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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释放

1942年4月刘少奇赴山东根据地指导工作,他遵照中央指示——“山东党由于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的作风浓厚存在,因之在锄奸工作上犯过严重错误,使党在苏鲁豫边区、泰山区、滨海区的党与群众工作遭受了严重悲惨的损失,许多党的干部无辜受戮,至今工作不能恢复。中央和北方局虽自去年到现在几次严厉纠正,但仍未彻底转变。”“望你到山东时,对此问题彻底检查,以纠正山东党锄奸工作的严重错误。”刘少奇同志经过深入调查了解,认为山东“肃托”是被坏人钻了空子,这种自我摧残革命力量的惨痛教训,一定要牢牢吸取,切勿重蹈覆辙。他指示山东分局组织部:“要实事求是地纠正锄奸工作扩大化的严重错误,对于已经查明的错案、假案,应予彻底纠正。”

1942年10月,山东分局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指示,组成以分局社会部部长刘居英 、山东纵队保卫部部长杜明为首,王若望等为成员的巡视团,他们突破敌人的重重封锁线,于1943年2月,来到胶东区党委的所在地——海阳县。首先听取区党委书记林浩和专员曹漫之的工作汇报,然后又按不同条条分头下去作调查研究,听取农民和民兵的反映,纠正“肃托”错误一步步展开。

一天,刘居英找了王若望和另一名团员宋惠到他的住处,刘说:“党中央来电,对审干提出‘大部不抓,一个不杀’的方针,我们检查后发现胶东‘肃托’一案怕是做过头了。他们已经枪毙了两批人,在这次反扫荡以前,胶东区党委又报告上来,准备再镇压五六人。我们复电先别执行,等分局社会部慎重复查以后再作判决。我这次来胶东,就有弄清‘肃托’一案的任务。我挑选你们两位做我的助手,一同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我不便直接找在押犯谈话,我想由你们先去摸情况,一个一个的分别核实供词,把材料带上来我们一同研究……”

胶东军区锄奸部把“肃托”案的卷宗全部送交刘居英部长处,王若望与宋惠用三天时间看了42人的托派供词,其中八人已被执行枪决。

其中,李大维是《大众日报》的记者,执行死刑时才24岁;薛峨,任八路军五支队的锄奸科长;王明光系平度县民政科长兼公安局长;徐允一任胶东三军政治部宣传科长;褚秋风,青联干部,死时20岁;不知姓名的尚有三人,其中一人姓崔,县级干部;另有一人系文化人,进入根据地时身上带了石英编译的《托洛茨基传》,因罪证确凿,第一批枪决中就有他。

接着,王若望跟宋惠分别找在押犯作个别谈话。30余人关的地方很分散,因机关和部队是流动的,根据地又经常反扫荡,关押犯人并无监牢的建筑物,不得不占用民房:大都是地主庄院的仓屋或后院,差一点的则关在加固了门窗的牲畜棚里;一间囚房关六至七人或十余人不等,屋前屋后八路军设有岗哨。耐人寻味的是:锄奸部的简易监狱,无一个监犯是汉奸或敌探,全部是同一罪名:“托匪分子”。

在问案中,当巡视团表明身份,罗竹风得知他们来自上级复查案情,愤愤地说:“我莫名其妙,为什么要害一个同志总喜欢给他加上‘托派’的头衔,简直像见了虎狼一样!强加‘托派’罪名,又有什么证据呢?我认为根本不会有‘托匪’这种东西。凡押在公安局的犯人都是冤枉的好人,锄奸干部都是些自私自利的,沾染别人血污往上爬的混蛋。”当审讯张秀珩时,她大骂锄奸部瞎了眼了,甚至批评“锄奸部”的名称就不通之至。她说:“抓了嫌疑犯就得‘锄’掉,‘除’掉(按:胶东地区往往把“锄奸部”讹写成“除奸部”,故有此说)。这就在审案时必然先入为主,势必陷害好人。我跟竹风参加一二·九和一二·一六学生运动,你看,我们是该‘锄’该杀的土匪吗?我宁愿死在日本鬼子手里,也比不明不白死在锄奸部的手里光彩。”

王若望把罗竹风夫妇情况汇报给刘居英部长后,刘同罗竹风夫妇分别谈了话,表示党组织会尽快查明真相,该翻案的翻案,该放人的放人。罗竹风与刘居英同是北大同学,并且是一同参加北平学生运动的一条战线上的战友。没想到今天在社会部部长与死刑犯之间戏剧性的场合下相遇了。

第五天巡视团汇总情况,向刘居英汇报提审犯人的案情,末了,刘居英情绪相当激动,毅然决然地作了结论:

胶东“肃托”一案完全是无中生有,所有被逮捕的同志原来都是好同志。我们锄奸部把这么多好同志关押了一年多,而且有八位同志已经平白无故的被镇压了,这个错误是严重的。但我要指出,胶东区党委所以办了这件错案,忠奸不分,敌我混淆,是受了湖西“肃托”事件的影响,所谓无风不起浪。我这次来胶东就要翻这个案,非翻不可!不过,对于执行者一方,要他们转弯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还要在区党委里和胶东军区一级做说服工作,需要你们俩分头去陈述利害,摆出事实,辨明是非,我相信正义必定胜利!

