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乔治·华盛顿为首的国家主义者运筹帷幄,将召开制宪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工作是加速货物的流通,促进各邦间商贸往来。在18世纪80年代的美利坚,陆路通行条件差,货物的运输完全依赖于水路交通。一个人骑马,或者三四个人共乘一辆马车,还可以走走陆路,但是上千桶的烟草、大米、威士忌就只能通过水路运输了,这三样可是美利坚各邦贸易的大宗货物。密西西比河支流众多,如蛛网般密布西部大陆,如果能开凿运河连接各个支流的水路交通,那么交通的便利必定会吸引民众至河流沿岸定居,从而促进当地的贸易繁荣。
乔治·华盛顿对开凿运河一事尤其热心。独立战争之后,华盛顿没有担任任何官方职务,从公众视线中退隐。然而天性使然,华盛顿胸中所谋必是大事。当时华盛顿最感兴趣,或者说沉迷其中的,是如何开凿运河打通阿勒格尼山脉,连接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寻找出海口。华盛顿坚信美利坚的繁荣昌盛将是势之所趋,他在俄亥俄河谷拥有大片土地,而他的弗农山庄,则位于波托马克河畔。在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之间开凿运河,将为华盛顿带来巨大的财富。弗农山庄的访客们总是没完没了地讨论有关运河的问题,华盛顿对此感到非常厌烦。他曾经一个人划着独木舟穿越湍流,实地勘察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之间的河流情况,寻找可以为其所用的河道。
马里兰和弗吉尼亚情况相似,都位于波托马克河畔,开凿运河的大事必须将其考虑在内。1785年3月,两邦的专员们在亚历山大市(Alexandria)会面,讨论波托马克河的相关事宜。华盛顿并不是弗吉尼亚派出的专员,但他对开凿运河的事甚是热忱,再加上亚历山大离弗农山庄并不太远,于是华盛顿最后决定邀请专员们到弗农山庄来开会。弗农山庄可比亚历山大简陋的小旅馆舒适自在得多,与会专员们都愉快地接受了这一邀请。由此,该次会议被称为“弗农山庄会议”。与会专员们在会上讨论了运河通行费与捕鱼权的问题,然后将讨论结果报告给各自的议会。
事有凑巧,当时弗吉尼亚议会下属运河事务专门委员会的主席正是詹姆斯·麦迪逊。在讨论运河事务的过程中,有人建议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统一处理商贸事务。思维超前的麦迪逊从这一提议中得到启发,看到了对国家主义者的大业极为有利的机会。在与华盛顿进行商讨后,麦迪逊返回弗吉尼亚议会提出议案,迫切要求邦联议会行使权力,规范美利坚各地的商业行为。各邦议会,对于邦联议会的权力都心存嫉妒。邦联议会最终形成的决定是召集各邦开会,就商务问题提出建议。“这一举措”,欧文·布兰特在书中写道:“是促成宪法起草的关键步骤。”
制宪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的第二个阶段,是1786年9月在马里兰首府安纳波利斯(Annapolis)召开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美利坚的商贸问题,各邦都收到了出席会议的邀请函。但是各邦是否会派代表出席,出席的代表会形成什么样的意见,还都是未知数。为此,麦迪逊写道:“虽然召开这样一次会议是我的心愿,但是我却对会议的结果不抱希望,最多不过是商贸方面的革新。”
麦迪逊参加了会议,而华盛顿则没来,显然感觉此次会议将一事无成,不愿自己名声受损。9月4日,麦迪逊抵达安纳波利斯,在他之前有两位代表已经抵达,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人随后抵会。到最后,只有弗吉尼亚、特拉华和新泽西3个邦与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有7个邦根本没派代表参加。
为何各邦都不愿派代表参加会议?各邦所陈理由不一,但背后的原因却显而易见——不愿失去对各邦事务的掌控权。谁知道安纳波利斯会议会形成什么决定?还是不参加比较放心。
