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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血管之于河流 初窥体内世界

我面前病床上的少年叫贾斯汀,他不想醒来。少年的病床就是金属架子上垫了块海绵垫,病房位于一座窗框上没加玻璃的水泥小楼。医院由几座类似的建筑物组成,其中一些铺着茅草屋顶,它们坐落于一个尘土飞扬的宽阔庭院之中。我觉得此处更像村庄,而不是医院。在我的理解中,医院总是和冰冷的亚麻地毯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小羊在院子里喝奶甩尾巴,患者的母亲和姐妹在芒果树下生火,用铁锅煮东西。这座医院位于一个名叫坦布拉的荒凉小镇边缘,小镇位于苏丹南部,离中非共和国的边境不远。你走出医院,无论朝哪个方向走,穿过的都是种植小米和木薯的小片农田,蜿蜒的小径游走于断断续续的森林和沼泽之间。你会经过水泥和红砖垒砌、顶上插着十字架的坟墓,经过状如巨型蘑菇的白蚁蚁丘,经过遍布毒蛇、大象和豹子的山川。然而你不居住在苏丹南部,因此应该不会走向任何一个方向,我在那儿的时候也没有走远过。当地南北两方部落之间的内战已经打了20年。我到访的时候,叛军控制坦布拉已有4年,他们颁布法令,使得乘坐每周一班的螺旋桨飞机降落在泥泞跑道上的外来者,必须在叛军监护人的陪同下外出活动,而且仅限白天。

病床上的少年只有12岁,他肩膀瘦削,腹部像碗一样凹下去。他穿着卡其布短裤,戴着一条蓝色的串珠项链,在他上方的窗台上有个用芦苇编织的口袋和一双凉鞋,两只凉鞋的系带上各镶着一朵金属小花。他的颈部严重肿胀,你甚至找不到后脑勺与颈部的分界线。他的眼睛像青蛙一样外凸,鼻孔被完全堵死了。

“喂,贾斯汀!贾斯汀,喂!”一个女人对他说。包括我在内,病床边一共有七个人。说话的女人是美国医生米琪·里切尔。还有一个名叫约翰·卡尔赛洛的美国护士,他是个高大的中年男人。另外还有四名苏丹的医疗人员。贾斯汀不想理会我们,就好像希望我们全都消失,好让他继续睡觉。“你知道你在哪儿吗?”里切尔问他。一名苏丹护士将其翻译成赞德语。贾斯汀点点头,说:“坦布拉。”

里切尔轻轻地把他托起来,让他靠在她的身上。他的颈部和背部完全僵硬,她抬起他的身体时就像在抬一块木板。她无法弯曲他的颈部,当她尝试这么做的时候,眼睛几乎无法睁开的贾斯汀呜咽着求她停下。“发生这样的情况,”她对苏丹人员强调道,“就呼叫医生。”她尽量掩饰内心的恼怒,因为他们一直没有呼叫她。少年强直的颈部说明他处于死亡边缘。几周以来,一种单细胞寄生虫在他的身体内泛滥成灾,里切尔给他用的药物没有起效。里切尔所在的医院里还有上百名类似的患者,他们患上了同一种致命疾病,也就是昏睡病(sleeping sickness)。

我来坦布拉正是为了此地的寄生虫,就像其他人去坦桑尼亚看狮子,去科莫多看巨蜥。在我生活的纽约,寄生虫这个词没什么意义,至少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每次我对别人说我正在研究寄生虫,有些人会说:“你是说绦虫吗?”还有一些人会说:“你是说前妻吗?”这个词的意思很含糊。即便在科学界,它的定义也会变来变去。它可以指生活在一个生物体表面或内部,通过消耗这个生物体来生存的另一个生物体。按照这个定义,感冒病毒和引发脑膜炎的细菌也包括在内。然而假如你对一个正在咳嗽的朋友说他体内有寄生虫,他会认为异形正在他的胸腔里生长,随时会破胸而出,吞噬视线内的一切。寄生虫属于噩梦,而不是医生的诊室。至于科学工作者们,出于某些特定的历史原因,倾向于用这个词来指代除细菌和病毒外的一切寄生性的生物体。

