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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人人喜欢我”

我的性情是在父亲去世后的三年内养成的。在1903年至1906年间,我住在第116号街244号西区,并入读了附近的公立第10校。入校时,我还是一个天真敏感的小孩;毕业时,我刚满12岁,已经知道如何避免让自己陷入经济窘境,知道以各种方式赚点小钱,知道努力专注在我必须做的事情上,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了凡事只能靠自己。

这种转变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吗?我觉得是,但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说,我在那段特定时期经受的压力和贫穷扭曲了我的性情,让我在自己与周围世界之间筑起了太多屏障,使得我无法与他人维系持久的关系和真正亲密的友情或爱情。在讲述我之后的生活时,我将探讨这些负面可能性。就当前而言,我只讲述一个小男孩适应这个世界的过程,而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是相当无情的。

相比如今的孩子所受到的宠爱和关注度,人们可能会认为我多少受到了父母的忽视。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当我有需要时,我一定会得到父母的帮助。在通常情况下,我的父母希望我能独立坚强地长大。比如,有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冷,有一天我去第110号街南面的中央公园滑冰。自然,我是步行往返的。我记得到家后我已经快要冻僵了,浑身的不适感让我差点哭了出来。母亲帮我脱掉外衣,让我坐在壁炉附近,她揉搓着我的双手帮我恢复血液循环,之后母亲给我泡了一杯热茶。这些举动都是很平常的,或许你会说它能证明什么呢,但这一场景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因为这是我唯一一次记得的母亲或者其他任何人因为一点小毛病而对我表现出关心,当然,我生病卧床的情况除外。在我们家,除非病得很重,否则,家人希望我们能自己照顾好自己,并且不要对任何事情有所抱怨。

显然,我与两个哥哥之间的关系也让我变得更坚韧。他们从来不会以大欺小,事实上,他们都很宠我,而且他们对我的爱护持续了60多年。但他们比我年长,比我强壮,也比我有更丰富的人生阅历,作为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很少会特别慷慨和体贴地对待我。庆幸的是,我不记得他们曾欺负或虐待过我的具体情形。对伤害或烦恼的遗忘成了我最鲜明的特点之一,这让其他人甚至我自己都感到惊讶。但我还是能记得遭受不公正对待时的大体感受。我曾经心怀怨恨并决心把哥哥们曾对我做过的那些坏事告诉他们。我打算在一张纸上写下他们曾对我说过的恶毒言语和做过的不义行为,然后在上面写下大大的“我已宽恕”字样,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们。但我最后还是没这么做。

我们家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大家庭,父母两边的家人都住在一起,家里一共有9间卧室,但只有一个洗手间。最初,格罗斯鲍姆家族和格桑哈特家族各拥有4间卧室,后者包括莫里斯舅舅、伊娃舅妈、与维克托差不多大的海伦表姐和比她小7岁的拉尔夫表弟。后来,表妹埃尔茜出生了。跟那个年代几乎所有婴儿一样,她是在家里出生的,因此要留一间房给她。我们必须做出非常周密的考虑和安排,才能让这么多人都用上那个唯一的洗手间。不过,我不记得这种拥挤的生活给我带来过什么特别的困难或不便。

我们会设法搞到我们想要的东西,食物和衣服自不必说,还有溜冰鞋、棒球装备以及后来的网球拍和网球。这些东西在当时比现在要便宜得多,而且我们通常只买特价品。我们通常只买售价5美分的火箭牌棒球,但有时我们也会奢侈一把,买一个10美分的更好的棒球。我曾收到过一个生日礼物,斯伯丁流行款网球拍,价格是1美元。我们从当时位于曼哈顿大道第123号街的曼哈顿网球俱乐部买二手网球,25美分能买3个,品质非常好,能用很长时间。

