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令我们不安。不过我们在这里说的不是那些普通的东西。我想的那些画面、词语、情景更像是我们脚下的活板门,把我们从安全、理性的世界扔出去,进入更加黑暗、更不友好的世界。我们的心脏在胸腔里怦怦地狂跳不已,我们气喘吁吁。血从我们的脸颊和手指上流下来,我们惊恐、苍白、吓得倒吸一口冷气。
在那种时候,在那种千钧一发的时刻,我们会忽然从自己身上明白一件事:过去不会消失。过去的事物在我们生命的黑暗走廊里耐心地等待我们。我们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已经忘记它们了,将它们尘封起来、任它们枯萎、把它们扔掉,但是我们错了。它们仍在黑暗中等待,它们算计着,计划着要使出最恶毒的招数,要用尖锐强硬、不顾一切的重击捣碎我们的五脏,它们就这样消磨时间,等着我们回来。
我们衣柜里的怪物、脑海中的怪物都这样藏在黑暗深处,仿佛地板和墙纸底下的霉菌。而世界上的黑暗是如此之多,简直是黑暗无限量供应。宇宙更是无穷无尽的黑暗。
我们需要什么预警呢?我们每个人恐惧的东西都不一样。
我第一次看到“高能预警”这个词是在网上,主要是用来提醒观众接下来有一些可能会引起恐惧、焦虑或其他不适的图片或内容,这样相关的图片或内容就能被不想看的人过滤掉,而想看的人也能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而且高能预警甚至跨越了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鸿沟,知道这一点时,我觉得非常有意思。据说一些大学打算在文学、美术、电影作品中也加上高能预警,提醒学生对接下来的内容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想法我觉得很暖心(你当然应该提醒人们接下来有可能出现令他们不适的内容),但与此同时,我也对此深深感到困扰:我创作《睡魔》漫画的时候是以月刊形式连载的,每一期上都有警告,提醒各位该漫画面向成年读者,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做法。它提醒潜在读者《睡魔》不是儿童漫画,可能包括令人不安的画面和情节,同时它也表示如果你成年了(不管成年是个什么意思),那你就自己管好自己吧。不管他们接下来看到什么令人困扰、令人害怕或者之前想都没想过的内容,他们都只能靠自己了。我们是成年人,我们自己决定看什么、不看什么。
我们读书也该像成年人一样读书,我认为不应该有警告或提醒,或许可以写一句:风险自负。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小说写了什么,想明白对我们来说它有何意义,并由此获得独一无二的阅读体验,这份体验必然和其他人的有所不同。
我们在自己的头脑中构思故事。我们选择词语,为这些词语赋予力量,我们透过别人的眼睛去看、去体验,看到别人所见的情景。我在想,小说是安全的世界吗?然后我又问自己,小说应该是安全的世界吗?我小的时候读过一些小说,当时读过之后我真希望自己从没见到过这些故事,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去读它们,它们令我害怕。这些故事中包含着深深的无助,人物十分窘迫,有的还有残疾,成年人轻易就受到攻击,而父母则处处无能为力。那些故事让我十分不安,它们在我的噩梦中出没,在我的白日梦中纠缠不休,让我发自心底地感到焦虑恐惧,但是它们也教会我一些事:如果我要读小说,有时候就只能通过离开舒适区的方式才能明白自己的舒适区在哪里,现在我作为成年人,就算可以消除记忆,也绝不会消除那些小说留给我的阅读体验。
现在依然有很多东西会让我深感恐惧,有些是网上的内容、有些是文字、有些是现实中的事物。它们一点也没有变得简单,一点也没有让我的心脏变得轻快,而且从来都没打算让我轻易逃跑。但是它们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它们拓展了我的眼界,如果它们会伤人,也是以一种能让人思考、成长、变化的方式。
看到大学的讨论之后,我在想,会不会有朝一日人们也在我的小说上印上“高能预警”。也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情合理。所以我决定自己抢先这样写上。
这本书中有一些事情会让你觉得不安,生活中当然也有。有死亡、有痛苦、有泪水、有不幸、有各种暴力、残忍的行为,还有虐待。偶尔也有善良,我希望有。甚至还有少许幸福的结局(毕竟很少有故事的结局会让所有角色都不开心)。更重要的是,我认识一位名叫洛奇的女士,她对触手尤其感到不适,特别是有吸盘的触手,要是不小心看到切片的鱿鱼或者章鱼,她就会吓得发抖并当场躲到附近的沙发后面。本书中的某章节内有大量触手。