即便按照这个狭义的定义,寄生虫也还是一个庞大的生物群体。举例来说,贾斯汀之所以会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是因为他的身体成了一种名叫锥虫(trypanosome)的寄生虫的家园。锥虫是单细胞生物,然而它们与人类的亲缘关系远比与细菌的更密切。它们是在贾斯汀被采采蝇叮咬时进入他的身体的。采采蝇吸食他的血液,锥虫趁机一拥而入。锥虫们窃取贾斯汀血液中的氧气和葡萄糖,增殖,躲避他的免疫系统,侵蚀他的内脏,最终钻进他的大脑。昏睡病因为锥虫破坏人类大脑的方式而得名,锥虫会扰乱宿主的生物钟把白昼变成黑夜。要是贾斯汀的母亲不愿把他送进坦布拉,他肯定会在几个月内死去。昏睡病是一种无解的疾病。

4年前米琪·里切尔来到坦布拉的时候,当地几乎没有昏睡病的病例,人们普遍认为这种疾病正在消亡。然而情况并非一向如此。数千年来,在采采蝇生活的范围内,包括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片地区,昏睡病一直威胁着人们。这种疾病的一个变种还能攻击牲口,使得非洲大陆的多数地区无法豢养家畜。即便在今天,非洲也有450万平方英里(约1165万平方千米)的土地由于昏睡病而成为牛的禁区,即便在能够养牛的地区,每年也有300万人死于昏睡病。欧洲人殖民非洲的时代,他们迫使人们在采采蝇肆虐的地区居住和劳动,因此引发了流行病大暴发。1906年,时任殖民次长的温斯顿·丘吉尔告诉下议院,一场昏睡病瘟疫使得乌干达人口从650万锐减到了250万。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科学家发现对梅毒有效的药物,也能灭除身体内的锥虫。这些药物是粗暴的毒药,但足够有效,假如医生仔细筛查采采蝇活动密集的地区并医治患者,就能够把寄生虫的活动重新控制在较低水平。昏睡病的病例还是会出现,但仅会是个例,而非常态。20世纪五六十年代消灭昏睡病的运动非常有效,甚至有科学家声称将在几年内根除这种疾病。

但战争、经济崩溃和腐败的政府使得昏睡病卷土重来。在苏丹,内战赶走了在坦布拉镇行医的比利时和英国的医生,而正是他们一直在密切注意疾病的暴发。我走访了一家离坦布拉不远的废弃医院,这家医院曾经拥有独立的昏睡病病房,如今都成了黄蜂和蜥蜴的乐园。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里切尔注意到她经手的昏睡病病例在不断增长,刚开始19例,然后升至87例,然后数以百计。1997年她做了一项调查,根据结果估算出坦布拉镇20%的人口(共12 000名苏丹人)患有昏睡病。

就在那一年,里切尔发动反攻,希望至少能在坦布拉镇击退这种寄生虫。对尚处于疾病初期的人来说,连续10天臀部肌内注射药物喷他脒(pentamidine)就足够了。但像贾斯汀这种寄生虫已经进入脑部的患者则需要更猛烈的治疗手段。他们需要用效用更强的药物直接杀死大脑内的寄生虫,这是一种酷烈的毒药,名叫美拉胂醇(melarsoprol)。美拉胂醇含有20%的砷,能够溶解普通的塑料静脉输液管,因此里切尔必须请人通过空运送来和特氟龙一样坚韧的输液管。万一美拉胂醇从血管中渗出,它能把周围的组织变成一团会引起剧痛的肿块;若是发生这种事情,最乐观的情况是停止给药数日,而最坏的时候则可能不得不截肢。

贾斯汀被送进医院时,寄生虫已经进入大脑。护士给他注射了3天的美拉胂醇,药物杀灭了他大脑和脊髓中的大量锥虫,但造成的结果是死亡寄生虫的组织碎片充满了他的大脑和脊髓,导致休眠的免疫细胞突然转为狂躁。免疫细胞放出毒素,烧灼贾斯汀的大脑,诱发的炎症像老虎钳似的向大脑施加压力。

于是里切尔给贾斯汀开了类固醇,希望能消除水肿。类固醇一针接一针地注射进贾斯汀的手臂,他昏昏沉沉地发出呜咽声,他两眼紧闭,像是深陷于噩梦之中。要是运气好,类固醇能够缓解他大脑受到的压力。等到明天就知道了:他或者情况好转,或者失去生命。

