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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礼制与情感

作为朝廷国家代表的“抽象的皇帝”,与作为其个人或者家族代表的“具体的皇帝”,始终是一对矛盾。礼制——礼法制度表达前者,高标准严要求,与后者的情感私欲缠斗不休。娶妻如此,奉母亦然。

历史记载当中有很大篇幅是有关礼法制度的,《史记》八书,第一就是“礼书”。后代纪传体正史只要有“志书”,通常都有“礼志”,专记礼法制度。唐代的杜佑创造了中国第一部制度通史《通典》,专门记录、讨论古今制度之变。杜佑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史家当中最有出息的。大部分杰出史家都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他们或者“发愤”著书(比如司马迁),或者“闲居”著书(比如司马光)。而杜佑成功地活跃在他那个时代的政治舞台上,他当过岭南和淮南的节度使,还当过唐德宗、顺宗、宪宗三朝的宰相,既是理财专家,又是一流的政治家。他的这部《通典》贯穿着积极的进取精神,目的就是“经邦致用”,直接服务于国家治理。很有意思的是,《通典》二百卷,其中讨论礼法制度的《礼典》就占了二分之一。

礼制对今天的读者——哪怕是专业历史学者——而言,也是有相当难度的,不仅生词众多,意思也不容易弄明白。而现代历史研究大多关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不通礼法制度,似乎也无大碍。我年轻时读史,遇到礼制讨论,一概跳过,以为无趣。父亲健在,应该为母亲服何种等级的丧服?妾之子是否要为生母服丧?从宗室入继大统的皇帝应当怎样称呼其生父,能不能称之为“父”,又是否可以为生父加上“皇帝”的尊称?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有何趣味?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古人无趣,是因为自己无知;一旦懂得,就会明白礼制讨论不仅有趣,而且意义重大。那么,礼制的意义何在?按照孔子的说法,礼的制定是“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它最核心的功能是理顺、规范人的情感,让情感的表达符合天道,从而达到“正风俗”的目的,也就是端正社会风气,建立秩序。因此,“礼”之有无关系国家存亡,“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那么,礼制是怎样建立秩序、端正风俗的呢?

我们以杜佑的《通典》为例。《通典》把“礼”分为五大类:第一“吉礼”,第二“嘉礼”,第三“宾礼”,第四“军礼”,第五“凶礼”。这五大类的礼就是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与秩序。“吉礼”简单地说就是各种祭祀礼,它规范的是皇帝—国家和各方神祇、列祖列宗及国家的精神偶像——孔子之间的关系。“嘉礼”的内容上至皇帝的成年礼、纳后礼,日常行政中的朝会礼仪,下至地方社会举行的“乡饮酒礼” 。它的功能是在日常中建立秩序。比如,朝会礼仪规定了每一个臣子的站位,从而彰示了每一个臣子相对于其他臣子的位序先后。“嘉礼”是对国内秩序的规定。而“宾礼”则是对天下秩序的规定,具体而言,是四夷诸侯朝见皇帝的礼仪。“军礼”是与军事行动有关的礼仪,比如登坛拜将、宣布胜利的消息等等。“凶礼”围绕死亡展开:从天子到庶民,在遭遇亲属死亡的时候,都要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进行不同等级的哀悼。每一桩死亡,都是一次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的大展示。在哀悼中,每一个人都再次确认了自己是谁,与谁有关。把“嘉礼”、“凶礼”和“吉礼”联系在一起,我们就看到了整个社会的日常运作规则,从皇帝到平民,从出生到死亡,皇天后土,列祖列宗,子子孙孙,都在礼的规范之中。“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绝非夸张。

“礼”的核心要义是要以“天之道”来规范“人之情”。谁的人情最容易泛滥,最需要规范呢?当然是皇帝。拥有至高权力的皇帝,是最需要礼法制度规范的。而礼法制度能对皇帝产生多大的规范作用,或者说皇帝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遵从礼法制度的规范,克制私人情感,会直接影响一个社会对礼法秩序的尊重程度,从而塑造一个社会的面貌。

图十七:宋 佚名 《女孝经图卷》之卷六《邦君章》

《女孝经图卷》无作者款印,为南宋画院画家所绘,绢本设色,823.7厘米×43.8厘米,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本书展示的是第六章《邦君章》,画面是祭祀列祖列宗的情景。我们虽看不清牌位,但能看到供桌及其上的烛台与祭品,再下面是盂、鼎、樽、爵等食器与酒器。这些本用作吃饭的器具,在此处已升格为供奉祖先的礼器。画作左边墨迹为:“非礼教之法,眼不敢眼;非诗书之法,言不敢道;非信义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闻,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为;欲人不传,勿若勿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祭祀……”从文中倡导的一言一行皆应遵从礼教、信义的规约,从祭祀时摆放的井然有序的各种礼器,我们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的日常生活,都在礼的规范之中运行。

供桌上的献祭品猪头

祭祀的酒器与食器

我对礼制的认识,正是从一个有关皇帝礼制与情感的小问题开始的:在帝制时期,庶子继承皇位之后,他的生母是否“自动升格”为皇太后?