买这些东西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我想我们每周总能得到大约10美分的零花钱,过生日时还有额外的红包,但我们总是设法通过打零工赚点小钱。与多数家庭一样,我们订阅了《星期六晚邮报》( 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 ),这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周报。出版社会在每期周报上刊登广告,招募男孩在街头售卖该周报或者招揽年度订阅用户。我还不到9岁时就与该报签了协议,也许是母亲代为签署的。他们每周给我30份周报,每份卖我3美分,我再以5美分卖出去。与周报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件带有口袋的棉围裙,用于放零钱。我记得我站在第8大道第116号街的扶梯出口,对着每个人大声喊叫:“最新一期的《星期六晚邮报》,5美分一份。”我还记得我曾短暂地在街上卖过日报,但母亲很快阻止了我的做法,她说“父亲不会喜欢我做这种事”。显然,我们家的清高使得我们对在纽约街头售卖《星期六晚邮报》这种受人尊重、塑造品行的职业与兜售日报这种有损尊严、败坏品行的生意做了某种严格的区分。

放学后,我们会在街头玩耍。那时,我有两三个与我同龄的真正密友,我每天都能见到他们。我最亲近的一个朋友叫悉尼·罗戈(Sydney Rogow),他住在第111号街,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他的父亲和叔叔在布鲁克林拥有一个小型百货商场。多数时候,我会前往他所在的街区,我们很多人会穿着溜冰鞋玩弯弯球 (41) 或街头曲棍球。那时街上还没有多少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马车不会对男孩们在街头玩耍构成多大障碍。我们经常玩的一个游戏叫“猫”。“猫”是一块削尖了的木头,就像一个大衣架。你要用一根更大的木棍击打木头突出的部分,把它打得越远越好。你的对手将试图抓住它,如果没能抓住,他就必须把木头捡起来朝你丢在地上的木棍扔回去。计分方法是测量扔回去的木头与木棍之间的距离,距离越短,得分越高。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再见过美国男孩玩“猫”这种游戏了。然而,就在今年,1967年,我在亚速尔群岛的圣玛丽亚小岛旅行时,看到了一群孩子在玩这个游戏,当时就好像时光倒流了半个世纪。我向他们要来木棍,他们惊讶地给了我,但我已经不能完成这个游戏了。我给了年龄最大的那个男孩20埃斯库多 (42) ,让他去给自己的小伙伴们买点糖果。对此,他们至少是很开心的。

有一次,由于我的疏忽,母亲吓了一大跳。玩游戏时,我不小心跑到了街道中间,两辆电车摇着铃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朝我开过来。不知是出于冒险,还是无奈,我选择了站在轨道之间的狭窄通道上。两辆电车带着铃声擦着我的肩膀相向而过,那个位置正好就在我家窗前,不巧的是,母亲正在看我玩游戏,她惊恐地看到了两车对穿时我的身影一下就不见了。当两车错开后,我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向她挥了挥手,但她似乎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我自己也觉得挺后怕的,毕竟那两辆车离我太近了。

二楼平台的另一面住着其他租户,即弗米利耶一家。他们家有一个与我同岁的名叫约瑟夫的男孩,还有一个比我大3岁的名叫黑兹尔的女孩。我们家的4个孩子与他们相处得很好,但由于信仰有别,我们之间没能形成真正的亲密关系。这倒不是说表面上我们之间有多大分歧,只是在某些细微处,信仰差异疏离了我们的关系。当两家的大人们在大厅碰面时都会客气地彼此打招呼,但他们在3年时间里从未去过对方家,哪怕两家只相隔几米远。唯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们搬走之前的一两个月,弗米利耶一家邀请母亲、莫里斯舅舅和伊娃舅妈去他们家喝茶。回来后,莫里斯舅舅评论说,他们真是非常友善的一家人,在我们即将搬离时我们两家才彼此了解,这可真是太遗憾了。然而,弗米利耶一家是否正是因为得知我们打算搬家才显示出了这种友善呢?

我人生中唯一一次打架,就是与约瑟夫·弗米利耶。我已经记不得具体是为什么事而打架,但我俩那时都站在我们家前面的街上,我的两个哥哥和堂哥路易斯·格罗斯鲍姆(Louis Grossbaum)就在我旁边,其他孩子都在起哄让我俩干一架。我们正面对峙也许没超过一两分钟,各自摆好姿势,做好了干架准备,但最后可能连一拳都没打出去!一个大人走了过来,阻止了这场斗殴,这让我们两个年仅11岁的孩子长舒了一口气,却让观众感到失望。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是如何避免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的呢?在我印象中,这倒不是因为我能容忍别人欺负我,也不是因为我会临阵脱逃或者向欺凌者求饶,而是因为我性情极为温和,绝不会主动挑事儿。为何其他人不会主动挑衅我呢?真相可能在于我的人生的确很幸运。一种可能性更小的解释是,在我还处于好斗的年龄段时,我总是喜欢跟比我年龄更大的男孩玩,而欺负一个年龄更小的孩子不符合基本的骑士精神。“为什么你不去挑衅跟你个头一样大的人呢?”这是一个很有用的问题,站出来劝架的人总是会这么说。还有一种解释是,我身上有些东西使得别人不会对我产生敌意,这听起来可能有点牵强附会。然而,不谦虚地说,几乎每个人都喜欢我,而且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好孩子。

