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一部分美利坚人已经意识到,如果全国政府的权力得不到加强,那么国内暗潮汹涌的党派之争,地方各邦间的矛盾,经济方面的问题,以及阶级之间的仇恨,随时都可能使美利坚邦联分崩离析,灰飞烟灭。届时流血事件将无可避免,美利坚国土将任人鱼肉。国家主义者意识到了这一危机并试图挽救美利坚,而其中提出济世良方的人是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这一说法为大多数历史学者所认同。然而这一说法却需要修正,因为制宪会议最终并没有遵循麦迪逊提出的基本意图。正如麦迪逊著作的编辑所言,麦迪逊实际上“对制宪会议的结果极其失望”。制宪会议结束后,他在给杰斐逊的信中写道:“该文件既无法有效地解决国家层面的问题,也无法抑制各地对中央政府的厌恶之情。”尽管如此,在制宪会议召开伊始就为大会定下基调的,非麦迪逊莫属。因此,我们有必要来研究一下麦迪逊其人其事,以及其心路历程。
1751年3月16日,麦迪逊出生在弗吉尼亚的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一个南方地主家庭。在麦迪逊出生的100年前,其祖先来到美洲大陆,而后在弗吉尼亚获取了约600英亩的土地。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劳作辛勤经营,麦迪逊家族逐渐将当年的田庄拓展为占地上千英亩的大种植园,蓄养奴隶无数。詹姆斯·麦迪逊一生从未为生计所苦,他的父亲经营有方,因此麦迪逊得以心无旁骛地投入建国大业之中。
麦迪逊身高约5英尺6英寸,身材矮小体形单薄,有人说他“还没有半块肥皂大”。在查尔斯·威尔森·皮尔(Charles Willson Peale)为其所画的一幅微型人像上,我们可以看到麦迪逊的样貌:略显苍白的蓝眼睛,深棕色的头发,小巧柔和的嘴唇,让人感觉这是一个敏感细致的人。麦迪逊从小就非常好学,在同龄的孩子们沉迷于骑马打猎、喝酒玩乐之际,他却端坐于父亲小小的藏书室里认真阅读。
麦迪逊后来赴普林斯顿就读,当时还被称为新泽西学院。在学校开设的哲学课程上,麦迪逊接触到了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和大卫·休谟(David Hume)有关“自然权利”的理论。除此之外,还有近代苏格兰“常识”学派的理论,该学派着意强调人类“天生的”或易为人感知的直觉。约翰·洛克和大卫·休谟的学派都将个人的权利视为重中之重,反对君主专权和寡头政治。在麦迪逊就读期间,当时的新泽西学院可以被称为革命思想的发源地。当时的校长是约翰·威瑟斯朋(John Witherspoon),后来也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麦迪逊的大学生涯势必在他心中铸下了两个牢固的信念:人的问题都可以运用理性来解决;政府必须是被统治者的工具。
麦迪逊废寝忘食勤奋学习,3年的课程只用2年就学完了。但他仍然留在学校,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来学习神学。虽然腼腆害羞,但麦迪逊在同学中人缘不错。
麦迪逊受邀在毕业典礼上发言,但就在典礼举行前夕,麦迪逊却因为“过度学习”突然病倒。在身体恢复之后,麦迪逊被父亲叫回家,教导弟弟妹妹的学习。一段时间后,麦迪逊再次病倒,这一次病情反复发作了好几次。麦迪逊的病因从未被确诊过,后来他自己曾说:“症状类似癫痫,发作时神志不清。”自此之后,麦迪逊一直感觉自己身体很糟糕,因此在独立战争中未曾参战,只是在军队里担任过一阵子军需官。
其实,从当时的情况来看,麦迪逊的身体还是很健康的。当时很少有疾病可以被治愈,人们生了病只能自生自灭,但麦迪逊却很少生病。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他担任过的各个职位无一不是责任艰巨——从弗吉尼亚政府官员到国会议员、国务卿,乃至美国总统。直到85岁走到生命尽头,无论在位与否,麦迪逊都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家之一。欧文·布兰特(Irving Brant)在其所撰写的传记中详细描述了麦迪逊的生平,他认为麦迪逊奇怪的病症是“类似癫痫一样的歇斯底里”,也就是说,是症状类似癫痫,因情绪激动而引发的疾病。
不管麦迪逊为何种病痛所苦,这一切都没有影响他投身于18世纪70年代席卷美利坚的革命洪流当中。英国人试图向13个殖民地征以重税,而美利坚则对英国货物实施禁运作为回敬;波士顿惨案中,英国士兵开枪射杀美利坚民众,致使美利坚各地对此采取的行动此起彼伏。麦迪逊的性格和教养,促使他义无反顾地加入了爱国者的阵营。在各地依据《独立宣言》建立邦政府之时,麦迪逊被选入弗吉尼亚邦政府任职。从他决定投身政治的一刻起,麦迪逊就一直坚定前行,从未回头。
麦迪逊性格当中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实在让人吃惊。他是一个害羞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在刚开始从政的时候,麦迪逊发言时说话声音极小,别人都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有一次,麦迪逊住在威廉斯堡(Williamsburg)一家小旅馆里,一个小偷翻窗入室偷走了他的帽子。当时麦迪逊都已经30多岁了,却仍然觉得不戴帽子出门实在太过尴尬,因此在小旅馆里整整待了两天没出门,直到从一个路过的鼻烟商人那里买到一顶新帽子。麦迪逊社交圈里的一位女士,在仔细观察后认为他是“一个气质阴郁、呆板僵硬的家伙,别人说他在国会中是个机灵人。但出了国会,他的举止完全谈不上迷人,甚至让人感觉无法忍受——简直是我认识的最不合群的人”。威廉·皮尔斯(William Pierce)是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他对当时与会代表的性格特点都有过简要描述。对于麦迪逊,他是这样说的:“一位性情温和、极其谦逊的绅士,与熟人说话时随和而坦白。”