大部分故事的结局都不好,至少对书中某些角色来说结局不好。请你自己斟酌吧。
有时候,重要的真相会被写在比较奇特的文字里。我飞得太多了,这个概念、这句话对于年轻时候的我来说是无法理解的,当时坐飞机是令人激动的奇迹般的旅行,我会一直盯着窗外的云层,想象它们是城市,是另一个世界,是我可以安全行走的地方。不过在每次飞行前我还是需要冷静一下,学习一下空乘人员提供给我的智慧经验,姑且就认为那是某种心印或者小小的神圣寓言,或者是一种高级的智慧。
他们是这样说的:
请戴好您的呼吸面罩之后再帮其他人戴好。
我想到我们所有人,以及我们所佩戴的面具、我们藏起来的面具和我们显露出来的面具。我想象着人们假装自己是谁,然后发现其他人与他们假扮的样子相差甚远,有些是好得多,有些则是差得多。然后我思考是否需要帮助他人,我们如何在自己戴着面具的情况下帮助别人,我们脱下面具后又会变得何等脆弱……
我们都戴着面具。面具让我们变得有趣。
有很多和面具有关的故事,以及面具下面的我们的故事。
我们这些作者,靠着写故事为生的人,是我们所见、所闻以及所学的集合体。
我有一些朋友,要是别人不知道要引用参考文献、不知道故事重点是什么、忘了作者和故事及那些世界,他们就会勃然大怒,大声训斥。我更愿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此事:我曾经也是一张白纸,等着被书写。我从故事中学到关于人和事的常识,我从故事里向其他作者学习。
这本书里的很多故事,也许应该说是绝大部分故事都是这样一个“集合体”的一部分。它们是因为有了别的作者、别的声音、别的思想才存在的。我希望你们不要介意这一点,借着写前言的机会,我会向各位提到别的作者和其他一些地方,没有了他们,这些故事可能都不会出现。
这是我的第三本短篇小说集,我知道自己非常幸运。
我从小一直喜爱并敬重各种短篇小说。在我看来,它们是人所能创造的最纯粹最完美的东西:没有一个词多余,每一个字都恰到好处。作者只需一挥手,突然就有了一个世界,其中住着人,还有各种思想。起因、经过、结果会带着你穿过宇宙再回到原处。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短篇小说集,包括我从小就喜爱的恐怖诡异故事集,以及足以重塑我的思想的单人作者的小说集。
我喜爱的小说集不光会让我读到故事,还能告诉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关于书中的故事世界还有写作技巧。我尊重不写前言的作者,但我对他们的喜爱永远比不上另外一些作者,是那些作者让我意识到,小说集的故事是由一个人一字一句写成的,而那个人会思考、会呼吸、会走路,说不定还会在洗澡的时候唱歌,就像我一样。
出版界的一个经验之谈是:短篇小说集不好卖。一般情况下,短篇小说集被视为赔本的项目,或者只能由小出版社出版,得不到长篇小说那样的待遇。但对我来说,短篇小说依然是一种能放飞自我、自由试验、自由玩耍的形式。我可以犯错误,可以冒险,收录小说集的过程既可怕又令人大开眼界:当我把故事放在一起时,主题就再次出现,它会发生变化并且变得更加清晰。让我更了解自己十年前写的是什么。
我坚信短篇小说集应该是从头到尾始终如一的作品,不应该是乱七八糟的大杂烩,不把明显不该放在一本书的故事硬凑在一起。简单来说就是不应该把恐怖故事、科幻小说、童话、寓言和散文放在一起。它们应该各自单独安排。
但这本小说集还是变成了杂烩。
所以我希望各位宽容谅解,只希望你能在本书中找到一个从未看过的故事。看,现在这里就有个小故事在等着你:
有些生物狩猎。有些生物采集。影蜘蛛潜伏。有时候它们会潜行,但大部分时候它们都潜伏。
影蜘蛛不织网。世界是它们的网。影蜘蛛也不挖坑。如果你在这里,你就已经掉进去了。有些动物会追逐你,它们跑得像风一样快,不知疲倦地跑着,最后用利齿咬住你,把你拖走。影蜘蛛不追逐。它们只是跑到你最终要去的地方,那是某个黑暗混沌的地方,它们等待。它们会找到你平时根本不会注意的地方,就一直躲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一直等到你往那个地方一看,你看见了它们。
你永远躲不掉影蜘蛛。它们总是快你一步。你不可能跑得比影蜘蛛快。它们总会在路途的尽头等你。你不可能打赢影蜘蛛,因为它们很耐心,它们会等到一切的末日,到那时你已经无力战斗,你的战斗已经结束,到那天你挥出最后一拳,砍下最后一刀,说出最后一句狠话。然后,在那个时候,影蜘蛛就出现了。
它们从来不吃那些时机未到的食物。看看你的身后吧。
欢迎来到这部分。这里你可以看到自己将阅读哪些故事,你也可以跳过这部分,等读完整本书之后再回来看我说了什么。都没问题。
有些时候文字就是写不出来。在那种时候,我一般会修订一些已经写好的东西。有一天,我做了一把椅子。