因此,安纳波利斯会议的与会代表全部都是国家主义者。在会议召开的3天内,他们除了讨论之外无事可做。由于与会代表都对会议过程守口如瓶,因此我们对此次会议的具体细节知之不详。但是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国家主义者决心利用此次会议来推进建国大业,会议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当时,新泽西授予与会代表不仅可以处理商业事务,而且可以处理“其他重要事务”的权力。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传记作者之一布罗德斯·米切尔(Broadus Mitchell)在书中写道:“来自新泽西纽瓦克市的代表亚伯拉罕·克拉克(Abraham Clark)因此倍受关注,与会代表决定利用此次机会,向各邦及邦联议会提请召开大会修订《邦联条例》。”这个想法由来已久,早在1781年《邦联条例》批准生效之际,国家主义者就已经开始讨论这一事项。有些历史学家甚至揣测国家主义者其实期待着安纳波利斯会议的失败,以便召集一个规模更大的会议。尽管如此,国家主义者中的骨干分子还是向各邦议会提交会议报告,敦促各邦选派代表“于明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一齐聚费城,探讨邦联面临的形势,完善其认为需要改进的条款,赋予邦联政府应对联盟紧急事件的宪法权力”。
显然,各邦对于召开费城会议无动于衷,如同安纳波利斯会议一样。但是安纳波利斯会议就像一次预演,将国家主义者团结在一起,激励他们寻找机会制定对策。这群年轻人朝气蓬勃,声名卓著,精通政治。在1786年冬至1787年春,国家主义者们形成了一个极富影响力的小团体,他们相互频繁通信,在各自所属的公共团体中发表演讲,并且不遗余力地游说身边的要员接受国家主义。
形势对他们极其有利,各邦的经济虽然表面上看着还不错,但是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因债入狱的农民们就是最好的证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邦联议会的无所作为。而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谢斯起义。
即便如此,根据1786年冬天的形势,各邦是否派遣代表来参加费城会议仍是个未知数。相当一部分邦议会迟迟未举行投票表决,但弗吉尼亚议会反应迅速,早在10月就第一个同意选派代表至费城参加会议。12月4日,弗吉尼亚邦政府正式任命了4名参会代表,第一个就是乔治·华盛顿。
在美国历史上,乔治·华盛顿是有名的谜一样的人物。认识他的人都对他推崇备至,越是了解他的人,就越是热爱他。然而在后世人的眼中,他只是大理石雕刻的英雄,如同矗立在国会大厦圆形大厅中那座闻名遐迩的雕像一般,令人费解,而且难以亲近。早在1850年,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提及乔治·华盛顿时,就曾说:“英雄都免不了成为令人厌烦的人物。”乔治·华盛顿是多么令人厌烦啊,在无数所校园里,他的画像毫无表情地在墙上俯视着莘莘学子,苍白的脸上薄唇紧抿,笔直如尺。我们觉得,他只是一个不善言辞的小男孩,只会不停地说:“我不会说谎,爸!你知道我不会说谎,我的确用我的小斧子砍了樱桃树。”我们觉得,他只是那个表情严厉的战士,站在小船的船头横渡特拉华河;一个爱标榜自我的人,仿佛只需要使用自己的意志力就可以驾驭小船在冰川中行进。这样的一个人,谁会喜欢呢?
但是,观其一生,嫉妒华盛顿的人不多,憎恨他的人更少,喜爱他的人绝对是大多数。孩提时光,他就是母亲最宠爱的孩子。少年时候,他进入了一个殷实的名门之家。20岁刚出头,华盛顿就担任了弗吉尼亚政府中举足轻重的职务。成年之后,华盛顿的威望更是与日俱增,总是有人来找他参与各种事务,提供个人建议,更有甚者,还让他担任自己的遗嘱执行人。华盛顿甚至还替众多身故的友人管理田庄,为此他自己都说过“被剥夺了一切娱乐时间”。华盛顿处事成熟,交游广阔,当时的许多要人都与其私交甚笃。这些朋友们都无一例外地恳请他关注未来美利坚的命运。
人们对乔治·华盛顿的尊崇并不是因为他的高贵品质,认识他的人都由衷地喜爱他。传记作家詹姆斯·托马斯·弗莱克斯纳(James Thomas Flexner)曾经将华盛顿描绘成一副乡绅模样:
华盛顿事务繁多,弗吉尼亚各地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每到一处他都会获得人们的盛情款待。如果是去乡下,朋友们会邀请他住在自己家中;如果是在城镇,朋友们会和他聚在小酒馆中愉快地畅饮一晚,然后各自付账。华盛顿人缘极好,走到哪里都很受人欢迎。
