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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1

书店里间传出一声闷响,吓得曹永乐赶紧跑去看——

书架倒了,掉下来的杂志和报纸堆成了一座小山,扬起灰尘无数,好在纸堆下的人还能哼唧几声。

曹永乐从“书山”里刨出秦飒的头,见他没事,也就不着急了,慢慢地一本一本捡起杂志过刊,边翻边整理归类。

经济不景气,老同学家的书店黄了,曹永乐也被互联网大厂裁员,现在一边找工作一边在父母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帮忙。

“这本还有其他月份的吗?品相还不错,我试试挂孔夫子网站上看看有没有人买。”曹永乐捡起一本《拳击与格斗》,问秦飒。

秦飒抽出胳膊,往压在自己肚子上的书堆扫了一眼,挑出一本扔给曹永乐,然后又挑出一本……

一本本封面印着半裸肌肉猛男的杂志直往曹永乐脸上拍,弄得他都有点晕肌肉了。这时,终于有一本封面印着女生的拍过来,他好好看了一眼——

女生一头利落的小脏辫,一张精致的巴掌脸上是不输明星的漂亮五官,但支撑这张小脸的强壮脖颈和斜方肌以国内主流“白瘦幼”审美来看稍显不和谐。无疑,这是一位女拳手。

曹永乐看着看着,微微皱起眉头,把杂志拍回秦飒脸上:“你看她像不像小公主?”

“咱们小公主怎么变成这样了?”被眼前的“肌肉公主”一惊,秦飒突发怪力从书堆里爬起,按照目录索引翻到了封面人物的专访页面。

“她现在叫孙惜,”秦飒一目十行,“哇,她拿过不少拳击比赛的冠军呢!”

秦飒翻回封面看了看杂志日期:“不过她现在应该退役了。”

秦飒继续看专访,发出怪笑:“记者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说没有;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人,她说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男生主动借给她两本连环画,之后很多年她都在心里默默喜欢着那个男生。”

“小学三年级,那个时候她还没转学吧?咱班哪个哥们儿开窍这么早啊?”说着,秦飒就拿出手机打开了小学同学群,正要拍照把专访发到群里,曹永乐把杂志抢了回去。

秦飒是个机灵的,一看到曹永乐的表情就回过味了:“是你!我去!千里姻缘一线牵,我得让你们俩见一面!”

一周后,在市中心的一家茶馆,曹永乐见到了孙惜。比之杂志封面上的那张照片,穿着便装的孙惜并没有那么醒目的肌肉,但她也没有刻意遮挡自己略粗的脖颈、肩膀和手臂,整个人散发着自信的美。

“龚珠!”曹永乐下意识地还是喊了孙惜以前的名字。

站在茶馆门口的孙惜愣了一下,循着声音锁定曹永乐后,一边笑一边迈着矫健的步伐朝他走来:“你没怎么变!”

“你变化挺大的!”五年大厂的职场性别平等教育效果还是卓著的,曹永乐忍住了没夸孙惜还和以前一样漂亮。尽管只在幼时和孙惜同学三年,但当年所有的同班同学至今仍对孙惜的美貌印象深刻。不然,以孙惜以前的名字和小孩子们的坏心眼,她的绰号就不会是“小公主”了,怕是要被喊“拱猪”。

曹永乐自己就是因为随父母从外地农村来大城市拾荒,被送了个“西瓜太郎”的绰号——小时候他操着浓重的外地口音,加之父母辛劳、家境不好、自己也邋遢,尤其夏天,他白色的校服上衣总是染着淡粉色的西瓜渍。

孙惜在曹永乐对面落座,曹永乐帮她倒茶:“亏得秦飒还能联系到你。你后来,过得好吗?”

