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件事上,陀思妥耶夫斯基比其他作家做得更好。他让读者沉浸在一个生动的虚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里,羞愧和耻辱成了最为重要的情感,人物因自身的感情而变得混乱不堪、迷失方向。“他发明了一种叙事方式,让读者沉浸在耻辱的体验中。” 在本章中,我们将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如何运用这一高超的技巧以及这个技巧将如何帮助你写出包含羞愧、耻辱等情感在内的有力场景。
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y)生于1821年的俄罗斯,是全家七个孩子中的老二。他的父亲是一名医生,酗酒成性,并且脾气暴躁。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上学期间擅长外语,在22岁那年,他已经把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翻译成了俄语。后来,他因参加一个自由政治团体被捕,在行刑队处决前的最后一刻被赦免。在他之后的生命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病发作得愈发频繁,他也因此将病痛投射到《白痴》( The Idiot ,1868年)一书中的年轻公爵梅诗金身上。46岁时,陀思妥耶夫斯基娶了年仅20岁的速记员,这段婚姻给他的生活带来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