在独立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发生过一起新堡阴谋,这一事件充分证明了华盛顿为人们所真心喜爱,而不仅仅是出于尊敬和钦佩。当时战争已经接近尾声,邦联议会急于遣散士兵归乡。但是,议会拖欠了巨额军饷,部分士兵甚至一年多都没领到过薪酬。有消息称,士兵们决定到议会示威,用武力声讨薪酬。部分士兵甚至希望能说服华盛顿参与这一行动。
华盛顿对此坚决反对。他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出于何种正义的目的,军队一旦将意志强加于地方政府,那么民主将演变为暴政,他们通过战争取得的一切都将付诸流水。尽管如此,士兵们的讨薪运动却仍在持续发展。某天,华盛顿麾下的一些军官聚众召开会议,准备组织军队至议会示威讨薪。
军官们原以为华盛顿不会参加会议,但是会议一开始,他就从一扇后门中进来了。看到他进来,军官们都不是很高兴,拖拖拉拉地进入了会场。华盛顿走上讲台开始说话,告诫军官们如何不能、不准继续这一行动。当他结束发言之后,站在下面的军官静立无言,对他的请求无动于衷。“这些熟悉的面孔抬头看着他,有的心神不定,有的茫然无措,有的阴沉愠怒。”看到这样的情形,华盛顿说他将宣读一位邦联议会议员的来信,信中描述了议会努力解决军队薪酬问题的一些办法。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詹姆斯·弗莱克斯纳这样写道:
突然,每个人的心跳都好像慢了一拍。华盛顿阁下的眼睛似乎出了点状况,好像没办法看清信上的字。他茫然地停了下来,手指笨拙地在马甲口袋里摸索,掏出一个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看他戴过的东西。然后,他用无限惆怅的悦耳音调说道:“先生们,请允许我戴上眼镜,在为国服役的这些年里,我不仅头发灰白,而且眼睛也快瞎了。”
华盛顿说完这句话后,许多军官都流下了眼泪。当时在场的一位军官事后回忆道,“他的请求自然真挚,直击心扉,胜过世上一切雄辩,在场的每个人都因感动而眼睛湿润”。举手投足之间,华盛顿就平息了一场叛乱,所凭的不过是这些坚忍不拔、身经百战的老兵们对他的敬爱之情。
华盛顿身边的人,都觉得他精力充沛,热爱生活,充满正能量。华盛顿是当时最好的骑手之一,在田野中极速赛马,跨越篱笆,都让他感到精神振奋。他兴趣广泛,喜欢赌博打牌,赌马斗鸡,还热衷跳舞。在他30多岁的时候,有一年他曾经猎狐49次,去教堂15次。华盛顿可以一口气跳上3个小时的舞,但他最钟爱的,莫过于和新朋旧友围坐在晚餐桌前,喝点马得拉白葡萄酒,砸些核桃吃吃,说说各自的见闻,讲讲笑话。华盛顿衣着考究,经常会派人至伦敦购买当季的时尚新款。中年的华盛顿仍然精力过人,让人惊叹。1783年,当时战争已经结束,华盛顿也已年过半百。在经过8年艰苦卓绝的战争之后,华盛顿决定改变一下生活方式。而他的选择就是,骑马750英里,穿越纽约附近的无人地带,搜寻可以投资的土地。
说起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华盛顿居然很有浪漫情怀。十几岁的青春期少年,就爱上了邻居兼好友的妻子——莎莉·费尔法克斯(Sally Fairfax)。终其一生,华盛顿都对莎莉保持着柏拉图式的爱情。
华盛顿喜欢说带颜色的笑话。50多岁的时候,他曾经玩笑式地描述跟随了他很久的副官——约瑟夫·沃德(Jeseph Ward),当时沃德正值新婚,新娘年龄要比沃德小很多。华盛顿写道,根据作战经验,沃德应当“学会如何区别错误的警报和认真的行动”,而且“要像一个谨慎的将军一样,在作战行动之前检查自己的 力量 、武器和弹药”。此外,“我建议他以充沛的精力,向他美丽的达西妮亚 发起第一次进攻。即使不能持久,至少要留下深刻印象”。
华盛顿习惯于保持缄默,甚至有些冷淡,这显得他的举止有些拘谨。但是他非常热爱社交生活,喜欢和朋友们相处。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吃晚饭,他就会戴上帽子出门找朋友共进晚餐。他的日记里记的基本都是今天和谁喝茶,明天和谁吃饭,哪天又和哪些人一起骑马。华盛顿的弗农山庄常年对外开放,既招待那些尊贵的客人,也欢迎那些在吃饭时间出现的流浪汉。华盛顿曾经提到,他和妻子居然有20年没有单独一起吃过晚饭。当面临困境或需要作出决策的时候,詹姆斯·麦迪逊的办法是独自在房间看书,从书中寻找答案。华盛顿却正好相反,他会召集一大群助手、顾问和专家一起讨论,直到发现解决方法为止。华盛顿生性沉默,但究其一生都在频繁地与人打交道。