三十多年前我认识了吉恩·沃尔夫,当时我是个二十二岁的记者,他写了四部曲小说《新日之书》,我去采访他。接下来的五年里我们成了朋友,此后一直都保持着友谊。他是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作者,很有智慧,想法也很多。他出版第三部小说《和平》的时候我基本还是个孩子,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他最近的一部书是《大地之上》,这本书是近年来我读得最愉快的一本,就和他写过的很多作品一样,《大地之上》也是很具有迷惑性并且危险的一本书。
吉恩最出色的短篇小说集名为《太阳迷宫》。故事里有一座由阴影构成的迷宫,整个故事细读之后感觉比表面上看来要黑暗得多。
这个故事是我写给吉恩的。如果有太阳迷宫,那么也应该有月亮迷宫,而且还要有一头狼朝着月亮吠叫。
我十四岁的时候,想象一个女朋友似乎比交个女朋友容易得多——因为交女朋友就必须跟女孩子说话。于是我决定在作业本封面上写一个女孩的名字,但是有人问起来的时候我就坚决否定自己认识她,我觉得这样就能让大家坚信我有女朋友了。但是这样做似乎没起效。因为除了名字以外,我没有去想象其他任何关于她的事情。
这个故事是我二〇〇九年八月在斯凯岛上写的,当时我的女朋友阿曼达得了流感,她希望睡一觉能好起来。当她醒了之后,我给她拿了汤和加蜂蜜的饮料,然后给她读了刚写好的故事。我也不知道她还记得多少。
我把这个故事给了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乔治·R. R. 马丁,当时他们两人在编纂小说集《爱与死之歌》,得知他们喜欢这个故事我真是大松了一口气。
《卫报》为了迎接世界水日连续一星期刊登关于水的文章。而我当时正在得克萨斯的奥斯汀市,那时候恰逢西南偏南艺术节,我在奥斯汀市为《遗忘之海》和我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烟与镜》录制有声书。
我想起了大木偶剧场,舞台上孤独的演员对某个陶醉不已的观众念出令人心碎的独白,接着我又想起《纽盖特记事》中一个更加痛苦的故事。以及伦敦,雨中的伦敦,距离得克萨斯万里之遥。
有些故事写起来就好比砌砖建房,有些故事就像设计建造,有一些故事则像是雕凿岩石,把一切不是故事的内容排除出去。
我想要编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集,其中有科幻和奇幻的内容,但大部分都是能让人手不释卷读下去的内容。阿尔·萨兰托尼奥成了这个项目的合作编辑。我们将这本书称为《故事》,这个标题还不错,只要别去谷歌上搜索它就行。但光是当编辑还不够,我还得为那本书写个故事。
我去过世界上很多奇特的地方,有些地方能紧紧地抓住你的思想和灵魂不肯放松分毫。有些地方充满异域风情,非常与众不同。有些则很世俗。对我来说,最奇怪的一个地方就是斯凯岛,是苏格兰海岸最西端的一个岛。我知道有很多人会同意。有些人到了斯凯岛之后就不肯走了,即使对我们这些离开了斯凯岛的人来说,这个雾霭缭绕的小岛也会始终纠缠着我们,以它自己的方式对我们紧追不舍。那是我最开心的地方,也是我最孤独的地方。
奥塔·F. 斯怀尔写过一本关于赫布里底群岛的书,还专门写过一本关于斯凯岛的书。她的书里写了很多离奇古怪的事情。(你知道吗?五月三日是恶魔被逐出天堂的日子,因此在这一天承认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这个知识是我在她的一本希伯来神话书里看到的。)她有一本书写到了黑暗库林斯的洞穴,如果你胆子大的话就可以进去,而且还能捡到金子,不必花钱,但是你每进那个洞穴一次,就会变得更加邪恶一点,最终你的灵魂会被吞噬。
这个洞穴以及它的神秘力量一直停留在我脑海中。
我参考了几个真实的故事(那些故事据说是真的,这两个说法都没什么差别),创造了两个人,将他们放进一个和我们这个世界虽不同但也很类似的世界里,然后写了一个关于复仇和旅行的故事,和欲望、金子以及秘密有关。这个故事获得了雪莉·杰克逊奖的最佳中篇小说奖(《故事》获得了最佳小说集奖),还获得了轨迹奖的最佳中篇小说奖,我对这个故事感到很自豪。
故事发表前,我登上悉尼歌剧院的舞台,有人问我能不能和澳大利亚的“弦乐四人行”合作(这个组合是个弦乐四重奏摇滚组合,他们非常出色而且多才多艺,拥有一批狂热粉丝),也许经过艺术加工之后可以搬上舞台。
我想到了《“真相是黑暗群山中的洞穴……”》:读这个故事大约要花七十分钟。我想,也许可以用弦乐四重奏给这个故事写一部阴郁又宏伟的背景音乐,由我朗读,就像电影配乐那样。如果苏格兰艺术家埃迪·坎贝尔能加入就好了,艾伦·摩尔的《来自地狱》就是由他配图,同时他也是《亚历克》一书的作者和画师,他是我最喜欢的漫画家。如果由他为我最有苏格兰特色的这篇小说配图,并且在我朗诵的时候投影在我身后,这不是很好吗?
