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美利坚的情况如果真的难以挽回,那为什么不早点召开制宪会议?为什么不在1783年《巴黎条约》签订后就马上开会?在华盛顿将军七拼八凑的队伍当中,成千上万的士兵经常要忍饥挨饿,赤足行军。士兵们肯定意识到,如果政府连在冬天为他们提供一双鞋子保暖都做不到,这样的政府必定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
要了解改革进展缓慢的原因,我们势必要看看1787年美利坚的局势和美利坚人的生活状况。首先要提到的,是美利坚在诸多方面的与众不同。美利坚国土广袤,人口稠密地区沿大西洋西岸由北至南纵深1 200英里,由东向西深入内陆200英里。而横亘于沿海狭长地带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土地,虽然面积是已开发地区的两倍,但却人迹罕至,大部分地区连地图上都没有标注。如果两相比较,那么英格兰的国土面积与纽约邦相近,而强大的荷兰,其国土面积在美利坚只能屈居第七。
无论是美利坚人,还是其他各国人士,都认为美利坚幅员太过辽阔,政府难以统一管理。交通和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委实令人震惊,在1787年,即使是沿海城市的周边农村都已初具雏形,但西部的广大地区仍是原始森林。各邦之间仅有几条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连接,经常被溪流或者小河阻断,河上连桥都没有,要过去只能涉水或者摆渡。路上的马车经常因路面高低不平而翻车,或者陷在泥泞中无法动弹。春汛来临时,路上马车被冲走、旅行者溺亡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如果路况良好,旅行者一般一天可以走50英里,但大多数时候只能走20英里。从波士顿到查尔斯顿,走陆路的话一般要花费数周时间(走水路大概需要10天,不过这取决于潮汐和天气)。
由驿使传递的信件则会快些,天气好的话,一封信由波士顿寄至费城只需要4天。但是费城发生的事件,匹兹堡边远城镇的居民可能一个月后才在报纸上看到,大多数美利坚人只能在数周后才知晓之前发生的重大事件。
因路途不便,很少有美利坚人会时常出行,即使出行,也不会走得太远。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干脆收拾一下迁往别处,从新英格兰搬到西部,从农村迁入城市。当时只有富贵闲人或者商人,才负担得起至纽约或波士顿这种大城市的旅行费用。对普通民众来说,超过50英里的行程都很少见。
国土的广袤和通信状况的滞后,也造成了各邦间经济水平参差不齐,宗教习俗迥异,种族混杂,甚至语言不通。现在的学者通常将当时的美利坚分成6个主要地域:新英格兰北部地区,土地贫瘠,居民因为无可用土地转而以贸易和捕鱼业(或移民)为生;纽约和新英格兰南部地区,土地状况较好,居民通过哈德逊河(Hudson River)以及流入长岛湾(Long Island Sound)的其他河流开展贸易,不断累积财富;特拉华河流域(Delaware River),以富饶的大都市费城为中心;切萨皮克湾地区(Chesapeake Bay),土地肥沃,人烟稠密,水上交通便利,商业性农业发达;弗吉尼亚南部和北卡罗来纳地区,烟草行业为其经济命脉;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地区,人烟稀少,由奴隶耕种的稻谷和靛蓝种植园日渐兴盛。
