非让其发展为撕裂国家的毁灭性派系冲突。”
无论代表各族群立场发声的政客们如何表态,大部分生长于斯的少数族裔,不管是白人还是非白人,在珍视族群传统的同时仍会首先把自己定位为“美国人”,而不是爱尔兰人、匈牙利人、犹太人、非洲人或亚洲人。最好的证明就是美国的跨族群、宗教甚至种族通婚率不降反升。由此可知,美利坚民族认同生机尚存。
当然,这不意味着唯有少数族裔需要对国家统一或分裂负责。任何同化或融合过程事实上都是双向的:移民自身有意愿适应新社会,而本地人也乐于欢迎和接纳他们。恰如上文所言,种族主义堪称国之悲剧。近来美国白人终于开始正视我国历史上根深蒂固、不可理喻的种族主义倾向,但反种族主义斗争仍旧长路漫漫、前途未卜。例如当老派美国人把其他国籍或种族的人视为异己,甚至眼中钉、肉中刺时,便也不该对一些少数族裔因反美主义和仇视心理团结一致感到讶异。毫无疑问,这种认同感是相互的,不仅仅是 他们 渴望获得接纳、寻求融合, 我们 也要有意愿去完成同化和融合。换言之,促成国家统一的重任更多地落在自鸣得意的主体族群身上,而不是那些本就身处困境、自顾不暇的少数族裔身上。
近年来,美国人口的构成显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多样。但恰恰是这种高度异质性使得对统一理想和共有文化的追求显得极为迫切。弗·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称“美国是万千心之所向”,正是强烈的心灵共鸣赋予我们力量,去建立一个属于人民的公正、正义之地。
回想一下圣雄甘地的话,他当时面对的是一个族群、宗教、语言、阶级全面对立的国家,情况远甚于今天的美国,这句话曾经出现在印度各地的公共海报上:“我们应该杜绝成为排斥他者的印度教徒、穆斯林、锡克教徒、帕西人、基督教徒或犹太人,虽然捍卫各自信仰无可厚非,但我们自始至终必须是印度人。”正因为印度背离了甘地当年的教诲,如今才变得支离破碎、自吞苦果。
本着甘地的精神,尽管分属不同族群的美国人可以虔诚地信奉各自的传统和信条,但有一点必须铭记于心,我们是彼此的同胞骨肉,自始至终都是美国人。援引马丁·路德·金的话:“我们被命运牢牢捆绑在一起。”在这个因族群、种族对立而严重分裂的世界里,美国继续充当“样板”,诠释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如何有机团结在一起具有非同寻常的进步意义。
小阿瑟·M. 施莱辛格
[1] 拉丁文, 合众为一 。
最初,美国被视为一个与旧日之“根”彻底切割、从令人窒息的过去中挣脱出来并开启新生活的国家,一个把不同族群交织融合在一起的国家。托马斯·潘恩曾为革命一代喊出了“我们有力量让世界焕发新生”。“切莫回首过去”成为该国不成文的国家格言。赫尔曼·梅尔维尔亦写道:“过去已经死亡,且没有复活的可能……如果说过去是一本暴政的教科书,那么未来就是自由的《圣经》。”
这个未来就是美利坚,梅尔维尔说道:“与其说它是个国家,还不如说它是整个世界。”“你不可能在不伤害世界的前提下加害于一个美国人。在这个西半球上,所有部族及民众正在形成一个联邦整体。”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与克雷夫科尔及梅尔维尔的观点不谋而合,认为“美国恰恰是这个多元星球的凝缩”。就像柯林斯神殿中融化并混合金银来煅烧黄铜一样,“新的合成物价值非凡”,爱默生由是感叹道:“在美国这个各族共同的避难所,爱尔兰人、德国人、瑞典人、波兰人、哥萨克人以及生活在欧洲殖民部落的非洲人、波利尼西亚人,他们的能量汇聚成一个新的民族,就像从黑暗时代的熔炉中诞生的新欧洲一样生机勃勃。”
