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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前准备

占卜

占卜有蓍草、龟甲、星象、解梦或解释预兆等种种形式,在《左传》中非常普遍。 如果任性地拒绝接受占卜结果,便会招致祸端。连卜两次也是可耻的,占卜的人接受了更有利的那个结果尤其可耻。办大事之前,用占卜寻求信心是没问题的,但是寻求第二次是不行的,即便占卜的规则非常模糊、而且君主在冒险行动前非常紧张也不行。《书经》记载舜帝的话:“卜不习吉”。 [1]

公元前525年,吴伐楚,楚国令尹阳匄占卜战事,不吉。楚国司马子鱼说:“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马令龟,我请改卜。”(我军居于河流的上游,怎会不吉?按照楚国的传统,龟甲占卜应该由司马掌管,我请求再卜一次!)第二次占卜的结果是:“鲂 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子鱼及其家兵战死,楚军继续战斗,大概能大败敌军吧!)这次结果是吉利的。

于是吴楚交兵于长岸(今安徽当涂),战斗很激烈,子鱼和他的部下在第一轮战斗中就阵亡了,但楚师大败吴师,而且截获了吴王的乘舟“馀皇”。吴军统帅公子光对将士们说,失却吴王的座舟是一桩重罪,全军都难逃一死。于是众人决心去追回“馀皇”。他们选了三个有长须的人,可能是扮作楚人(吴人只留一点点胡子),潜伏在“馀皇”周边。其他吴军偷偷靠近时,大呼“馀皇”,三人也呼“馀皇”相应。楚人杀掉了这三个内鬼,自己却方寸大乱,被吴人击溃。吴人取“馀皇”而回。于是,卜辞以一个极其微妙的形式应验了:楚军的确按照卜辞赢得了这场战斗,却输掉了整场战争。此事成了对重复占卜的警示。

《左传·哀公二十三年》还有一处谴责重复占卜的记载,当时齐晋交兵:

将战,长武子请卜。知伯曰:“君告于天子,而卜之以守龟于宗祧,吉矣,吾又何卜焉?且齐人取我英丘,君命瑶,非敢耀武也,治英丘也。以辞伐罪足矣,何必卜?”

还有说得更明白的。《左传·哀公十年》记载,晋国赵鞅率兵伐齐,有大夫请赵鞅再卜一次,赵鞅说自己已经卜过了,“事不再令,卜不袭吉,行也!”(一件事不卜两次,卜第二次也不会再得吉兆,直接出发吧!)

如果某国能有一名临危不乱的使节,那么将占卜与外交刺探结合起来,或许能收到和心理战同样的效果。临危不乱的品质在先秦极受推崇。楚吴之间的战争旷日持久,吴王派弟弟蹶由犒劳楚师,借此以窥楚师虚实,却被楚人俘虏(《左传·昭公五年》)。楚王打算杀掉蹶由,用他的血衅鼓。他问蹶由,来犒师前是否占卜了?蹶由答道,已经用“守龟”占卜了,结果是大吉。“守龟”是国家珍藏的佑国重宝。 吴王曾问:“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而为之备,尚克知之?”(我现在赶快派人去犒劳楚师,让他去观察楚王的怒气是急还是缓,因而做出防备。我们能够探知情况吗?)占卜的结果是:“克可知也。”(可以探知。)于是蹶由指出,楚王震怒到要杀使臣,吴国知道消息会早做防备,这对吴国是好事。他打了个机智的比方,一下就熄灭了楚王的怒火:“一臧一否,其谁能常之?城濮之兆,其报在邲。今此行也,其庸有报志?”(祸福之事谁能料定?城濮之战前楚国占卜得吉,结果失败;而吉兆应在了邲之战楚国取胜;我这次卜吉得凶,吉兆恐怕就要在吴胜楚败上应验了。)果然,楚人发现吴国早有戒备,武装游行一番后无功而返,蹶由成了人质,被带回楚国。于是,蹶由一方面机智地利用庄严的占卜的严肃性,一方面提醒楚国,吴国会像楚国报复晋国那样报复楚国,使得楚国的战役流产了。而对贵族俘虏险些被杀了衅鼓的描写,可能是为了展现蹶由的临危不惧的大勇,顺便把楚国描绘成半开化的蛮子。

也不是每次打仗都要占卜。有人劝楚国的斗廉暂缓出师,集结更多兵力,并卜问凶吉。斗廉回答直截了当:“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左传·桓公十一年》)今天看起来,有些占卜的方法未免太儿戏了。例如,楚师伐郑,威胁晋国,晋君很忧虑。师匡说:“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没事的,我高声唱了北方的曲子,又唱了南方的曲子,南曲音弱,多是预示死亡的调子。)当时的乐师多为盲人,人们认为他们有着协调天人的特殊能力。善观天象的董叔接着说:“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天道大多在西北方,楚人出征不合天时,一定失败。此条和上一条均见《左传·襄公十八年》。)