上述6个地区相互之间差异巨大,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感觉就像到了外国一样。当时的许多旅行者在日记中都记载了在康涅狄格或费城遇到的各种奇风异俗。他们会以惊奇的笔触写道,这里的房子是用石头而不是木料建造的,那里的农民犁田用马而不是用牛。由于奉行教条主义的加尔文教,直到1787年新英格兰的某些地区仍然禁止居民周日出行。圣公教则教义相对宽松,因此在其占主导地位的南部,情况就完全不同。南塔基特(Nantucket)的渔民自然过着与乔治亚山区农民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前者劈波斩浪,以捕鲸为生;后者则蓄养五六个奴隶,在边远的种植园内搭建小屋,种植靛蓝。我们必须意识到,即使当初参加制宪会议的各邦代表都阅历丰富且老于世故,他们自己也觉得相互之间志趣迥异,各有千秋。
与此同时,阿勒格尼山脉(Alleghenies)以西的拓荒运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拓荒者们一边开垦土地,一边过着如原始人一样的狩猎采集生活。翻越阿勒格尼山脉往东的回程极其困难艰辛,因此西部拓荒者们将目光投向了西面,他们可以经由流经当地的俄亥俄河和其他河流通往密西西比河。拓荒者们居住的地域距原属邦首府路途遥远,回程需穿越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时不时还会遇到充满敌意的印第安人。因此,拓荒者们对邦政府的忠诚已所剩无几,他们不愿意也没办法遵守所属邦政府颁布的各项法令。
在1787年的美利坚,居民种族还远没有如今天般多种多样。超过75%的白人居民都有英国和爱尔兰血统,而85%的白人居民第一语言为英语。有些居民信仰天主教,少数居民信仰犹太教,但是绝大多数居民都是新教教徒。此外,虽然当时的西进运动正蓬勃兴起,但是东部沿海地区仍然是主要聚居地。直至1790年,人口聚居中心仍然在巴尔的摩(Baltimore)以东25英里。
尽管如此,同当时的欧洲国家相比,美利坚人口的多样性还是令人惊异的。在美利坚占统治地位的新教分裂成了许多教派,白人居民除了英国人之外,还有德国人、斯堪的纳维亚人、西班牙人和法国人。除此之外,美利坚还有20%的人口是黑人。
此外,1787年的美利坚社会远比今日等级森严。用今天历史学家的专业术语来说,那是一个“言听计从”的社会,当时的平民百姓觉得以出身定富贵是理所当然的事。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镇,总有一小群人或多或少地自发履行议会或法官的职责,制定民生大计。这些人多数为像华盛顿和杰斐逊一样的大地主,富有的商人、货运商,以及律师,在北方通常还包括牧师和神学者。才华出众的年轻人还是有上升空间的,有很多出身不高的年轻人也在政府部门担任公职。但是各邦的领导人物往往还是贵族,贵族子弟进入大学学习,为未来担任的工作做准备。
此种局势在当时并不如同今日般为人抵触,上流阶层认为自己天生就是领导者,而平头百姓对此也无甚异议。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但很多人仍然认为“下等人”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别于“贵族”的人种。当时普通民众对“上层人士”的态度,就像今天的美国人看待一位著名作家或电视新闻主持人一样,认为他们聪明过人,掌握专业知识,具备血脉相承的洞悉能力,是不同凡响的人物。
即使是詹姆斯·麦迪逊和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 Pinckney)这样的绅士,尽管他们推崇“人民”的各种美德,但是仍然认为赐予他们领导权力的是教育、财富以及与生俱来的品质和精神。绅士们可能会发现农夫琼斯身上的高尚品质,但他们却不会选举他为参议员。而对农夫琼斯来说,麦迪逊和平克尼们就应该是掌权人。再说,农夫琼斯手头的事还多着呢,他的家,他的田地,还有他的林地都够他忙的。因此,他很乐意让麦迪逊和平克尼们去操心大事,除非这些绅士们做得太过分,如马萨诸塞那样加重赋税让他一贫如洗。
1787年美利坚人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呢?首先,当时的美利坚几乎全是农村。城市规模很小,只有纽约和费城的居民超过25 000人。举国上下只有10%的人口,居住在勉强可以称之为城市或城镇的地方。在制宪会议召开之时,全国只有5.4%的人口其居住地总人数超过2 500人。
