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榜样是天才,那么在模仿他们的“最优做法”之前一定要三思,这一点特别重要。我们在寻找榜样时,经常会犯的第三个错误就出自这里。当人们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天才”并得出了“所以我应该模仿他”这个结论时,其实忘记了三段论的第二个前提,即“我自己也是一个天才。”例如,在一级方程式赛车中夺得冠军的车手,当然是一个驾车高手,但是当你自己手握方向盘时,你是做梦也不会想要去模仿他的“最优做法”的。因为你知道,那些“神级操作”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在这个例子中,逻辑谬误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讨论公认的商业奇才的方法时,我们常常会忽略同样的逻辑谬误。
不妨再以毫无争议的投资奇才沃伦·巴菲特为例。半个世纪以来,巴菲特的投资业绩一直非常出色,这曾使他成为全世界排名第三的超级富豪,截至2020年,他的净资产超过了800亿美元。投资者也确实极有可能去研究巴菲特的投资策略,因为这些策略看起来很简单,而且巴菲特本人已经用一种亲切随和且简明实用的风格将它们总结出来:只进行你能理解的投资;当心会导致泡沫的潮流和时尚;如果持有的股票还有升值潜力,就毫不犹豫地持有10年、20年,甚至30年;投资不要过于多样化,等等。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数以万计的股东每年都要前往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聆听这位“奥马哈先知”布道,他们都希望能够吃透巴菲特的投资原则并运用到自己的投资上。
然而,大量证据表明,试图打败市场的尝试注定会以失败告终。在那些前往奥马哈的“朝圣者”当中,真的有人能够取得哪怕接近巴菲特的投资业绩吗?不太可能。事实上,就连巴菲特本人也曾告诫他们,不要尝试着去打败市场。这位智者很怀疑,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理财经理收取的费用其实并不合理,因此建议个人投资者应购买指数基金。与其他领域一样,如果投资领域真的存在天才,那么按照定义,天才本来就应该是极其罕见的。我们普通人不应该试图去模仿天才,因为我们永远无法达到他们的成就。
当然,这个并不是人们想要听到的消息!之所以急于去模仿天才,是因为人们总是高估自己的能力,正如第4章将要阐明的那样。再多的推理论证,再多的统计证据,都不可能真正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自己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毕竟,如果史蒂夫·乔布斯、杰克·韦尔奇或沃伦·巴菲特当初听从了这种警告,他们还能够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就吗?这些人的存在,以及其他许多伟大人物的存在,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只要有足够的天赋和动力,我们就可以取得非凡卓越的成就吗?这难道不是真的吗?苹果的一则广告语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人们的脑海中了:“只有那些疯狂到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当然,如果寻找的只是灵感,那么我们一定可以在这些非凡的人物身上找到灵感。但是如果想从他们身上学到切实可行的经验法则,那么我们就犯了严重的推理错误。
从定义上来说,我们所钦佩的榜样都是一些成功人士。但是在所有“疯狂到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改变世界”的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没能做到。也正因如此,我们从未听说过他们。我们忘记了自己只关注成功者这一事实。人们只看到了幸存者,根本不会关注那些冒着同样的风险,采取了同样的举措,最后却以失败告终的人。这种逻辑错误就是幸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人们不应该仅凭一个只有幸存者的样本得出任何结论。但是我们确实这么做了,因为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幸存者。
对榜样的追随或许会给人很大的激励,但是这种追随也可能会把人引入歧途。请收起自己的抱负,向与我们相似的人学习,向那些成就不那么耀眼的决策者学习,而不是向全世界都在努力模仿的极少数偶像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受益。
不妨再进一步思考一下,我们为什么不去研究那些“最差做法”呢?毕竟,所有人都认同:从错误中学到的东西要比从成功中学到的东西更多。通过研究那些倒闭的公司,我们的收获可能比只关注那些成功的公司更大。从它们的错误中学习,可能是避免重蹈他人覆辙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