华盛顿的生活细节都为人所熟知,他生于1732年,其家族在弗吉尼亚繁衍三代,后来终于获得贵族爵位。华盛顿的家人生活舒适,在庄园蓄养着大批奴隶从事耕种,孩子们长大后通常会以律师为业,或者经商。华盛顿母亲的家族也很富有,只是定居在弗吉尼亚的时间没那么长。他的父亲是再婚,其与第一任妻子所育的子女年龄都长于华盛顿许多。华盛顿的母亲在他之后又生了好几个子女,所以华盛顿如夹心三明治一样,在兄弟姐妹中慢慢长大。
他的母亲玛丽·华盛顿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女人。她意志坚定,盛气凌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是个长寿之人,直到华盛顿当选第二任美国总统之后才去世,当时华盛顿都已垂垂老矣。终其一生,她都在不停地对儿子唠叨。母子之间不变的话题,总是母亲尖厉的哭喊,抱怨儿子的不闻不问。不管是在儿子率众作战争取国家独立的时候,还是主持近代史上举足轻重的秘密会议之际,又或者力挽狂澜以免年轻的合众国分崩离析之时,这位母亲没做别的事,只是不停追问儿子为什么对她漠不关心。
我们对华盛顿的父亲知之甚少,他似乎很会做生意,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有意思的是,在华盛顿留下的大量文字中,也鲜少提及自己的父亲。这样的空白,向我们展现出一种既无憎也无爱的情绪。
华盛顿11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将大部分遗产留给了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只给了华盛顿一个小种植园和10个奴隶。父亲的这一举动让华盛顿处境尴尬,他变成了戏中的喜剧角色——寄人篱下的穷亲戚。他的母亲则让他当家管事,像个“上尉”一样照看弟弟妹妹们。
父亲没留下多少遗产给华盛顿,因此他无法像异母兄长一样到英国求学。不过,他还是尽己所能进行学习,断断续续地学会了阅读、写作,还有算术,甚至还学了平面几何。
长大之后,华盛顿身高超过6英尺,修长挺拔,手和脚都大于常人。华盛顿面目俊秀,纵马驰骋时尤其风度迷人,而骑马也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华盛顿选择土地测量员为业,在当时以土地为财富基础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条成功的捷径。和其他人相比,测量员更清楚哪块地比较值钱,哪块地更有升值空间。16岁的时候,华盛顿得到了一份工作,测量紧邻蓝岭山脉(Blue Ridge Mountains)的谢南多厄河谷(Shenandoah Valley)的土地。之后,华盛顿又接二连三地获得这样的工作。3年之后,华盛顿就积累了不少财富,并得以将手中所持土地的股份合并。
到了1753年,法国开始在密西西比河与俄亥俄河之间的三角地带营建堡垒。这一行为触怒了英国政府,因为之前英国一直将这块土地视为囊中之物。英国政府决定派人勘察,华盛顿由于熟悉情况而被选中负责这一任务。局势迅速恶化,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开始兵戎相见。机缘巧合之下,华盛顿成了一名英军指挥官。任职期间,除了冲动性急之外,他没留下什么好名声,最后还被法国人赶了回来。但是他在作战中表现得极其英勇无畏,于是战后他成了人们眼中的英雄。他的事迹在弗吉尼亚、在美利坚其他殖民地中广为传颂,他的名声甚至传到了伦敦。
解甲归田之后,华盛顿与富孀玛莎·卡斯蒂斯(Martha Custis)结为连理,因此获得了大片土地。之后,又继承了已故兄弟劳伦斯的故宅——弗农山庄。在接下来的17年时光中,华盛顿过着一种道地的乡绅生活。他反复试验农作物的耕种和家禽的饲养方法,逐步积累财产,改良土地性能,拓宽住宅面积。他沉迷于乡村生活,对农场的各种事务都报以万分热情。他经常在拂晓时分出发,骑马在种植园中巡视,指挥奴隶种果树,或者建造鹿园。华盛顿主动参与了一些宏大的计划,如开凿运河连通俄亥俄河和波托马克河。华盛顿当选为弗吉尼亚议员,与当时美利坚各殖民地和英国的许多朋友频繁通信。在40岁的时候,华盛顿就已经成为弗吉尼亚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之一。1774年,美利坚各殖民地代表齐聚一堂召开第一届大陆会议,商讨办法对抗英国暴政,华盛顿毫无意外地成为弗吉尼亚派出的代表之一。
