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想了解中国如何取得了领先地位以及它怎样丧失了对文明世界其他地区的技术领先优势,那很快会遇到困难。中国的历史学家尚需带着适当的问题,孜孜不倦地钻研唐(618—907年)、宋(960—1279年)、元(1206—1368年)、明(1368—1644年)各个朝代浩如烟海的文献。他们经过一代人或几代人的努力,才明确认识到建立在中国地区性变异与社会和经济转型基础上的高技术炼铁和采煤工业,以及曾经遍及印度洋的海上霸权的兴衰过程。与此同时,人们所能得到的却不过是一些权宜的知情假设(active hypothesis)。 [2]
尽管如此,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已经收集了一些关于中国成就的令人吃惊的资料。例如郝若贝(Robert Hartwell)的三篇出色的文章, [3] 追溯了11世纪中国华北地区的炼铁史。当时大规模发展的炼铁业的技术基础已经很古老。到了11世纪的最初几十年,使用精巧的风箱连续鼓风的鼓风机已经有了1 000年的历史。 [4] 这时,华北的炼铁厂主开始以焦炭作为这种鼓风炉的燃料,从而解决了树木匮乏的黄河流域持续的燃料不足的问题。焦炭也是在被用于烹调和家庭取暖至少200年之后才被用于黑色金属冶炼的。
虽然这些单项技术已经陈旧,结合起来使用却是新方法。一旦焦炭被用于熔炼,钢铁生产的规模似乎有了非同寻常的发展。中国铁产量数据如下所示:
表2-1 中国铁产量数据(9—11世纪)
当然,这些数据来自官方的税收记录,所以可能一直低估了产量,因为小规模的“后院” 冶炼有时肯定没有受到官方的注意。另一方面,产量增长的统计也许有人为的成分,在11世纪,出于某种原因,官方对钢铁生产给予了更大的关注。 然而,即使是这种明显的数字增长也有一部分是由于以前报道不够全面造成的。郝若贝指出,到1018年,在华北一个比较小的地区,即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适合炼焦的烟煤产地或附近地区,铁的年产量从0吨上升到每年35 000吨。在这些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的企业,雇用数以百计的专职工业劳动者;而在中国的其他地区,炼铁似乎一直是农民在农闲季节才会从事的一种副业。
新的大规模企业只有在拥有现成的市场可以吸收大量钢铁时才能兴旺发达,而这样的市场又取决于运输及价格关系,这种价格关系能吸引一些家庭(也许正如郝若贝所说,他们原来是一些地主家庭)来建造和管理新的冶炼企业。在大约一个世纪里,这些条件确实同时并存。运河将北宋的都城开封与河南、河北的新钢铁生产中心连接起来,都城则为金属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铁用于铸币 、制造武器、建筑和制作工具。政府官员对铸币和制造武器实行严密的监督。1083年,政府认为还应该垄断铁质农具的销售。
这样的决定在中国历史上是不乏先例的。自汉朝以后,铁和盐一样一直受到官方的重视。通过垄断这两种物资的分配和任意抬高价格,可以很容易地增加国库收入。因此,1083年的决定标志着官方重新回到古老、完善的税收方式, [5] 尽管人们很容易相信,由此造成的高价可能抑制了民间私用钢铁范围的扩大,从而妨碍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郝若贝并未试图估计11世纪中国钢铁的最终用途。现存的只是一些零星的资料。资料提到,有人一次订购19 000吨铁用于铸币;还提到政府拥有的两家兵工厂年产32 000套盔甲。从中可以约略看到,11世纪末,铁从新的铸造厂加速流入都城时政府在开封的经营规模。但是单凭这些资料还不足以估计,与用于铸币、建筑及装饰艺术的钢铁数量相比, [6] 究竟有多少钢铁被用于武器制造。虽然郝若贝相信有一部分钢铁避开了政府制造厂,进入私营部门,但是数量也不得而知。
即使1083年关于垄断铁制农具销售的决定使生产受到限制,也还值得指出,中世纪中国官方对经济的管理已经达到相当自觉和成熟的程度。白居易对此论点做了如下的精辟阐述:
臣闻谷帛者,生于农也;器用者,化于工也;财物者,通于商也;钱刀者,操于君也。君操其一,以节其三。
货币管理已经具有现代特点。早在1024年纸币已经被引入中国部分地区。到了1107年,货币的使用已扩展到京畿地区。 [7] 从以实物纳税到以货币纳税的转化十分迅速。根据一项统计,宋初(即公元960年以后不久)每年税金收入为1 600万贯铜钱; [8] 在1068—1078年的10年间,每年税金收入猛增至6 000万贯左右。到那时,政府的全部收入也许有一半以上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 [9]