我有个朋友住在我家对面那条街上,他是一个裁缝的儿子,名叫考夫曼。他会在自家商店的橱窗上贴上一两张海报,上面预告了附近剧院当前或即将上演的剧目,考夫曼也会因此获得两张免费门票。有时候,考夫曼会邀请我跟他一起去看周六的午场演出,那是我人生中非常美好的经历。但当家人知道我与一个裁缝的儿子一起玩时,他们就会皱起眉头,有点看不起人家的意思。虽然我们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家人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后来,我哥哥维克托时不时会带一个朋友到家里来,他的这个朋友是个神秘的富贵公子,有个继父,而继父在我们看来是一类奇怪的物种。他口袋里总是有很多硬币,我记得他坐在床上或椅子上,将一堆硬币往上抛,任其在房间四处散落,然后喊道“快抢”,同时脸上浮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神情。在他面前,我们三兄弟连滚带爬,迅速去抢那些令我们屈辱却对我们十分重要的硬币。有一天,他跟我们讲述婴儿是如何生下来的。他敞开自己的衬衣,指着小腹的地方给我们看。他说,母亲要剖开小腹,婴儿才能被取出来。根据他在私下的说法,所有婴儿都是像尤利乌斯·恺撒那样出生的。 (43) 我已经忘了这个男孩的名字,但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乐趣。他告诉我们,每年圣诞节,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都在第14街紧挨其总部的托尼·帕斯特剧院为穷孩子举行派对。在派对上,孩子们可以从巨大的圣诞树上拿到一个或多个玩具。他可以为我们三兄弟提供入场券。但是,母亲会允许我们参加这一大型圣诞派对吗?不过母亲在这件事上证明了她的思想是相当开明的,于是我们真的就去参加了这场派对!我清楚记得在那场派对的高潮时刻我们从剧院舞台前面走过,向工作人员索要圣诞树上的玩具。最终,我拿到了一个Flexible Flyer (44) 的小型雪橇,这绝对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意外之喜。

然而,我注定无法长期拥有这一天赐之物。在1月的第一场大雪中,我把它带到了围绕莫宁赛德公园的长斜坡上。我从斜坡的高点向西滑行,大约正对第113号街,然后一个急左转沿着第110号街滑到下面的莫宁赛德快速路上,接着再一个急左转,又在坡底滑行了大约一个街区的距离。

在滑了几次后,一辆载有6名成年人的大雪橇从背后把我撞倒了。我当时立即在短时间内失去了意识。当我清醒过来时,似乎没人注意到我,我也没看到我的雪橇在哪里。我沿着斜坡来回找了无数次,可是再也没有找到它。最后我泪流满面地回了家。

最难忘的盛大节日

那时的圣诞节没有如今隆重,除了圣诞节,还有3个节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一个是国庆节,那一天的喧闹真是一刻不停歇,人们能听到无数的枪声,甚至还会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我们一大早就被街头时不时的枪声吵醒了。有持枪资格的年轻人几乎人手一把口径22毫米的小型手枪,或者口径32毫米、威力更大的手枪,并且还会准备很多空弹用于节日庆祝。但有些蠢货会哗众取宠,给手枪装上真子弹,然后开枪射击。到了下午,街上满是弹壳,我们就会四处搜寻,尽可能多地把弹壳捡进我们的衣袋里。我们拿这些弹壳做什么呢?我能记得的就是把弹壳夹在两指关节间以恰当的方式吹它,弹壳就会发出很响的哨声。年纪太小的孩子只能耍玩具枪,而有些枪带有很多火药帽;我们还可以放各种鞭炮,包括由100个非常小的鞭炮组成的鞭炮筒,它是由中国制造的,被称为“欢迎炮”。鞭炮筒可以拆散了卖,1美分1个。通常鞭炮筒是整个点燃的,能迸发出短暂而极为绚烂的火花。但它真的太贵了,我、莱昂和维克托都舍不得一次性点燃,只好把“欢迎炮”以多种方式拆分。我们喜欢用废纸做成小盒子,把点燃的鞭炮放进去,然后把它扔出窗外,或者从屋顶扔下去,爆炸的那一刻真是让人格外兴奋。