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后不到一年,美利坚各殖民地开始公开对抗英国,而英国则派兵占领了马萨诸塞的波士顿。显然,马萨诸塞仅凭一己之力是无力对抗英国的。因此,各殖民地迅速于1775年5月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乔治·华盛顿仍然是弗吉尼亚的与会代表,这一次他身着旧军服出现在会场。大会决定与英国开战,但是选派谁来领兵作战呢?马萨诸塞代表意识到,只有推选出一位来自他邦的将军担任军队指挥官,才能让各殖民地迅速参与作战行动。华盛顿参加过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而且正值壮年。与会的代表都觉得他举止威严,虽然有一些奇怪的羞涩,但是待人诚恳,做事认真。尤其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当时还身着军服,于是大会最终决定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率兵出战。
没人会想到,独立战争居然打了那么长时间。开战伊始,华盛顿总是寻求机会出战,结果却屡战屡败。他很快吸取了教训,开始保存实力打防御战,只在胜算极大时才主动出击。但是英国人从未意识到这一点,1781年康沃利斯(Cornwallis)在约克镇战败之后,战争宣告结束。
美利坚人知道,华盛顿创造了一个奇迹。面对艰难险阻,华盛顿成功地领导一支装备落后、缺乏训练的军队赢得了战争的胜利。只要华盛顿愿意,美利坚人愿意拥立他为总统或者国王。战争期间,华盛顿从未领取任何薪酬。战后,他解甲归田,宣布退出公众视线。正是这一举动,让少数对他心存疑虑的人终于相信他是一个圣人。当然,华盛顿并不是一个圣人。那么,华盛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华盛顿一出生,仿佛就受到上帝的荣宠。他不仅身材高大,而且意志坚定,力大无穷。法印战争期间,他曾受命深入不毛之地,探查法国人行踪,历经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险,差一点丧命。有一次,他被法国人从救生筏上扔到结冰的河里,他奋力游到河中心的小岛,生了一堆火烤干衣服,然后就在冰天雪地中倒在地上睡着了。
华盛顿作战时极其英勇无畏,似乎觉得自己对子弹有一种神奇的免疫力。某日夜间,他所在的小分队在密林中遭遇了一支英军队伍,双方展开激战。华盛顿英勇地冲在第一线,用手中的剑击打英国人的毛瑟枪,大声命令他们停止抵抗。事后华盛顿清点人员时,发现14人牺牲,26人受伤,但他本人却毫发无损。
掩藏在华盛顿勇敢的外表之下,是一颗柔软的心,他对人所抱的同情都深沉且发自内心。战争期间,为严明军纪,华盛顿很多时候都必须逼迫自己下令处罚士兵。有一次,他把两个逃跑多次的士兵吊在40英尺高的绞刑架上,以示惩戒。不过和其他军官相比,他很少对士兵处以极刑。
尽管极富同情心,但是华盛顿还是会有发怒的时候。他年少时曾寄人篱下,这样的生活经历使得他胸怀壮志,但是也让他在自认遭受怠慢时怒不可遏。在华盛顿的时代,不管是美利坚人还是欧洲人,都将地位的区分视为理所当然,而且事关个人荣誉,人们经常为言语上的侮辱而决斗。在这方面,华盛顿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华盛顿必须听命于英军军官。他对此十分愤怒,曾经骑马从前线赶到波士顿,对此进行抗议。华盛顿脾气急躁,一旦感觉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者遭到背叛,他会认为自己的荣誉受到了威胁。因此,他时常会暴跳如雷,像头公牛般咆哮。
传记作家道格拉斯·索撒尔·弗里曼(Douglas Southall Freeman)在书中写道,华盛顿“没有在上级面前摆正自己的位置”,而且多次“违反军规,擅自行动”。
但华盛顿却是一位天生的领导者。年轻的时候,他打仗时总会犯些战术上的错误,导致己方兵力损失。即使如此,他仍然获得了属下的爱戴和尊敬,哪怕大多数的部下都比他年长。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之后,由于感觉未受重用,华盛顿最终辞去了军中职务。他的部下为此联名写信恳求他留下,让他们能继续由“我们了解并热爱的人来领导”。
