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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产的产出

书院通过官府拨充、民间捐输获得一定的经费后,除部分用于书院的建设外,剩余部分多用于购买产业,最主要的是土地。除固定资产的产出,清代书院将货币资金用于发商、发当生息,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一)田租

拨充、捐赠或购买土地,并将土地租与他人耕种以获得租佃收入,这是书院院产产出的主要途径,也是书院日常运营中最主要的经费来源。如江西武宁正谊书院,于道光九年(1829)用官绅所捐以备育婴之费2520贯买田置产,“买李苍壁田二十五号,计三十六亩八分,庄屋一所,计十三间,山二嶂,并基地、水塘等,坐落二十八都土名长乐塅,额租钱九十八千文,佃户杨碧亨(折实租钱八十二千文)。买汪孔霞田六十二号,计三十七亩六分,秋地四亩一分,庄屋一所,山四所,水塘四所,大塘半口,并园围基地等,坐落三十五都洞口,土名崖垅,每年额租钱六十千文,佃户余俊吾,……”所买田额租共一百九十七千二百文概归书院。 这些地租收入成为正谊书院日常运行中主要的经费来源。关于田租我们还将在书院经费构成中做有关介绍,此处不详述。

(二)生息

明清时期,将货币资金发交盐商、当商等商业主体,按照议定的息率收取利息,是书院经费来源的重要补充。关于书院发商生息以获取经费,我们将在经费构成中详细介绍。

(三)店租

由于生息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战乱对商业的破坏、经营不善而破产等,极有可能造成书院不但收不到利息,甚至连本金都有可能化为乌有。为此,一些书院在购置田产后,将剩余资金用于添置较为稳定的店铺,将店铺出租,收取房租作为经费。如河北蔚县文蔚书院于乾隆时期初创时议定书院经费不发商生息,“(书院)当创建之初,预为久远之计,是以不交商生息,而建买市房,按四季收取房租,以供师生脩脯膏火之用”。 嘉庆二十四年(1819),海南琼山书院“契买琼山县署前仁和坊民房一所……用价银五百一十圆。每年收租三十千文”。 江西金溪仰山书院同治八年(1869)冬新买浒湾店屋1栋,“座落李家巷,坐东朝西,接连两进”,同治九年(1870)冬新买城内店屋2栋,“一栋坐落街中叶家巷,上首坐南朝北,接连三进,现开张三和布店;一栋坐落街中叶家巷,上首坐南朝北,接连四进,现开张复新银号”。 6DEdfOtn+Q+zisxmuN3sbQSJP4e2wkbHPNb/DoPXWBGU+Rai0oBTzkgHsUODvu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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