孙惜两岁时被人贩子拐卖,九岁时被亲生父母寻回,这个案子在当时很轰动。

孙惜啜了口茶,笑容有些玩味:“也不算过得不好,不过大多数时间我都在体校,不怎么回家。”

孙惜回家那年,家里已经有了个六岁的妹妹。妹妹当惯了独生女,很讨厌这个从天而降的姐姐,总说孙惜偷她的东西,闹得家里的气氛很紧张。于是后来体校选人,孙惜就报了名,住进体校宿舍,练了拳击。

“听说你妹妹要结婚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曹永乐很懂这其中的人情世故,没再多问。

孙惜挑眉:“消息这么灵通?专门打听我了?”

“不是有秦飒这个‘包打听’嘛!”曹永乐也笑了。

两个人快二十年没见了,当年同窗时也并不是很熟,但久别重逢却不需要过多寒暄就重新熟络了起来。

孙惜的笑容渐渐敛了,盯着茶壶叹了口气。

“怎么?是你妹夫家里有讲究,忌讳妹妹比姐姐先出嫁吗?”曹永乐问。他农村老家那边倒是至今仍有这种说法。

孙惜刚想摇头,忽然玩心大起:“对呀!”

“按偶像剧的剧情,咱们俩接下来是不是就该假结婚了?”曹永乐看出孙惜是在开玩笑,就也接住了这个玩笑。

两个人一起哈哈大笑了一阵,服务员来续水的时候,曹永乐认真地问孙惜:“要真有什么烦心事,和我说说,我能帮得上忙就帮。”

孙惜咬着嘴唇犹豫了一阵,最后抬头盯着曹永乐的眼睛开口道:“我妹妹的订婚戒指丢了,那天我正好回家吃饭,她非说是我偷的,现在在和家里赌气,说找不到戒指就不结婚了。”

“有戒指的照片吗?我可以试着找找。”做废品回收这一行,多少会认识些做见不得光的生意的人,东西如果是在外面被偷被捡了,只要还没流出本市,曹永乐有一定概率能帮忙找回来。

壶里的茶续了两次水,有些寡淡无味,两个人也聊得差不多了。孙惜先起身,没和曹永乐抢着结账。

“下次我请。”她说着就往外走,在门外等曹永乐。

曹永乐结好账走出来,看阳光照在孙惜健康的肤色上,真是赏心悦目。

“你比以前开朗多了,真好。”本来今天来之前他还有些尴尬,但能见到状态这么好的孙惜,他觉得,今天这次见面至少能让自己高兴一个星期。

孙惜虚握拳头,不轻不重地捶在曹永乐没啥肌肉的胸脯上:“打拳健身了解一下!”

两个人笑着挥手道别,走了几步,曹永乐没忍住又回头喊了一声:“孙惜!”

孙惜转过身,动如脱兔:“叫啥都行,都是我!”

曹永乐又多看了孙惜一眼,觉得自己又能多高兴一个星期。

过了两个星期,孙惜接到曹永乐的电话,说戒指找到了。

这次他们是晚上见面,在路边大排档吃的烧烤,孙惜请客。酒足饭饱后,店家送了几块西瓜,孙惜的肚子饱了,就都归了曹永乐。

曹永乐不上班后刮胡子就没那么勤了,下巴上的胡子长了些,西瓜汁顺着胡子滴在了白T恤上。

接过孙惜递来的纸巾后,他自嘲道:“我又成西瓜太郎了。”

“没事,这个好洗,回家洗衣机一转就行。”孙惜一点也不嫌弃,手肘支在桌上,双手托腮捧着脸,笑眯眯地盯着曹永乐吃西瓜,像是在看什么看不够的宝贝。

“有件事我特别好奇,你小时候总是穿白裙子、小白鞋,衣服上从来不沾脏东西,而且就算下大雨,你白鞋上也不会沾一个泥点子,你是会轻功吗?”曹永乐邋里邋遢地啃完了最后一块西瓜,T恤的前襟已经变成淡粉色了。

“小时候就这么关注我?”孙惜歪头,半睁着眼睛看曹永乐。

黑夜里,路灯下,曹永乐黝黑的脸庞愣是被孙惜看红了。他胡乱抓起一大把纸巾抹了抹嘴,一下站起来,别过头:“你小时候是小公主,班里谁……谁……谁不关注你呀。”

他结巴了。

孙惜亮出小白牙,狡黠一笑,也跟着站起来:“有部叫《燕子李三》的电视剧,以前中央八台放过,你有时间看看那部片子,就知道轻功是怎么练成的了。”

她说着背起硕大的健身包,独自朝地铁站走去。刚走几步,她又跳转身,大喊:“曹永乐!”