在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与部下的关系也很有启发性。他并没有选拔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兵来担任随从副官,比如以色列·普特南(Israel Putnam)和菲力·斯凯特(Philip Schuyler),这两人曾多次参战。还有霍雷肖·盖茨(Horatio Gates),霍雷肖曾是英军常规部队中的一名少校。华盛顿选择的都是些才华横溢但却没有指挥经验的青年人,像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拉法夷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还有约翰·劳伦斯(John Laurens)。当时他们都只有20多岁,都没有正式指挥过一场战役。华盛顿没有亲生儿子,他视这些年轻人如同己出。他就像一位慈爱而严厉的父亲,掌管了所有事务。弗莱克斯纳在华盛顿的传记中这样写道,“只有总司令不在的时候,副官们才需要完全依靠自己做事。在华盛顿出现的地方,形势完全由他主导”。
华盛顿的另一个性格特点是,他极为注重实用性,这是他获得成功并声名渐隆的关键。从解甲归田到重披战袍,17年的田园生活教会了华盛顿:人和山一样,不是仅凭主观意愿就能消失的,而是必须依照他们的本性区别对待。同大多数人不同,华盛顿从不对任何事物抱有幻想,他的世界观也不被任何意识形态或盲目信仰所左右。他在处理问题时总是能够一下子抓住事情的关键,这种能力实在让人望尘莫及。
真实的华盛顿就是这个样子:身材魁梧,精力过人,坚定自信,聪明机智,对他人的批评很敏感,遭受轻视时反应强烈;喜欢处于主导地位,很少服从指挥,然而还是以优雅和宽容的态度把握住了他毕生为之追求的权力。
然而华盛顿还有另一副形象,这个形象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要理解他的这一行为,我们必须先简单了解一下18世纪的一个流行词汇——名声。在我们今天看来,如果一个人的名字总是在报纸上出现,我们可以说这个人很有名声。但是在华盛顿的年代,“名声”这个词的涵义完全不同,它的意思近似于“荣誉”。18世纪末的美利坚人,深深地迷恋着古典社会,迷恋古典社会的政治家、将军还有历史学家。当时的美利坚大学生并不阅读英国的文学作品,他们常看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西塞罗的《演说集》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在谈及某一特定事物时,他们经常引用的是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奥斯(Polybius)或者哲学家柏拉图的话语。
当然,在当时的美利坚社会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古典社会如此推崇。教会的忠实信徒,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将《圣经》而不是西塞罗的著作奉为圭臬。但是教会中善于思考的人,对古典哲学的思想也很重视。正如富兰克林所言,你必须既懂耶稣也懂苏格拉底。
在创建之初,罗马城的居民期望将对国家的责任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对祖国的热爱是最崇高的品德之一:爱国主义并不是无赖们最后的庇护所,而是正直的人们所追求的高尚理想。
古典文明中,也详尽解释了追名逐利是大多数人的天性。历史学家道格拉斯·埃德尔(Douglass Adair)指出,不管是罗马人还是当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都是以美德赢得名声的,也就是说他们以道德为准绳生活。追求名声并不是粗俗地获取个人名气,在华盛顿和他的同时代人眼里,追求名声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它促使人们变得善良正直。它就像一根“马刺”(这个比喻真是用得太多了)一样,刺激人们向善。埃德尔对“名声”的定义是“自我主义向公众服务的光荣变身”。我们不能忘记一点,在华盛顿生活的时代,只有四分之一的人能够存活到26岁。死亡总是如影随形,不朽的名声则是经常被谈到的话题,当时的人绝不会错过赢取身后名声的机会。
比起爱国主义,还有一种美德更为高尚。埃德尔称,在17世纪早期,伟大的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就曾写道,个人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最伟大的名声,莫过于“成为国家或者邦联的创建人”。培根的这一见解为众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利坚人所熟知,乔治·华盛顿就是其中之一。他曾经这样说过,“同胞们的信任和热爱,就是每一位公民所能获得的最宝贵最值得高兴的奖赏”。