其实我害怕登上悉尼歌剧院的舞台,但是那次体验很棒:大家对这个故事起立鼓掌,后来我们还接受了观众提问(艺术家埃迪·坎贝尔非常擅长回答观众提问),另外念了一首诗,也有弦乐四人行伴奏。
六个月之后我们在塔斯马尼亚的霍巴特又这样表演了一次,这次埃迪画了更多的画作,当时有三千多观众,我们在活动期间的一个大棚子里表演,大家都很喜欢。
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只有澳大利亚的观众看过这个表演,似乎不太公平。我们需要找个理由去旅行,带上弦乐四人行在世界各地演出(他们都是流行文化作家和了不起的音乐家,在认识他们之前,我就很喜欢他们演奏的《神秘博士》主题曲了)。幸运的是,埃迪·坎贝尔把画具也带上了,而且画了更多的作品,让这个作品变成了介于带插图的故事或图像小说之间的形式。哈珀·柯林斯出版社在美国出版了这个故事,海德林出版社出版了英国版。
我们继续四处巡演,弦乐四人行、艾迪还有我,我们去了旧金山、纽约、伦敦、爱丁堡。在卡耐基音乐厅演出时,观众们起立鼓掌,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我依然想知道,我写过多少故事,还有多少故事依然在等着我,它们就像斯凯岛山脚下那些骨头一样的灰色岩石。
这个故事是写给世界恐怖大会出版物的。那年的恐怖大会在布莱顿举办。现在的布莱顿是个热闹、富有艺术气息、前卫又令人激动的海滨大都市。但是在我小时候,我们会在淡季去布莱顿,那里又阴沉又冷,气氛还有些险恶。
显然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的布莱顿,不是现在的布莱顿。如果此时你正坐在床上吃早餐的话,真的没什么好怕的。
这个故事是我应艾拉·格拉斯的要求,给他的《美国生活》广播节目写的。他很喜欢,但是节目制作人却不喜欢,所以我就转而写了节目的开场和收尾内容,主要是说“冒险本身都很有趣,但还是要注意规律饮食,避免受伤”。这个故事最终在《麦克斯威尼季刊》上出版。
关于死亡我想了很多,人死之后他们的故事也随之而去。从这方面来说,这个故事算是《遗忘之海》的姐妹篇。
乔纳森·斯特拉恩是个很好的人,也是个好编辑。他住在澳大利亚西部的佩斯市。我有一个让他伤心不已的坏习惯,那就是给他正在编辑的小说集写一个故事,但是又不让他用。但是我会写些别的东西表示补偿。这个故事就是用来表示补偿的。
讲故事的方式和故事本身同样重要,只不过讲故事的方式一般都不太明显。我想到了一个故事,但是要等我把问卷调查表都想清楚之后,这个故事才算想清楚了。这个故事是我在机场以及飞往澳大利亚的飞机上写的,当时我是要去参加悉尼作家大会,下飞机之后就在众多观众面前花一整天读这个故事,还在我的教女海利·坎贝尔面前读了,她很白,胆子也小。可能是她跟我说的冰箱上有橙色污渍的事情让我有了写这个故事的灵感。
这是近几年来我做过的最奇怪也最有趣的事情。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读哈伦·埃利森的短篇小说集。我喜欢那些故事,也喜欢他讲故事是如何写成的。我从哈伦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是把想法原原本本写成故事,那你就写好了。你发表了,就做到了。
所以每每哈伦说他在书店橱窗里、在广播节目期间或者其他什么时候写了这样那样的故事,看起来都是理所当然的。人们偶尔提出修改标题或者一些词句。他向世界证明写作是一门手艺,不是魔法。故事是作者在某个地方坐着,写下来的。我喜欢在商店橱窗旁写作这个主意。
但是我觉得世界变了。现在你自己也能拥有一个橱窗,可以让成百上千人凑在一起观看。
黑莓公司问我愿不愿意做个社交媒体项目,可以以任何我喜欢的形式来做,我提出我想写“月历故事”的时候,对方很高兴。每个故事都是根据一个月的推特提问写出来的——比如“为什么一月很危险?”“你在七月见过的最奇怪的事情是什么?”(名为@mendozacarla的网友回答:“一座用书搭成的因纽特人小屋。”)“十二月你最想和谁重逢?”