梅尔维尔是小说家,爱默生是散文家,他们都是诗人。相较而言,乔治·华盛顿无疑是坚定的务实者。但他对“新民族”的热切信奉一点不亚于前面两位。华盛顿指出,“美利坚的怀抱向所有被压制和迫害的民族和宗教敞开”,但他同时也劝告这些进入美国的新移民,“不要紧守自己固有的语言、习俗和价值观(好的或坏的)不放”。由此引导他们不要以小帮派的形式而是以独立的个体进入美国,准备好“与我们的人民充分融合”,然后他们将“被我们的风俗习惯、法律纲常所同化,一言以蔽之,用最快的速度变成 一个民族 ”。
另外一位务实者约翰·昆西·亚当斯同样坚信“新美国认同”的独特性。当一位正在考虑移民的德国男爵采访时任国务卿亚当斯时,亚当斯告诫他的来访者,移民务必孤注一掷:“ 他们必须彻底抛开欧洲人的浅表,永不复用 。他们必须一往无前,而非贪恋过往。”
但克雷夫科尔所谓的“混杂繁衍”是如何转变成“新民族”的?爱默生笔下的“熔炉”是如何将如此不同的元素融合成华盛顿所指的“一个民族”?这个问题也困扰着比克雷夫科尔晚七十五年踏上美洲大陆的另一位法国年轻人——托克维尔。他给法国方面写信时谈道:“如果可以的话,我亲爱的朋友,请你试想一下一个由世界各族组成的社会,人们使用不同语言、怀揣不同信仰和观念,一言以蔽之,这是一个‘无根’的社会,没有记忆、没有偏见、没有成规、没有常识、没有国家特性,但比我们生活的地方要快活百倍。”究竟是什么点金术让混杂体变成一个社会整体呢?
托克维尔总结道,答案就藏在美国人对民主和自治政府的认可之中。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谈道:公民参与是伟大的引导者和统一者。
是什么成就了美国这样一个国家,居民均移居此地不久,既无风俗又无传统沿革,缺乏熟人机制,简言之,人们很难产生对这个国家的天然热爱;又是什么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所属城镇事务满怀热忱,心忧祖国,就像关心自己的事务一样?那是因为每个人在他们的生活范畴内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托克维尔称,移民在行使《独立宣言》与宪法赋予他们的政治权利和公民责任的过程中成为了真正的美国人。
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成为美国人,还因为公民身份,至少对美国白人而言,公民身份的定义不是欧洲式的 jus sanguinis [1] ,而是适用 jus soli [2] 。想当美国公民,新的移居者只需宣誓支持、捍卫美国宪法和法律即可。用亚伯拉罕·林肯的话讲,“宣誓效忠的人们,即便他们不是那些为赢得独立抛头颅洒热血的勇士的后代,但一定是《独立宣言》起草者们或远或近的血脉骨肉”。在新共和国,公民义务取代了血统,成为公民资格的考验。
托克维尔所处时代过去半个世纪后,又一位考察美国民主的外国评论家詹姆斯·布赖斯写出了著作《美利坚联邦》。该时期移民的数量和多样性都大幅度增加。布赖斯的欧洲友人们原本预期美国会花更长时间同化这些“异质因子”。恰恰相反,曾经令托克维尔瞠目结舌的现象,同样也使布赖斯感到震惊:“美国的制度、习俗和观念对各种族新来者发挥了惊人的溶解力,迅速吸收和同化了涌入其内的异物。”
比托克维尔晚一个世纪出现的另一位瑞典来访者——贡纳尔·默达尔发现了这股“溶解力量”的精髓,他称之为“美国信条”。默达尔1944年写道,美国人,“无论民族来源、宗教信仰、伦理纲常或肤色”,普遍认可一项 广泛见诸 西方国家的理想体系:所有人享有基本尊严和平等,且追求自由、正义和发展机遇的权利不可剥夺。
默达尔发现,学校通过教育传授该信念的种种准则,教会以此教化信众,法院据此作为判决的准绳。默达尔同时指出为什么该信念即便对那些遭到大多数白人残暴排斥的人群同样意味着希望,因为它永远能够驱动美国白人践行他们对外宣称的原则,且为那些蒙受冤屈的人提供法律武器,从而使他们享有争取自身权利的手段。“美国,”默达尔说,“一直在为其灵魂不懈奋斗!”
