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位与会代表的眼中,“弗吉尼亚方案”仍然不够强势,因此他自行拟定了一份方案。在他的方案中,政府的确足够强大,强大到与会代表根本不可能投票通过这份方案。这个人就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历史上最举足轻重的人物之一。汉密尔顿风度翩翩,眉目英挺:深蓝色的眼睛,红褐色的头发,皮肤白皙,脸庞红润。5英尺7英寸的中等个子,身体单薄柔弱。和华盛顿一样,汉密尔顿也有一种蛮勇之力,随时准备与人决斗或者打上一架。由于这一癖好,汉密尔顿被人冠以“小战神”的绰号。如果说麦迪逊像一位精心雕琢理论的匠人,那才华横溢的汉密尔顿则完全不同。要是单单从智力水平来说,汉密尔顿显然是参加费城会议的聪明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他仅用常人的一半时间完成了预科和大学的学业,花3个月的时间就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同华盛顿不同,汉密尔顿热情洋溢,从未考虑过收敛自己的性情。他做事情的时候总是不够耐心,经常轻率地与人结下友谊,不问情由地动手打架,或者在冲动之下与女人定情。汉密尔顿有点刚愎自用,他在推行自己的观点时总是不管不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活力四射的汉密尔顿专心起来也是心无旁骛,直到掌握所有的细节为止。后来,汉密尔顿担任了华盛顿政府的财政部部长,一手创立了政府对商业的扶持政策。1787年,他与纽约的斯凯勒(Schuyler)家族联姻。其后,汉密尔顿凭借自己的军功和在政治活动中取得的成就,成为美国最令人尊敬的政治家之一。
但在制宪会议召开的时候,汉密尔顿的影响力还微不足道。纽约邦的其他两位代表雅茨(Yates)和兰辛(Lansing)都是国家主义的反对派,他们以2票对1票否决了汉密尔顿的提案。于是,汉密尔顿在1787年6月29日离开费城。7月中旬,雅茨和兰辛退出会议后,汉密尔顿迅速返回费城继续参加会议,但是他一人无权代表纽约邦投票。传记作家布罗德斯·米歇尔(Broadus Mitchell)认为汉密尔顿的“极端观点……总归有害”,汉密尔顿对于美国宪法真正作出贡献是在制宪会议之前和之后。之前,他是邦联时代坚定的国家主义者;之后,他是1787年至1788年间写就的《联邦论》的合著者之一。
汉密尔顿有可能是在1755年,出生于西印度群岛的尼维斯岛(Nevis)。同制宪会议的其他代表相比,汉密尔顿背景不明,出身卑微。汉密尔顿的母亲雷切尔·福赛特(Rachel Faucette)婚姻不幸,经常被丈夫毒打。某次,依照尼维斯的古怪法律规定,雷切尔因为拒绝与丈夫过夫妻生活而被捕入狱。出狱后,雷切尔抛弃丈夫,与一个名叫詹姆斯·汉密尔顿的苏格兰人私奔。两人最后定居于圣克罗伊岛(美属维京群岛),这也是汉密尔顿幼年时生活的地方。尽管雷切尔·福赛特和詹姆斯·汉密尔顿在一起生活了15年之久,但是由于雷切尔第一次婚姻的关系,两人未能结婚,这使得他们的两个儿子都成了私生子。
詹姆斯·汉密尔顿的经历,在18世纪的欧洲人中很是普遍。出身名门,身无长技,和普通老百姓一起混居于英帝国的边远地带,徒劳地寻求改变命运的机遇。詹姆斯·汉密尔顿出生于苏格兰埃尔郡一座12世纪的古堡,是家中的第4个儿子,祖上不乏英格兰公爵、男爵。作为四子,他可继承的遗产无多。再加上不为家中长辈所喜,他索性跑到加勒比海做生意,然而也惨遭失败。在汉密尔顿10岁左右,他抛妻弃子,独自离家。
多年后,汉密尔顿与贵族世家斯凯勒家族的女儿大婚之际,曾写信邀请父亲至新家居住。这位父亲从未为孩子做过什么,遗弃年幼的孩子,也从不关心孩子的幸福。为什么汉密尔顿会邀请他来同住?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当时汉密尔顿已经是一位社会名流,与英国贵族的纽带关系将使他受益良多。
但这一切对于雷切尔来说,却如镜花水月。詹姆斯离家之后,她独自苦苦支撑,希望聪颖过人的儿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1768年,雷切尔离开人世,汉密尔顿成了一文不名的孤儿,依靠别人的善心救济过活。幸好汉密尔顿聪明活泼,一看就很有出息。很多人愿意帮助他,其中一人就让他到自己的铺子里工作。