显然,这些改变表明,社会和经济发生了意义深远的变化,至少在中国最发达的地区是这样。看来,通过建造运河和排除江川航道上的天然障碍,运输情况有了改善。由于各地地形和资源的差异,即使是最贫穷的农民也能进行专业化生产。由于适应不同土壤和气候的多种农作物互相补充,农业产量明显上升。改良种子和系统施肥也创造了奇迹。无数农民开始在本地市场上买卖产品,作为自给自足生产的补充。除此之外,业余的手工业劳动为数百万人带来了农业生产以外的收入。当地的、地区的和跨地区的市场交易激增。亚当·斯密后来令人信服地分析过的专业化的全部优越性开始体现出来,使总生产率得到了惊人的提高。 [10]
人口的激增意味着贫困并没有消失。相反,当一些人依靠巧妙地操纵市场发财致富时,另一些人却沦为乞丐。在帝国的首都和其他城市里,他们的悲惨处境触目惊心。贫穷的乡下人涌入城镇,希望找到报酬丰厚的工作,求职无门时便行乞为生,或冻饿而死。组织公共救济的工作始于1103年,但时断时续。1125年的一份请愿书说得很明白:
冬寒倒卧人更不收养,乞丐人倒卧街衢辇毂之下。十目所视,人所嗟恻。 [11]
因此,由于冷酷的环境压力,在中国社会里,即使是最卑微的人,也被迫一有机会就进入市场,设法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14世纪初期的一位作家这样写道:
今夫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相时之宜,以懋迁其有无,揣人情之缓急,而上下其物之估,以规圭黍勺合之利,此固市道之常。丁桥虽非井邑,而水可舟,陆可车,亦农工商贾一都会。 [12]
或者:
安吉人皆能之。彼中人唯藉养蚕办生事,十口之家,养蚕十箔。……以此岁计衣食之给,极有准的也。以一月之劳,贤于终岁勤动。 [13]
除了这类本地交换以外,还出现了不同等级的市镇,从农村的集镇到省城,直至连接长江与黄河流域的大运河沿岸几个名副其实的大都会。高踞首位,控制整个交换系统的是北宋的都城开封。 [14] 1126年以后,大运河另一端的南宋都城杭州,也起了类似的控制全局的作用。与商业发展和农业专业化相对照,11世纪钢铁生产的增长并不十分明显。实际上,日益频繁的市场交换使技术的专门化和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得以实现并得到促进,从而引起财富和生产率的普遍增长。钢铁生产的增长仅仅是这种普遍增长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在市场上竭力追求个人利益,尤其是因此使暴发户得以积累大量财富,这是与古老的中国价值观背道而驰的,况且这些传统的价值观念已经在政府中巩固而有力地制度化了。通过以儒家经典为基础的考试而录用的官吏,经常睥睨商业精神的浮华表现。例如,一个名叫夏竦(卒于1051年)的人曾这样写道:
国家奄有华夏,车书万里,而经营之制,未逮商旅。至有持粱啮肥,击毂列第,妻孥服珠玉,奴婢衣纨素,昼思积滞之计,夕念兼并之术。……赋役之课,优容于农家,关市之征,姑息于平民。众以为法,贱稼穑,贵游食。
由于官方的理论认为“王者之于天下犹如一室之中也” , [15] 帝国官员干预和改变当时生产以及交换方式的权力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只是某项特定的政策实际上是否能够强行实施,以及它是否符合总体利益。对不义之财进行没收性征税始终具有正义和惩罚的意味。触目皆是的贫民的苦难使反对富商和无情的市场垄断者的斗争更加有理。然而宋朝的官吏认识到,如果不加区别地实行这项政策,就可能减少将来的税收岁入,从而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因此,官吏们极力在正义与财政的权宜手段之间、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之间进行调和。在11世纪的一段时间里,他们的政策使那些占有有利的地理位置、容易进入都城的地区技术得以迅速发展,钢铁生产得以扩大。郝若贝已经为我们探索了这方面的惊人成就。
但是大规模的商业和工业企业容易衰败,其衰败的原因和迅速兴起的原因相同。与都城的交通中断或官方对于钢铁产品的需求暴跌都必然会破坏工业。税率或政府支付的价格发生变化也会破坏生产——也许速度慢一些,但结果确定无疑。