我提问,然后得到成千上万个回答,然后我从中选出十二个。
我写了十二个故事(三月放在第一,十二月是最后),然后请大家根据故事进行其他形式的创作。最后共做了五个短片,整个过程都被记录下来,在推特上实时更新,全世界都能看到,这个项目是完全免费的。公开写作是很有趣的。哈伦·埃利森不怎么喜欢推特,但是在这个项目结束后,我给他打电话,说这件事完全是他造成的。我希望今后依然有人来做类似的事情,就像哈伦说的书店橱窗的故事启发了我一样。
(感谢@zyblonius, @TheAstralGypsy, @MorgueHumor, @_NikkiLS_, @StarlingV, @DKSakar, @men- dozacarla, @gabiottasnest, @TheGhostRegion, @elainelowe, @MeiLinMiranda, @Geminitm发送了很能激发灵感的内容。)
我小时候读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就喜欢上了,我再也忘不了福尔摩斯和可敬的华生医生,正是他记录了福尔摩斯的办案过程,还有夏洛克的哥哥米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以及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他是创造这一切的人。我喜欢理性主义,喜欢有这样一个充满智慧且眼光敏锐的人收集一些线索凑出事件全貌。每次读故事我都很愿意去了解这些人。
福尔摩斯让很多事情都变得有趣了。我开始养蜜蜂的时候心里清楚,自己其实是在模仿福尔摩斯。然后我开始好奇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养蜜蜂。毕竟,作为退休后的爱好,养蜜蜂不难。而福尔摩斯不办案子的话肯定不会觉得开心,懒散休闲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在二〇〇二年“贝克街小分队”第一次见面会的时候,我认识了莱斯·克林格。我很喜欢他。(我喜欢贝克街小分队的所有人,离开了杰出法律人士、记者、外科医生、败家子的身份之后,他们都相信这里依然是一八八九年的贝克街221B,赫德森太太很快就会端上茶,还会带进来一位厉害的客户。)
这个故事是为莱斯和劳里·金的小说集《研究夏洛克》而写的。故事灵感来源于我在中国某座山边得到的一罐雪白的蜂蜜。
我在一间酒店房间里写完了这个故事,而当时我的妻子和我最小的女儿以及她的朋友都在海边。
《死与蜜奇案》获得了安东尼奖、爱伦·坡奖以及英国犯罪作家协会银匕首奖的提名。但是一个奖都没得,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我之前从来没有拿到过犯罪小说方面的奖项提名,很可能今后也不会得到了。
我忘了我的朋友。准确来说我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却忘了他的名字。他十几年前去世了。我记得我们打电话聊天时说了什么,也记得我们相聚的时光,我记得他说话时的一切动作,还记得他写的书。我觉得不该去网上查。我要想起他的名字才行。我要出去走走,回忆他的名字,接着我产生了一个想法:要是我记起来他的名字,他就根本不存在了。我知道这很傻,但是……
《那个忘了雷·布拉德伯里的人》是我给雷·布拉德伯里的九十岁生日礼物,主要是关于布拉德伯里对世界产生的影响,我写到了我小时候他对我产生的影响,以及成年后他对我产生的影响。这是我写的一封情书,也是一封感谢信,同时也是写给一位让我怀有梦想的作家的生日礼物,他教会我文字,让我知道文字能做成大事,无论是作为读者,还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都从来不令我失望。
我在莫罗出版社有个相识的编辑,珍妮弗·布雷尔(她编辑我的书,主要负责自《蜘蛛男孩》之后我写的各种面向成年人的作品)。她去布拉德伯里的床边,给他读了这个故事。他发送给我的那条语音感谢对我来说是无价之宝。
我的朋友马克·伊凡尼尔跟我说,他十一二岁的时候曾见过雷·布拉德伯里。布拉德伯里得知马克想当作家后,便请他到自己的办公室,花了半天时间跟他讲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想当作家,就必须写作。每天都写。不管你高不高兴都必须写。你不能只写一本书就停下。写作就是这种工作,是最好的工作。马克长大后真的成了一个作家,是那种能靠写作生活的作家。
雷·布拉德伯里向来乐于花上半天时间教导想成为作家的孩子们,他就是那样的人。
我小时候就读过雷·布拉德伯里的小说。我第一次读的是《回乡》,讲的是一个人类小孩生活在类似《亚当斯一家》这种怪物世界里,他努力适应环境。这个故事似乎在和我交谈,我当时是第一次读到这样的故事。后来我家里买了一本《银蝗》(是《火星编年史》英国版的标题)。我读了之后非常喜欢,那时候有个流动书摊,每学期都会到我们学校来,我把能买到的布拉德伯里的书全都买了。我从布拉德伯里的书中知道了爱伦·坡。他的短篇小说充满诗意,我错过了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从那些故事中学到了很多。