1772年,在一些人的赞助下,他来到纽约的国王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他很快完成了学业,并且得到当时一些要人的赏识。1774年至1775年的冬天,独立战争濒临爆发,汉密尔顿撰写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为世人广为传阅。假如读过这些小册子的人知道作者只是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肯定会大为震惊,拍案称奇。战争打响后,汉密尔顿担任了炮兵团的指挥官,他仔细研究了能找到的关于炮兵的所有资料,成了当时的炮兵专家之一。汉密尔顿和他的部队被英军从纽约赶出来之后,他受到了另一个有影响力的人物——乔治·华盛顿的青睐,加入了一群勇敢的年轻人,成为华盛顿的随从副官之一。在很短时间内,汉密尔顿就成了华盛顿最为信任的部下之一。这是一个惊人的飞跃,短短的5年之内,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童店员就走到了当时世界的权力中心。
在特伦顿(Trenton)和普林斯顿(Princeton)战役中,汉密尔顿作战英勇。但是身为华盛顿的随身副官,他并没有参加大多数的作战行动。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汉密尔顿都满怀焦急地请求华盛顿让他上战场打仗。最终,华盛顿同意让他带领一小队人参加约克镇的一次夜袭,夺取英军的最后一个防御阵地。汉密尔顿采用最为冒险的刺刀冲锋,身先士卒地第一个冲破堡垒,占领了英军阵地。1780年,汉密尔顿与伊丽莎白·斯凯勒结婚,并在战后担任了众多与财政问题相关的公众职务。汉密尔顿曾与罗伯特·莫里斯长期共事,后者被人称为“独立战争资助人”。制宪会议召开的时候,汉密尔顿才30岁出头,就已经是他的入籍国家——美利坚的要人之一。
时至今日,汉密尔顿的性格仍令人不解。他举止狂妄:14岁的时候,他在圣克罗伊岛一家账房做记账员,曾当过一段时间的管事。小小年纪的他伶牙俐齿地对头发灰白的船长们发号施令,后来还解雇了账房的律师。当华盛顿的副官时,面对年龄长其两倍的将军们,他分派起任务来也毫不犹豫。
甚至和乔治·华盛顿在一起时,他也一样举止傲慢。1781年的某天,汉密尔顿从办公楼下楼时,正好遇到华盛顿。华盛顿说有事找他,汉密尔顿说一会就上来。汉密尔顿后来称他也就过了一两分钟就上楼了,上楼后发现华盛顿已经暴跳如雷。“汉密尔顿上校,”总司令大声喊道,“你让我在楼梯口等了10分钟。我必须告诉你,先生,你这样做对我极其不敬。”
依汉密尔顿所述,“当时我就断然答道,‘我没注意到,阁下,既然你觉得有必要告诉我,那我们必须分开一下’”。
“‘很好,先生’,华盛顿回答,‘如果这是你的选择’,还是其他什么相同的话,然后我们就不欢而散”。
华盛顿不久就后悔自己发了脾气,想要缓和一下关系。但是汉密尔顿完全没这种想法,他很快就离开,不再担任华盛顿的副官。争吵事件本身容易理解:两个冲劲十足的人,又常年生活在战争的压力之下,有点冲突也在所难免。但是汉密尔顿拒绝与华盛顿和解,却让人疑惑。在1781年,乔治·华盛顿可是西半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几乎可以用自己的威望帮助汉密尔顿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此外,华盛顿非常喜爱自己亲自挑选的年轻副官们,他对汉密尔顿也一视同仁。汉密尔顿已经获得了华盛顿的信任和尊重,为什么亲手将之毁于一旦?传记作家詹姆斯·托马斯·弗莱克斯纳写道,“自大总是在汉密尔顿不羁的心灵中徘徊不去,这次真是再好不过的表现机会”。
再说,汉密尔顿后来为什么一定要和艾伦·伯尔(Aaron Burr)进行那场致命的决斗?当然,是伯尔强迫汉密尔顿进行决斗,汉密尔顿为免蒙羞只能接受。但是,汉密尔顿知道伯尔一有机会就会置他于死地。不过,考虑到汉密尔顿的儿子在此之前刚刚因为决斗被杀,汉密尔顿也许是为了妻子能摆脱阴影才接受决斗。但是,他失败了,同样在决斗中被杀。
艾德丽安·科赫(Adrienne Koch)这样写道:
尽管汉密尔顿能力出众,才华横溢,但是他的兴趣爱好中却有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狭隘。他总是全神贯注于自己的一切——个人的权力、抱负、威望、名声,以及个人的谋划和策略。在读过杰斐逊、麦迪逊和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与人来往的信件和著作后,再来读汉密尔顿,这种印象尤其深刻。
我们必须看到,汉密尔顿有些任性。虽然他的妄自尊大,他与女人打交道的方式,他的快速崛起都让人非议,但汉密尔顿手中所掌握的权力还是越来越多。尽管如此,汉密尔顿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1788年,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写道:“你知道我对人类的看法,了解我有多渴望摆脱那些挑剔的依恋,让自己的快乐不为他人的反复无常所转移。”尽管汉密尔顿热情冲动,但从本质上来说,他并不是个乐观的人。他习惯用自己倔强的方式,来伤害那些最关心他的人。