“美国信条”有它的先例,这些先例主要来自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经历所改变的英国传统。那么“新民族”究竟新在何处呢?克雷夫科尔认为这是一种将欧洲元素与爱默生所谓的“融合了哥萨克人、非洲人、波利尼西亚人的大熔炉”平等混合的方式。事实上,十三个殖民地的大部分人口及其文化传承均来自英国。
在北美打败法国、西班牙、荷兰等对手后,英国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树立为新大陆的样板,这个新生殖民地的语言、法律、制度、政治观念、文学、习俗、认知和宗教信仰统统效仿英国。克雷夫科尔写书时就没有使用其母语法语,而是用了后来习得的英语。梅尔维尔据此认为“巴别塔的诅咒在美国烟消云散,美国人的语言就应该是英国人正在使用的语言”。
这样一来,“大熔炉”毫无疑问且不可避免地变成“盎格鲁”风味。无论好坏,两个世纪以来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传统始终在美国社会文化中占据主导,直到今天在关键领域依然如此。该传统为形形色色的外族移民设立了需要遵守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同化框架。
但随着十九世纪的发展,美国的非盎格鲁移民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原先,欧洲农民或许从来不敢到距离自己出生地二十英里以外的地方,但现在他们开始了一段难以想象的冒险旅程,穿越危机四伏的大洋前往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求新生活。这片土地确实很荒凉,他们感到极端需要保障和安全感。 所以一开始他们倾向于与自己的同胞抱团取暖,依赖他们带来的语言、学校、教堂等资源。这些族群聚居区于是成为新来者正式面对更宏大、更危险的美国生活之前,进行重新组合和接受基本训练的中转站。
这些移民主要来自西欧和北欧。英裔美国人常常不喜欢这些新来者,蔑视他们的粗鲁举止,连带害怕他们的异教和风俗习惯。他们认为德国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固守原有的语言和习俗,并据此搞小团体。德国人对啤酒花园和“欢乐星期日”的喜爱激起了清教徒的反对。爱尔兰人被贴上狡猾和酗酒的标签。此外,他们是教皇至上论者,追随罗马教廷。据说这意味着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忠诚的美国人。于是,这些移民在就业方面遭受严重歧视,且为上流社会所不齿。著名的黑人学者杜波依斯证实,他在马萨诸塞州大巴灵顿长大,恰好是一八七〇年代,“那会儿种族主义的触角显然直指爱尔兰,而非像我一样的黑人”。
随着移民数量增长,老一辈人的怨恨不断蓄积。到一八五〇年代,美国的移民数量大概占到纽约人口的一半,且超过了芝加哥本地人口的总和。诸如名为“星条旗社”的秘密社团及其政治阵线美国人党等本土主义组织大量涌现,要求延长新移居者入籍进程,并且限制外来人口的政治权利。他们的抗议举措被称为“一无所知运动”,因为当该组织的成员们被问到所属组织的誓言和惯例时,都一概回答“我一无所知”。
1856年,“一无所知人”甚至将前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推举为他们的总统候选人。亚伯拉罕·林肯从中观察到,“我们似乎正处在加速堕落中,作为一个国家,开始时,我们坚信‘人人生而平等’。而事实上,现在看来该说法变为‘除黑人之外人人平等’。”一旦“一无所知人”掌权,此番言论还会继续退化成“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除了黑人、外国人和天主教徒”。
不过“一无所知”党的衰落与兴起一样迅速。随后的一个半世纪中,尽管周期性排外时有发生,却再无本土主义政党出现并取而代之。然而,心怀偏见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不断发难,尽管他们在原则上耻于同本土主义为伍。同样重要的是,美国当时人口稀少,但经济规模持续扩大,需要源源不断涌入新的劳动力。移民恰在此时缓解了美国的劳动力短缺状况。经济需求由此压倒了道德和审美的反感。