当时90%的美国白人都是农民。根据杰克逊·特纳·梅因(Jackson Turner Main)的统计结果,1776年的美国人几乎都有一个农场或在农场工作。梅因为此分类如下:40%的人经营自己的农场;30%的人在别人的农场做劳工;20%的人拥有大型经济农场或种植园;最后10%的人是一些专业人士,如律师、进口商和印刷工,他们的农场面积不大,种些自家吃的蔬菜,养头牛,喂些鸡。即使是没有农场的城镇居民,通常也会在自家的菜园里种菜养牛。
这在当时不足为奇。在1787年,世界各地的主要人口都是农民,中国农民在种水稻,英格兰农民则在约克郡的山谷里放羊。
但是美利坚农民的劳作方式却与众不同。纵观人类历史,可以发现人们总是喜欢聚众而居,邻里之间相互往来。远古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氏族部落情况就是如此,在某些农业社会的村落中,亿万人口至今依然沿袭这一生活方式。
美利坚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对于人类来说,土地永远都是财富和权力的主要来源。如果说当时的美利坚拥有什么,那肯定就是土地。欧洲人在16世纪如潮水般涌入西半球,将广袤的美洲大陆视为一座金矿,只要你有能力有勇气就可以尽情开发。
早期的拓荒者们住在村庄里,村庄外面可能就用篱笆松松地围了一圈。但是篱笆外面的世界太让人心动了,很快美利坚人就开始四散至农村,在他们买下或宣称为其所有的大片土地上定居下来。
在1787年,一个独立的农民家庭,其农场面积普遍达到90—160英亩,一块地一边的长度就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英里。这些独立的农场间隔甚远,因此美利坚农民邻里之间的交往并不密切。同其他国家的农民相比,美利坚农民的生活堪称与世隔绝。当然,那时也有一些小村庄,如著名的英格兰小镇。在这样的小镇上,一般会有一座教堂,一间杂货铺和一个小旅馆。当然还会有五六所房屋,住在里面的人是牧师、律师,以及杂货铺店主。大多数人只是偶尔来趟镇上,去教堂做礼拜,参加一个政治会议,或者处理一些必要的小事。
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们除了自己的家庭成员外很难看到别人,田里的农活可不是一家人能忙得过来的。邻近的两户农家经常一起相互协作,你帮我收玉米,我帮你种小麦。一家建谷仓,附近的人家都会来帮忙,这几乎成为农家之间的固定聚会。邻里之间也经常以物易物,用一小桶苹果酒换一头猪,或者用一桶苹果酒结算一天的工资。
尽管如此,早期的美利坚人却比任何时候的人们,甚至是今天的人们,都更依赖自己的双手。他们可能有时候会花一天的时间帮邻居剥玉米,但是大多数时候家庭成员都各忙各的。父亲在田里收割干草,母亲在厨房里做奶酪,12岁的女儿在菜园里给南瓜苗松土,10岁的儿子在湿地里采摘草莓,而侄子汤姆则在修理玉米田的篱笆。
以今天的标准来说,当时的家庭可真是一大家子。据一位学者的统计,当时的生育率“几近人类的生理极限”。这一大家子人中,通常会有一位守寡的姨妈,一个或两个已成孤儿的侄子侄女。有的人家还会有一名帮佣或雇工,在南方当然还有奴隶。当时35%的美利坚家庭有7名以上家庭成员,三分之二的家庭有5名以上成员,这些家庭成员都非常年轻。在1774年的康涅狄格,32%的白人人口都是10岁以下的幼童,超过50%的人口年龄在20岁以下。
不管怎样,早期的美利坚人更看重家庭成员,而不是与他人的人际交往。虽然有时候这样可能使结果更加糟糕,要跟一个暴虐的丈夫或生病的妻子离婚几乎毫无可能,一个单亲家庭没办法养活一大家子人,也没法经营农场。因此,那时候的许多夫妻都相携到老。
