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乃是我的表象”:对于任何能认知的生物来说,这是确切的事实——虽然只有人类才能将这个事实带进抽象思维的意识。要是一个人觉察了这点,那么哲学的辨识就开始在他身上萌芽。于是对他来说,这便成了一件显然的事:他并不实在地认知太阳或是地球,而只是认知一只看到太阳的眼睛,一只触觉地球的手;这个包围着他的世界只是他的表象,换句话说,只是关联着另一事物。那表达出意义来的事物,就是他“自己”。假如说有什么可以称作是先天( a priori )的真实的话,那么“世界是我的表象”这个事实就是了;因为这个事实是各种可能发生的、可知觉的经验形式的记述;其普遍性超过任何其他形式,超过时空及因果,因为后者必须以它的存在为前提。至于每一个形式,我们把它们看作是属于充足理由原理的许多特殊模式,它们每一个,就只隶属于所有表象中特殊的某一类;另一方面,主体和客体的区分,又是所有这些分类的普遍形式,这是唯一的形式——只有在它以下任何表象,不管是哪一种,抽象的或直观的,纯粹的或经验的,一般说才是可能的或可知觉的。那么,再也没有比下面这个事实更确定,更具独立性,更不需要证明了:任何事物乃至于整个世界,只有被认知的时候才存在,对于主体而言只是客体,是认知者的知觉,总之,是表象。不消说,这通用于现在、过去、未来,顶远乃至顶近的;因它适用于时空本身,而只有在时空中才有现在、过去、未来,才有远近的区分。无论在哪一方面,任何属于或可以归属这个宇宙的,难免都关联于带着主体这个先在条件,任何事物,只有为了主体才存在。世界就是表象。
这项事实可不是新发现的。它在笛卡尔起先的怀疑思想中已经可以找到。但贝克莱是头一个确定地把它讲出来的,所以贝克莱给了哲学一个不朽贡献——就算其理论别的部分不能持久。康德第一个错误就在于疏忽了这项原理(如附录中指出的)。另外,这基本的事实很早时印度的智者就体认出来了——因它出现在吠檀多派哲学广博仙人基本的教义之中,这是威廉·琼斯爵士在其最近一篇文章《论亚洲的哲学》(《亚洲研究》,第四卷,164页)中指出的:“吠檀多派基本的教义并不在否认事物的存在,即坚实、不可穿透性及延展的形体等的存在(否认这将是愚蠢的)……而是在纠正一般对它的观念,并且辨明它的本质不独立于心灵知觉;就是说,存在和可知觉性是可互换的字眼儿。”这些话极为恰当地揭示了经验的实在与超越经验的理想之共存可能。
所以在本书第一部中,我们只就上述的角度来思考这个世界,就其为表象而言。每个人承认“世界仅仅是他的表象”所遭到的内在矛盾,警告我们这样的思考离开了事实,无论如何它只是片面的,尽管可能因某些独断的抽象思考而有例外。另一方面,我们又绝不能从这种承认中抽身。无论怎样,这思考的片面性,在后头就可以被一个真理填补圆满,在那里,不像这儿开始的这个一样直接确定。只有经过深入研究、更为艰难抽象地思考,解析那有差异的,结合那相同的,这样我们才被引入真理之门。这真理对我们,即使不算那么叫人震惊,也得说是相当认真严肃,那就是——我们还可以,也得说:“这世界乃是我的意志。”
话说回来,在本书的第一部分,必须专门思考咱们开始讨论的这一面的世界,即可知的这一面,当然,要毫无保留地研究一切存在的客体(对象),甚至自己的身体(这以后还要再详加讨论)——把它们当作表象……这些,我们全都只称为表象。而我们从这一面当作抽象的所在,不可避免的就是意志,这点以后能给读者们了解。就是这个,将构成世界的另一面,因为这世界一方面乃是绝对的表象,另一面完全是意志。而一个不属于任何一方,本身就是个客体的实质(叫人难过地,康德把他那个物自体倒退到这上头去了),只不过是一梦之空无,容纳这个主张,在哲学里简直是 ignis fatuus [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