喊完也不给曹永乐反应的时间,就蹦蹦跳跳地跑远了。

曹永乐呆立在原地,口干舌燥,又找店家要了几块西瓜,蹲在马路牙子旁边吃完,才消了火气。

转天,孙惜下班回了一趟父母家,把戒指交给了妹妹。妹妹还在赌气,父母没敢留大女儿吃饭,孙惜放下东西就走了。

还没进电梯,孙惜就接到了同事的电话,让她帮忙替个晚班。孙惜应下来之后才想起自己没带换洗的衣服,现在再回自己家拿已经来不及了。

父母家还有几件自己的衣服,孙惜折返回去,拿钥匙开了门。父母都在厨房里忙活,开着抽油烟机,没听见她回来了。

孙惜长久没回来住,她的房间已经被父母当成了储藏室,堆满了杂物。她翻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的衣服,想去问问妹妹。她走到妹妹门前正要敲门,就听到里面传出妹妹打电话的声音——

“早就找到了,沿着洗手池旁边的那条缝掉地上了……她送回来我就收着呗,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从小到大她没少偷我东西,也不差这一次两次,狗改不了吃屎……”

孙惜轻轻离开,轻轻关上了父母家的防盗门。

当晚,替同事上完拳馆的晚课,因为没带换洗衣服,孙惜索性也没洗澡,一身臭汗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要进地铁站之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给曹永乐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多声曹永乐才接起来,孙惜听他那边的背景音很嘈杂,像是在路上。

“跟妹妹和好没?她有没有向你道歉?”曹永乐期待地问。没等孙惜回答,他就听到孙惜那边传来车喇叭声,问道:“你是不是还在外面?我正好也在外面,有什么事咱们见面说。”

不到十分钟,曹永乐的皮卡就停在了地铁站的入口路边,车斗里堆满了拆下来的店铺装潢,他今天一天都在一家离孙惜工作的拳馆不远的倒闭了的KTV里收货。

曹永乐下车,还穿着昨天那件白T恤,除了西瓜渍,衣服上又沾了更多别的污渍。知道自己身上脏,他在离孙惜两步远的地方就停下了。

“你走近点。”孙惜朝曹永乐招手,她没力气和他大声讲话。

“我出了一身汗,又脏又臭。”说着,曹永乐撩起上衣下摆,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和油污。

“没事,我也臭。”

曹永乐拗不过孙惜,走到她身边,果然闻到了汗臭味。两个人臭味相投,他也就不忌讳了。

“小公主出汗也臭,是吧?”孙惜和他开玩笑。

曹永乐正要跟着笑,发现孙惜的眼圈是红的,他懊恼地一拍脑门:“我今天应该跟你一起过去的,你妹是不是还怀疑你,觉得是你偷了又给她送回去的?我忘了考虑这点了。”

“怎么没换衣服?”孙惜岔开话题。

“想着今天要干活就没换。”曹永乐不好意思地舔了舔嘴唇。

“沾上油就不好洗了。”

“没事,以后留着干活穿。”

“对,脏了也无所谓。”孙惜说着忽然抱住曹永乐。

两个臭烘烘的人在潮湿闷热的夏夜紧紧相拥,汗湿黏腻的皮肤贴在一起,曹永乐衣服上的污渍也蹭到了孙惜身上,谁也不嫌弃谁。

“从哪儿找到一模一样的戒指的,花了不少钱吧?”孙惜把下巴陷进曹永乐的颈窝里,呼出潮热的气。

见被拆穿了,曹永乐坦白:“闲鱼上便宜收的,找人刻了个字,没花多少钱。”

“为什么从小到大都对我这么好?你也早早就喜欢上我了吗?”