也会有海报预告,在某个特定的时点和地点燃放由商业赞助的“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秀”,地点通常会在第125号街。我们会加入围观的人山人海当中,一些戴着头盔的警察负责将人群隔离在燃放点的安全距离之外。我们好奇地注视着带有导火线的烟花筒,兴奋地等待着点燃的时刻,以及随之而来的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6岁的小孩到60岁的老人都在追着观看烟花,我们还能看到很多马拉消防车随时待命,但大多数烟花都太小,不值得我们花时间看。多数家庭会在晚上放烟花,有火箭烟花、罗马烟花筒、圣凯瑟琳轮转烟花。人们会在天黑时从公寓的窗户里往外掷或者在大街上进行燃放。如今,所有的烟花燃放只能由持有牌照的专业人员操作,并且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我们这些老人会有些怀旧,但也不会因为盛大而光荣的国庆节禁止群众放烟花而感到遗憾。事实上,喧闹而缤纷的烟花盛会再壮观、再有趣,也抵不过它在人员伤亡方面带来的惨重代价。我这么说是带着复杂情绪的,因为,1928年我成了美国最大的烟花制造商的主管和名义副主席,并且受到倡议过“安全和理智”的国庆节的影响,多年来我沮丧地见证了这个行业的快速衰落。

至于万圣节,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节日的来历,也从未听说过诸如“万圣夜”或“诸圣节”之类的节日。那时的我们就跟今天的大多数孩子一样,认为这个节日与带有妖怪和巫师的图片以及被挖空和点亮的南瓜有关,而这些东西从来没在我们家里出现过。万圣夜留给我们的印象是,夜幕刚降临,很多男孩就反穿着他们的外衣上街游逛了,他们还带着长袜,袜底塞满了面粉。他们用这些面粉彼此投掷,也向身边的路人投掷,被投中的人的衣服上则会留下很难擦掉的白色印记。

因为纽约市市长是在奇数年的11月选出来的,任期两年。所以选举之夜也是在11月。对年轻人而言,选举之夜最重要的活动就是点燃篝火,这归不同的青少年帮派管负责,相比而言,那个年代的青少年帮派可真是不怎么给警察惹麻烦。在选举日之前,帮派成员们会将所有类型的木制品堆积在一起,主要是从杂货店找来的空包装箱,然后把它们藏在地下室,或者空地的角落里,等待篝火之夜的到来。如果一方的秘密储藏地被其他帮派发现了,情况就会变得很糟糕。有一方会喊道,“第110号街的团伙偷了我们的‘善物’”,即“木头”,然后就会发生令人心碎的斗殴惨剧。到了选举之夜,他们会把木头如期堆放在每隔几个街区的道路中间,点燃后让它一直燃烧,四周围满了观看的人们。

对孩子们来说,纽约20世纪初期的感恩节就是穿上大人的衣服,一边在街上游逛,一边向路人讨要便士。“有感恩节礼物吗?”这成了他们向每个路人提出的惯常问题。家人绝不允许我们打扮成这个样子出门乞讨。这种做法有损我们的尊严,再穷不能穷志气。时代变化得真是太快了!现在已经不是在感恩节那天穿衣去乞讨了,而是改在了万圣夜。

第四次跳级

那个时候以及在随后的年月中,我把生活中的主要兴趣都放在了学业上。我是一个好学生,纯粹为了追求知识而努力学习,并且极其渴望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老师布置的作业虽然很多,但我很快就能完成,并且我能充分利用各种碎片时间。母亲常常用她那一贯的夸张语气说,她不明白我的成绩为什么这么好,因为我似乎总是在做其他事情,比如读闲书,而不是在做家庭作业。