在参加费城会议的时候,汉密尔顿应该或多或少带有这种情绪。代表们因为“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而争论不休,汉密尔顿因此获得了他的第一个发言机会。他提出了自己的方案,虽然他自己都承认他的发言“超出了大多数与会代表的认知”。
要全面了解汉密尔顿提出的方案,我们必须记住一点,和其他美国开国元勋们一样,汉密尔顿也对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当时现代社会科学还未兴起,人们认为了解人类天性的最好方法,就是研究过往几世纪以来人类及其社会制度的运作方式。道格拉斯·亚岱尔(Douglass Adair)在提及制宪会议代表时,总结道:“如何借鉴古代制度的得失,来解决当前形势下面临的问题,无时无刻不影响着费城代表们的一举一动。”实际上,开国元勋们普遍认为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的行为方式,可能也适用于18世纪的美利坚。举个例子,在费城会议讨论期间,雅典政治学家伯里克利(Pericles)和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时代的邦联的名字,就经常在代表们的发言中出现,代表们所述的通常都是古典制度的缺陷,以免美利坚重蹈覆辙。
最为重视历史价值的人,莫过于约翰·亚当斯。亚当斯当时在伦敦,代表邦联议会出席会议。1787年年初,他出版了一本内容充实的书——《为美利坚宪法辩护》。亚当斯在书中纵横捭阖,对古往今来的社会逐一进行分析,对古希腊和古罗马经典文化的描述更是浓墨重彩。亚当斯认为,他的写作如科学家般严谨,并不仅凭直觉和预感,而是仔细权衡证据,以期从中发现今天我们称之为政治学的自然法则。费城会议的代表多数都拜读过亚当斯的大作,并在其中读到了对于建立政府原则的各种探讨,诸如三权分立原则,以及在建立政府过程中是否有必要从君主、共和原则各沿用一部分。部分与会代表不像其他人一样对理论感兴趣,但是大部分代表都对上述理念知之甚详,并认真对待。
纵然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们对古代文明无比迷恋,但是他们最熟悉的却是英格兰和大英帝国的历史。他们知道诺曼征服英格兰的历史,了解英国大宪章,清楚英国议会制度的来龙去脉。此外,代表们大都认为英国政府是人类历史上创造的最好政体。当然,英国政府并不是毫无瑕疵,但是比起从古到今的其他政体,英国政府带给其治下民众的远远不止自由这么简单。只要看看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和巨大财富,人们就无法否认英国政府的卓有成效。英国政府的例子为代表们所津津乐道,因此要搞清楚美利坚的政府模式,我们就必须对英国政府模式有所了解。
英国政府实施的是君主立宪制度。这是什么意思呢?从本质上来说,国王不再像以前一样拥有无上权力,他的权力受到议会意志的限制。从理论上来看,国王可以否决议会提出的任何法案。但是实际上,17世纪的革命告诫英国国王,不能随意无视议会的建议:议会不仅数次将国王从宝座上拉下来,甚至将国王推上了断头台。对议会来说,这样的事以后也可以做到。
英国议会和国王之间相互牵制。议会分为两院,下议院由“人民”选举产生,选民约为成年男性人口的5%至10%。上议院则由世袭贵族组成,部分家族世代都为上议院议员。世袭贵族不仅占据了英国议会的一半席位,而且几乎席卷了英国教会、军队和政府中最重要的职位。
英国政体的产生没有依据任何政府理论,它是数百年来错综复杂的权力斗争的产物。理论学家们对英国政府模式研究后认为,英国政府模式——一个“混合型”政府,成了人们理想中的政府模式纯粹是一个意外的惊喜。理论学家们的意思是,根据古典政治学者的理论,政府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君主政体,由个人掌管一切;贵族政体,由一群人制定法律;民主政体,由人民直接控制政府。理论学家们认为,所有这些模式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总是自毁长城:君主政治变成了独裁统治;贵族政治最终分裂为各个党派彼此争斗,一个党派取得最终胜利后演变为残暴的寡头政治;民主政治造成了无政府状态,最终也变成独裁统治。