来到贾斯汀病床边之前,我和里切尔一起旅行了几天,观察她的工作。我们去了多个村庄,里切尔的团队人员采集血样,在离心机里将其旋转分离,从中寻找寄生虫存在的标志。我们驱车数小时去她管理的另一家医院,患者在那里接受脊椎穿刺,确定锥虫是否正在进入大脑。我们在坦布拉医院内巡视,查看其他患者的情况:幼小的儿童被按住,尖叫着接受注射;老妇人默默忍受药物烧灼血管;药物使得一个男人精神失常,开始攻击别人,所以他必须被绑在柱子上。每一次(就像此刻我看着贾斯汀的时候)我都试图想象他们体内寄生虫的样子。我想到了一部名叫《神奇旅程》的老电影,拉蔻儿·薇芝和队友爬进潜艇,和潜艇一起被缩小到微观尺寸。然后他们被注射到一名外交官的血管里,打算通过循环系统到达他的大脑,以治疗威胁生命的创伤。我必须潜入那个由暗河构成的世界,血液的河流沿着越来越细的动脉分支流淌,经过毛细血管返回静脉,静脉分支再汇集成越来越大的静脉,最终抵达澎湃跳动的心脏。红细胞在血流中翻滚碰撞,勉强挤过毛细血管,然后恢复原本的冰球形状。白细胞用它们的伪足通过淋巴管爬进血管,淋巴管就像老宅里伪装成书架的暗道。锥虫就跟着它们一起行进。我在内罗毕的实验室里用显微镜观察过锥虫,它们事实上相当美丽。锥虫的名字来源于trypanon,也就是希腊语的“钻头”。它们比红细胞长大约一倍,在显微镜下呈银色。它们身体扁平,仿佛一截带子,但游动起来会像钻头似的转动。

寄生虫学家若是在实验室里花了足够多的时间研究锥虫,往往会迷恋上它们。我在一篇原本冷静客观的科学论文里看到过这么一句:“布氏锥虫拥有诸多迷人的特征,因此成了实验生物学家的宠儿。” [1] 寄生虫学家观察锥虫的细致程度不亚于动物学家观察鱼鹰,他们研究这种寄生虫如何吞吃葡萄糖;如何通过舍弃旧外壳,换上新外壳来躲避免疫细胞的追击;如何转变形态以在采采蝇的肠道内生存,又如何变回适应人类宿主的那个形态。

锥虫仅仅是生活在苏丹南部民众体内的诸多寄生虫之一。假如你像《神奇旅程》的主角那样穿过人类的皮肤,很可能会遇到弹珠大小的结节,与盘卷成一团的蠕虫擦身而过,它们像蛇一样长,却像线一样细。这种生物名叫旋盘尾丝虫( Onchocerca volvulus ),它们有雌雄之分,在这些结节中度过长达10年的生命,生下数以千计的幼虫。幼虫离开父母后穿行于皮肤组织之中,希望能够在宿主受到黑蝇叮咬时被吸走。它们在黑蝇的肠道内成熟后形成第三期幼虫,然后被黑蝇注入新宿主的皮肤,它们将在那里形成自己的结节。幼虫在感染者的皮肤中穿行时会引发免疫系统的猛烈攻击。免疫系统无法杀死这种寄生虫,却会在宿主的皮肤上形成类似豹斑的红疹。红疹会造成强烈的瘙痒,患者可能会把自己活活挠死。假如幼虫移行至眼球的外表面,免疫系统产生的疤痕有可能导致患者失明。旋盘尾丝虫的幼虫为水生动物,而黑蝇通常生活在水体附近,因此这种疾病被称作河盲症(river blindness)。在非洲的部分地区,每40个人中就有1人被河盲症夺去视力。

坦布拉还有麦地那龙线虫(guinea worm):这是一种两英尺(约60厘米)长的生物,它离开宿主的方式是在腿部咬出一个水疱后钻出来,从头到尾爬完需要数天时间。还有能导致象皮病(elephantiasis)的丝虫(filarial worm),它会让阴囊肿胀得足以装下一辆独轮小推车。还有绦虫(tapeworm),这种生物没有眼睛和嘴部,生活在肠道内,能长到60英尺(约18米)长,由几千个节片组成,每个节片都有独立的雄性和雌性生殖器官。还有树叶形状的吸虫(fluke),它们生活在肝脏和血液内。还有一种会导致疟疾的单细胞寄生虫,它们入侵血细胞,下一代幼虫会撑爆血细胞,然后贪婪地各自扑向其他血细胞。你在坦布拉住久了,周围的人会变得透明,变成闪闪发亮的由寄生虫构成的星座。