在我6岁那年,纽约市的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被称为“马克斯韦尔考试”。纽约市的教育主管、严厉的马克斯韦尔博士,宣称他对纽约市的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都不满意,他自己在英文和数学两个科目上出了一系列考题,让每所小学的学生都参加考试。显然,这些试题对于各个年级的学生来说都太难了,整体成绩很糟糕。我失望地发现我的英文成绩只有68分,更让我吃惊的是排名第二的学生只拿到了42分。数学考试更恐怖。教室前面的黑板上只列出了5道题目,这些题目看起来不太难,我很快就做完了,然后交了试卷,走出教室,而其他同学还在继续做题。后来,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校长是著名的伯金斯博士,很多毕业生都记得他。

“本杰明,”他说,“你为什么没有做最后两道题呢?”你们可以猜到是怎么回事。最后两道题写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我没有看到它们,也没听到老师说有这两道题。我答对了前5道题,得了70分,而这已经是全校最高分了。伯金斯博士摇着头伤心地对我说:“如果你做了剩下那两道题,你就会为自己也为学校争得荣誉。”

自从我进入公立第10校7A级的“分科部”后,我的学习生活就真正变得有趣了。但是入学的第一天给我带来的不是荣誉感,而是羞辱感。开学后不久,我就突然从6B级跳到了7A级。由于这是我第四次跳级,我被校长助理带到新班级时,差不多只有10岁,而我要跟其他年龄更大的同学一起学习。班里有40多个学生,全是男生。他们看了我一眼,之后就开始哄堂大笑。班上那些12岁的同学穿的都是诺福克西装,而我仍然穿着小孩才穿的水手衫和长裤。他们把我视为某种怪物,而我也开始觉得自己不讨人喜欢。那天下午放学后,我在家里发了很大的脾气,母亲很不情愿地带我去了位于第125号街的科克百货购买了我的第一套诺福克西装。

赚得人生的“第一桶金”

我的堂哥路易斯对我的人生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人们通常叫他路易,他是我大伯父的第二个儿子,与我的哥哥莱昂同岁。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拥有如此多非凡能力的人。他是一位极为优秀的学者,擅长古希腊文学、拉丁文学和数学,获得过极难拿到的普利策奖学金,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和他所就读的工程学院的诸多奖项。以我最严格的标准来看,路易斯还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而在那个年代,人们通常认为学习用功的孩子身体一定很差。最令人惊讶的是,路易斯似乎还是个做生意的天才。起初,他通过清晨在他所居住的麦迪逊大道派送面包和花卷赚钱。后来,他还通过为第五大道西区或中央公园东区富人家的孩子补课赚钱。在我幼稚而懵懂的认知中,路易斯似乎无所不知,包括如何与女孩相处,而这注定是我人生中很长时间都未能开窍的一个领域。作为我们这群人中天生的领袖,路易斯发现了一个赚钱的机会,那就是在马球场和高地体育场,也就是后来的扬基体育场售卖棒球明信片。卡片设计得像是精心制作的风景明信片,可以展开的折页上印有球队每个队员的照片,包装上印有赛程和比赛计分板。每卖出一对卡片,我们能赚2美分。我记得,我们每人平均每个工作日能赚大约20美分,但在周末或者在连赛两场的情况下,我们每人可以赚到1美元。

在我的文件柜中有一本破旧的棕色封面的笔记本,里面有我在某个贩卖棒球明信片的暑假所写的日记。我记录了每天赚了多少钱,比赛结果如何,以及我做的其他事情。有时候,我会用打油诗做记录。当我把我的笔记本拿给路易斯看时,他用给堂弟提书面建议的方式“屈尊”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他自己的语句。这些语句以希腊文字“Gnothi seauton”开头,意思是“认识你自己” (45) 。然后,又用纯正的拉丁语写了一句评语。我完全拜服于路易斯的博学,郑重其事地对自己发誓,我也一定要成为一个拉丁语和希腊语学者。