有些作者的作品我小时候很喜欢,长大后却有些失望。布拉德伯里却不是。他的恐怖故事无论何时看都很可怕,他的黑暗幻想也始终黑暗,他的科幻小说也始终像我小时候读过的一样,充满了探索未知的惊奇感。(他从来都不在意科学原理,他只是关注人,正因为这样他的故事才无比精彩。)
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他在多个领域都创作了优秀的作品。他的科幻小说脱离了“地摊杂志”,被发表在“高级杂志”上,他是第一批做到这点的科幻小说家之一。他给好莱坞电影写剧本。他的小说被拍成了很多精彩的电影。早在我成为作家之前,布拉德伯里就已经成了备受其他作者尊敬的小说家了。
雷·布拉德伯里的故事有它自己的意义——它不是告诉你故事讲了什么,而是关注气氛、语言,以及某种正在逃离这个世界的魔法。他的侦探小说《死亡是一件孤独的事情》是充满布拉德伯里风格的作品,就像《必有恶人来》或《华氏451》或者其他任何短篇恐怖小说、科幻小说、魔幻现实小说、现实小说一样,完全是他的风格。他有他自己的流派,有自己的写法。一个来自伊利诺伊州沃基根市的年轻人,去了洛杉矶,在图书馆自学,不断写作直到有所成就,然后他超越了流派差别,成了一位常常被模仿,但是无人超越的大家。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还是个年轻作者,他来英国庆祝自己的七十岁生日,那次庆祝活动是在自然历史博物馆举行的。我们就在那种乱七八糟的古怪环境中并排坐着给书签名,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很多年中,雷有公开活动的时候我也会到场,有时候我也会把他介绍给观众。当雷得到美国科幻奇幻小说大师奖的时候,我是现场主持人,他对观众说起,自己曾看到一个孩子,被同伴们嘲笑,因为那孩子想去玩具店,而他们说他太幼稚了。雷说他当时很想告诉那个孩子,别管那群同伴了,去玩玩具吧。
他说起过身为作家应该做什么事(“你必须写!”他对人们说,“你每天都必须写!我到现在也每天都写!”)以及要保持一颗童心(他说他有着精准的图片记忆,甚至记得婴儿时期的事情),然后还说起关于快乐和爱的话题。
他非常温柔善良,有着那种中西部人特有的好脾气,这不光是一种积极的品格,而且是他人格的本质。他充满热情,这份热情似乎能让他一直前进。他喜爱众人。他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了,并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很多美好之处:火星上的红色沙地和运河、中西部的万圣节、小镇子、黑暗的嘉年华。他一直笔耕不辍。
雷曾经在一次采访中说:“回望一生,你会发现爱是一切的答案。”
他给了大家无数爱他的理由。我们确实爱他。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忘记。
这个故事是应BBC要求为“威廉·布莱克周”而写的。他们问我能不能写一个与布莱克的诗歌有关的故事,适合在伦敦第四台朗读的故事。
我不久前才游览了耶路撒冷,于是想要把耶路撒冷的建筑放到英格兰的绿地上。什么人会做这种事啊。
故事大部分都是我编的,但是耶路撒冷综合征 是真的。
这个故事是我在朋友彼得·尼科尔斯和克莱尔·科尼家里写的,他们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萨里山。当时是圣诞节。虽然天气炎热,但那依然是一个白色圣诞节,我们吃圣诞晚餐的时候,弹珠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覆盖了科尼-尼科尔斯家的草地。这个故事是为一本描写新怪物的书而写的,编辑是凯茜·兰斯代尔。但是它最早是由Audible公司以有声书的形式在美国和英国发表的。在万圣节期间,他们提供这个故事的免费音频,其他时间需要付费下载,收入则捐给慈善机构。这样所有人都很开心,但下载故事的人除外,半夜听这个故事的人也除外,他们不得不去把灯都打开。
故事里的这座房子原型来自我的朋友托里在爱尔兰金赛尔的那座房子,不过他家里真的没有闹鬼,有时候你独自一人在楼下会听见楼上仿佛有人挪动衣柜,老房子都会这样,它们觉得周围没人了就会稍微动动。
小孩会深受不公平的感觉的影响,我们长大后,无论如何努力,这种感觉也不会减弱。四十年前,我大约十五岁的时候,它就扎根在那里了,当时我在英语普通模拟考试的时候写了一篇小故事,谁知反而让考试成绩从A变成了C,因为老师在评语中写道:“完成度太高,一定是抄袭的。”很多年后,那件事带给我一个绝妙的想法,于是我把它写进了《冷漠咒语》中。我心里清楚这个想法完全是原创的,但是把它写进一个模仿杰克·万斯的故事里我觉得非常开心,这个故事发生在《濒死的地球》那个世界里。