内战前进入美国的移民逐步变成了美国人。用伟大的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的话说,“边疆”促进了复合国籍的形成……在边疆框定的“熔炉”中,各地移民被美国化,获得解放,并融入一个既不以英国为国籍亦不具备任何英式特点的混合民族。“在城市的熔炉中,同化进展同样迅速。即使是‘爱尔兰移民的儿子’,”布赖斯在1888年写道,“即便他继承了祖辈的‘恐英症’——虽然他们很少如此,但出于其他各种原因,他仍然是美国公民。”
内战结束后,来自南欧和东欧的所谓“新”移民进入美国。从李将军在阿波马托克斯投降到美国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半个世纪中,至少两千七百万人来到这里,数量超过1850年全国人口总和。新移民——意大利人、波兰人、匈牙利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俄罗斯人、犹太人——主要在城市定居,他们的异域习俗、服饰、语言和宗教引发了新的疑虑。
然而,布赖斯所谓“惊人的溶解力”中蕴含的古老信念延续至今,不断回应华盛顿有关美国人要成为“一个民族”的构想。于是,无论遭受多少社会偏见,新来者都没有被剥夺公民参与的权利,与此同时,公民参与向他们灌输了各种“美国信条”的基本原则。他们确实改变了这个国家的族裔构成,但也在此过程中保留了“成为美国人”的昔日雄心。
1904年,挑剔的亨利·詹姆斯在国外游历多年后重归故里,最初他反感于埃利斯岛
外来人口的喧嚣。但他很快就对“我们民族源源不断的‘纳新’进程、我们国家颇具规模的‘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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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以及将新鲜的异国元素引入我们的混杂系统”表示理解和欣赏。虽然他有时很想知道移民能为美国人“在族群、容貌、语言、个性层面”做些什么,有时认为“族群幽灵”令人扫兴。不过他对能够如此有效地将移民的孩子转变为美国人的巨大“流水线”印象极为深刻。
无论政治、社会习惯、学校、报纸,所有这些都如此可靠地塑造了詹姆斯所谓的“族群融合”。当谈到美国的“坩埚”特质时,他的语气满含敬畏。
新民族、一个民族、熔炉、大杂烩、坩埚——在詹姆斯重归美国几年后,最初的信仰获得了一系列著名的比喻。1908年,俄裔犹太血统的英国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在华盛顿推出一部新剧《熔炉》,讲述了一位年轻的俄裔犹太剧作家在纽约的故事。大卫·奎克萨诺的艺术抱负是创作一曲交响乐,来诠释美国出现的规模庞大且和谐的种族融合之图景。与此同时,他的个人愿望是克服种族羁绊,与信仰基督教的美丽女孩薇拉结为夫妇。大卫大声疾呼:“美国,是上帝的坩埚,是欧洲各族实现融合与再造的大熔炉。在这里,你身处五十个不同群体之中,伴随着你的是五十种语言……以及你的血腥仇恨……你的敌对和仇恨是多么没有价值啊!德国人和法国人,爱尔兰人和英国人,犹太人和俄罗斯人——将与你们一道进入坩埚!上帝正在创造美国人。”
高潮场面发生在曼哈顿下城一处居民点的屋顶花园。在夕阳的映衬下,自由女神像闪闪发光。这位作曲家和爱人薇拉一起,对眼前的城市做着手势:
它就静卧于此——伟大的熔炉。听!你难道听不到它发出的沸腾之声?啊!多么激动人心啊!你能看到凯尔特人和拉丁裔,斯拉夫人和条顿人,希腊人和叙利亚人——黑种人与黄种人——
薇拉(温柔地依偎在他身边):犹太人和非犹太人——
大卫:是的,东方与西方,北方与南方,棕榈与松树,极地与赤道,新月与十字架,在这里它们将走向统一,共同建立人的共和国与上帝的王国。啊!薇拉,与各民族和种族的人们涌入此地劳作生息、展望未来所散发出的美利坚荣光相比,被教徒争相膜拜与回首的罗马、耶路撒冷的荣光又能算什么呢?(遥远的背后,自由女神像的火炬,像一颗孤独的指路明星,在黑暗的水面上闪烁。下面传来吹奏《我的国家属于你》的悠扬的乐器声,大幕缓缓落下。)