在华盛顿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就期望着有一天能功成名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必须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因此,华盛顿很早就开始有意识地收敛自己的脾气,尽可能地让自己举止庄重,待人宽宏大量,忠实可靠。十几岁的时候,他就给自己制定了一套超过100条的《礼仪规范》。从这些规范中,我们可以看到华盛顿教养良好,体贴他人感受,并且知道位卑者对高阶者应持有恰当的尊重。其中第32条是这样的,“要把家中最好的座位让给你的同辈,他应当谢绝一次,然后在第二次邀请时接受”;第36条,“工匠和其他低阶层的人,不要对雇主或地位高的人讲究太多客套,只要对他们保持高度尊敬就可以了。反之,地位高的人则必须待人亲切有礼,不能自大傲慢”。
华盛顿和他同时代的人,都不会认为追求名声是虚伪卑鄙的。相反,对今天我们事事都要“真实地表达情绪”的做法,他们才会认为极其荒谬。当时的人们并不认可“人之初,性本善”,他们认为人总有些不为人知的欲望才是理所当然的。华盛顿一生都在与自己作斗争,慢慢地他开始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只是偶尔才发怒。华盛顿用他非凡的意志,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诚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人。艾比盖尔·亚当斯(Abigail Adams)说他“举止高贵,让人感觉难以亲近,但又温和淡定,令人尊敬和喜爱”。在别人说话时,华盛顿会仔细聆听;对别人提到的事,他会认真对待。最重要的是,他从不会为证明自己的权力而坚持己见。无怪乎人们会如此热爱他,无怪乎我们今天对他的声望如此困惑:因为我们无法相信,一个人居然真的能如此出色!
可以说,华盛顿也是慢慢变成这样的。乔治·华盛顿的了不起,不仅因为他的“崇高”,更是因为他的“不崇高”。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但是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他能够无休止地和自我作斗争,慢慢地变得强大,这是我们所无法企及的。
天性缄默,极富美德,这是众人所熟知的华盛顿。然而在这些特点的掩盖之下,华盛顿的真实天性还是会时不时地显露出来。真实的华盛顿,会爱上朋友的妻子,作战勇敢,但是却不太听从上级的命令。1781年9月,华盛顿已经快50岁了。当时,他驻军于宾夕法尼亚的切斯特(Chester),在恐惧和不安中等待法国海军上将德·格拉斯(de Grasse)率领舰队进驻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的消息。时间很紧迫,因为当时一支英军舰队也在途中,准备抢驻切萨皮克湾。如果法国舰队先到,那么他们就可以在约克镇围歼康沃利斯;如果来的是英国舰队,那么康沃利斯就有可能逃出包围圈。
就在华盛顿焦虑等待的时候,一群法国高级将领乘坐小船离开费城,经由特拉华至切斯特,加入华盛顿的队伍。据弗莱斯克纳所述,在他们快到的时候:
他们看到一副奇异的情景。一位个子高高,身着蓝黄相间军服的军官正在手舞足蹈,挥舞着手里的帽子和一条白色的手帕。远远从船上看过去,那个兴奋的身影好像是华盛顿将军阁下。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法国人都知道,华盛顿“天性冷静,言行庄重”。随着船离岸边越来越近,那个人原来真的是华盛顿阁下。他不仅跳着,挥着手,还在大声叫喊。他们听到他喊的是“德·格拉斯,德·格拉斯和舰队到切萨皮克湾了”。茨魏布吕肯(Deux-Ponts)写道,“就像一个得偿所愿的孩子一样热烈地表达着他的感动,他的表情、样子,还有举止,完全和平时不一样”。
我们无法想象艾森豪威尔将军、潘兴将军或者李将军,在码头上高兴得又跑又跳是什么样子。但是,华盛顿就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