确实,12世纪时,情况有了变化,因而开封经济区的钢铁生产出现衰退,但是,由于现存的文献资料存在空缺,1078年以后的统计数字无处可寻。48年后,也即1126年,满洲的女真部落攻克开封,在华北建立了一个新政权(金朝),宋朝政府的正规管理遭到破坏。失败的宋朝政府撤至南方,以淮河作为业已缩小的疆域的北部边界。一个世纪以后,到1226年,成吉思汗的军队击败女真,胜利者将钢铁厂所在的地区划归一位蒙古王子作为封地。后来,成吉思汗的孙子、元朝的开国皇帝忽必烈登基(1260年),并着手征服中国南方。此时,产铁的河北和河南地区重新被置于帝国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因此,对13世纪60年代的产量做出估计又有了可能。到那时,该地区的铁产量已从历史的最高纪录年产35 000吨(1078年)下降至年产8 000吨左右。而且,可以料想,产品全部都被用于制造盔甲和武器来装备蒙古军队。
元朝在军事方面对钢铁的需求本身并不足以使其生产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华北的运河运输中断。而这又是1194年所发生的一次严重灾害的部分结果。是年黄河决堤,淹没了华北大片肥沃的土地,最后改道入海。修复运河系统的工程始终没有进行。因此,从那时起,河南、河北的铁产量一直处于一般水平。到1736年,一度繁忙的鼓风炉、炼焦炉和钢厂已经完全废置,尽管大量炼焦煤仍然近在咫尺,铁矿床也相距不远。一直要到20世纪,生产才得以恢复。
显然,由于资料太零碎,任何人都无法弄清在发展和技术突破时期或收缩和衰退时期的确切情况。但是显而易见,政府的政策始终至关重要。官员们通常以不信任和怀疑的眼光看待成功的企业家,这就意味着任何事业都有被接管为国家垄断事业的风险。它可能受制于税金或官方强行规定的价格,因而不可能维持原有的生产水平。看起来,中国北方那些善于进行技术革新的钢铁厂的情况就是这样。假如那些钢铁厂继续扩大,它们完全有能力为本国提供当时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的人民从未得到过的价格更低、数量更多的钢铁。
北宋时期供养的军队发展到了100多万人,对钢铁的需求量极大。考虑到这一点,以焦炭作为燃料的钢铁技术中途夭折就更显得不同寻常。然而,军方的需求受挫,因为它只有在政府官吏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而鄙视工业巨头的文官对军事指挥官也满怀疑惧,这是因为有组织的军事力量对于他们控制中国社会构成了明显的潜在挑战。
在10世纪60年代,即中国重新统一的最初几年里,宋朝政府还发动过进攻性战争。不过,从那以后,宋朝就采取了严格的防御性军事政策。主要的问题仍是如何防止西北边疆以外的游牧部落袭扰宋的定居地区。游牧部落的骑兵能够超越宋的步兵,但是驻扎在边疆地区星罗棋布的要塞里,以强弩武装起来的步兵,可以很有效地阻挡骑兵的进攻。如果袭击者有意绕过这些设防地区,以便更深入地渗入宋朝疆域,宋朝政府起初采取的应敌办法是“焦土” 政策,将一切贵重物品运进城里。 [16] 假如袭击者滞留不去,政府可以派出通常驻扎在都城周围的帝国中央野战部队(即禁军)去骚扰入侵者并把他们赶回去。野战部队有一部分是骑兵,这些骑兵既被用于弹压和威慑有可能谋反的戍边部队,也被用来保护内地免遭周边部落的侵袭。 [17]
这种战略在袭击者人数猛增,形成庞大的入侵军,并且拥有攻克城池所需要的组织形式和武器装备时就无济于事了。1127年女真人攻陷开封时就是这种情况。为了防止出现这种灾难,宋朝的政策就以外交为基础,向强大的邻邦赠送“礼品” 以免遭攻击。从一位游牧部落首领的观点来看,通过外交交往接受奢侈的礼品(自然他也需要回赠马匹或其他礼物以达到交易对称),似乎往往比通过随意掠夺得来的各色物品更合意。
从中国官吏的观点来看,消极防御政策的优点是有利于保证国内的文官统治。对于一支担任卫戍任务、很少参加实战的部队,可以通过谨慎地调节其物资供应来予以操纵。文官负有向当地军事指挥官提供食物和武器的责任,在发生争端时,他们可以利用一个军事首脑和另一个军事首脑抗衡。这样,如果有某个军官试图用武力来影响帝国政府的决策,政府就可以较容易地把反叛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18] 即使这样做的代价是丧失野战的机动性,使国家更易于遭受游牧部落组织良好的大规模进攻,宋朝当政者也在所不惜。唯有如此,中国国内的文官统治才能获得保障;唯有如此,官员们才有把握控制中国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种局面有两个方面值得讨论。首先,从统治阶层的观点来看,对待中国军事将领和对待帝国疆界以外的部落首领的政策没有根本的区别。分而治之,同时向军事首脑们分配物资、爵位和礼仪性职务,以此来抚慰不可靠分子,这就是宋朝官吏的秘诀,无论在疆界内外都是如此。政策要求,在安全的前提下,物品和荣衔越少越好。地方官吏则总是想要将钱财挪为己用或供家庭享用,即使这意味着有可能引起帝国疆界内外武装起事的危险。