刘居英“胶东托派”案件回忆材料(1971年)

王若望和宋惠合作赶写了一份致山东分局的书面报告,刘居英稍加修改,便电告山东分局。等山东分局来了复电,胶东区党委召开了一次专门会议,讨论42人“肃托”案,李林、刘居英代表山东分局,会议由区党委书记林浩主持,军区司令许世友,专员曹漫之,锄奸部长,还有区党委副书记林一山等都参加。林浩肯定了被抓被杀的42人都是好同志,应该给予平反昭雪,被拘留的全部释放,并恢复他们的名誉,林浩把犯这个重大错误的责任归罪于自己抓人不仔细,听了风就是雨,不应追究锄奸部的责任……锄奸部长还想申辩几句,听说山东分局来了电报,不追究锄奸部的责任,也就作了沉痛的检讨,并说:“我们锄奸部不抓坏人抓好人,可以说不务正业。”

平反昭雪的工作,除了立即释放被关押的同志,还以山东军区的名义办了六七桌酒席,邀请刚刚获得自由的被冤枉的同志和死难者家属赴宴,李林、刘居英、王若望和宋惠坐了首席,区党委书记和几位部长都出席了。只有锄奸部长没有到,大概是由于深感羞愧,没脸面会见在座的受其虐待的同志。

酒席上的人坐定,由林浩代表军区、区党委向受了冤枉的好同志敬酒,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赔礼道歉。当场就有好几个被冤枉的同志激动得哭出声来,其中有一位对于如此大转折不能适应,再加上关押了一年多身体已衰弱不堪,他举起第一杯酒时就晕倒了。

张秀珩把她牙牙学语的孩子抱来赴宴,当她把孩子抱给近在眼前,但好久没见的父亲时,罗竹风狂热地用拉碴胡子猛亲孩子的脸,惹得孩子哇哇地哭,夫妻二人在此重逢皆泣不成声。刘居英觉着聚餐的气氛应该是无比欢乐的,他企图调剂一下过分感伤的空气,就对全体宾客说:“我们一齐来祝贺罗竹风夫妇养育了一个革命后代!他们的收获最大。”于是宴会厅的气氛稍有好转。

林一山询问张秀珩:“孩子在什么地方生的,我给她起个名字吧。”张秀珩说:“在一片大山下边的一个小村子里,外面还下着雨。”

林一山面有得意之色,大声地说:“这宝宝就叫大山,那是——个值得纪念的地方。”

刘部长插话说:“在今天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林一山同志给她起了个有纪念意义的名字,而且大山跟一山又是一脉相承的,一个有树林,一个还是光郎头,一山更加爱护大山是没有问题的。”这时张秀珩果然把孩子抱给了林一山,引得全场一片欢笑。

刘接着就给释放出来的同志敬酒,而他们都集中到刘居英的桌上回敬他,并异口同声地赞美刘部长:“是刘部长亲自前来救了我们!我们终生不会忘记你为我们主持正义!”

除胶东发生“肃托”错案外,山东湖西(微山湖西)、泰山区、鲁西、清河、鲁南等地区,山东分局直属机关,如岸堤干校,山东纵队第一支队,山东纵队机关及其他一些支队也都进行了“肃托”,致使部分党员干部被逮捕,有的惨遭杀害。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肃托”,是一起重大的历史冤案,给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发展造成了很大危害。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其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照搬苏联共产党的做法,脱离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是造成“肃托”错误的首要原因;其次是当时敌我斗争十分激烈,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各种复杂的矛盾,容易误导党组织负责人对革命队伍状况作出不切实际的判断。从主观方面来讲,一是山东党组织在抗战前长期处于地下状态,缺乏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二是当时受“左”的思想和王明、康生等错误观点的影响,对客观形势缺乏正确的判断和分析,过分夸大“托派”的力量;三是在“肃托”中,采取逼供信等一套“左”的方法;再加上个别坏人从中兴风作浪。主客观原因交错作用,致使“肃托”错误连续发生。其中,主观原因是主要的。 5Vap80kLk87m440nHI247k9GpFr3sL+ZLu+kODGsKKzUisNF75Et2L7kzBAtKG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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