我赚到的第一笔大钱来自我在数学上的天赋。我们的一个朋友切斯特·布龙(Chester Broun)比我高一年级,身高也比我高几厘米,他代数这门课学得很差,他母亲每周付我50美分,让我给他补3节课。如今我已不记得我怎么会有胆量去教我在学校还没学过的课程,因此,这个故事在某些细节上可能有偏差。但我那时的确在给别人补课,并且一直持续到教完伦纳德·伍德(Leonard Wood)将军的儿子和曼哈顿南端的总督岛上其他官员的儿子才告结束。

像磁铁般吸引我的理想

在那个年代,天黑之后,学生们除了在街头闲逛、在家待着做家庭作业或者读书,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我对晚上的街头生活不感兴趣,觉得街头混混都是粗鄙和无聊之人。于是,我就有很多时间用来阅读,而且我的阅读量确实惊人。我会每两周从图书馆借四五本书,此外,我还会看一些被大人禁止但又相对无伤大雅的书,这些书只能私下传阅,包括著名的弗兰克·梅里维尔系列 (46) 和尼克·卡特(Nick Carter)的侦探小说。不过图书馆能提供的书可就丰富多了,包括罗洛丛书 (47) ,霍雷肖·阿尔杰 (48) 、G. A.亨蒂 (49) 和奥利弗·奥普蒂克 (50) 的作品,以及诸如狄更斯、斯蒂文森和查尔斯·里德 (51) 的经典小说。

在之后的人生中,我惊讶地发现,与朋友们相比,阅读对我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人们普遍认为读书只是为了通过考试,或者为了临时消遣,转眼就忘。虽然我也忘记了很多我在学校读过的东西,但我能记得的东西同样也很多,至少记得内容梗概。记忆力好一直是我的优点,而且我对学习本身非常感兴趣,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决心要把学习作为我的修养、我的心智工具和我未来生活的一部分。

在我看来,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在之后的课堂上碰到以前看过的文章时,会感到格外高兴。1957年,我注意到我儿子布兹在写一篇关于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华盛顿·欧文的《睡谷的传说》( Legend of Sleepy Hollow )的读后感。我也曾在学校读过这本书,我记得书中引用了弥尔顿在《欢乐颂》( L’Auegro )中的一句话——“用优美拖长的调子”来描述主人公伊卡博德在唱歌时发出的鼻音。自1904年之后,我就没再读过这本书,不过,我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当初自己特别感兴趣的段落。然而,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在高中读《欢乐颂》时,我想起了欧文在《睡谷的传说》中引用过“用优美拖长的调子”这句话。在后来的岁月中,每当我独自吟诵弥尔顿的长诗,就会想到这两部作品之间的关联。

我对文学作品的内容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一点总是令我自己和他人感到惊讶。昨天,我去比佛利山的一个眼科医生那里检查眼睛。他让我识别逐渐由大变小的一行字,我看了几个字之后随意地问了一句:“这是《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中的一句话吗?”医生回答说:“是的。”我敢保证,我不经意说出的这句话一定让他惊讶不已,他放下了识别卡,没再继续让我做视力测试。他从来没遇到过能认出这句话的患者,我淡定地告诉他这本书我在60多年前上小学的时候读过一遍。也许我应该再加一句:这本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是因为在我做沃尔特·米蒂 (52) 式的白日梦时,我会把自己想象成尤利西斯 (53) 、本杰明·富兰克林和雨果的迷人结合体。在我这把年纪还可以毫不谦虚地炫耀记忆力,这是件多么爽的事情啊!