怎么办呢?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将三种模式结合起来建立政府,这样政府内部的权力就可以相互制约。在1787年,当时许多政治学者认为这正是英国政府的建立模式。国王代表君主政体的原则,上议院代表贵族政体的原则,而下议院则代表民主政体的原则。议会则代表了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上议院代表的是世袭贵族;下议院传统上代表的是由小地主组成的自由民,后来更包括迅速崛起的中产阶级,如商人、工厂主以及他们的律师。国王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只在必要的时候才插手干预议会上下两院的事务。在英国的政治体制中,监督和制衡比比皆是。
参加费城会议的代表们都是在这一政治制度下长大的,对这种制度中对内对外的运作方式都了如指掌。代表们并不完全赞同这一制度,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希望国王和贵族参与到政府中来。虽然他们觉得英国政府已经由于国王的唯利是图而腐败丛生,但他们还是对这一制度保持敬意。只有一个人对英国政府模式推崇备至,这个人就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87年6月18日,汉密尔顿发表了长达5个小时的演说,在演说中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英国政府模式的景仰。
根据麦迪逊所做的会议记录,汉密尔顿开门见山地指出各邦“经常不顾全体利益,谋求对己有利的好处”。其次,“人们热衷于权力”,除非被逼无奈,各邦不可能主动放弃自己的主权。然后,他继续说道,“英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他“极度怀疑除此之外的其他制度在美利坚是否可行”。人们想方设法在政府中取得权力,并通过政府来中饱私囊,致使任何的联盟都不可靠。因此,全国政府必须拥有绝对的主权。全国议会则应拥有“通过任何法律”的权力,“各邦法律如违背宪法或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则一律无效”。各邦行政长官应由全国政府统一任命。
那么,英国政府模式的优势何在?其中一点是,“英国上议院是一个贵族组织”,因而天性保守,汉密尔顿如是说。以谢斯起义为例,汉密尔顿认为,假使某些观点引发了“大众的热情,那么肯定会如野火般蔓延,最终令人难以抵御”。上议院仿佛“一道永久屏障将任何有害的革新隔绝于外,而这些革新则是由民主精神的惊人暴力和动荡造就的”。因此,美利坚有必要效仿英国上议院,设立参议员终身制。
此外,汉密尔顿认为“行政长官无法依照共和原则产生……英国模式是唯一的最好选择”。国王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相互交织,国王既不能在国外贪腐,在国内也必须表现良好。换句话说,对国王有利的事,对国家也必是有益的,反之亦然。因此,美利坚的行政元首必须终身任职,并且有权否决任何立法。
汉密尔顿提倡的政府虽与英国模式不同,但是也非常相似。“汉密尔顿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的最大不同,在于政府的相互制衡都在内部进行,比如行政权制约立法权等。所有的制约都在政府内部进行,除了宪法,连选民集团和利益集团也包括在内。行政长官和参议员无需再次选举,因此他们可以无视人民的意愿,这是汉密尔顿期望看到的。百姓们总是充满“可怕的暴力和不安”,而且经常为一时的冲动所左右,没办法管理一个公平有序的政府。
汉密尔顿作品的评论家,认为“这也许是汉密尔顿最重要的演说”。另一位历史学家杰拉尔德·斯托莎(Gerald Stourzh)认为汉密尔顿1787年6月18日的发言,“可能是他政治生涯中最伟大的演说”。根据斯托莎的看法,汉密尔顿并不如演说中表现得那么赞成君主政体。他想要的是“代议民主”,人民将权力授予最有能力的统治者,而统治者则运用权力为全体人民谋福利。不管汉密尔顿是如何想的,与会代表中极少有人赞同他的提议。代表们受够了国王和贵族议会的欺凌,决不会在自己的政府中照搬照套。更重要的是,代表们清楚地知道,“汉密尔顿方案”的政府模式将在美利坚民众中引发不安,很快就会被否决。汉密尔顿在方案中寻求的个人自由与政府权力的平衡,对美利坚人毫无吸引力。代表们甚至都没有讨论汉密尔顿提出的方案,或者正如康涅狄格代表威廉·塞缪尔·约翰逊所言,虽然汉密尔顿的发言“众人皆赞,却无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