你也许会认为坦布拉是个怪诞的异常之处,但实际上并不是。只是在这个地方,你会发现寄生虫特别容易在人类体内繁衍。抛开细菌和病毒不说,地球上的大多数人都携带寄生虫。超过14亿人口的肠道内携带有状如长蛇的蛔虫(roundworm) [2] ;近13亿人口携带有吸血的钩虫(hookworm);10亿人口携带有鞭虫(whipworm);每年有两三百万人死于疟疾。 这些寄生虫中有许多种尚处于蔓延阶段,而不是日益减少。里切尔也许能减缓昏睡病在她工作的那一小块苏丹国土上的传播,但在她周围的其他地区,昏睡病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昏睡病每年会杀死大约30万人,从刚果民主共和国夺去的生命很可能超过了艾滋病。从寄生虫的角度说,纽约事实上比坦布拉更异常。假如你愿意后退一步,观察人类从类人猿祖先进化开始的这500万年,部分人类在过去100年内享有的不受寄生虫滋扰的生活其实仅是一种短暂的缓和状态。

第二天我又去探望了贾斯汀。他侧身靠坐在床上,吃着碗里的肉汤。吃东西的时候,他懒洋洋地弓着背;他的眼部不再肿胀,颈部又能够弯曲了,鼻子也通气了。但他依然疲惫,对吃东西的兴趣远远大于与陌生人交谈。不过能够见到这短暂的缓和状态也出现在他身上,我还是很高兴的。

探望了像坦布拉这样的地方之后,我渐渐地将人体视为一个几乎没有经过勘探的生命之岛,栖息于此处的生物与外部世界的生物大不相同。然而当我想到我们仅仅是这颗星球上数以百万计物种之中的一个的时候,这个小岛就膨胀成了一块大陆,甚至一颗星球。

造访苏丹的几个月后,在一个摇摆于闷热和暴雨之间的黑夜里,我步行穿过哥斯达黎加的一片丛林。我拿着捕蝶网,一个个塑料标本袋塞满了雨衣的口袋。额上的头灯在我前方的小径上投下一个倾斜的椭圆形光斑。在前方20英尺(约6米)处,一只蜘蛛爬过这团光斑,它的8只眼睛一起闪烁,仿佛一颗钻石的诸多切面。一只巨大的独居黄蜂慢慢爬进小径旁的巢穴,躲避我投出的强光。除了我的头灯,遥远的闪电和头上树叶中缓缓明灭的萤火虫就是黑夜里全部的光亮了。杂草散发出美洲虎的尿臭味。

我和七名生物学家同行,领头的科学家名叫丹尼尔·布鲁克斯。他的外表和我想象中无所畏惧的丛林生物学家大相径庭:他体形肥胖,留着八字胡,戴着大大的飞行员太阳镜,穿运动鞋和红黑双色的慢跑服。我们其余人一边跋涉,一边聊如何拍摄鸟类和区分有毒的银环蛇与无毒的模仿者,借此消磨时间。布鲁克斯却一直走在最前面,倾听我们四周唧唧呱呱的叫声。他突然在小径旁停下,朝背后压了压右手,示意我们住嘴。他走向一道被雨水灌满的宽阔沟渠,慢慢地举起捕蝶网。他的一只运动鞋踩进了水里,然后突然把捕蝶网扣向沟渠的对岸。捕蝶网的尖头开始乱冲乱撞,他在收网前先从中间抓住网兜,用另一只手从我身上掏出一个塑料标本袋,吹气让它鼓起来。他把一只浅棕色条纹的大豹纹蛙装进标本袋,它在袋子里疯狂蹦跳。他将充满了空气的塑料袋的开口打上结,把打好的结掖在运动裤的腰绳底下。之后他顺着小径继续前进时,别在腰间鼓鼓囊囊的豹纹蛙标本袋就仿佛是一塑料袋的黄金。

那天夜里到处都是蛙和蟾蜍。沿着小径向前没走多远,布鲁克斯又捉住一只豹纹蛙。东加泡蟾(tungara frog)漂浮在水面上,合唱的声音震耳欲聋。有的海蟾蜍(marine toad)像猫一样大,直到我们接近才懒洋洋地跳开,与我们保持距离。我们走过浓厚得像泡泡浴一般的成团泡沫,数以百计的蝌蚪从中蠕动着游向附近的水体。我们捉住了几只窄口小脸的姬蛙(microhylid frog),它们傻乎乎的小眼睛紧贴着鼻孔上方,肥硕的身躯形状仿佛一坨巧克力布丁。