一个“也”字,就算是她先告白了。孙惜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她喜欢了曹永乐好多年,要是曹永乐也喜欢她,她就要和他一起过这剩下的好多年。

她两岁被拐走,成为人贩子拐卖其他儿童以及盗窃、碰瓷的工具。近墨者黑,她养成了坏习惯,经常拿班上同学的东西。但因为她干净漂亮,从来没有人怀疑她,黑锅都让班里那个最邋遢的小男孩背了。一次她看上了小男孩书斗里的两本连环画,正要下手,被小男孩抓了个正着。但小男孩没有骂她,他穿着沾满西瓜渍的淡粉色校服,连笑容都像西瓜一样香甜。他说:“借给你看,你看完再还给我就行。”之后男孩继续帮她背黑锅,从来没拆穿过她,之后她再也没偷过东西。男孩让她懂得了,喜欢什么不一定要占为己有,可以有借有还。

曹永乐感受着耳畔的热气,自己的呼吸也跟着变得粗重:“其实小时候哪懂什么叫喜欢,我跟着我爸妈去你家收过废品,有点可怜你……”他不用去看《燕子李三》也知道“轻功”是怎么练成的,他见过孙惜身上的伤痕。

他正要抱住孙惜,孙惜蓦地松开了手,两个人被汗水粘连的皮肤骤然分开,有点疼。

孙惜吸了吸鼻子:“那我也不喜欢你了。”

她大步离开,有借有还。

2

暑假是拳馆的旺季,有很多高考结束的孩子过来学拳。孙惜忙得没空伤心,流泪不如流汗。

她每天从早到晚最少要上四节课,回到家累到只想躺着,扫一眼曹永乐锲而不舍不断发来的约她吃饭的微信,还没想好怎么回就睡着了。

工作中唯一的烦心事是最近更衣室总有人丢东西,拳馆是她和几个队友合伙开的,她不能当甩手掌柜,总是被喊去看监控找小偷。

四个合伙人轮流看了一星期监控,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是他们拳馆所在的写字楼的保洁阿姨。

其他三个合伙人都是男生,肌肉男堵着老阿姨质问多少有点仗势欺人,就派了孙惜去和保洁阿姨谈。丢的都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客人也没提报警,训诫几句小事化了即可。

于是这天晚上学员们都离开后,孙惜在拳馆大堂等来了那个保洁阿姨。

保洁归写字楼的物业管,她之前没和这个阿姨打过照面。等阿姨走近,她站起身,盯着阿姨的脸,两个人都愣住了。

“珠珠!”阿姨灰白的头发下是一张苍老的脸,喊出这一声时,每一个褶皱都透着喜色。

“你都长这么大了!你爸妈对你好吗?现在还犯哮喘吗?有没有坚持去做雾化?我当时忘了把你的病历留下来,有好多药你都过敏不能吃,也不能剥虾,身上会长疹子,但你吃虾没事,小时候你可喜欢吃虾了……”

泪水沿着皱纹纵横流下,这个人是当初拐走孙惜的人贩子之一,孙惜喊了七年“妈妈”的人。那年打拐,她提前得到风声逃走了。

女人试着去抱孙惜,孙惜挣脱开,但没用太大的力气。她太怀念这种亲昵的感觉了,在拥有人生最初记忆的那七年里,不管这个女人如何待她,她都笃定自己是被爱的。反而是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后,她一直像个外人,觉得自己不配被爱。

“珠珠……”女人开始诉苦,话里话外想找孙惜要钱。孙惜用衣袖抹了抹眼睛,起身,说去办公室给她拿钱。

走出办公室时,孙惜发现大堂里多了一个人。

“最近你都不回我消息,我就直接过来找你了。”曹永乐一边解释着一边往后退,堵住了拳馆大门。

他望向女人的眼神中充满警戒,他的记性一向很好,他认得这个人就是孙惜当年的“妈妈”。

孙惜“哦”了一声,表情没什么变化,反倒是女人察言观色,略带谄媚地来回望向两个人:“男朋友呀?也是,我们珠珠长大了。你们俩谈了几年了?”