当演出在华盛顿落下帷幕,剧作家走上舞台时,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从他的包厢内喊道:“这是一部伟大的戏,赞格威尔先生,这部戏太伟大了!”总统后来告诉剧作家的妻子:“赞格威尔太太,我不是萧伯纳或易卜生的粉丝。但这部戏就是我想看到的!”赞格威尔随后将剧本献给了罗斯福总统。《熔炉》在全国各地展演,获得了观众们的高度关注。芝加哥赫尔之家
的简·亚当斯表示:“赞格威尔通过提醒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们的殷切期望,而为美国做出了卓越贡献。”
然而,尽管观众们对《熔炉》交口称赞,赞格威尔的比喻也不乏质疑之声。威廉·迪安·豪威尔斯所著《新财富的危害》当中,主人公巴兹尔·马奇的足迹遍布这些伟大的城市,随即便发现所谓的“融合”实际上并不完全。各少数族裔正形成自己的聚居区,并在其中以本族熟悉的方式生活——这种方式既不像他们在故土上一般,也同盎格鲁中心主义的美利坚方式不甚相似,于是催生了小意大利、唐人街、约克维尔、哈莱姆区等产物。
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文化意味着进入美国的门槛较高。不过当相关准入有所松动、障碍去除时,当新移民通过金钱和名望被美国社会接纳时,就会出现通婚的可能性。赞格威尔的戏上演了信仰不同、种族各异的人通婚,他本人也成功娶了一位基督徒,这一切都指明了大熔炉的最终发展路径:原先不同的族群身份彻底淹没在新美利坚民族之中。
此结局是众望所归吗?很多移民对此深信不疑。二十世纪初,大多数移民的子女确实这样想。但是,各族群的代言人很快开始站出来,他们真正关注的是独特的族群价值,以及如何保护难以被人们感知却真实存在的少数族裔选区所具有的既得利益。犹太评论家批评赞格威尔称:“兄弟,对于你我来讲最糟糕的只有一事,即被丢进大熔炉里熔化掉。” 甚至一些盎格鲁-撒克逊后裔也认为,为了追求平淡乏味的盎格鲁中心主义的一致性而拔除了异彩纷呈的异域根基,实在是可悲可叹。
一种印象在不断滋生,即熔炉是把盎格鲁中心主义的图景与价值观强加于不幸的移民身上的装置,这种印象随着“美国化”运动的兴起而得到强化,该运动的目标是应对进入美国的多语种移民。美国化运动的初衷是良善的,该运动试图通过向移民提供语言、公民身份和美国历史方面的特殊教育来加快同化。1914年战争的爆发给美国化提供了一个更具强制性的优势。即使是像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这样对移民友好的总统也担心,危机中这些“带连字符的美国人”
对这片接纳自己的土地不像对他们的母国那般忠诚。
一艘德国潜艇击沉“卢西塔尼亚号”三天后,威尔逊在费城向最近入籍的公民发表讲话。他说:“如果你把自己想成生活在一个群体里,那你就不算彻底的美国人,美国不是由群体组成的。一个自认为属于国内某特定群体的人尚未成为美国人。”
两年后,西奥多·罗斯福说,我们这个国度没有所谓“一半对一半”的忠诚。无论这个人是否美国人都是如此。他谴责那些从其他国家立场出发观察世界的美国人。“我们美国人是坩埚煅烧的产物,”罗斯福说,“如若不把投入其中的异类浇筑成一个‘民族模具’,这个坩埚就等于失效了。”
“一个民族模具”?并非所有人都认可这个说法。1915年,犹太裔美国学者霍勒斯·卡伦在《民族》周刊上发表题为《民主与熔炉》的文章。卡伦辩称:“熔炉,无论从事实还是理想出发,都是无效的。”相反,令他为之动容的是族群的坚韧及其别具一格的传统。与自由选择效忠对象不同,卡伦认为族群纽带既天然存在又不可改变。“一个人或多或少可能调整自己的服饰、转变政治立场、另择配偶、改信其他宗教、变换处事原则,但他们没办法更换自己的祖先。犹太人、波兰人、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了不再继续做犹太人、波兰人、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必须改头换面、再世为人。”
卡伦观察到:族群多样性丰富了美利坚文化。除了在政治和行政管理意义上,他倾向于不把美利坚民族视为“一个民族”,而是作为“一个具有多民族文化的邦联或联邦;一个多民族聚合而成的民主国家,人们在共同的制度下秉承自愿、自主精神进行合作;统一的多样性,人类的交响曲”。他由此开始把此概念称作“文化多元主义”。