考虑到农场的面积实在太大,因此只有小部分土地获得开垦也就不足为奇。农夫们通常只开垦3—4英亩地种粮食,通常是种玉米,玉米可以磨成粉,玉米秆和叶子可用做饲料;再开垦1—2英亩地种果树,十几英亩地当牧场,饲养1—2头奶牛,再养一匹马或一头牛用来耕地,猪自然也必不可少,有的人家会再养几只羊,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拿到市场上卖的家畜。在气候温和的南方,人们都将家畜放在林子里散养,让它们自己寻找食物。而在寒冷的北方,人们则在屋后搭个棚子蓄养鸡鸭。因此,大多数北方家庭喂养的家畜不多,除了自己家吃的,其余的养到秋天就拿到市场上变卖。
农场剩余的土地全部都是林地。但是当时的人们,尤其是新英格兰人,并没有意识到获取木材有一天会变得和获取食物一样困难。一户康涅狄格农家一年要用20—40根木头,这些木头都是人工砍伐的,而且经常是用雪橇从很远的地方运过来。新英格兰人口的增长,加剧了人们砍伐树木的速度。到1787年,新英格兰南部的树木被砍伐殆尽,大片大片的田地中,只能偶尔看到一两棵树。木材的匮乏,也是迫使新英格兰人西进的原因之一。
农户们大都居住在一些木制结构的小屋里,屋顶上盖的是板瓦或者隔板。正对着大门的是一个用石头或砖块砌成的大壁炉,壁炉旁边是父母休憩之处。房子上面一般有个小阁楼,用梯子可以爬上去。阁楼上挂有绳床或铺着稻草垫子,是家中较小的孩子睡觉的地方。居住一段时间后,手头富裕的农民会在屋子前后增建房舍,这使得门窗的位置经常变化。因此,当我们今天看到这些幸存的房子时,经常搞不清房屋原来的布局如何,也不清楚房子结构是如何发生变化的。
食物的烹饪一般都在壁炉旁边进行。罐子里的热汤咕嘟咕嘟冒着泡,一家人用手将汤罐从房间的一头传至另一头;烟囱旁边的蜂巢炉里,烤面包香气四溢;壁炉前的烤叉上,大块大块的肉被烤得嗞嗞作响;而壁炉里煨着的苹果、土豆和玉米,也散发着阵阵香味。
房间里家具很少。每家都会有张大的隔板桌,几条长凳,一家人围着桌子一起吃饭、工作、阅读以及祈祷。房间里还会有两三把椅子,一个放餐具的柜子或橱柜,墙壁上的钉子是用来挂衣服的。在富裕点的家庭,房间里可能还有一只钟表,一面镜子,或者一个小书架。餐具都是木制的,但是到了1787年,很多农民家里都有了锡制盘子和叉子,以及少量的玻璃器皿。
随着农业的兴旺发展,美利坚土地上别说饥荒,连饿肚子的事都很少见。爱德温·J.珀金斯(Edwin J. Perkins)认为,1787年的美利坚人吃得相当不错,甚至比现在大多数人都好。他们消费的肉食数量实在惊人,1784年马萨诸塞沃特利(Whatley)普通的一家4口人,每年要吃掉500磅的猪肉和200磅的牛肉,相当于每人每天吃半磅肉。这只是平均数,还不是特例,富裕人家消耗的肉食还远不止于此。华盛顿总统的管家塞缪尔·弗朗西斯(Samuel Fraunces)每次为总统及其客人准备的晚餐中,鱼、鸡还有烤肉通常都是必备的菜式。而在一家上点档次的酒馆里,一顿饭至少有两道烤肉或两种家禽肉。
1806年,一位英国旅行者写道:“在肯塔基一个简陋的小屋内,晚餐是一大块腌火腿,一盘玉米粥和一碗松鼠肉汤。最后一道菜让我大饱口福,汤里的肉味道鲜美,吃起来像嫩鸡肉一样,让人欲罢不能。”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在其经典著作《1800年美利坚人的生活》中,如此描述道:“在美利坚人的餐桌上,一天三顿腌肉是司空见惯的事。”猪易于饲养,屠宰简单,也便于制作腌肉,而腌肉则可以加入任何应季水果和蔬菜一起烹饪。当时,无论人们是住在森林里,还是住在河畔海边,都擅长制作腌制食品。在新英格兰,人们用盐腌制鳕鱼、龙虾和蛤蚌;在南部,人们腌制松鸡;在边远的拓荒定居点,人们则腌制鹿肉、松鼠肉,甚至还有熊肉。由于食物中富含蛋白质,根据1787年的军队征兵记录,当时的美利坚新兵平均身高为5英尺8英寸,几乎和现在一样,比当时英国新兵的平均身高要高出2英寸。
美利坚人爱吃肉食,同时也嗜酒如命。18世纪欧洲人酗酒成性,而美利坚人与之相比也毫不逊色。马克·林德(Mark Lender)和詹姆斯·马丁(James Martin)的一项研究表明:
我们可以大胆假设……在饮酒方面节俭有度的殖民地真是少之又少。吃饭时喝啤酒或苹果酒,在酒馆里或是亲戚邻居的葬礼上喝生啤酒,如果把这些都算上……虽然饮酒量的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根据可靠估计,在1790年间,15岁以上的美利坚人平均每年饮用约6加仑无水酒精,而现在人均每年的饮用量连2.9加仑都不到……
我们知道,禁酒运动是从19世纪开始的,随着1919年《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的问世而达到顶峰。但是在18世纪,人们普遍认为每天喝酒可以让人精力旺盛。华盛顿将军在准备一次长途行军时,就理所当然地预订了许多朗姆酒。然而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当时并没有太多人酗酒(林德和马丁的这一看法值得商榷),因为当时明目张胆的醉酒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
在当时的人们看来,饮酒是一种祝福,而非诅咒。而当时有关性方面的问题,也与现在普遍认同的看法大相径庭。这些早期的美利坚人为人实际,私生活也毫无浪漫可言。在一个50人或100人的农庄里,选择伴侣的范围无疑非常有限。如果再婚,合适的人选可能就只有1个。此外,人们对性的开放态度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有关性方面的历史书目前仍在编撰中,很多人认为当时的人们都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这一看法无疑大错特错。在1787年,在某些地方,婚前性行为是很常见的事情。在革命战争期间,新英格兰的一个县里就有半数以上的新娘是奉子成婚。而华盛顿将军,我们将在后面看到,擅长写些黄色笑话;腼腆的詹姆斯·麦迪逊,上大学的时候就曾写过艳诗;本杰明·富兰克林则写过一篇著名的讽刺文章——《给年轻人的忠告:如何选择一名好情妇》。
在城市里,“卖淫是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却历久弥新的问题。一位波士顿市民宣称卖淫人数的剧增委实让人‘难以置信’,如不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造成的恶果将无法估量”。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但有证据表明1787年异性性行为数量与20世纪中期相比所差无几。
对于美利坚农民而言,生活枯燥乏味,需要依靠自娱自乐来调节。他们可能在家里唱唱歌跳跳舞消遣一下,或者一家人坐在一起大声朗读《圣经》或者《天路历程》,在当时几乎没有别的书。但大多数时候,农民们劳作一天,到晚上根本无心玩乐,而且,蜡烛在当时可是贵重物品。因此,到了晚上,农民们吃点东西,喝点酒,可能再做会儿祷告,然后就上床睡觉了。只有到了星期天,人们到小镇教堂去做礼拜,一成不变的生活才有了点色彩。
即使劳作辛苦,生活不便,当时的美利坚人仍然是一群幸运儿。珀金斯就曾坦言:“在18世纪70年代的美利坚大陆上,一个普通白人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准绝对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在城市之外的农村,由于人口分布零散,因此美利坚人从未像欧洲居民一样,饱受疫病或普通传染病的困扰。在美利坚大陆,空气纯净,水质优良,溪流和湖泊中的淡水都可以直接饮用。当时人们的出生预期寿命约为35岁,但一个人如果活到了60岁,那么他可能也会活到75岁。事实上,1787年一名60岁男人的预期寿命可比1970年的人长多了。美国第一至第六位总统的平均寿命为80岁,华盛顿和麦迪逊的母亲都成为90多岁的高寿老人。