儿时的阅读经历让我心目中有了很多伟大的英雄人物,其中一个就是奥德修斯。虽然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史诗,《伊利亚特》( Iliad )获得了极高评价,但我必须承认,在罗伯特·格雷夫斯 (54) 的反讽译本出版之前,我从没读完过它,尽管有些章节一直是我很喜欢的,比如,赫克托耳向妻子安德洛玛刻告别的段落。不过,《奥德赛》( Odyssey )倒是从头到尾深深地吸引了我,而且这种吸引力在之后的岁月中从未消失过。主人公的意志和勇气、经历的苦难和胜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要不是因为这本书,我可能永远都不会真正理解这些可贵品格。最开始,主人公尤利西斯让我着迷是因为他的品格和命运与我完全不同。直到成年后,我才开始意识到,尤利西斯身上典型的缺点和优点与我自己的情况都非常相似。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尤利西斯的流浪和审判应该在他与妻子珀涅罗珀的胜利重逢中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几年后,我读到了丁尼生的伟大诗篇,它告诉了我一个真实的尤利西斯,他对自己岛上的家和妻子的香榻并没有多少眷恋。诗篇的结局久久萦绕在我脑海,它就像是对传统生活观的一种重大挑战,而这种传统生活观也与我自己的价值观、抱负和期待相反。 (55) 我常引用其中的一句话来对自己说:“要奋斗,要探索,要寻求,而不屈服。”后来,我又读了但丁的版本,但丁在《神曲·炼狱篇》那简短而令人难忘的篇章中复述了尤利西斯无畏的远征和在暴风雨中的死亡。最终,关于这段史诗,我手中现在已有多个版本,最新的一个是由颇具天赋的卡赞扎基斯 (56) 完成的。也许,尤利西斯就是我自身年龄和经历的投影,跟他一样,我也离开过自己的妻子和已经结婚的儿子。也许,他是不朽的,就像有时我对自己也有同样的感受。不管怎么说,他总是戴着高高的水手帽,有着多变的想法,有着不安的心,有着无畏的身体,而我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打破传统观念的理想,这种理想一直像磁铁般吸引着我,而磁铁中那看不见的磁力正在持续增强。

这些体验也许就像普鲁斯特在追忆自己年轻岁月时,脑海中浮现出来的下意识的记忆一样。不过,对他而言,令人动容的都是些日常小事,比如,把玛德琳蛋糕在茶里蘸一下,或者弯腰解开靴子纽扣的著名场景。但对我而言,令我动容的总是那些文学性的语言,尤其是诗歌,它们能把我带回往日的情景当中。

惊人的“学习记忆”与糟糕的“社交记忆”

毫无疑问,一个人记忆的独特性显示了其性格的独特性。而我在记忆和性格上都表现出了一些矛盾之处。我记不得的事情有很多,哪怕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我还会上百次地在电话簿中查找同一个电话号码。即使已经去过朋友或亲戚家20多次,我也记不住他住多少楼,或者出了电梯应该往哪边走。我还记不住很多人的长相。即使我已经见过某个人很多次,下次遇见时,我还是想不起他是谁。我会忘记很多本应该记住的人的名字。

《泽诺的意识》一书的作者伊塔洛·斯韦沃有一句幽默名言:“有三件事我总会记不清:姓名、相貌,以及我已经不记得的第三件事。”我也会经常引用斯韦沃的这句名言来化解自己健忘时的尴尬。然而,我又经常让我以前的学生感到惊讶,因为即使在多年后我也能记起他们的名字。

让我的记忆产生这种矛盾和其他特点的关键原因在于,我脑海中把人际事物和思想观念进行了严格的区分。我能记住我学过的东西,但记不住生活中发生过的事情。因此,凡是从学习、闲暇阅读、工作和行为中学到的东西,似乎都能在我脑海中留下特别的甚至是不可磨灭的印象。然而,生活中发生过的事情以及我在社交、体育和旅行等其他生活领域遇到过的人,则只能给我留下很浅的印象。因此,如果我能以某种方式将某个学生与课堂问题或者该学生对课堂的贡献联系起来,我就能记住他的名字。然而,我可能不会通过与一个学生有所接触而记得他,哪怕他性格特点非常鲜明。

我记得,我曾经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见过一个罗马式凯旋拱门的石膏复制品。它下面的铭牌上写着“Arch of Septimus Severus”。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几个字时,我真的震惊了。他们竟敢把伟大的罗马皇帝的名字拼错! (57) 他们竟然不去纠正这一明显错误,重要的是这种错误竟然发生在学术殿堂的中心!但毫无疑问,我的情绪反应比这个小错误更显奇怪。人们可能会用哈姆雷特的句式问道:“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跟他有什么关系或者他跟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有什么关系?”事实上我得承认塞维鲁是我的朋友,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成为我的朋友的。说得更准确一点,我与现实生活中的人无法成功成为我和塞维鲁那样的朋友。在我15岁时,塞维鲁就通过吉本的皇皇巨著 (58) 进入了我的生活。我全情投入地追随着他,与他内心和外界的敌人做斗争;我为他重申罗马帝国之辉煌和伟大而感到激动,尽管我知道它的衰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我还是希望尽可能推迟这一衰亡。塞维鲁穿越欧洲大陆到过我的故乡英国,并修复了哈德良长城 (59) 。他因此将自己与我印象中那个更伟大、更复杂的皇帝联系了起来,而后者在吉本笔下成了我所爱戴和尊敬的一个皇帝。然而,直到多年后我才通过阅读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60) 的杰作《哈德良回忆录》( The Memoirs of Hadrian )完全理解并几近认同了哈德良。