作家住在别人修建的房子里。
我们住在过去那些男人女人建造的房子里,他们是巨人。他们从一无所有的地方开始,造出推理小说,然后留下未完成的部分,让后人继续建造别的房子、别的故事。克拉克·阿什顿·史密斯挖下了“濒死的地球”系列的地基,杰克·万斯随后把这座建筑修得更高、更雄伟,他创造出一个所有科学都成了魔法的世界,那是在太阳逐渐熄灭的时候,处于末日的世界。
我最初读到“濒死的地球”系列故事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它在一本名叫《闪耀之剑》的短篇小说集里。故事名字叫《莫瑞恩》,这个故事让我产生了梦想。我找到了一本平装的英国版《濒死的地球》,那本书里充满印刷错误,但是那些故事都和《莫瑞恩》一样神奇。在一家阴暗的二手书店里,我又买到了《世界之眼》,去那个书店的人都穿着长外套买二手色情书籍。后来我还在落满灰尘的旧书里找到一本故事集——其中《月亮蛾子》这个故事,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觉得是英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一篇科幻小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杰克·万斯的书开始在英国出版,突然之间,到处都能买到,随时都能读了。我确实读了不少:《恶魔公主》《复仇之神三部曲》等。我喜欢他天马行空的写法,我喜欢他的想象,我最喜欢的一点是他把所有想象都写下来了,挖苦的、温柔的、逗趣的,就像神明被逗得开心了一样,但无论怎么写,他的作品都非常精彩,就像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一样,而且感情和理智兼备。
我时不时地会注意到自己用到了万斯的句子,这种时候我觉得很高兴——但是他是我永远不敢去模仿的作家。他是不可能被模仿的。我十三岁时喜欢的作家里,如今再读能让我觉得时间仿佛倒退二十年的人很少。而杰克·万斯我可以反复阅读无数次。
《冷漠咒语》获得了轨迹奖的最佳短篇小说奖,我很高兴,但同时我也觉得杰克·万斯应该获得该奖项,因为这个故事让我内心那个对英语普通模拟考试感到不满的少年十分激动,且证明了他的清白。
有一件事情始终让我觉得很不解,我小时候人们常常说起的那些让生活更方便、更有趣的发明,为什么到现在一件也没有实现。我们有了电脑,又有了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可以完成电脑所做的各种工作,但是没有会飞的汽车,也不能方便地去其他星球旅行。(就像特德·穆尼所描述的那种旅行。)
写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为了给阿瑟·C. 克拉克奖筹集资金。它被收录在《泉水故事》一书中,由伊恩·韦特斯编辑,这本书是基于阿瑟·C. 克拉克的《白鹿》一书编撰的,故事模仿了二十世纪初的俱乐部故事形式。(邓萨尼勋爵的《约瑟夫·乔肯斯先生》是我最喜欢的俱乐部故事。)“俄巴底亚·波尔金霍恩”这个名字取自阿瑟·C. 克拉克的故事,这个名字也是为了致敬克拉克本人。(一九八五年我曾采访过他。我记得他说话有种英国西部特有的喉音,这让我很惊讶。)
这个故事有点傻,所以我起了个夸张的标题。
我是真心实意地喜爱《神秘博士》这部电视剧,从三岁起,我还在朴茨茅斯的佩帕夫人幼儿园时就开始喜欢,当时的博士是威廉·哈特内尔演的。五十年后,我给这部剧写了几集剧本,这是我做过的最有趣的事情了。(其中一集还得了雨果奖。)当时是马特·史密斯扮演第十一任博士。海雀出版社问我能不能给他们的《神秘博士:十一位博士,十一个故事》写个故事。我选择将故事安排在马特担任博士的那一季。
你可能会觉得想读懂这个故事,就得花不少时间去了解《神秘博士》,毕竟这是个播放了五十年的长寿剧集,但其实不需要。博士是个外星人,是一位时间领主,同时也是他们那个种族中的最后一个人。他乘着一个蓝盒子穿越时间和空间,那个蓝盒子的内部比外部更大。有时候盒子能降落在他想去的地方,有时候会出现各种意外,博士也能解决问题。他很聪明。
在英国,至少是在我成长的那个地方,有一个游戏叫作《老狼老狼几点了?》。有时候狼会告诉你现在几点,有时候他会跟你说一些非常可怕的东西。
我第一次跟那个未来会成为我妻子的女人见面,是因为她想出一本她自己的死亡写真集,配合她的专辑《谁杀死了阿曼达·帕尔默?》。她从十八岁开始就拍自己死掉的照片。她写信给我说,既然她没死,估计也就不会有人买她的死亡写真集,但是如果我能配些文字,说不定就好卖了。
摄影师凯尔·卡西迪、阿曼达还有我在波士顿碰头,商量了一下该怎么做。凯尔拍的照片好像从旧胶片里截下来的图片,所以我就写一些相应的故事。不幸的是,大部分故事都不能独立于照片单独看。(我最喜欢的是其中一个谋杀的故事,讲一个女人被打字机砸死了。)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不用照片就能读。(原本的照片是年轻的阿曼达张着嘴死了,周围地上全是时装首饰。)