“小学同学而已,他不喜欢我的。”孙惜这话明显是说给曹永乐听的,透着点酸溜溜的介怀。她不纠缠是一回事,心里闷又是另一回事。

曹永乐这个时候的心思不在谈情说爱上,他盯紧了女人,口袋里的右手则在握着手机犹豫。他害怕女人给孙惜灌了什么迷魂汤,又把孙惜拉回深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什么的,他多少也是了解一些的。

“她来干什么?”他问孙惜。

“要钱。”孙惜却还在和曹永乐闹别扭,惜字如金。

“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呢……”女人赶紧辩解。

“她是通缉犯,我觉得咱们应该报警。”曹永乐丝毫不给女人辩解的机会。

孙惜翻白眼望着天花板:“随便。”

曹永乐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正要拨打110,拳馆外的走廊上已传来多人急促的脚步声。

“警察!”

刚才去办公室时,孙惜已经报了警。

3

女人被公开庭审那天,孙惜没去。

因为出色的外形和在役时不错的比赛成绩,她被邀请去了一档明星搏击类真人秀当嘉宾。节目很烂,她很美且强,过气明星们没能成功地在这档节目里翻红,反而捧红了她——

接了几支广告、拳馆开了分店、买了车、买了房,情场失意,职场得意。

孙惜很忙。

却也没忙到没空吃饭的地步,比如曹永乐每次请她吃饭,她就都去了。却也没给他好脸色,依然阴阳怪气,依然闹别扭,谁说大女主就不能耍小脾气了?

连吃了两个月饭,她才肯和曹永乐好好说话:“她从监狱里给我打电话了。”

“和你说什么了?”这次曹永乐一点也不紧张了,他知道孙惜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女孩,有能力为自己做任何决定,他亦是被她的强大所吸引。

“她想让我去看她。”

“你怎么想?”

“有时间我会去看她的,没时间就算了,她也挺可怜的。”

抓住了“可怜”这个关键词,曹永乐赶紧为之前那场被自己搞砸的告白解释:“你看,可怜一个人只会可怜那么一下子,不会像我这样一直缠着你……”

孙惜叉起一块牛肉塞进曹永乐嘴里:“好好吃饭吧你!不会说话就别说!”

她一边看着曹永乐艰难地咬着烤老了的牛肉,一边咬着嘴唇憋笑。

傻子也看得出来曹永乐是在追她,但她还是很气他当初说话不分主次——你就不能先说你也喜欢我,再说小时候只是可怜我吗!

终于咽下了牛肉,曹永乐盯着孙惜总是忍不住上扬的嘴角,知道自己已经无须再解释了。

“对了,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借给你的是什么书吗?”他问。

孙惜皱眉想了很久:“阿尔卑斯山的……桃太郎?”

“是《阿尔卑斯山的少女》和《桃太郎》!你连书名都不记得还说从小就喜欢我,装什么深情!我看你就是羡慕我吃西瓜弄脏了衣服不用挨打,以及感激我没向老师告状!”曹永乐觉得自己扳回了一局。

“听我说,谢谢你……”孙惜魔音灌耳。

这首歌实在太难听了,曹永乐当即站起来,用一个吻制止了歌声。

很遗憾,这不是一场青梅竹马的爱情长跑,只是成年人的“二见钟情”。

小孩子,谈什么恋爱啊! yzhCWfopdTIWOVjPZOwBAWG4WEM2TUfM3+EffLmoaM40ZwX2Ltj/JrQFNaIjM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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