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与人相互交往和做生意人情观念浓厚,人人都处于一张人际关系的大网之中,讲人情、讲面子是生活的常态。正是由于情面在先,所以遇到合伙做生意的时候抹不开面子,不把丑话讲在前面,不制定硬性规则,导致后来无据可依,既被动又不利于事业发展和公司壮大。
在合伙之前大家愿意追求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美好开局,然后稀里糊涂就开始合伙了。由于对合伙的规则不是很重视,所以开始未定规则,当后续发生纠纷和矛盾的时候再去商量或担责,反而没有协商的依据。所以,我在讲课的时候经常强调,想要共同做项目,合伙做生意,一定先把规则定好。
在公司初创时期,一般股份不值钱,由于彼此不是好哥们就是熟识,基于信任也碍于情面,合伙人之间往往会回避和淡化利益分配,甚至会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平分股权,没有制定和细化规则,更没有股权分配,如进入机制、调整机制、退出机制等这样详细的规则制定。但公司一旦做强做大,股权值钱,利益跟前或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解散的时候,股权问题就成了大问题。
尤其是在合伙期间,有的出资源,有的懂管理和技术,当初一拍即合办了企业,等到公司渐渐走上正轨,出资源的认为自己的贡献最大,出技术和管理的认为自己对公司的付出才是功不可没,所以在取得利益和回报方面就有了分歧,都觉得自己是老大,于是分的好还行,分不好往往会走不下去。很多不幸的企业就因此陷入无尽的内耗,最后企业也被拖垮。所以,这就显出了规则的重要性,不论是出资源、出技术,还是出人才,按规则办事,谁出什么谁获得什么,都在规则里讲清楚,省得后续扯皮。
无论是好朋友之间的合伙,还是同学、同事、亲戚之间的合伙,应该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明晰的规则,并且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规则。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只有必要的规则才是监督彼此、制约彼此的有力保证,经营者才能在权力范围内放开手脚去开创事业。因为规则约束的是大家,也是对入股者权利和义务的保证。
合伙企业之所以容易散伙合不久长,是因为公司创办之初合伙者以感情和义气去处理相互关系,制度和股权或者没有确定,或者有而模糊。随着企业越来越大,光靠情面和关系已经无法支撑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制度变得更重要。当利益开始惹眼,就会出现论资排辈享利益的现象,到那时企业不是剑拔弩张内耗不止,便是如梁山英雄般流云四散。
中国式合伙容易散伙的原因就是合伙之前凭感情处理问题,而不善于按合作的规则办事,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比如,大家各占股份50%,开始说好人事权归某一个人管,哪怕别人占股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因为情面想让一个朋友进来,就不经过管人事的人,最终一定要管人事权的人同意才行。因为事先大家说好这个权力是规则为准,谁负责人事权谁才有决定权。或者有些人会心软碍于情面,觉得平时都是朋友,招进来也是帮朋友一个忙而没有考量这个人是不是符合合伙规则,会不会做生意。这样做是非常错误的,一些家族合伙企业、朋友合伙企业就是因为招到了不合适的人,最后走向了衰败。虽然合作做生意讲和气,没有太大的错误不必斤斤计较,但这里的不斤斤计较指的是非原则性的问题,如果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这样的合作终归会失败的。而原则就建立在规则上,这样并不矛盾。
朋友之间因为彼此信任建立了合伙的基础,应该明确经营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既要有经营、管理、决策的利力,又要有享受较大收益的义务。毕竟我们现在生活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当中。
一般规则离不开两个主要的方向:一是权,二是利。权代表公司的控制权,比如人事控制权、财务控制权。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会涉及财务预算和支出。如果是非正常的开支权限是否能够讲清楚?这是权限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说不清楚就容易发生矛盾,所以在制定规则时一定要强调和明确这一点。利就是合伙所赚到的钱和经营过程中需要往外掏的钱,这就涉及财务公开。合伙人需要知晓现金流和账面支出,一方需要支出费用的时候,其他方有权知情,有进账的现金也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利的部分处理好了,双方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所以,合伙应该规则在先,情面在后,不要感情用事追求共同利益,而是要用共同利益去筑牢彼此的感情。脱离了共同利益的感情很难走得长远。有很多组织、老乡会、同学会,开始的时候豪情万丈,因为没有规则,没有利益的纽带,最后草草收场甚至不欢而散,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