军人和部落首领面临十分相似的诱惑。通过袭击或反叛可以立即获得比他们可能从不情愿的官吏手中榨取的赏赐更贵重的战利品。但另一方面,攫取这些财物要冒风险,而且不可能无限期地继续下去。因此,当事者总是不得不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之间进行权衡。由于事实上判断总会变化不定,因而即使是设计最巧妙的防御体系也潜藏着不稳定因素。如果边防将士停止抵抗敌军,或者这些敌军能够联合起来成为庞大的军队,并且获得围城和攻破城郭与要塞的手段,边界上的军事力量对比随时可能发生突变。女真人在1122年后突然取得胜利,仅仅4年后便攻克开封,就表明了这种内在的不稳定性。 [19]
其次,宋朝官方对待军人和有组织的暴力行动的政策,与对待依靠技巧或侥幸操纵日益发展的市场体系发财致富的商人以及其他人的政策,也没有根本的区别。在儒家的观念中,凭借个人在买卖中的精明获取私人财富和有组织地使用武力一样,都是不义的。这些人的活动只有在符合官方利益时才会得到容忍,甚至受到鼓励。但是,允许商人或厂主获得过多的权利或积累过多的资本,就如同允许军事将领或外族首领控制过多的军队,两者都不是明智之举。明智的政策旨在分散过分集中的财富,正如明智的外交和得当的军政管理旨在防止军权过分集中在任何一个指挥官手中一样。分而治之的策略既适用于战争也适用于经济。遵循这一原则的官吏可望取得民众的爱戴,因为对百姓而言,抢夺劫掠的军队和残酷无情的资本家几乎同样可憎。
中国的武器制造技术也有助于维持官僚统治的权威。 [20] 自汉代以来,甚至在汉代之前,弩一直是中国军队的主要投射武器。弩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使用弩几乎和使用现代手枪一样容易。拉开弩的弓弦并不需要过人的臂力。拉一张长弓需要经过多年的练习,拇指和其他手指才会有足够的力量拉满弦,而弩上好弦以后,弩手只需要将弩箭置于发射位置,顺着弩身瞄准,到合适的目标出现即可发射。普通人只需要几个小时的发射训练,就能相当有效地掌握用弩技术。13世纪中国弩的杀伤距离达到了400码 。 [21]
中国弩的制造
该版画是17世纪的一部百科全书《天工开物》中的插图,讲述了中国古代弩的制作过程。如图,层层叠加的木条与一次可装10支弓箭的发射槽,使得弩成为冷兵器时代速度快、效率高的武器。扣上弓弦从发射槽中释放一支弩箭,随后弩箭落到射击位置。这里并没有有关扳机和触发机制等机械部分的详细制作描述,而是以人物形象来诠释弩的制作工艺。
图片来源:Sung Ying-Hsing, T’ienkung K’ai-wu. Translated by E-tu zen Sunand Shiou-chuan Sun (University Park, Pa. P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66) , p.266。
其次,使用弩只需要简单的技巧,制作弩却需要高超的技术。大批的弓弩手需要依靠技术熟练的工匠制作精确的发射装置和其他必要的部件。况且,向这些工匠提供制造大量弩弓所需的材料也绝非易事。制作一张强弩需要木叠片、兽骨、兽角和筋腱,工匠将这些材料十分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以保证弓在受到拉力弯曲变形时具有最大的弹性。制作这种复合强弓的技艺在欧亚草原各处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弩弓的特色在于它们的发射装置,这些装置必须非常坚固,扣上弓弦准备发射的时候,能够经受住巨大的压力。只有技术娴熟,又能得到合适的金属的工匠才能制造出可靠的扳机。 [22]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市场经济,能比一般的指令经济更有效地保证所需材料源源不断地供应工匠作坊,只有效率最高的指令经济能够与之相比。就各种投射石弹、利箭和燃烧物的机器——11世纪中国军队也装备了这类机器——的制作而言,情况也相同。 [23] 公元1000年左右,包括火药在内的爆炸性混合物也加入了这个复杂的武器库。最初火药只被当作燃烧弹,但是约在1290年以后,中国人开始利用火药的推进力。首批真正的火炮似乎就是在那时发明的。 [24]