寻找可能的盟友

春秋时代的联盟,分分合合,风云难测,需要保持极高的警惕。《孙子兵法》很重视寻找盟友,“上兵伐谋,其次伐交” [2] ,把拆散敌人的联盟当作战争的次优手段。春秋时代的军情政局波谲云诡,国与国之间关于结盟的讨价还价从未停止,哪怕第二天就翻脸。《左传·文公十二年》记载了一个例子,秦国为了对抗晋国,遣使求援于鲁国,此举是为了压制或者夹击晋国,因为晋在秦之北,鲁在晋之东南。几年前的崤之战中(《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西乞术曾被晋师生擒,秦国派他去可能是出于增加说服力的考虑。

我们可以推测,《孙子兵法》倡导这种“伐交”与结盟,因为鲁国是大国,与晋国结盟时不必像许多小邦和大国紧紧绑在一起,而能保持一定的独立。小国在“以小事大”的关系中没什么选择,与其说是大国的盟邦,不如说是附庸。

当结盟非常关键或非常敏感的时候,参与者就会郑重其事。城濮之战的记载中,楚国和宋国的城下之盟,就是一个为军事目的而庄重结盟的例子。《左传·成公元年》则记载了一个反面案例,告诉我们只顾军事目的而背信弃义将如何遭受惩罚:

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徼戎,将遂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不听,遂伐茅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

不消说,盟约经常是强扭西瓜,弄得大家对盟约本身也看得轻了,这里就有个例子。宋国大夫把晋楚两个冤家拉到一起会盟,《左传·成公十二年》记载了誓文:“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胙国。”三年不到,撮合晋楚的宋国大夫华元流亡国外,次年晋楚便在鄢陵大打出手(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挑战

用敢死之士显示武力,或掠阵敌前,或突入敌阵,都可用作激怒、震慑敌军,或是挑动敌军进攻的手段。挑战的分寸是可以自觉把握得很精准的。邲之战前楚人的挑战便是一例:

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 ,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 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晋人逐之,左右角之。乐伯左射马而右射人,角不能进,矢一而已。麋兴于前,射麋丽龟。晋鲍癸当其后,使摄叔奉麋献焉,曰:“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膳诸从者。”鲍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君子也。”既免。(《左传·宣公十二年》)

这种既勇猛又心细的人是很少见的。一般的挑战只是用勇猛与蛮力让敌人害怕,而不是用精确的技巧和镇定的心态让敌人佩服。鞌之战中的例子更加典型:

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车,系桑本焉,以徇齐垒,曰:“欲勇者贾余馀勇!”(《左传·成公二年》)

这挑战 究竟是出于上命还是自发,还不得而知。如果我们以这两个例子为基础分析,其效果是出乎意料的:虽然高固有英雄行为,但是齐国还是在鞌之战中战败;而三位楚国武士的联合表演则是一场大捷的前奏。非常明显,就在许伯、乐伯和摄叔的英雄行为之后,晋国勇士赵旃和魏锜心浮气躁,请求去楚军阵前挑战都没有获准。但是他们都被派去楚营,一个人传了话,一个人提议会盟。赵旃抓住机会自作主张采取行动。送去挑战信之后,他被楚国的潘党所追,追至荧泽,赵旃发现六头麋鹿,便射杀了一头送给潘党,说:“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于鲜?敢献于从者。” (因为您专心于军事,掌管狩猎的官员恐怕不能供给足够的鲜肉吧!请把这些野味拿给兄弟们分了吧!)于是,潘党命部下舍去不追。作为个人英雄主义的行为,此举不但可称成功,而且可谓风雅,但也是晋国失败的序曲。赵、魏二人的作为和楚国三勇士的行为相似,射麋鹿献给追击者尤其如此。可以想见,史家删改史书时,只要想多来一点生动的细节,就可以信手添入一些这种小插曲。这些细节并没有增强《左传》的真实性。

上述两件事有惊人的相似。主人公都以显示道德高尚的好客姿态,从容自信地应对敌人的武力。这是一种儒家的大勇,在当时很受推崇。

在错误的语境下,挑战只是鲁莽之行、德衰之象,而不是军事上的机智:“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两个月后,秦国军队在崤谷败于晋和姜戎。不用讲,秦人敢在天子宫阙前放肆,无非是因为当时的周王室只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

物质准备

战前,肯定要有一些常规的准备工作。《左传·文公七年》对晋国在令狐之战前的准备描绘得简练而到位:“利兵,秣马,蓐食,潜师夜起。” (把武器磨锋利,把马喂饱,把粮草囤足,夜间出动军队。)更简单的,从个人视角出发的如下:“将战,吴子呼叔孙,曰:‘而事何也?’对曰:‘从司马。’王赐之甲、剑、铍,曰:‘奉尔君事,敬无废命。’” [3]