皇太后“以天下养”,是帝制时期全天下最尊贵的母亲。母子之爱乃人之常情,皇帝尊生母为皇太后,在“今上”为孝道,毫无问题;然而,若以“先帝”为伦理关系之主轴,则是以妾为妻,儿子改动了父亲的家庭秩序,问题大了。质言之,“今上”能否尊其生母为皇太后的问题,其实是现实权势与礼法秩序孰轻孰重的问题,是一个关系礼制存亡的原则性问题。

在帝制时期,庶子即位并不罕见,许多朝代都曾面临“今上生母”的尊崇问题。各个朝代的选择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选择“今上生母”自动升格为皇太后的,包括汉、唐、明、清。众所周知,清朝自孝庄始,至慈禧终,先帝驾崩之后,“今上生母”不仅升格为皇太后,而且是摄政主力。唐朝自玄宗以后,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那就是,大部分皇帝都没有立过皇后。这就等于说,唐后期大部分皇帝其实生前只有妾,没有妻。后人批评唐朝不讲礼法,的确是有道理的。没有皇后,也就无所谓嫡子。当皇帝驾崩之后,取得皇位的庶子之母自然升格为皇太后,皇位与皇太后之位都需要“竞争上岗”,母子同心,其利断金。然而,竞争尚未结束。下一步的竞争发生在宗庙领域——谁来做先帝的配享皇后?先帝生前虽然无妻,但是驾崩之后,神主进入太庙,还是需要一个妻子的,这个妻子就是配享皇后。那么,配享皇后由谁来做?继续拼实力,拼运气!谁做了皇帝,谁就可以将自己死去的生母配给先帝做配享皇后。荒唐剧情就此展开:唐穆宗有三个儿子先后当了皇帝——敬宗、文宗和武宗。这三位各有生母,自然就产生了三位皇太后,而最终进入太庙,成为穆宗“在太庙中的妻子”的,是谁呢?武宗的生母韦氏。原因很简单,只有韦氏很幸运地死在了自己儿子当皇帝的时候。

唐后期的宫廷在“今上生母”的尊崇问题上,通行的其实是一套权势至上的潜规则,无所谓秩序,无所谓规矩。这样的潜规则,与“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的礼制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第二种,庶子即位,“今上生母”并不自动升格为皇太后,这是宋朝的做法。若生母早亡,庶子即位之后是可以追封为皇太后的,但是顺序一定要排在先帝皇后的尊崇之后。宋哲宗的生母朱氏有幸看到了亲生儿子登基,又不幸经历了亲生儿子的病亡,然而一直到哲宗驾崩,朱氏的名号都是皇太妃。皇太后则另有其人——先帝神宗的向皇后。只有先帝皇后才有资格成为皇太后;其他嫔妃,哪怕是今上的亲生母亲,也无法获得皇太后这一崇高名位。

宋朝的做法最看重的是礼法秩序。传统中国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在家中的地位与丈夫齐平,“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 。皇后作为皇帝的妻子,地位至高无上,不可动摇,她是皇帝所有儿女的母亲,哪怕没有一个是她亲生的;而庶子出身的皇帝哪怕再热爱自己的生母,也不能逾越礼法的界限,给她皇太后的尊衔。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理解“今上生母”尊崇问题的两种做法?

庶子即位,“今上生母”能否自然升格为皇太后?对这个问题的两种不同回答,代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选择。庶子即位,今上生母自然升格为皇太后的,可以称之为“现实权势主导型”;皇太后的名号只能属于先帝皇后,今上生母不能自然升格为皇太后的,可以称之为“礼法秩序主导型”。现实权势主导,还是礼法秩序主导,反映在政治实践上,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现实权势主导,等于变相鼓励后妃与亲生儿子结成联盟,争夺皇位,因为这对母亲和儿子都有好处。汉代可以说是最极端的典型,后妃的命运牢牢地和儿子捆绑在一起。比如,东汉光武帝废了郭皇后之后,封郭皇后的一个儿子去河北做中山王,郭皇后也被封为“中山王太后”——中山王的母亲,中山国的太后跟着儿子去了中山国;后来,这个儿子改封沛王,郭皇后的封号也变成了“沛太后”。母亲与儿子捆绑、联动,结成命运共同体,作为丈夫和父亲的皇帝反而成了外人。这样的结构其实并不安全。

相比之下,礼法秩序主导型才是更安全的选择:皇帝再爱自己的生母,也只能尊父亲的妻子为皇太后。现实权势受到限制约束,尽管不免压抑了皇帝对生母的私人感情,但是对皇室大家族的稳定大有好处,可以避免由于争夺权位而带来的内乱。

同一个问题,不同朝代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在礼制与情感之间,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皇帝做出的是最为“克己复礼”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所带来的,是一个对礼法秩序有着真正尊重的国家与社会。汉、唐、明、清的最高层所做的,其实都是势利至上的选择。在这样的社会之中,我们其实很难想象官僚和社会会对礼法制度产生深刻的尊重。 W4y8R7y7Sm5GJl3Ax39opYVE4w9mglWuZnWb3YHfbw6SPf6QLQ4V/PJuYlxGh7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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