在宋朝,中国的技术创新似乎特别集中于武器方面。也许是周边民族在技术上的进步迫使中国人不得不保持领先地位。无论如何,女真族和其他邻邦在1126年征服华北以前,越来越容易得到中国工匠制造的产品。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盔甲得到了改进,用于制造武器的金属供应增多。很明显,宋朝统治者面临与主要敌手之间技术差距日益缩小的形势;在周边民族征服华北以后,这种差距实际上消失了。面对这种威胁,宋朝的当权者开始有步骤地奖励军事发明家。下列一段文字说明了这一点:
(宋太祖)开宝三年(即970年)五月……时兵部令史冯继昇等进火箭法,命试验,且赐衣物、束帛。
在朝廷的赞助下,革新的障碍减少到了最低限度。
宋朝以城市为基地、具有防御性特点的战略也促进了技术试验。将独创性和财力物力用于制造结构复杂而威力巨大的武器来保卫城墙和其他固定的阵地是合理的,而起初这类武器对于准备野战和在原野上快速运动的军队而言过于笨重,不便使用。只是到后来,当弩炮和火药武器变得威力无比的时候,蒙古人才证明了这些器械不仅可以用来防守,还可以用来攻破城门和城墙。 [25]
成功地管理已经发展到超过百万之众、依靠复杂的武器来抵挡机动性更强的进攻者的军队,显然首先有赖于通过市场关系、运输的改善和技术上的有效管理将经济的各个环节结合在一起。通过考试招募官吏有助于保证相对熟练的文官管理层。 [26] 但是,尽管官吏们手段高明,诡计多端,供应军队的任务也许仍使中国社会的军人和文官的指令成分与新近活跃起来的个人市场行为之间原本就不稳定的平衡关系更趋紧张。改革派大臣王安石(卒于1086年)写道:“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 然而11世纪60年代的一项官方统计披露,政府收入的80%,也就是5800万贯铜钱,需用来供养100多万负责守卫疆土而又被蔑视的士兵。 [27] 对这一负担忧心忡忡的官员们为了节省军费开支,可以用制定不经济的价格的办法抑制河南和河北的金属冶炼。但是现在无人知道当时是否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还是别的因素破坏了工业生产。
无论士大夫们的政策最后付出了多大的代价,20世纪的西方人对他们在力图使一种令人不安的成分(专事暴力者)与另一种同样令人不安的成分(专谋私利者)互相抗衡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无疑会寄予同情。两者都不符合传统的行为准则。确实,商人和军人经常肆无忌惮地宣扬他们的卑劣行为,完全无视他人。中国官吏肯定会把后来14—19世纪欧洲军事和商业企业之间那种不受抑制的联系看作真正的灾难。受过儒家治国思想教育的人只要仍然掌握政权,就不会容许这种危险的军商合流。中国的政治管理体制对工业、商业和军事的扩张一贯进行有计划的约束。
12世纪一个名叫王革的铁工厂主的经历便是一个具有启发性的实例,从中可见这种管理制度之一斑,尽管他显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王革白手起家,后来成了中国中南部一个颇有实力的铁工厂主,雇用了约500名工匠。他的炼铁炉用的是木炭而不是焦炭。实际上他首先占有了一处树林覆盖的山地,可以就地烧炭,他就此开始发迹。1181年,王革和当地官吏发生争执,但现存的文献资料没有清楚地说明起因。官衙派兵弹压,他组织工匠击退官军,进而进攻官吏居住的城镇。可是他的工匠们抛弃了他,他不得不外出逃亡,最后被捕处决。 [28] 他的经历显示出企业经营与武力的非常规使用何以能融为一体,根基深厚的官吏阶层又如何按自己的意愿压制这两种不正当的行为。
然而,在11世纪,政府的财政转变为以现金为基础,这就使政府本身也有受到商业意识传染的危险。这一点在华南表现得很清楚。长江以南由于多山,运河和河道航运受阻,商人们不得不到海上寻找出路。中国沿海各省的海上贸易一旦稳定地建立起来,将贸易关系扩展到更遥远的地区就很容易。事实上,和帝国行政管辖范围之外的各地居民进行贸易,就可以通过消费税为政府带来可观的收入。掌管这种税收事务的官吏有时以类似欧洲重商主义的精神谋求海外贸易的发展,甚至可能将政府的经费投入那些可望增加收入并且带回稀有和贵重物品的冒险事业中去。据信皇帝本人曾说过:“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物计,岂不胜取之于民?” [29] 皇帝言之有据,因为到1137年,帝国政府五分之一的收入来自海外贸易中的消费税。 [30]