这是当时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而其他一些人则以另外的方式生活,后者显然远不如前者那么美好。举个例子,当时有很多人依附于商业性农场和种植园,如农场的工头、契约佣工、雇工和工匠,一个大型农场甚至拥有自己的木匠、铁匠和女裁缝等手艺人。城镇中的商人、工匠和小工厂主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政治地位重要。此外,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成分庞杂,他们当中既有暴徒、水手或者罪犯,也有妓女和散工,这些人整日在城市中游荡,无疑给城市增加了安全隐患。
此外,还有超过60万人的美利坚人口为黑人,约占美利坚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其中大多数都是奴隶,而90%的黑人都住在南方大大小小的种植园里。黑人奴隶一般都以家庭为单位居住,而越往南走,由于居住地的分散,黑人家庭基本上被拆得七零八落。黑人的境遇悲惨,但总体来说,他们至少还不至于食不果腹。乔治·华盛顿农场的奴隶,人均每天食用2 800卡路里的食物,并不比当时大陆军士兵的伙食水平差多少。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由黑人散居在北部各邦,但他们的存在并不会对白人劳工的工资产生影响。
不知当年的美利坚人有何所思有何所想?他们早就有种身为美利坚人特有的自豪感,毕竟他们击溃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美利坚人认为自己道德高尚,生活俭朴,与颓废腐败的欧洲社会截然不同。在他们眼里,欧洲人轻浮放荡,纵情酒色,让人不齿。
罗素·布兰·奈(Russel Blane Nye)在一篇研究早期美利坚人思想的文章中称,“他们一致坚信美利坚正处于上升曲线,而这一上升通道是永恒的,所有人类之前的历史不过是为了美利坚社会的出现做准备。正如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在《常识》一书中说的一样,‘一个新的世界即将诞生’”。
“直率”是美国理想的核心所在,这一说法是由本杰明·富兰克林概括提炼而来。富兰克林在欧洲生活了25年的时间,因其朴实无华的性格,彬彬有礼的举止,合适妥帖的服饰,在伦敦、巴黎奢华无度的上流社会广受推崇。1787年的美利坚人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棒的民族,身体力行地实现他们理想中的生活,辛勤工作,敬畏上帝,说话直率。
然而总有些例外,打破了美利坚人一贯示人的健康勤恳形象。如谢斯起义就向人们表明,有些美利坚人深陷财务危机,有些美利坚人是恶棍和疯子。美利坚人认真工作是因为生活所迫,他们敬畏上帝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他们富有是因为他们身处的大陆资源富饶,从未被开发。
美利坚人在农场里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即使是一个现代的工人,也会如同一个中世纪的农夫一样,对当时美利坚农民的独立程度感到惊奇。不管是村里的长者、头领、工头,还是城镇长官、店主、行政官员,美利坚的农民们都没机会经常看到,他们能够求助的除了自己就是上帝。他们没办法经常向权威、哲人或专业人士寻求所遇困难的解决办法,很多事情他们都必须自己拿主意。哪块地种玉米最好?为什么上帝会接受一个受宠爱的孩子?有时候,他们在遭遇灾难的时候都没办法向邻居求助,邻居很少而且相互之间住得太远。
美利坚人的生活方式对其心理产生的影响虽然难以估计,但却势必让美利坚人对自我价值和人身自由有一种强烈的追求。我们不会忘记,为了将英国人从美利坚大陆驱逐出去,万千美利坚人在独立战争中浴血奋战,不惜牺牲宝贵的生命。自由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他们质疑权威,反对强权。如此一来,这样的美利坚人会同意重新建立一个强大的全国政府,让政府来管理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