所以,我人生中真正的朋友和亲近之人的确是哈德良、塞维鲁以及诸多其他历史人物,比如,瑞典17世纪的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和功勋大臣阿克塞尔·乌克森谢纳(Axel Oxenstiena)。当然,还包括一些作家,他们的作品和个性对于我的成长有着特殊意义。在这些作家中,我更喜欢维吉尔 (61) ,而不是荷马;更喜欢弥尔顿,而不是莎士比亚;更喜欢莱辛,而不是歌德。这些作家的作品远比我周围现实生活中的人对我更重要,留给我的印象也更深。

我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了在公立第10校的学业,拿到了最高平均分,超过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罗戈。这让我获得了在毕业典礼上发表告别致辞的殊荣,我还当上了学校杂志《开悟》( Wide-Awake )的编辑。然而,我不记得除了写过一首长诗,我还做过什么别的事情。当我在毕业典礼上发表告别致辞时,我感到很自豪。更为自豪的是,我爱戴的老师贝恩先生在我的绿色封皮的毕业纪念册上用他的大字流利地写下了如下祝福:

向诗人、会长和最优秀的毕业生,

致以最美好的祝愿,

——贝恩

难忘过去的好光景

然而,我在公立第10校的最后日子是在懊悔中结束的。学校要求毕业班的学生购买价值5美元的纯金校徽。我知道我买不起,但又不愿意在同学面前承认这一点,后来我向母亲撒娇,哄骗她给了我这笔钱。可是不到一个月,我就把校徽弄丢了,留下的只有懊悔,让我后悔终生的是我没能秉从自己的真正品格,我不该哄骗母亲。我想母亲必定会同情我的弱点和虚荣,因为她自己多年来似乎也有这个毛病。在那个年代,几乎每个家庭都想要显得比真实情况更富足些。就我们而言,不要显得像实际情况那样窘迫似乎更为重要。母亲已经很努力不去过多地念叨我们从前的奢侈生活,但过往的一切留下了太多的痕迹,让母亲很难做到心如止水。毫无疑问,她最大的懊恼来自我们那些善意的老朋友。他们仍然对我们很友好,并没有嫌弃我们。但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差距过于悬殊,母亲不可能视而不见。说得更直白一点,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礼尚往来给母亲造成了持续的压力,她会竭力掩饰家里的窘境,用尽各种办法来维持微不足道的体面,同时也总是把家里的生活水准维系在比我们的实际承受能力略高的危险位置。

我们三兄弟生活在令人沮丧的氛围中,这种氛围给我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我相信,我的内心一直是希望远离物质而追求更智慧的精神层面的生活。但童年的艰辛给我和我的哥哥们都带来了很大影响,我开始对金钱变得更敏感、更崇拜。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成功的主要标志就是赚很多钱、花很多钱。几十年过去了,我经历了很多荣辱兴衰,最终掌握了获得物质享乐最简单和最重要的原则:最英明的投资策略,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过上良好的生活。

价值投资的启蒙

童年的艰辛给我和我的哥哥们都带来了很大影响,我开始对金钱变得更敏感、更崇拜。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成功的主要标准就是赚很多钱、花很多钱。

我刚满12岁,已经知道如何避免让自己陷入经济窘境,知道以各种方式赚点小钱,知道努力专注在我必须做的事情上,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了凡事只能靠自己。

几十年过去了,我经历了很多荣辱兴衰,最终掌握了获得物质享乐最简单和最重要的原则:最英明的投资策略,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过上良好的生活。 HamSbXQt+GHFkYfDKhc8RX5prNze/TufLbzyJpNLPP4wqps7Bw6jVvGca6rG0k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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