商人和官吏终于取得了部分一致的看法,这种情况在蒙古人统治时期更是达到了顶点。蒙古人和儒家不同,他们并不轻视精明的商人。马可·波罗在忽必烈的朝廷中受到礼遇即说明了这一点。实际上,忽必烈任命了许多外国商人担任税收官和帝国的其他重要行政职务,马可·波罗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31] 到了明朝,商业和军事的结合开始遭到反对(虽然不是立即表现出来),因为早在15世纪,中国船队出于政治、商业目的探测印度洋的时候,这种结合的惊人效果就显现出来了。
帝国进入印度洋的冒险行动依靠的是一种海军传统,这种传统是随着南宋的建立而形成的。1126年,开封陷入女真人之手,一个皇族子弟(即宋高宗)逃亡到南方,他证明自己有能力凭借江河屏障保卫剩余的半壁江山,使其免遭女真人的进犯。他通过创建一支海军做到了这一点。1126年后,南宋不像北宋那样依靠驻守在沿陆上边界设防的据点里的步兵,而是依靠特殊设计的战舰来防御女真骑兵。
起初,宋朝的海军主要在内河水道使用。当时发明的一些新式舰船,包括靠踏车和蹼轮驱动的战船在内都是为了在内河和运河战斗中使用。主要的进攻和防守力量是弩弓手和长矛兵,但是,用于陆上围城和据点防御的大型抛射武器也已经安装在大型舰船上了。这是陆上的作战方法在战舰上的应用,每艘舰船所起的都是移动据点的作用。装备这样一支拥有数百艘舰船和52 000名水兵的海军, [32] 需要比装备北宋陆军更复杂的大批原料和制成品。中国的经济已经承担了陆军强加于它的各种比较复杂的需求,现在又增加了造船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木材、绳索、风帆和附件。一个城市基地和由市场连接的供应系统变得比以前更加重要;新的舰船机动性很好,而且用它们集中对付进攻的敌军比步兵容易得多。这样,北宋采取的消极防御政策就得到了修正。
后来成吉思汗的军队侵入华北女真人的领地,接着,过了半个世纪,又进袭南方。此时,他们不得不首先战胜早已成为宋朝主要屏障的海军。这就要求忽必烈建立一支自己的海军。他凭借海军的帮助,对长江上宋朝主要据点之一襄阳围困达5年之久,最后攻破该城。从那以后,宋朝海军大部分投向胜利者,使征服战的最后阶段得以比较容易地完成。 [33]
忽必烈在取胜后继续加强海军力量,但是改变了它的性质,因为其后他所从事的海军事业是海外冒险。 [34] 因此,按照远洋航行的需要而设计的船成了中国舰队的主力。尽管海军建设的规模十分庞大(据记载,1281年试图入侵日本的舰船总计达4 400艘),但忽必烈的海上远征并不是无往而不胜的。1281年,日本武士借助及时刮起的台风,摧毁了入侵敌军。1292年进攻爪哇之战,虽然初战告捷,但也未能对那个遥远的岛屿实行持久的控制。
从长远看,用远洋船舶作为南粮北运的补充手段也许具有重要意义(但结果并未实现)。到了14世纪初叶,远洋船舶运输的谷物和运河上运输的谷物在数量上大致相当。由于航运技术的改进,从长江口到天津的航程缩短到10天,比通过大运河运货快得多。但是,南方的叛乱和骚乱很快就开始干扰谷物和其他货物的大规模、长距离海运业务,同时海盗活动也造成了问题。因此,甚至在蒙古人对中国的统治最后垮台(1368年)以前,海军就已经减少到无足轻重的程度。实际上,将余粮集中在北方以便政府使用的整个税收系统崩溃了。各地军阀兴起,其中一人(即朱元璋)成功地排除了竞争对手,重新统一了中国,建立了汉族人统治的朝代,即明朝。
首先,新朝代将南宋和北宋的军事政策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明朝的第一个皇帝着手维持一支庞大的步兵镇守边疆以防游牧民族入侵,同时保持一支强大的海军来控制内河航道和公海。1420年时,明朝海军拥有的船只不下3 800艘,其中1 350艘为战舰,包括400艘特大型移动堡垒和250艘为长距离巡航而设计的“宝船” 。 [35]
著名的舰队司令郑和统率着“宝船” 远航印度洋(1405—1433年)。他的舰队最大的舰船排水量可能有1 500吨,而在同一个世纪末,从葡萄牙抵达印度洋的达·伽马的旗舰排水量只有300吨。这几次远征在各个方面都使后来葡萄牙人远征的规模相形见绌;远征船队不仅有更多的舰船、更多的枪炮、更多的人力和更大的载货量,而且在航海技术和适航性方面与哥伦布和麦哲伦时代的欧洲人相比毫不逊色。郑和的足迹遍天涯——从婆罗洲和马来半岛到锡兰,远至红海和非洲海岸。所到之处,他都维护中国的宗主权,并通过贡品或贸易交往确保与这些地区的关系。他的强大舰队遇到抵抗的事例非常罕见,出现此类情况,他就动用武力。例如,1411年,他将锡兰一个不顺从的首领抓住,带回中国由朝廷处置。 [36]
