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1月,深圳出台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通过科技与金融结合手段,推动社会资本向科技创新聚集。银政企合作贴息,撬动银行业资源流向科技创新,就是深圳科技金融工作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
实施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资助,撬动银行业资源。一次性从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4亿元作为委托贷款本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政府合作银行,存期为1年。合作银行应按受委托资金额度的6至10倍,在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基础上,对科技部门项目库中的企业放贷,同时须按一定比例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期为1年以内。单个企业多个年度分别获得贷款的,累计贷款年限最长为3年,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年限最长为5年。转贷本金到期回收,滚动使用。为分散整体风险,单个企业贷款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贴息资金4200万元,对获得委托转贷资金的企业予以贴息。贴息比例按基准利率计算,根据项目所属产业领域、企业性质和规模等因素设定贴息梯次,并根据实际贷款金额、银行信用风险、当年资金规模等因素确定具体贴息比例,具体比例每年根据市政府产业布局重点进行调整,贴息总额不超过企业贷款利息总额。
市财政每年安排风险准备金800万元,对合作银行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事后风险补偿。合作银行的最高风险补偿金额为委托贷款本金的2%。市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按照深圳银监局、市财政部门对银行考核结果、各银行承担政策性企业融资平台任务完成情况(如再担保、互保金等)、扶持科技型企业业务情况等客观指标,以公开、公平方式,确定2至3家合作银行,并按年度对合作银行进行考核。
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具有两大积极意义:一是改变了以往单纯由财政资金支持科研创新的做法,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撬动银行资本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吸引了社会资金关注科技创新;二是以往科研经费发放时,由政府审查项目,强度大、难度高,而在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中,贷款的发放主要由银行进行专业的尽职调查和项目管理,降低了政府审查项目的工作难度,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这项改革措施,既让政府简政放权,又调动了银行和企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年,深圳市通过银政企合作贴息、天使及创业投资引导、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撬动银行、保险、证券、创业投资等资本市场各种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成效明显。全年银政企项目新入库416个项目,对132个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予以3036万元贴息支持,500多家入库企业获得合作银行贷款,发放贷款总额近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