卡伦并不清楚“如何在不削弱单一社会原初理想的前提下鼓励族群分离主义”。一种批评的声音警告说:文化多元主义可能会导致美国的“巴尔干化”。 毕竟卡伦攻击以盎格鲁为中心的同化进程时,恰恰也是“熔炉”的批评者们可以合理地假设国家总体框架保持统一的时期。换言之,他认为政治上的团结一致毋庸置疑,于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保护文化多样性上。
文化多元主义最初不过是少数人的福音,追捧者仅限于一些学者、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然而,美国广大民众在战后开始对欧洲不抱幻想,主要针对外来人口的“红色恐怖”爆发,反天主教徒的三K党崛起,在相关抗议运动促使下,旨在稳定美国族群构成并限制移民的《1924年移民法》出台。新法律根据1890年人口的国籍确定了配额,从而大大减少了南欧和东欧移民的流入。
与一九二〇年代的排外民族主义相继出现的是一九三〇年代的经济危机,尽管某种程度上不乏分裂,却增强了美国人民同舟共济之感。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表明,在共同的国家理想框架内迫切需要民族凝聚力。1943年,富兰克林·德·罗斯福说:“这个国家从建立到管辖的根本原则即坚持美利坚主义的认知和情感。美利坚主义不是,也绝不会是一个种族和血统问题。忠于这个国家及其自由、民主信条的人,才能称之为好的美国人。”
1944年,默达尔毫不犹豫地宣称“美国信条”为所有美国人所共享,尽管他的巨著《美国困境》对最明显的背叛这一信条的现象进行了权威分析:美国白人对美国黑人的不公正待遇。
高尚的理想看似宣称适用于所有美国人,但在实践中只惠及白人。克雷夫科尔对国家认同的大多数解释仅为白人服务。即使是文化多元主义的拥护者霍勒斯·卡伦也没有在他提出的“所有民族间的民主”中为黑色、红色、黄色、棕色人种的美国人筹谋。
托克维尔是个例外,只有他把有色人种作为变量之一纳入美国总体之中。他一贯先知先觉地指出,种族主义是美国民主中难以修正的谬误。“这个世界上最贪婪的国家”注定了红种人的灭绝,且把黑人当作“所有疾病中最恐怖的一种,足以威胁合众国的未来”。对此态度更为乐观的爱默生和赞格威尔主张把非白人抛入他们的熔炉,但托克维尔认为种族排斥现象在美国的国民性中根深蒂固。
历史佐证了该判断。白人殖民者将印第安人全面逼退,杀害他们的勇士,占领他们的家园,隔绝他们的部落。 此外,还将非洲黑人带到美国的种植园做苦工,引进华人劳工修造铁路。他们口中说着冠冕堂皇的自由,却不允许有色人种同时享有。他们的宪法保护奴隶制,他们的法律把人依据种族分成三六九等区分对待。虽然他们最终解放了奴隶,但他们图谋将获得解放的奴隶贬为三等公民。他们的《排华法案》最终导致《1924年移民法》全面禁止亚洲移民。这些年来,几乎没有美国白人认为有色人种同样有权享有宪法所承诺的权利和自由。
然而,布赖斯所谓的“美国制度和理念的惊人的溶解力”仍然保留了它的能量,即使是对那些饱受摧残和惨遭排除的人而言依然如此。默达尔对非裔美国人的调查显示了受访者“坚持美国信条”的“决心”。默达尔的合作者之一拉尔夫·邦奇观察到,街上的每个人——黑人、红种人、黄种人以及白人——都把美国视为“自由之地”和“自由的摇篮”。默达尔由此推断,相较于白人,“美国信条”对黑人来说意涵更为深远,因为这是他们声讨其未实现权利的重要手段。默达尔还认为,黑人、新移民、犹太人和其他弱势群体“不可能发明一种更符合他们利益的政治理想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给“美国信条”注入了新内涵,希特勒的种族主义迫使美国人重新审视自己对种族问题的假设。美国人如何做到一面在海外同希特勒所谓的“优等民族原则”作战,一面却在国内继续固守白人至上主义?如何做到与中国结成盟友的同时继续禁止中国移民成为美国公民?如果战争没有终结美国的种族主义,那么至少它会把很多种族偏见转入暗处。对种族问题的重新思考挑战了大多数人的良知,也提高了少数群体的自我意识。
在“美国信条”的鼓舞下,黑人开始组织起来,寻求就业权利平等、抵制军队中的隔离,并在多条战线上以自己的部队作战。战后,迟到多时的民权运动蓬勃兴起,促使黑人自力更生,并加速了白人殖民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瓦解以及黑人国家的独立。