约从13世纪起,除了这些官方的交往以外,私人经营的海外贸易也在中国蓬勃发展。商人和资本家建造和操纵大型船舶。如何管理船员和货物,分担风险和分享收益,解决远方交易中的纠纷等都有了规范化的明确模式。 [37] 通常航运目的地是接近中国海岸的地方——中国东北、朝鲜和日本;但是,在郑和的舰队首次到达印度洋之前几十年,中国的海运就已经开始进入那个地区。从12世纪中叶起,中国在南亚和东非的贸易规模似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非洲海岸发现的中国瓷器碎片是这一情况的最好说明。这些碎片的年代可以十分准确地加以断定,它们表明早在8世纪,贸易就已经开始(大概是用穆斯林船只运载),1050年后更是数量激增,那时中国船舶已经不再重复几个世纪以前的做法,即横穿克拉地峡陆运货物,而是开始定期绕过马来半岛进入印度洋。 [38]
一个通晓欧洲历史的人会认为,11世纪,随着使用焦炭的鼓风炉迅速发展,应该出现一场具有广泛意义的工业革命。同样,西方人会想,15世纪初期中国建立了海外帝国后,如果当时中国人有意进一步开展探险活动,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一位中国的哥伦布很可能在哥伦布本人寻找中国无着,无意中发现伊斯帕尼奥拉岛前半个世纪就发现了美洲的西海岸。中国船的适航性无疑足以使其横渡太平洋再返回中国。的确,如果类似于郑和远征的航行重新开始,中国的航海家很可能在大航海家亨利王子去世(1460年)以前就已经绕过非洲,发现了欧洲。
然而,帝国朝廷的官员却另有选择。1433年之后,他们不再向印度洋远航了。到了1436年,帝国干脆发布一项法令,禁止建造新的远洋船舶。海军人员奉命在来往于大运河水道的船只上充当船员,远洋船舶则任其腐朽,不予更换。造船技术迅速荒疏衰退。到了16世纪中叶,中国海军已无力抵御在中国海岸一带活动日益猖獗的海盗。 [39]
造成这种倒退的部分原因是朝臣内部敌对集团的斗争。郑和出身于穆斯林家庭,也许是蒙古人的后裔; [40] 这就使他的海外冒险事业带有异国色彩,而中国的士大夫对外国的事物逐渐采取不信任态度。他又是一个宦官,而在明朝朝廷内部,宦官也成了攻击对象,因为1449年有一个宦官(即王振)轻率地领兵对蒙古发起远征,结果却让蒙古人将皇帝(即在“土木之变” 中被掳去的英宗)掳去。 [41] 这一事件揭露了官方放弃海外冒险事业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陆上边界的一边仍有强大可畏的敌人,而在海上,直到15世纪末倭寇崛起以前,并没有值得中国人惧怕的对手。
于是,这就产生了采用进攻还是防御的军事政策的问题。1407年,明朝海军远征安南(即今越南),但在1420—1428年中国军队屡遭挫败。1428年,朝廷终于做出了撤军的决定。说来奇怪,在这种背景下,当时的一位朝臣于1426年安南战事正处于关键阶段时递呈皇帝的一份奏章,现在美国人听来竟很熟悉:
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古英君良相,不欲疲民力以夸武功,计虑远矣。……毋以犁庭扫穴为功。弃捐不毛之地,休养冠带之民,俾竭力于田桑,尽心于庠序,边塞绝伤痍之苦,闾里绝呻吟之声,将无幸功,士无夭阏,远人自服,荒外自归。国祚灵长于万年矣。 [42]
明朝政府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守卫靠近新都城北京的备受威胁的边境;二是在海外进行代价高昂的进攻战。在这种情况下,不难理解明朝政府为什么选择了筑垒固守的策略。
或许还有一种考虑也起了部分作用:1417年,连接长江和黄河流域的大运河上的各处深水船闸已经建成。这些船闸都是新近发明出来的:船闸建成后,一年12个月船舶都能在运河上航行,再也无须为水位高低担心。过去,一年中约有6个月运河上不能通行大船,有时河上交通甚至完全停顿,只有等雨水将水位提高以后才能恢复航行。新的船闸建成后,一年四季的粮食都可以畅通无阻地通过内陆水道运往北方,已经没有必要依靠海运来作为运河货运的补充手段,再也不用控制公海以确保都城得到充分的粮食供应。因此,官吏们认为没有理由一定要批准庞大的支出使海军保持战备状态。于是,他们就听任海军悄然解体。
私人企业家对远洋航行的兴趣又是怎样的呢?显然,数千人的生计问题取决于曾在华南沿海城市蓬勃发展的对外贸易。1371年,政府禁止对外贸易,其后两个世纪又时时重申这项禁令, [43] 但那些商人和海员并不驯服。远洋航行继续进行,不过,由于违法经营的成本比以前要高得多,所以规模相对缩小了。为贿赂官员,使他们不追究违法交易,所需要的费用往往超过宋朝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时期对外国货物征收的10%~20%的实物税。 [44] 于是,从航海所获得的利润中积累大量私人资本的可能性逐渐变小,因为任何官吏一旦发现商人非法牟取的利润,都有充分的理由予以没收。