麦迪逊害羞内向,不知道如何同女人打交道,这真是让人毫不奇怪的事,而且肯定从他小时候起就是如此。麦迪逊在30多岁时,爱上一位邦联议会议员的女儿,15岁的凯蒂·弗洛伊德(Kitty Folyd)。而在此之前,麦迪逊的感情生活几乎是一片空白。显然,作为议员的父亲意识到麦迪逊会是一个让他引以为豪的女婿,因此鼓励女儿接受他。很快,麦迪逊就兴高采烈地向朋友们宣布他即将订婚。当时麦迪逊坚定的政治同盟及终身挚友托马斯·杰斐逊写信给他:“闻吾友将与K小姐缔结鸳盟,不胜欢喜。”然而,他们之间却并不情投意合,几个星期后,凯蒂单方面宣布解除婚约,徒留麦迪逊黯然神伤倍感羞辱。50多年后,麦迪逊去世前整理其所著文字时,将信件中所有提到凯蒂之处都用墨水涂抹,让人无法辨认。这之后的十余年间,麦迪逊的生活中再无女人身影。直到1794年,他与多莉·派恩·托德(Dolley Payne Todd)携手迈入婚姻殿堂。
麦迪逊生性羞涩,害怕被拒绝,这一点他的许多朋友都看出来了。一位对麦迪逊知之甚详的女性朋友伊丽莎白·特里斯特(Elizabeth Trist)曾说麦迪逊太敏感了,无法胜任弗吉尼亚邦长一职(这一职位麦迪逊后来并未接受)。伊丽莎白还称,如果有人在新闻媒体上攻击麦迪逊,那么“此举不仅会伤害他的感情,而且会危及他的健康,我敢担保”!麦迪逊同时代的人曾用“谦逊”一词来形容他的为人,谦逊到不愿担任邦长,谦逊到不会当众发表有说服力的演讲,谦逊到不戴帽子就不愿出门。
然而,在美国前总统当中,麦迪逊的恋爱故事一直引人注目,这也是他性格当中自相矛盾的一个方面。他的妻子多莉·麦迪逊比他小17岁,出生于一个家世良好的贵格会教徒家庭,和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玛莎·华盛顿(Martha Washington)都是亲戚。多莉活泼可爱,性情单纯,惹人喜爱。1793年,多莉的第一任丈夫在费城死于黄热病。不久之后,麦迪逊对她一见倾心,两人很快结婚。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多莉对这段婚姻还存有疑问,但是很快她就深深地爱上麦迪逊,两人携手浪漫度过余生。麦迪逊与多莉相携相伴很少分离,因此相互之间很少写信。有一段时间,多莉每天都会给麦迪逊写信,而麦迪逊也几乎每天都会回信。当时,麦迪逊担任杰斐逊的国务卿,而多莉则因病留在了费城。多莉在信中写道:“你离开我才几个小时,我的爱人,我发现除了给你写信之外,做什么都无法排遣心中的苦闷……再见我的爱人,我们心意相通。”麦迪逊的回信则正式得多,“知道你将回到我身边,委实焦虑期盼”。这听起来真像是一对20多岁恋人间的对话,然而当时多莉已经36岁,而麦迪逊则已年过半百,且正担任国务卿要职。
麦迪逊在人际交往中腼腆害羞,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惊人的大胆思想。在安静的书房里,用无声的笔在纸上写出所思所想,那时的麦迪逊是勇敢而无畏的。而促使麦迪逊性格如此转化的钥匙,是其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对权力的恐惧。在当众发言时,他对支配别人感觉不适,因此别人几乎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他也同样害怕被人支配,每当感觉到权力加诸自身的威胁时,麦迪逊总是奋起反击。在弗吉尼亚议会中,他反对宗教暴政;农民债务人为获得价格限定法、发行纸币立法并在议会中取得主导地位时,他同样站出来反对。
我们在后面可以看到,在整个制宪会议期间,麦迪逊将注意力主要放在权力的制衡方面——各邦、政府各部门、各地宗教派别之间的相互制约,而不是像之前一样,不遗余力地宣传中央政府的观点。
麦迪逊将权力制衡应用于制定宪法,当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制定一部宪法。如同其他众多美利坚人一样,麦迪逊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爱国者。如同历史学家兰斯·班宁(Lance Banning)所述,麦迪逊1783年加入弗吉尼亚议会以来,耳濡目染之下,他开始日益反感各类法案的朝令夕改,如农民债务人为推行纸币而通过的法案,因设想不够周详,通过后不久即被废止。大约在1784年或1785年,麦迪逊加入国家主义阵营,致力于加强中央政府集权。
在谢斯起义事件发生的时候,麦迪逊在专心致志地研究政治学。他对历史上的各国政府,尤其是共和国政府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想搞清楚政府各部门如何运转,或者更重要的,搞清楚政府是如何失效的。然后,为理清思绪,麦迪逊动笔写了一篇文章,将他认为造成当时美利坚政府困境的原因在文中一一陈述,这篇文章就是著名的《合众国政治制度之弊端》。后世历史学家将其称为“麦迪逊的弊端”,对于洁身自好的麦迪逊来说,这一称法不甚合适。麦迪逊在文章中的分析犀利敏锐,其所陈之种种弊端后来也成为制定美国宪法的重要参考资料。文章的内容,我们将在后文予以详述。
麦迪逊不仅是一名学者,还是一位勤奋的政治家。能将问题分析透彻是件好事,但是更重要的是将分析落到实处。正因如此,麦迪逊把握机会,一步步控制事态发展的节奏,直到制宪会议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