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有表象根本上的区别,就在于直观和抽象。后者只构成一类表象,就是概念;在地球上它们是人类才拥有的。这种使得人类和动物有所差别的概念能力,历来都被唤作理性(Vernunft) 。我们将进一步就其本身讨论这些抽象的表象,但首先要专门来说说直观的表象。这包含了整个视觉可以见到的世界,或经验的世界,还有让它们可能存在的先决条件。我们已经说过,康德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就是这些先决条件,这些视觉世界的形式,换言之,视觉世界之察觉顶普遍的要素,它所有现象的一般特性、时空(甚至就其本身与内涵脱离)不仅能被抽象思考,而且可以被直接地知觉。这知觉或直观并不是那种幻象,经重复从经验得来,而是孑然独立于经验,以至于经验反而要被看作依靠它,因为空间、时间这些特性,从它们“由于先验的知觉或直观而被认知”这点来看,适用于所有可能存在的经验上,是被当作自然法则的。在任何地方,经验必须依照这些法则来显示。在我的《论充足理由原理》中,我把时空视为纯粹地被知觉的、没有内容的,视为表象里特殊的一类,为了自己而存在。好了,康德发现的这些直观的普遍形式的质性,确实非常重要,质性,就是说,它们是自己能被知觉,是独立于经验的,是因为它们彻底跟法则一致而得以认知,而那法则,则是数学之确定性所依赖的。再怎么说,时间、空间的质性都不可以忽略,所以充足理由原理把经验限制在因果和动机的法则内,看作是拿判断做基础的法则——就以一种很特殊的形式出现在它们里头,那形式我这么叫它:“存有”的根据。在时间中,就是它的片刻之延续。而在空间内,则是它的部分之安置,它们互为关系地决定彼此,直到永恒。
从《论充足理由原理》中清楚看出充足理由原理内涵的完全同一(不管所有那形式的种种)的任何人,将同样相信对它最简单形式的认识之重要,正如洞察它自身最内的本性之重要。我们认识到,这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时间。在时间内任何的一刻乃是:只要它抹掉了它的“父亲”(前一刻),同样快地要再被抹掉。过去和将来(从它们内涵的结果分开来)不真实、空得像任何的梦幻;而“现在”只是它们二者的分界,既没有延展,也没有持续。同样,我们也认出充足理由原理其他形式一样空无,察觉到,如同时间,空间也一样,任何同时存在于时空中的,任何从原因与动机产生的,都一样——都只有相对的存在,只是经由另一个,为了另一个,如同经由自身和为了自身,只是一种持续。基本上这种看法是老生常谈了;抱着这种看法,赫拉克利特哀悼事物永恒的流动;柏拉图抱怨说世界中的客体简直不停变化,永远不曾被确定;斯宾诺莎认为它不过是那唯一确定、持存实体的偶发事件;康德,将之置于物自体——只有那外烁的现象才给人认知;末了,还有古印度的智者声称:“那是摩耶(Mâyâ),虚幻之幕,遮盖人的眼睛,叫你眼看着这个世界不晓得说它存在好,还是不存在好;因为,它看来就像个梦,像沙漠里的海市蜃楼,使远方的旅人误以为甘泉美饮,像地上一截绳索,而我们当作是蛇。”(这类观念经常可以在《吠陀》和《往世书》( Puranas )的无数章节中找到。)所有这些所意味的,他们所讲的这一切,就是咱们现在讨论的附属于充足理由原理的表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