这个标题取自大卫·鲍伊的歌,多年前我就开始写这个故事了,当时一本时尚杂志请了著名日本艺术家天野喜孝来给鲍伊和他的妻子伊曼绘制一些时尚图画。天野先生问我愿不愿意给这些图画配上故事。故事我写了一半,后半段本来打算在下一期杂志上发表,但是杂志只发表了上半个故事就没兴趣了,故事也被人忘了。我觉得为了这本集子,可以冒险把这个故事写完,然后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如果我提前知道(我肯定是知道的),我还是会以陌生人的眼光来重读这个故事,独自一人走进迷雾深处,看它通向哪里。
生活模仿艺术。它自以为趁着艺术不注意的时候笨拙地加以模仿。
有些故事很不适合写在纸上,因为怕故事里的东西影响到真实世界。我被人邀请给一本情书集写一个爱情故事。我想起在克拉科夫的广场上有一尊人像,据说在那座城市的地下埋着一头喷火龙。
我遇到自己的真爱后,就和她交流我们的人生故事。她跟我说,她曾经扮过雕像。我就给她写了这个故事,她没被吓到。
我们认识后不久,我该过生日了,她化装成活人雕像在公园里给了我一个惊喜。她穿着二十美元买来的婚纱,站在一个箱子上假装雕像。大家把她叫作八尺新娘。我们结婚的时候她就穿着扮雕像的那件婚纱。但自婚礼后就再也没人见过那件衣服了。
我不怕坏人,不怕邪恶的恶人,不怕怪物,不怕夜里的东西。
我怕的是那种认定自己绝对正确的人。这种人知道该如何表现,知道邻居们该做什么才是对的。
我们都是自己故事里的英雄。
这样的话,睡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截然不同的主题了……
这个故事写给梅利莎·马尔与蒂姆·普拉特编纂的小说集《破布骨头》,集子的副标题是“经典故事新视角”。他们请一些作者根据影响过我们的经典作品来写故事。我选了两则童话。
我很喜欢童话。我读过的第一个童话是《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那本书里有很美的插图,我母亲会把其中的故事读给两岁的我听。我喜欢故事里的一切,也喜欢那些插图。最初是她给我读故事,后来我自己也能阅读了。再后来,我逐渐开始反思故事中比较奇怪的地方,随后我写了《白雪·镜子·苹果》(收录在《烟与镜》中)。
我也很喜欢《睡美人》,各种改编版都喜欢。我早先当记者的时候,读过很多厚厚的畅销书,后来我意识到可以把《睡美人》视为一本限制级小说,要素包括邪恶的跨国集团、高尚的青年科学家以及陷入不明原因昏迷的年轻女孩。我决定不写这个故事,因为它看起来完全就是精心计划的,这样的故事没办法让我踏上我所希望的写作之路。
梅利莎和蒂姆请我写故事的时候,我想了一下要是两个故事同时发生会是什么情况。如果已经是主人公的女性发挥更多的作用,更活跃而不是被动的话会怎么样?
可能我过分喜欢这个故事了。(现在英国有这本书的插画版,插图是由可敬的插画家克里斯·里德尔绘制的,二〇一五年末这个故事也在美国出版了。)
我小时候读过一些诗歌,我会超乎寻常地对作者感到好奇。即使现在看我自己写的诗,我也会这样。这一次的情况是有一个女巫,还有一个看守。这是写给乔纳森·斯特拉恩的一个道歉礼物,因为我发现《遗忘之海》居然变成了小说。
我们第一次认识巴尔德·影子·莫恩是在《美国众神》中,他被卷入了在美国生活的众神之间的战争。在小说集《易碎品》的《山谷君王》这个故事里,影子在苏格兰北部的一个派对上当保镖。
他启程返回美国,但是在这个故事里,他才走到德比郡的峰区。(这个故事其实是本书中最后一个写完的,正如封面 所说,是完全为这本小说集而写的。)
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们,科林·格林兰和苏珊娜·克拉克带我去了沃德娄的三鹿头酒吧,那里有猫,有猎犬,各种的东西都有,于是我才有了灵感。还要感谢科林,我问他黑狗的事情的时候,他给我讲了碎步小道上黑魔鬼的故事 。
最后的这个故事讲了影子到达伦敦后发生的事情。如果他活下来,我就还有时间送他回美国。不过自从他走了之后,那边的事情也变了很多。
书中是有怪兽的,但是正如我出版第一本短篇集《烟与镜》时,奥格登·纳什所说:有怪物就有奇迹。
这里有些故事长,有些故事短。还有几首诗,这些诗可能要专门预警一下,提醒那些胆战心惊的读者以及被诗歌搞晕头的读者。(我的第二本短篇小说集《易碎品》中,我想告诉大家,诗歌都是突然降临的,是给那些不怕鬼怪的人的奖励,偶尔诗歌会溜进他们的短篇小说集里。)
好了,你已经得到预警了。后面还有一些小高能,我写故事的时候它们就潜伏在黑暗中了。这本书有了正确的标签。现在你需要担心的是其他书,当然还有你的生活,生活巨大而复杂,而且出事之前绝对没有预警。
谢谢你阅读。享受这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情吧。读完故事之后,再把你的面具戴好,不要忘了帮帮别人。
尼尔·盖曼
于黑暗森林的一座小木屋里
二〇一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