对一些生物学家来说,他们对动物的搜寻到此也就结束了。但布鲁克斯现在还不知道他究竟找到了什么。他把这些蛙类动物带回瓜纳卡斯特保护区的总部。他把它们留在标本袋里过夜,留了些水让它们保持湿润和活力。第二天早晨,吃过米饭、豆子和菠萝汁的早餐后,我和他走进他的实验室。实验室是个简陋的棚子,有两面由铁丝网组成的墙。

“当地的助手管这儿叫Jaula。”布鲁克斯说。棚子中央有一张台子,上面摆着立体显微镜,灯蛾毛虫和甲壳虫在水泥地上爬来爬去。灯绳上悬着一个泥蜂的蜂巢。包围棚子的藤蔓之外,一只吼猴在树林里嚎叫。Jaula是西班牙语里的监狱。“他们说我们必须待在这儿,否则就会杀光他们的动物。”

布鲁克斯从标本袋里取出一只豹纹蛙,在水槽边缘重重地磕了一下。它立刻死去了。布鲁克斯把它放在台子上,剪开它的腹部。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把豹纹蛙的内脏从身体内取出来。他把内脏放进一个大号皮氏培养皿,把身体放在显微镜底下。过去3年的夏天,布鲁克斯在瓜纳卡斯特研究了80种爬行动物、鸟类和鱼类的身体内部。他正在制作一张清单,列举生活在保护区内的所有寄生物种。世界上的动植物体内的寄生生物种类繁多,在瓜纳卡斯特这么广袤的一片土地上,还没有人敢于挑战这么一项任务。他调整长长的黑色物镜上的照明灯。两条好奇的小蛇盯着死去的豹纹蛙。“啊哈,”他说,“有了。”

他让我来看:一只丝虫从它栖息的豹纹蛙背部的一根血管里钻了出来,它是人类体内麦地那龙线虫的近亲。“它很可能是通过蛙类所吃的蚊虫完成传播的。”布鲁克斯解释道。他把整只丝虫抽出来,扔进装有纯净水的培养皿。他去倒了一培养皿的醋酸(工业级的醋),打算固定这个标本,寄生虫却化作了一团白色的泡沫。不过布鲁克斯成功地取出了另一只丝虫,这一只完好无损,放进醋酸后没有化作泡沫,而是挺直了身体,准备被当作标本保存几十年。

这只是我们见到的诸多寄生虫之中的第一种。他从另一条血管里取出一串吸虫,它们仿佛一条蠕动的项链。肾脏携带着另一种寄生虫,它只有在豹纹蛙被鹭或长吻浣熊等猎食者吃掉后才会成熟。这只豹纹蛙的肺部很干净,而当地蛙类的肺部往往有寄生虫。它们的血液里有几种疟原虫,连食道和耳道里都有吸虫。“蛙就像寄生虫的旅馆。”布鲁克斯说。他分开内脏,慢慢地切开肠子,以免破坏里面的寄生虫。他找到了另一种吸虫,这个小小的黑点游过显微镜的视野。“要是你不知道你在找什么,多半会认为这是浮渣。它从一种螺传给一种蝇,然后又被蛙吃掉。”与这只吸虫一同分享这套肠道的还有一只毛圆线虫(trichostrongylid worm),它来到此处的途径更是直达:直接咬开豹纹蛙的腹部钻进去。

布鲁克斯把培养皿从显微镜底下推出来。“朋友,这可真是令人失望。”他说。我猜他说的是寄生虫。我在仅仅一只动物体内就见到了这么多寄生虫,已经感到相当震惊了,但布鲁克斯知道,一只蛙的体内有可能生活着几十种生物,他希望我尽可能多见到一些。他对豹纹蛙说:“希望你的同伴比较多。”