统帅的果决、效率、审慎,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搜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楚师宵溃。”于是晋国肃清了边境,摘得了胜利的果实。

单纯做军事准备而违反礼节,也是徒劳的。这一点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中有生动的论证。当时宋国的大夫又要斡旋晋楚会盟。

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济之。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

所有这些都很好地体现了儒家道德。子木所说的“利”和孟子见梁惠王所说的“利”是一样的。这场对话后,晋国的谋士继续对在这个环境中楚国任何要出手的举动进行限制。楚国需要同时对付宋晋两方。一旦有事,可以迅速避入近在咫尺的宋都城门。然后他再谈了违反了道德的实际后果:“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这种不切实际的道德主义,当时却认为对大国是适当和有利的,对小国来说却是无力承担的奢侈品。他们反复地被建议守住城墙、城门,不能放下武器,不能撤下卫兵,这种态度极大地减少了关于战斗的物质准备的记录。我们知道大国都会有所准备,但并不清楚他们究竟做了哪些事,更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我们能知道的顶多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情形。比如,军队经常会清理宿营地,铲平灶台,烧掉扎营的地方——但我们全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是为了把择定的行动区域清理出来,让战车和步兵的作战没有不必要的阻碍和危险。铲平旧营盘也可能有非常重要的仪式性的意义,比如渡河之后烧掉船只,这个行为象征着与过去一刀两断,义无反顾地投入战斗,并且全力应对此举带来的新形势。

情报与安全

知己知彼、迷惑敌人在军事准备中至关重要。 《左传》中记载了大量的秘密行动和用诈。楚人利用随国将领的虚荣心,故意展现出凌乱的军容,成功地诱使随国国君下令进攻,一位明智的谋臣也没能劝阻他(《左传·桓公六年》)。

直接观察是收集情报的常用手段。在晋楚鄢陵之战中(《左传·成公十六年》),楚王登上用来瞭望的巢车,讨论观察到的情况:

楚子登巢车, [4] 以望晋军,子重使大宰伯州犁侍于王后。王曰:“骋而左右,何也?”曰:“召军吏也。”“皆聚于军中矣!”曰:“合谋也。”“张幕矣。”曰:“虔卜于先君也。”“彻幕矣!”曰:“将发命也。”“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曰:“听誓也。”“战乎?”曰:“未可知也。”“乘而左右皆下矣!”曰:“战祷也。”伯州犁以公卒告王。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

楚人在琢磨晋人的意图,反之亦然。 楚军已经逼近晋军列阵,之后就按兵不动了,晋人觉得奇怪。晋大夫栾叔认为,楚军轻佻,如果晋军坚守营垒三日不出,楚军必退。而另一个大夫则列举楚国六个弱点,请求速战。最关键的建议来自楚国叛逃过来的苗贲皇,其他人都说:“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告诉晋君楚师的精锐所在:“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请分良以击其左右,而三军萃于王卒,必大败之。”晋厉公认为苗贲皇的建议可行,于是占筮,果然预言胜利,所以厉公采纳了苗的建议。

从敌方叛变而来的人的建议经常被采纳。受信任的变节者,比如析公,就坐在晋君的战车后面,被奉为“谋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左传》上至少有两处(都见于《左传·文公十二年》),都特别记载战车上坐有四个人。这第四个人大概就是谋士,而且往往是归降来的。 [5]

情报工作的另一方面是阻止敌人获知关键信息。这一点在春秋时代也有体现。比如,鲁哀公六年时,楚昭王卒于军中,“(子闾)与子西、子期谋,潜师闭涂,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后还”。

公开决裂

晋国派吕相与秦绝交的宣言,是《左传》中的一篇经典文字,用语考究,辞采雅致,是战国时代许多类似文章的先河,但其确实实际发生过的可能性很小。理雅各就指出,《左传》有许多失实的表述。 [6]

比这些掷地有声的宣言更令人惊奇的是,很多情况下,在宿命论、命令或预兆的驱使下,战士们即使相信此战必败、自己会死于非命,他们还是会回到战场上。例如,邲之战前,晋国大夫抱怨:“郑人劝战,弗敢从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师无成命,多备何为。”(《左传·宣公十二年》)这显然与指挥官应该有的高昂斗志格格不入。

还是有些宣言比吕相的真实性高的,比如城濮之战的宣言就很可信。这些话颇像两个很有文化的橄榄球四分卫在关键的比赛之前当着记者的面讲给对方的话。这种体育竞技的氛围可能并非完全不得体。因为当时的战争和狩猎非常相似,狩猎本身就是军事训练的一部分,而且和打仗一样也是一种占卜,仔细揣摩打到的猎物,就能知道它们预示着什么。 a31w5crvyzHq/4qAAKl/VK5Q+2f/wDcO7B609wZr+3yhQb2eWJQIYQ7GEXbjEW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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