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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欧洲人的战争业务(1000—1600年)

公元1000年的时候,欧洲的拉丁基督教世界基本上还是一派农村景象。差不多所有人都生活在农村,人们的社会角色主要取决于传统与个人品质间某种微妙的互动关联。一遇外敌入侵,所有身强体壮的人都要参与地方防卫,有人负责把贵重物品搬到设防的据点保管,有人直接参加针对外来挑衅者的抗击。当然,随着发源于莱茵河和塞纳河的骑士制度不断向外扩展,一种更有效的防务体系渐趋成型,防范、抗击外来劫掠者的责任落到了少数人的肩上。这些人骑着昂贵的战马,从小就接受使用各种兵器的专业训练。骑士使用的武器和盔甲当然是由有专门技术的工匠制作的,但具体到拉丁基督教世界的骑士所使用的武器和盔甲究竟是如何制造的,又是如何分配的,我们却知之甚少。 [1] 普通的村民通过捐献实物支持这些新式的职业军人,但久而久之,捐献的数量和品质就成了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定,从而使以骑士和平民完全不同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稳定下来。

教士、修士和吟游诗人很轻松地就融入了这一简单的社会等级制度,而少数同样在农村谋生的商人和流动的小贩则构成当时社会潜在的颠覆性因素。按照乡村的社会观,市场行为与农村生活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商人和小贩作为生人来到冷漠无情的乡下,不得不设法自卫。这样,社会上就出现了另外一支装备较好的武装力量,其与既有的乡村骑士之间的关系颇不稳定,哪怕是双方议定了暂时的休战协定。

这种局面还可以以另一种方式描述:公元1000年前后数百年间,由于拉丁基督教世界内地域较大的政治实体都很虚弱,商人需要不时地重新议定保护税。欧洲商人在一个好战的、暴力频发的社会里活动, [2] 可以有两个选择:要么吸引并武装足够的追随者保护自己,要么向当地统治者缴纳一部分货物以求安全通过。在其他文明社会(可能日本是个例外),商人一般不会动用武力来自卫,往往去迎合靠租税维持的当权者以求得庇护。

欧洲商人的特点是集尚武精神和商业精神于一身,这一特点植根于过去的野蛮时代。北欧海盗和商人是11世纪北海商人的嫡系祖先。海盗劫掠成功总得找地方销赃。在地中海世界,至少从迈锡尼人开始,贸易和劫掠之间就没有明确的界限。诚然,自罗马人公元前1世纪成功垄断了有组织的暴力行为之后,贸易确实曾取代劫掠,但是到公元5世纪汪达尔人横行海上时,这种界限不明的情况又重新出现了。此后,7—9世纪,由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文化上互不相容,南欧海上劫掠和突然袭击之类的活动持续不断。

公元1000年以前,约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形成的骑士制度在拉丁基督教社会盛行。事实证明,这样一个社会完全具备了大范围征战和殖民的能力。1066年诺曼人入侵英格兰就是人们最熟悉的一个事例,但地域更广的一次扩张发生在易北河以东,时间是13世纪中叶。当时,德意志骑士和移民的势力在北欧平原上扩张开来,一直延伸至普鲁士,然后再向东向北扩展,在同一世纪里,德意志骑士统治着直至芬兰湾的大片土地上的农民。在其他边疆地带,拉丁基督教徒们同样表现出强烈的侵略性: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南部,他们分别取代了穆斯林和拜占庭人的统治;尤其在遥远的地中海东部沿岸诸国和岛屿(即黎凡特),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6—1099年)中,骑士大军更是一路打到耶路撒冷。

然而,到公元1300年,这种扩张达到了极限。此时的西欧社会依然靠双犁板的犁耕作才能生产出当时所需的大部分粮食,但气候的障碍遏制了土地的无限扩张。一旦种子收获率过低,比如此前在西班牙干旱地区以及北欧和东欧的极寒地区就曾发生过此类事情,那么重犁和拉犁耕地所需的牲畜就不得不让位于更廉价的农业技术。在同样的边陲地带,人口相对密集的定居区还可以靠耕犁耕地勉力支撑,但人口稀疏的地区就只能靠游牧、打猎、采集和捕鱼谋生,俨然不同于拉丁基督教世界的核心地带。凡被骑士征服却不能实施农耕的地区,其社会格局便与西欧核心地区迥异,所以那里的政权常常不稳定且短命,比如在地中海东部沿岸诸国和岛屿,那里伴随十字军东征兴起的一系列政权在1291年之后就消失了。又如在巴尔干半岛,早在1261年,那里从第四次十字军东征(1204年)起建立的拉丁领地的统治权大部分已被当地的世袭君主所取代。而在西班牙和爱尔兰以及波罗的海东岸一带,情况却刚好相反,从属于拉丁基督教世界主体的征服者社会长久存在下来,虽然其总处于边缘地带。同样,在波兰、波希米亚和匈牙利,为抗击德意志骑士而结合起来的各王国采取了与西欧的骑士——农民模式不同却又与之紧密相关的组织形式。 WRv89SYjcNkvh2lmV49rQ+YgfB2fQ424CGezx6z7kUz/lL+3mTe8FHiucrqd8B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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