他从标本袋里掏出第二只豹纹蛙。这只的左前足少了两个脚趾。布鲁克斯说:“这说明它曾经从一个不如我厉害的猎食者手中逃脱了。”他又是啪地一磕,迅速地杀死了它。他切开豹纹蛙的腹部,在显微镜下观察,忽然高兴地叫道:“好!运气不错。不好意思。相对而言,这次运气不错。”他让我往目镜里看。又是一只吸虫,这只名叫拟发状吸虫(gorgoderidae),得名于其状如美杜莎头上的蠕动毒蛇,它扭动着游出豹纹蛙的膀胱。“它们生活在淡水蛤体内。这说明这只豹纹蛙去过有蛤类生活的地方,蛤类需要有保障的水源供应、砂质水底和富含钙质的土壤。它的第二宿主是螯虾,因此那个栖息地必须能够支持蛤类、螯虾和蛙类的存活,而且必须一年四季不断。昨天咱们捕获它的地方并不是它的栖息地。”他开始解剖它的内脏。“有个漂亮的小装饰”——线虫和吸虫在这只豹纹蛙的皮肤上形成了包囊。青蛙蜕皮后会吃掉蜕下的旧皮,从而感染自身。但这时的吸虫还是挂在它身上的虫卵包囊。

布鲁克斯高兴了起来,开始解剖一只姬蛙。“我的天,你给我带来了好运,”他看着姬蛙的体内说,“这东西身上寄生的蛲虫(pinworm)足有上千只。天哪,这玩意儿还在爬呢。”在这锅蛲虫汤里,有一些色彩斑斓的原生动物正在蠕动,这些单细胞的巨物和多细胞的蛲虫一样庞大。

我们观察到的一些寄生生物已经有了名字,但对科学家来说大部分寄生生物都还是陌生的物种。布鲁克斯走到电脑前,输入大致的描述——线虫、绦虫——他本人或其他的寄生虫学家会在斟酌后定出具体的拉丁文名称。电脑里储存了布鲁克斯多年来观测到的其他寄生虫的记录,包括过去几天我看着他解剖的一些样本。其中有鬣蜥携带的绦虫,有龟体内犹如汪洋的蛲虫。就在我到来之前,布鲁克斯和助手们解剖了一头鹿,发现了十几种生活在它体内或体表的寄生虫,包括只生活在鹿跟腱中的线虫和会把卵产在鹿鼻孔内的蝇虫。(布鲁克斯称后者为鼻涕蛆。)

即便在这一个保护区内,布鲁克斯恐怕也不可能列举出所有的寄生生物。布鲁克斯是脊椎动物寄生虫方面的专家,这类寄生虫仅限于传统定义上的那些,换言之就是不包括细菌、病毒和真菌。我去拜访他的时候,他已经识别出了300种此类寄生虫,但他估计本地的寄生虫应该多达1.1万种。布鲁克斯的研究范畴不包括上千种类的寄生蜂和寄生蝇,它们生活在森林中,从内部吞吃昆虫,让宿主一直活到它们盛宴的最后一刻。他的研究范畴也不包括寄生其他植物的植物,它们窃取宿主从地下汲取的水分和用阳光与空气合成的养分。他的研究范围同样不包括真菌,它们能够侵袭动物、植物甚至其他真菌。他非常希望能有其他的寄生虫学家和他并肩作战。寄生虫学家的研究对象过于分散。每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表都至少有一种寄生生物。许多生物(例如豹纹蛙和人类)则有许多种。墨西哥有一种鹦鹉,仅它的羽毛里就生活着30种各不相同的螨虫。寄生生物本身也会被寄生,而某些此类寄生生物还有自己的寄生生物。布鲁克斯这样的科学家根本不知道究竟存在多少种寄生生物,但他们知道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寄生生物占了全地球物种中的大部分。根据一项估算,寄生生物可能比自生生物物种多出3倍。换言之,对生命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寄生生物学的研究。

读者手中的这本书写的正是生命研究的全新方向。寄生虫已经被忽视了几十年,但最近它们引起了诸多科学工作者的关注。因为想要窥视它们的生活实在过于艰难,科学工作者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欣赏寄生生物对其内在世界做出的精细而复杂的适应反应:寄生生物能够阉割宿主,控制宿主的思维;1英寸(约2.54厘米)长的吸虫能够愚弄我们复杂的免疫系统,让免疫系统认为它和我们的血液一样无害;黄蜂能够把基因注入毛虫的细胞,直接关闭毛虫的免疫系统。直到现在,科学家才开始认真思考寄生生物对生态系统也许与狮子虎豹一样重要。同样直到现在,他们才意识到寄生生物其实是生物演化的主导力量之一,甚至是最重要的主导力量。

也许更准确的说法是,只有少数生命不是寄生的。你需要花一段时间才能习惯这个事实。 hDRaPfKHQ/Y6wTnkw9zb6PXr51E1ApLY1ZfV62+pvk9Rlz18sxXvbK6Esrg2uL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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