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调配人员收到处方或者由计算机打印出的调配清单后,应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检查处方或调配清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与药品货位和药品外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是否一一对应,若有不符,必须经核实,确认为同一药品后,方可调配。
3.检查药品有效期,保证所调配的药品在患者服用期内不超过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4.在已调配的每一种药品的外包装上粘贴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标签。
5.再次核对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6.核对后签名或签章。
7.将调配好的药品筐按号放到发药台上。
药师进行处方(医嘱)调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内服、外用药品应按规定使用相应药袋分开包装。
2.已拆外包装但未发出的剩余药品,应与整包装药品分开存放,并注明批号/有效期。
3.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批号/有效期时,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要先进先出。同一张处方,应尽可能调换为同一批号/有效期的药品。对于无法调换的应向患者明确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调配,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清楚,发药时再次提醒患者;若患者不同意,需按协商的剂量重新计价后再行调配。
4.对需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应加贴醒目标签,以提示患者注意,如“2~10℃冷处保存”。
5.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6.尽量在每种药品上都粘贴上用法、用量、储存条件等标签,并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特别注意标识以下几点:①药品通用名或商品名、剂型、剂量和数量;②用法、用量;③患者姓名;④调剂日期;⑤处方号或其他识别号;⑥药品贮存方法和有效期;⑦有关服用注意事项(如餐前、餐后、冷处贮存、驾车司机不宜服用、需振荡混合后服用等)。