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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创投业的若干特点

深圳创投业与全国其他区域,特别是与北京、上海两地创投业相比,有哪些特点?

通过比较分析,相对而言,深圳创投业有如下特点:2003年,深圳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指出,深圳创投机构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全国,辐射海外”的原则去发展。因此,深圳所有较大的创投机构均在北京、上海、天津等20多个省市及大中城市与当地民营企业共同设立子基金,深圳管理机构总部派设分支管理机构。由于陆续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项目信息、人才网络、资金网,所以有利于就近投资好项目。

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创投业还有一大特点,即深圳创投机构90%以上是本土人民币基金,而北京、上海两地的创投机构是外资美元创投机构与本土人民币创投机构各占一半。此外,深圳创投机构很少投资互联网企业,而是主要投资具有先进技术的制造业等,北京、上海的外资创投机构则主要投资消费互联网企业。

深圳于2015年率先成立了管理资金达285亿元的商业性投资母基金,探索实行参股投资子基金和项目直接投资策略,截至2020年6月末,已投子基金45只,投资额达62亿元,使子基金通过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总规模达到600亿元,放大了10倍。总投资项目1214个,累计投资金额达478亿元。

20年来,深圳创投业在深创投公会的组织引导下,与全国许多省市,以及美国、以色列、韩国等海外同行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包括组团到国内外开展项目投融资对接,选择优质项目就地投资;或者请国内外同行组织科技创新企业到深圳开展投融资合作。在历届高交会期间,深创投公会组织会员举办为期一天的国际性创业投资高峰论坛,重点研讨我国创投的热点,包括经验及困难、国家相关政策改进以及对今后的展望等。该论坛已连续举办20届,影响很大,已成为深圳创投业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4zTWqwKc8kEy9dmyVHYhnRdecqaNZhL0Lxa1jpMPhCKiq+bgY8x0iy7wCdT76k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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