全美上下的少数人群体都在宣告他们的骄傲和权利诉求。作为少数群体之一的妇女,在美国占据了数量上的多数,要求实现政治、经济平权。犹太人从大屠杀以及随后的以色列建国中获得了新的团结力量。移民法的改革大大增加了西班牙裔和亚裔移民的数量,效仿通行做法,他们也声称自己同其他少数群体一样享有特殊权利。自被白人占用之日起,美洲印第安人便不断动员起来声讨自己的权利和土地,他们的发言人甚至拒绝了印第安人这个充满自豪感的历史称谓,并将自己更名为美洲原住民。
来自南欧和东欧的“新移民”,诸如意大利人、希腊人、波兰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匈牙利人,现在已经成为老居民,民权运动引发了他们新的族群认同宣言。 迈克尔·诺瓦克是早期研究多元文化主义颇有影响力的理论家,著有《无法融合的族群的兴起》,声称要为那些被“熔炉论”伤害的白人中的少数族群代言。诺瓦克说:“在美国成长的过程伴随着对我价值观的打击。”为了增强自尊,他肯定了身份政治的必要性。诺瓦克反对美国作为“个人国家”的观念,盛赞他所谓的“新的族群政治”,他断言:“各族群可以自行构建美国生活的规则、目标和程序。”
汉森定律中提到的“第三代效应”强化了“寻根”的热情,该定律以移民史上的伟大先驱马库斯·李·汉森命名,指出“儿子希望忘记的,正是孙子想要记住的”这一规律。由于美国对国家前景的乐观情绪逐渐减弱,“第三代效应”得到了有力强化。两个世纪以来,美国人一直相信孩子们的生活会比他们更好。透过充满活力的年轻人,美国人蔑视过去。正如约翰·昆西·亚当斯所阐述的那样,他们乐于展望子孙们的未来,而不是回首他们的先辈。但在国家衰落的预兆中,美国人越来越少向前看,越来越多地沉湎于往日时光。甚嚣尘上的种族狂热是对美国未来信心减弱的一种表现。
“族群”一词历史悠久。它最初的意思是“未开化的人”或“异教徒”,但很快便与种族或民族有关的任何事情联系起来。 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人,甚至是所有叫洛厄尔或卡伯特的人都可以各成一族。然而,当亨利·詹姆斯在《美国景象》中使用这个词时,“族群”已经与外国人联系起来了。自一九六〇年代开始应用以来,它特指非盎格鲁少数族裔——回归了其令人难以接受的初始含义。
1940年,其名词形式“族群性”(ethnicity)在威·劳埃德·沃纳的“扬基城”系列丛书中首次亮相。从其进入社会学研究视野之日起,“族群性”一词便异常活跃在大众话语的舞台中心。美国独立二百周年纪念,自由女神落成一百周年纪念,埃利斯岛的重新开放——所有这一切都从纪念“熔炉论”转变为歌颂族群特性。
新种族狂热的压力很少来自少数族裔中的普通民众,很多时候都是由一些自恃为群体代言的人鼓动的。大多数族群,无论白人或非白人,都倾向于自视为美国人。默达尔在族群间仇恨高涨的时期指出:“对历史认同的渴望,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人民运动的诉求,而恰恰是由一些知名的知识分子、教授、作家提出的,我总结起来,他们大多是第三代移民。”默达尔认为,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花工夫同自己的族人交流。默达尔用一种肯定且蔑视的态度称这种运动只是“上层知识分子的浪漫主义”。
然而,意识形态理论家只要有足够的宣传和时间,就足以吸引观众。在现有族群认同中获得既得利益的发言人否定了同化理想。据此,“熔炉”通过瓦解人们的自尊而加害于人,它否定了源自一个族群祖先中的英雄——“楷模”。 于是,现在,诺瓦克的“无法融合的族群”受到众人追捧。
1974年,在一些族群发言人谴责“大熔炉是美国的同化阴谋”之后,国会通过了《族群遗产研究计划法》,这是一项将族群意识形态适用于所有美国人的法令,损害了美国人决定自己族群身份的历史性权利。该法案忽视了数百万美国人,或曰美国民众主体,他们拒绝任何特定的族群认同。
族群运动高潮(它很难被称为复兴,因为它是史无前例的)以抗议盎格鲁中心主义文化的姿态兴起,后演化为极端狂热,如今它有可能沦为一种反动力量,彻底站在“美利坚是‘一个民族’、一种共有文化、一个国家”这一原初理论的对立面。
[1] 拉丁文, 血统主义 。
[2] 拉丁文, 属地主义 。
[3] pot-au-feu, 蔬菜牛肉浓汤。法国的家庭菜肴,把牛肉块、胡萝卜和圆白菜等加盐炖成,此处可引申为“大杂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