从1371年到1567年(是年明朝政府再度准许中国船只在官方的允许下按照适当的规定远航外国)大约200年间,中国船员和商人只能不惜从事违法活动来维持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人数众多,给明朝政府造成了麻烦。官吏们把他们称为“倭寇” ,以此作为不能或不愿有效镇压他们的遁词。海盗中确实有为数不多的日本人,但是15世纪和16世纪在中国沿海一带进行非法活动的海员大多数是中国人。这些海盗商人像铁厂主王革以及他的工匠们一样缺乏民众的支持,因此并没有对明朝政府有组织的军队构成严重的威胁。1567年以后,官方和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家之间达成了一项差强人意的暂时协定,海盗活动趋向平息,危机得到解除。但是两个世纪的非法活动显然阻碍了1567年以前的中国对外贸易,而且大大有利于欧洲商人在远东取得立足之地。 [45]
因此,尽管中国无论是在炼铁方面还是在造船方面都比欧洲更早地取得了成就,结果并未对发展中的中国的实际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中国的商人和厂主们对于将他们的社会功能局限在较小范围内的价值体系采取赞同的态度,其证明就是,他们在土地和子孙的教育上投资,使他们的子孙可以加入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行列,并在官场争得一席之地。 [46]
结果,中国社会的传统秩序从未真正受到过挑战。设法在刚刚萌芽的市场经济上面维持平衡(有时也许是很不稳定的平衡)的政府指令机构,从未失去最后的控制权。铁厂主和造船业主与中国社会中的其他人一样,从来没有自主权。在官吏们准许时,技术进步和活动规模的扩大可以迅速到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度。但是,一旦官方政策改变,优先项目发生变化,与之相适应,财力物力也会以同样的速度重新分配。11世纪钢铁生产和12—15世纪的造船工业能够突飞猛进,情形就是这样。
这些情况清楚地显示了那种由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所支撑,同时又顺应统治者政治意志的指令经济所具有的优越性。中国的财力物力能够集中用来完成某项规模宏大的公共事业,例如建立船队,改良大运河,保卫边疆防备游牧民族进犯,建设新都城等。在官方的指令结构下运行的活跃的市场交换系统提高了经济的灵活性。这一系统也增加了财富,从总体上大大地扩充了国家的财力物力。但是,它并没有影响官吏们的统治地位,相反,新的财富和改善后的交通条件增强了中国官吏们所掌握的实际权力。中国从宋朝到现代,除了各朝政权之间有相对短暂的中断时期以外,政治上一直保持着统一,这正是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不断增加的证明。商贾和政府各有各的理想,这两种理想之间存在着实际矛盾,但只要官吏们在遭到某个地区或个人的公然反抗时能够运用强大的治安权,那么这个混合体中的指令成分就仍能够确保其统治地位。市场活动和个人谋求财富只能在行政当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
基于上述原因,在11—19世纪,欧洲商业和工业扩展所显示的自动催化特点从未在中国展现出来。中国的资本家从来不能长久地享有随意将利润用于重新投资的自由,任何人只要积累起财富就会引起官方的注意。官吏们可以通过接受贿赂来分享别人的财富,也可以通过调整税收和价格使国家从这些新积累的财富中获利,还可以利用先买权将该企业变成国家的垄断企业。在各种特定的情况下,这些政策总是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结合运用。但是,在每次交锋中私人企业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官吏们始终占有优势。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中国人感到通过贸易或制造业积累大量私人财富是极端邪恶的行为,因为私人企业家只有一贯贱买贵卖、欺骗他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官方与只有财富的个人每次交锋时,官吏们的优势由于官方的意识形态与民众的心理相一致而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